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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再也不要见到王致远了 ...

  •   如果问,五年前智书是怎么被王致远吸引的,应该就是那次他离开教室的时候走到一半,突然低下身子捡起地上一张别人掉落的草稿纸放进垃圾桶,然后淡定地走出教室吧。
      平时的他总是带着一副白色的耳机,让人觉得他是和这个世界隔绝开来的,他高高扬起的头让人觉得他高傲冷漠。所以智书没想到那样看起来冷漠、高傲的人,会注意到散落在地上的白纸。也许那只是他的无心之举,却让智书被他吸引了那么多年。
      这么多年来,总是在日记本里记录和他有关的事与梦已经成为了智书的习惯,这是智书用来怀念他的方式。

      “智书啊,你就答应吧!”宋传文从微信电话那边撒娇。
      “我真的不想去嘛!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当伴娘这种事儿。”智书站在阳台上叠衣服,冲着电话大声说。
      “可是我已经给林总答应下来了。”传文继续说,“我又不是没给你说过林总的女朋友一直在国外待着,在这边没什么朋友。你说要是他结婚,新娘没有伴娘多不好呀!合作的很多作家都回会来,也不能随便去找两个兼职的伴娘来吧。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也不大好,毕竟是人家大喜的日子。”
      “那就找合作的作家或者你们公司的人嘛!你们认识的人那么多!”智书把最后一件白T恤挂上后拿着手机回答。
      “不管,这个伴娘你当定了。”传文在那边说道,“我已经答应给他了,而且人林总就给我说让我找你,反正你得帮我。”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虽然和林慕一不是很熟,但是由于和传文和宣明的关系,智书对他的恋爱还是有所了解。林慕一的女朋友,现在应该是未婚妻,名叫钟意。钟意是林慕一的初恋,两个人高中的时候一直是同班同学,林慕一是班里备受女生欢迎的那种男同学。而钟意则是那种时候受男生欢迎却不受女生喜欢的类型。
      在高中,一个女生如果家境好、长得还很好看、成绩还特别好且才艺好性格内向又不善于和别人套近乎的话,那么这个女生可能就会成为班里其他女生孤立的对象。钟意恰好就是班里那个家境好、成绩好、长得还特别好看而且还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的那个女生,最重要的事,钟意是班里那个唯一被林慕一喜欢的女生。
      那时候林慕一还是一个整天顾着打篮球,享受场外女孩子的掌声和欢呼的不成熟少年。他享受来自那些女生的仰慕和炙热的目光,也享受向钟意示好被拒不甘而越挫越勇的征服感和占有欲。
      林慕一的频繁示好和钟意的不断拒绝终于惹怒了班上那些一直崇拜林慕一的女生。林慕一刚从球场下来就想起自己把作业本忘记在教室了,便折回教室去拿作业本。
      走进教室拿作业本的林慕一转头正好通过窗户看见走廊上班里几个女生鬼鬼祟祟提着水桶往女厕所的方向走去。林慕一看了一下钟意的书包还挂在椅子上面,他会想起来刚刚在楼下看见往厕所方向去的背影正好是钟意。
      林慕一想起平时在班上那些女生总是欺负别的女孩子,突然一种不好的预感告诉他,也许钟意会有麻烦。
      林慕一急忙往女厕所的方向跑去,到厕所门口时,只听见厕所里面传来班上女生头头张晨的声音。
      “钟意,别太嘚瑟了。林慕一喜欢你是你的荣幸,你凭什么自以为是地拒绝他!成绩好、长得漂亮、家里有钱又怎么样。以后请你注意一点。”
      张晨说完以后带着几个女生急急忙忙的出来,迎头正好碰见了站在门外的林慕一。
      “你们有病吧!我林慕一喜欢钟意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林慕一生气地推开了迎面走来的女生冲进女厕所时,看见的是已经被浇得全身湿透的钟意。
      “这样,你满意了吧?”很少主动对他说话的钟意抬头看着他,冷冷地说了一句。
      从那天之后,林慕一再也没有在学校见到钟意,班上的男生们传言说钟意早就申请了国外的大学,不用参加国内的高考,已经去美国留学了。林慕一担心是因为经历了那天的事,所以钟意才不来学校了所以一直打听和她有关的消息。后来通过向班主任旁敲侧击才知道钟意确实已经申请了美国的华盛顿大学,还请班主任写了推荐书。
      从班主任那里知道钟意在华盛顿大学之后,林慕一总是很努力地学习。但是由于自己的成绩不够申请钟意所在的那所大学,林慕一不得不放弃申请留学的想法。就想着曲线救国,找一个和华盛顿大学有交换留学合作项目的大学上也是不错的选择。总之,那时候的林慕一做的所有事的目标和初衷就是再见到钟意。林慕一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觉得还欠她一句对不起,还是仅仅是简单的想见到她这个人而已。
      这也是林慕一最后选择来重庆的原因,西大是林慕一的能力内和华盛顿大学有交换生项目的最好的大学。林慕一上了大学之后依旧和高考前一样努力学习,拿着全院最高的学分绩点,就是为了大三的时候能够拿到学院唯一的交换生名额。
      后来,林慕一得偿所愿去了华盛顿大学,最后结束了两年的交换生生涯的时候,钟意也成了他的女朋友,两个人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无人知晓。只是后来回到重庆的林慕一每两个月就会飞往美国华盛顿,去见那个让他跨越千山万水奔向的女孩。
      认识了十四年的林慕一和钟意终于在经历了两年的陌生、三年的误会和等待、两年的朝夕相处,以及长达七年的异国恋之后,决定携手走进婚姻。
      智书想着林慕一和钟意的故事突然有些失神。如果要花费十多年的时光才能够和真正喜欢的那个人在一起的话,那自己接下来的路会更加煎熬。这五年的时间对她来说已经足够煎熬了,如果想要和那个人在一起还需要经历有一个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智书想来有些泄气。

