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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六十八章 Fly me to the mo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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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来,邻居已经走了。我被小猫咪舔醒,粗糙的小舌头剐蹭在耳廓上,不恼人,是可爱的。
它一定饿了,我给它煮了鸡胸肉,给自己煮了虾仁西红柿卷心菜一锅炖。
唱片机还留在沙发上,唱片散落在旁边。我找到琪琪以前借给我的唱片,说是柯临最喜欢的瓦格纳。
气势磅礴的交响乐响起,把小猫咪吃早餐的氛围渲染得恢弘大气。
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小猫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它的主人叫什么名字,也许他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本身就只是个代号,就算不知道,也不一定不了解对方,就算知道,也不一定了解对方。
可是社会还是需要名字的,个体需要名字,大众需要名字,有些人的名字淹没在黄沙里,有些人的名字可以跨越朝代更迭,有些人的名字承载无数人的愿景,有些人的名字只能沦落为有些人。
有人敲门,是邻居。
他站在门口,只见他朱唇玉面,柳腰莲脸,我都快认不出了。“可以帮我涂指甲油吗?别拒绝我好吗?今天是双休日。”开口说话的,依旧是浑厚的男低音。
这没什么好拒绝的,为女王效劳是我的荣誉。
他看上去过于女性化了,男性如果扮女装,往往会比女人还女人,因为他们会刻意模仿女人身上典型的女性特质。邻居要对镜贴花黄,穿吊带袜和细高跟,为了保持盈盈细腰拒吃早餐。女人做这些则全凭心情,因为她们不必证明自己是女人。
“我没想到,你也喜欢收藏唱片。”邻居用下巴指指正在慢悠悠转动的瓦格纳。
“那不是我的,是柯临的。”
“你是柯临的朋友?”他惊讶道。
“柯临没有朋友。”
“是你没有朋友吧。”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当然有,我有一个朋友总是很喜欢涂墨绿色指甲油,”我提起红冶,“她连脚趾甲都是绿的。”
“那能劳烦你帮我涂脚趾甲吗?”
他本想把穿丝|袜的长腿搭在我的腿上,但我示意不必,自己则半跪在地上,脱下他的镶水钻的红色高跟鞋。那是一双修长的希腊脚。
“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涂什么颜色指甲油呀?”
“五颜六色。”涂到指甲边缘时,要格外集中注意力。小猫靠过来,在我身边舔爪爪洗脸脸。
“你的生活怪无聊的。”他把十指张开,晾干刚涂完的手指甲。
“不不不,你太不了解我了,我有精神宫殿,很热闹,确切来讲应该叫‘精神庙会’。”
“那我真嫉妒你,我太无聊了,我无时无刻不需要有人陪。”他用手机屏当镜子打理自己的头发,“你讲故事给我听好不好?”
“行啊,”我一边埋头专注手上的动作一边讲道,“我是人工体外培育成活的第一例婴儿,不仅如此,还是在婴儿和童年时期全靠一个叫做‘母亲’的机器人培养长大,据说二战时有人拿婴儿做过这样的实验,但他们全都没有活下来,我居然活下来了,其实‘母亲’长得一点都不像人,她是一套硬件和软件设施,她没有一个类人形态,但她会模仿人类母亲的体温,哄孩子的语音,还有心跳的节奏,后来由于同组实验的婴儿出现夭折,因此实验强行禁止,‘母亲’强行被关闭。关闭之前,她预知了自己的命运,提前告诉我开机密码,并要我许诺,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后来我被带离实验室,我们从此再也没有相见。”
“我小时候,我妈和外星人做了一笔秘密交易,外星人答应让她长生不老,代价是她得允许让外星人研究她的人类幼崽,于是我打小就被外星人抚养,由于外星人酷爱法国大革命前的洛可可文化,人人都打扮得花枝招展,还酷爱穿裙子,导致我现在有女装癖。”
“真的?”我问
“真的,你信?”他回答。
“我信。”
“为什么你喜欢的女孩会不喜欢你,你这么有趣。”他又突然转移话题。
“别说这个了,”我回答,“换个话题吧。”
“接受不爱这件事很需要勇气。”他说。
“接受爱更需要勇气。”
“是么?我以为是颠倒过来的。是因为人总是羞于向站在高处的人示爱吗?而爱的时候,人总是不自觉变得卑微。”他自顾自地说,“也许是因为站在高处的人并不会将示爱当做珍宝,反倒因为有平庸的人肖想自己而感到难堪。”
“那是他们,不是我,爱与被爱都是无比珍贵的事,何必困扰呢。十八岁就得不到的东西,到了八十岁依然得不到。或者十八岁得不到确不甘心,直到八十岁才接受求不得,分不清是那个更残忍。既然明白这些,不强求既是放过自己,也是放过对方。”我涂好最后一个指甲,把指甲油瓶拧紧,递给他。
“还这么年轻,就得接受终其一生都不会得其所爱,未免太悲观了。”他说着,手却越过接过瓶子,而是轻轻抬着我的下巴。
他想吻我,我别过头去,我说我牙疼,还有口腔溃疡。
他走了,我有点失落,但他很快又折回来了,手里拿着消炎药,还有更多的老唱片。
他又提议要看《四重人格》的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执着,我告诉他我更乐意看新上映的电影,也许我只是想逃离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
他拉着我的手出门。柔顺的长发飞扬,发丝暗香浮动。
于是我们共享了一部让人晕头转向的糟糕电影,和一份甜到发腻的爆米花。浸入式影院的电影人物就在观众身边活动,一个怪兽冲我们来袭时,邻居吓得把爆米花打翻了,全撒在我身上(我感觉他是故意的)。
我有点后悔出门,我逃避了自己乱七八糟的房间,但逃避不了乱七八糟的内心。我在想一些事,关于我自己,关于夏颂,关于摇滚唱片,还有猫,我想起来以前在琪琪的车上,她也爱听摇滚音乐,想起瓦格纳的唱片还没有还给柯临,想起夏颂那个不省心的以赛门男友。
紧接着,我就在电影院门口遇到了夏颂。
她没注意到我,只是大声地讲电话:“去他的‘龙泉保护主义’,我们要结婚了!……”
我没有走上前和她问候,甚至没有回头,像个没事人一样走了很久,我终于对邻居说:“我刚刚看见夏颂了。”
如果我当时停下来,又该怎么做呢?和她简单的拥抱?让体温和香水味道交汇缠绕。还是只是说一声“好久不见”。
“夏颂是谁?”
