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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章 迷魂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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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公主,然后她的国度遭到龙的袭击,王子和骑士都被龙烧死了,公主制服了龙,从此当上了女王。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红冶邀请我参加她母亲的生日派对时,这样问道。
我们坐在露台的黑色沙发上,可以看见楼下的舞池,杯子里的气泡水液面随着音乐节奏晃动。面对衣着华丽的,所谓的上流社会的艺术家和名流,我感到如坐针毡,傻乎乎地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别难为人家了,”坐在左边的女士说道,她的耳朵上吊着两盏水晶灯,脖子上趴着一只缀满钻石的眼镜蛇项链,“每个龙泉人心中都有一个龙的故事。”
“说起来,龙这种生物有没有存在过还有待考证。”右边一位男士,留着乌黑的长发,画着妖娆的眼妆,胳膊上的刺青是一只收敛着翅膀的凤凰。
“我的刺青怎么样?”
“酷。”我说。
“我找人算了一下我的生辰八字,结论是我五行缺木,好在我有一位纹身师朋友,他帮我纹了一只凤凰,因为凤凰择木而栖。”
“你为什么不干脆像陌垚那样,把名字改成‘森’。”眼镜蛇女郎说。
“因为就算改了,也不能像他那样红。”凤凰男每说一句话都娇嗔一声。
“你看过他拍的电影吗?”眼镜蛇女郎的墨镜里泛着绿幽幽的鬼火。
“没。”
“我敢说,像你这种学院派的人根本没听说过我们的名字。”凤凰男边抱怨边摆弄自己涂的黑不溜秋的指甲,“我们这些戏子不过是给以以赛门提供消遣的玩偶而已,我已经老了,不红了,艺术需要新鲜的□□,不断地更新换代,才能滋养出永恒的美。”
“纸醉金迷的生活不是吗?”红冶问道。
“嗯。”
“你说,每天沉醉于这种浮华名利场的派对动物,能创造出什么有精神价值的艺术。”眼镜蛇女郎把脑袋耷拉在我肩膀上,隔着衬衫,我能感觉到水晶灯耳坠一来一回蹭着我的胳膊。
“艺术能有什么价值,供人无望的人一点遐想罢了。”红冶像是在看情景幽默剧一样看着我。
“但是对于生活完全失望的人而言,艺术就是全部,”凤凰男说,“对于我是,对于以以赛门也是,大家都是需要被流行艺术喂养的动物,对吧?”
“对。”
“小同学真有意思,”眼镜蛇女郎调笑道,“再劣质的人工智能都比你话痨。”
他们大概是真的无法忍受我的木讷,于是很礼貌地提出去舞池跳舞。
“不跳舞吗?”红冶起身问道。
“不。”
“为什么?”
我苦笑了一下,以表我的为难。
我以为她会撂下我离开,但是她在我身边坐下。楼下喧闹的人群沐浴在香槟、珠宝、肾上腺素的欢乐里,人人像是抽离了灵魂一样,任由音乐的鼓点摆弄自己的身躯,他们快乐的大笑,好像快乐成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又好像他们只有这一夜可以放纵,明天就会重返乏味的现实一般,但事实上,这里夜夜笙歌,快乐确实是廉价的。
“让我猜猜你在想什么?”红冶穿着一件猩红色的小礼服,眼影的亮片一闪一闪泛着光,“你觉得无趣,觉得可笑,觉得丑陋。”
“不至于,就是挺闹腾。”
“闹腾?”她被这个词语逗笑了,大概是因为酒精摄入的缘故,她笑得时候呼吸异样的急促,“对,是很闹腾,比你那图书馆要闹腾多了。”
正说着,听见舞池有人兴奋地大喊:“龙泉万岁!”接着人声鼎沸,喧闹至极,像是所有狂欢节的高|潮那样,在哪个时间,用哪种表情,发出哪种分贝的尖叫,都像是预先演练过一般,毫无新意。
红冶:“这里的人都是被虚荣奴役的感官动物,他们需要在夜晚忘却烦恼,因为到了白天就会被社会名誉所裹挟,他们自认为自己是月光下恣意绽放的红玫瑰,只可惜遇到你这样一个不懂风情的小古板。”
被声色浇灌的男人和女人,在舞池里疯狂扭动着身躯,一个一个复制般的个性张扬,摇头晃脑,光影迷乱,分不清彼此的脸。
红冶:“其实他们都是普通人,你只要夸他漂亮或者帅,他就会很高兴,当然高兴也有可能是装的,就像你言不由衷地赞美,但我没想到的是,居然真有一部分人会像狩猎者等待猎物那样,期待他人对于自己的外貌大加称赞。‘帅’这个词实在是肤浅,因为基本上带点金属光泽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之为‘帅’,摩托车的引擎、皮带扣的光泽,金丝眼镜的镜框,它们都很帅,戴墨镜的狗也很帅。居然会有人把‘帅’作为人生价值的体现,并以此为荣,他的词汇量一定少得可怜。”
舞池的流光溢彩如潮水般,在红冶的脸上涨潮又退潮,人们总说那是绚丽的光,此刻的青紫色却把红冶装扮成一具会说话的僵尸。
“喂,”僵尸张开嘴,“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看我的故事。”
“不错的故事,很符合女性主义的潮流。”
“可惜这个故事不是写给龙泉人的,”红冶的脸恢复正常,“脑控仪的故事需要新的背景设定,当然,依然只供以以赛门销售。”
“所以故事该怎么编?”我问。
红冶:“给玩家他没有的,满足他的一切愿望,在梦里坐享其成。”
“不劳而获。这算是愚民政策吗?”