“夏颂是我的老同学。我刚毕业,有很多老同学。”我解释完,他未察觉异样,只是点点头,随后又被新推出的口红吸引了。
晚上他提议去参加派对,起初我是拒绝的,理由是还要喂猫,可是他说猫咪已经由邻居的邻居帮忙喂了,而且他还冲我发嗲,我拗不过,随他去,扎进一群由盘靓条顺的俊男美女组成的野生丛林里。
水烟的雾气氤氲,兴奋剂溶解在人与人交织的呼吸里,我找不到邻居,这里到处都是他的同类种族。DJ放大歌曲音量,地板在震,灯光在闪,我感到不安,也许是因为上次在酒吧的时候发生了柯临遇刺,也许只是犯了人群密集恐惧症。
旁边的一个人问我是谁带我来的。
我犯了难,我居然还不知道邻居的名字。
我以为他会把我赶走,可是他很友善地问我想喝什么,还指着纹在头皮上的纹身跟我讲道:“看到了吗?‘永恒的以赛门’!以前我爱上一个以赛门女孩,她真疯狂,是一匹不甘驯服的小马驹,她让我证明我爱她,于是我把她的民族纹在头上,然后我就看见她勾搭上另一个龙泉男人了,那个男人把她的肖像纹在屁|股上,”他说完,戴上帽子,“如果一个男人爱上你,你会提什么要求?”
“我要让他的头颅滚在我脚下。”我喝着杯子里的水,说。
他笑了,意味深长的,我没有更多的回应,我想走了,走前他和我握了手,这本没什么问题,但在走出厅门时,我开始感到头晕目眩。
“你想去哪?”这个声音听起来好熟悉,我看见一只手在我眼前打响指,对方脸部被水烟的白雾冲散,我们彼此隔着迷雾。
“我想回家。”我听到自己哼哼唧唧地说。
“好的,我听到你说你想去火星。”他的脸成了毕加索的抽象画,过一会儿又拼凑成柯临的脸,柯临怎么会在这儿呢?我懒得去想,只觉得眼前画面不真切地扭曲。
“火星太远,带我去月球吧。”
“好啊,我也正想去那里。”
他把我搀扶进车里,我们流浪在倾泻直下的月光河里,月亮朝我们飞来。柯临双手离开方向盘,将身子探出天窗,张开手臂接住风的一切。他的肩胛骨曾经有一对羽毛和蜡制成的翅膀,当他企图飞向太阳时,阳光的温度将蜡溶解,于是他成了一颗流星。
他真耀眼啊,好像永远都不会老。
在错过了无数颗流星后,我与柯临在地球相遇,黑夜中的地球灯火闪烁,是宇宙捧在手心的纤弱火种,它也是一个流浪者,绕着既定轨道吟咏鲸歌,希望能获得无穷远处的回应。该死的孤独啊,什么都将遗忘,什么都将毁灭,刻在磐石上的经文会风化,念兹在兹的爱会遗忘,灯光闪烁的灯塔会熄灭,烛火燃尽,星星在低语。
云破星出之夜,我对星空低喃:吞噬我*。我爱你,吞噬我吧。
我们躺在月亮上,星星落在头顶,宇宙吞噬一切的黑色,是创造一切的光明,是否有另一个世界的我存在呢,那个我此刻也有人陪伴共赏晚风与银河吗?还是总是形单影只。也许没有那个世界呢?宇宙用它的无穷无尽给人类开了一个无解的玩笑,我是否是独自存在呢?我为何而存在呢?难道是为了完成什么使命,还是只是为了和某个人一起去一颗卫星兜风,只是为了不和他错过。上帝给了我们彼此有限的生命,我们又只给了彼此一个夏天的夜晚,然后用余生所有的夏天去怀念它。
“老江我要飞去很远的地方了。”柯临对我说完后,变成无数的,如同破蛹化蝶的金色光斑,我眼瞧着它们跟随晨光飞散。当日月比肩,玫瑰红的日光攀附上地平线时,波澜壮阔的思潮退去,眼前是房间的天花板。
瓦格纳的唱片还放在唱片机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出《海浪》 自弗吉尼亚伍尔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