“‘愚民’是个名词,而不是个动词。”背后响起一个声音,我们闻声回头。
声音的主人走近,在大晚上还带着他标志性的墨镜,我认出了他,一个著名的艺术家,据说近些年的作品大获成功,被媒体渲染成新时代的“艺术教主”,他也恰如其说,一副神秘主义的扮相。
可惜我看不懂他的作品。
“愚民想要逃离现实,于是我们编故事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当然,要当心故事的内容,如果愚民从中获得了思想就麻烦了。”教主在沙发上坐下。
“其实这里的人都在逃避现实,龙泉和以以赛门都一样。”红冶颇为不满地说。
教主扬了扬眉毛,不置可否的态度,“现在做编剧越来越难,龙泉人喜欢看现实主义的悲情故事以证实他们对苦难人生的想象,而以以赛门却需要绝对美好而不切实际的喜剧,去激发他们浪漫主义的幻想,很矛盾的市场需求,不是吗?”
也许我该回答是,因为实践证明作品遵循这样的路子走确实大获全胜,但根据“魔术子弹理论”,观众会无意识地接受成天灌输给他们的信息,因而龙泉和以以赛门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价值观产生断崖式的不相合。
“他们看起来很反感我,”教主把嘴凑到高脚杯前,抿了一口,“我是指那些学院派的人。”
“他们不是在针对某个人,他们是反感整个文娱产业。”红冶解释道。
“唔,”他修剪得夸张的唇须动了动,“漂亮的脸蛋还不够吗?”
“如果不说话当然没问题,可是当我听到他一开口说话,就觉得这人真改回去念念书。”红冶直言。
“可是以以赛门需要偶像,崇拜心理是一直存在的,群体需要将希望与情感寄托于一个人,过去可能是zheng|zhi人物或者宗教领袖,现在没有战争,所以就把最突出的公众人物当成是信仰,也就是偶像明星,”教主面向我,墨镜藏住他的眼神,“麦加的万人朝圣和演唱会上粉丝应援,没什么差别,过去战争年代要利用不怕牺牲的烈士感召群众募捐,和现在娱乐公司利用艺人影响力吸引粉丝集资,也没啥差别,只不过时代不同了。”
我点点头,教主继续道:“爱有寄托,恨也有寄托,所以外人就会特别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粉丝会在那么爱一个偶像的同时,又会竭尽所能地仇恨另一个偶像,尽管这两个艺人在外人眼中都是出厂配置基本相同的偶像工业产品。”
“这跟闹革命还挺像,”红冶把身子嵌在沙发里,“革命年代人们为了同一目标建立不同党派,党派之间大方向统一但是依然水火不容,因为立场不同,粉丝群体也一样,都是爱着一个人,但是群体之中还有小团体,小团体之间也是闹得不可开交。”
“要是每个粉丝都像你这么理性就好了。”教主感慨。
“不可能,我这么理性的人压根就不会追星。爱本来就是非理性的,要求非理性的人理性等同于痴人说梦,”红冶把背挺直,伸了个懒腰,“你看人家小姑娘,小细胳膊小细腿的,扛着摄像机天南海北地追,演唱会扯着嗓门喊口号,会做剪辑会修图,会写文案会画画,还能狠得下心来花钱,这哪里是追星,这分明就是爱情啊!”
“爱情吗?”我笑道,“爱情是什么?”
教主:“爱情就是人类为了有别于其他动物,而给自己的性本能发明一种说辞。”
红冶:“可是有些人长相厮守并不单单是贪恋美色。”
教主:“那是亲情,不过对于幸福的人而言者无所谓,只是单相思或者失恋的人就会被体内的类□□和□□的异常波动而绕的心神不宁,其实热恋也不过是幻想对现实的投射,‘爱’这种东西要多浪漫有多浪漫,要多愚蠢有多愚蠢,只有遇见了才知道。”
红冶:“要是遇不到呢?”
教主:“很正常,很多人都遇不到,我敢说大部分人都没遇到,只是没有故事的人容易被遗忘,所以反倒成了异类。”
异类吗?大概没有什么异类和同类之分,只有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区别。
红冶也好,教主也好,他们身上总透露着一种优越感,那是源于自小养尊处优带来的自信,他们总是受到重视,因此习惯了被重视,这并非令人不悦,但与他们同处时,总觉得自己最好闭嘴,未必是因为他们的“优越感”带来的“距离感”,只是我本身不想开口也懒于应付,这样看来反倒是我显得疏离了。
“你不要看这里的人看上去都对艺术有一番解读,实际上,他们连巴洛克和洛可可都分不清。”教主看向楼下的舞池,说着。
台下扭动腰肢的舞女身姿曼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瘦骨嶙峋的审美,她们瘦削透着吸血鬼般的病态美,随着音乐扭动时可以看见背部褶皱的皮,和棱角分明的脊椎,有些人为了追求所谓的骨相美,专门做了骨骼的整形。现代医学技术发展地很快,医生甚至可以量身订制一对完美的蝴蝶骨,只要他的顾客需要。
教主:“他们当中还有人公开支持过以以赛门教,真是些天真的小羊羔。”
红冶:“我就是,虽然我不信,但是他们应该获得尊重不是吗?”
教主:“‘尊重’只是少部分人的装腔作势,”教主咧开嘴,牵动着脸上的皱纹,“就像派对只是少部分人的寻欢作乐。”
红冶:“艺术家都这么傲慢吗?”
教主:“不,我承认我傲慢又有偏见,但这些秉性就是我的一部分,我不打算改,也没打算被他人理解。其实艺术家这个身份也是他人授予的,我被定义为艺术家,同时又想逃离被定义的框架,但逃离这种想法本身又会被外界定义为艺术,这一切很都矛盾。”
矛盾是永恒的,就像支持和反对以赛门的人,他们永远无法说服对方。我在心里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