      智书刚准备放下手机准备去做午饭就接到了林慕一打来的电话。
      “闵作家,谢谢你呀,愿意给我们当伴娘。”林慕一在那边客气地说。
      “那有什么的,是我的荣幸才对呢,活了二十六年,第一次当伴娘。”智书虽然心里不是很愿意,但介于合作关系又不好拒绝,只能附和着说。
      “真是谢谢你啊,她在国内没什么朋友,实在不大好找伴娘,所以只能麻烦你了!”林慕一在那边解释,“婚礼是两周后的周天,但是我们想早点准备好婚纱和礼服这些东西。所以你这周周六或者周天有时间吗?你有时间的话,我们去挑婚礼用的婚纱和礼服。”
      “好的,我这周末都有时间的。”
      “那就周六吧!”林慕一在那边说,他一直都是一个做事干净利落的人。
      “好的,那你把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发给我,周末见吧,林总。”智书在电话这边回答。
      “不用,到时候致远也要过来的,我让他过去接你吧!”林慕一说道,“你们之前见过的,上个月和我一起去你签售会的那个朋友。”
      “哦!好的,好的。”智书一听是王致远,就有些慌乱,“那林总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挂了,我这边有点事情。”
      “嗯,那就周六见吧。”说完智书就和林慕一挂了电话。
      距离上次见到王致远已经是一个月前了,后来的每一次出门,智书都想会不会遇上他,就像那次在日料店的巧遇一样。所以每次出门智书都会想要努力看清迎面走来的所有人的脸和那些走在自己前面的背影,或者回头看看那些走在自己身后的人,可是智书再也没有再遇见他,在这已经过去了的一个月里。
      这些没有遇见他的日子里,那种在人海中寻找他的迫切心情比智书在重庆生活的这几年的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如果他不曾出现,对智书而言,只是一个虚无的幻想还好,那样自己仅仅只是希望某个机缘巧合下能够遇见他。但是当他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自己生活中过后,智书就会渴望在自己生活的每一个点滴,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发现他的身影、嗅到他的气息。这一个月让智书明白,她不再像从前一样只是抱着对他的幻想和梦活着,智书需要这个人真真切切地活在自己的生活里,而不是像那一场场深夜的梦,伴随着清晨的来临就消失得悄无声息。
      挂断电话之后的智书突然反应过来,今天已经是周五了,明天就是周六。
      那自己应该要穿些什么好呢?算了,不做午饭了先,先想想明天见他穿什么比较好。放弃做午饭之后智书就急忙闯进卧室打开衣柜思考要穿什么。
      裙子?单穿裙子会不会太冷了?要不搭个风衣风衣搭个什么颜色好呢?算了,裙子看起来太正式了,要不穿裤子吧。牛仔裤?阔腿裤?阔腿裤会不会显得腿粗呀!那就牛仔裤吧,衣服呢?白色的会不会太素了?红色的会不会太艳了?要不穿白色衬衣?衬衣要不要塞进裤子里去怎么感觉自己隆重得像是要去和他结婚一样呢?智书看着自己摆了一床的衣服,无奈地大叫。
      “我现在过来你家,你吃午饭了吗?”智书坐在床边的地毯上,看着一床的衣服叹气,宋传文又打来了电话。
      “没呢,还没吃呢,煮了米饭还没炒菜。你吃了吗?没吃的话我就多炒点菜。”智书趴在床边对着电话说。
      “不用,等我来炒吧,刚从超市买了点菜。”宋传文在那边说道。
      “好的,那你来吧!我今天早晨刚做了些点心,你正好来尝尝。”说完挂断电话,智书就开始整理床上的衣服。绝对不能让宋传文看见自己这么反常的举动,那天他问是不是认识王致远的时候肯定就猜出点什么了,绝对不能再露出马脚给他看见了,不然觉得瞒不过去了,闵智书一边收拾衣服一边想。

      “闵智书,家里遭贼了都不知道吧!”二十分钟后,宋传文在客厅里说。
      “你到了呀!”听到传文的声音,智书急忙走出卧室。
      “一个人在卧室干嘛呢?”他一边往自己身上系围裙,一边抬头问智书。
      “刚洗完衣服,正在整理呢。”智书走向吧台,端着装有自己做的点心的盘子、坐在椅子上回答。
      “你尝尝,草莓味的,你不是最喜欢草莓了吗!”智书用小叉子叉着粉红色的块状点心喂正在切青椒的宋传文。
      “嗯,不错。比上次的草莓味奶昔好喝。”宋传文边吃边说。
      “话说你怎么突然想到来我家给我做饭了。”智书接着喂他。
      “不是想着这一周都忙着工作没有见你嘛!过来检查检查你有没有好好吃饭。”宋传文一边切菜一边冲着智书笑,
      “我当然有好好吃饭啊,你看冰箱,都是新鲜的果蔬,早上刚出门买的。”智书得意地冲着他笑。
      “明天有什么事儿吗?要不要一起去看最近新上映的电影,听说评分还不错。”宋传文把切好的青椒和瘦肉放进盘子里。
      “明天,明天恐怕不行,和林慕一约好了要去试婚纱和礼服,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智书放下手中的点心,转过吧台走进厨房。
      “那晚上吧,晚上应该可以结束吧。晚上有一场七点半的,结束了我去接你,吃了饭再去看电影。”他说着不停的切菜。
      “好的,到时候结束了我给你电话,如果没接到我的电话的话,就直接在电影院门口见吧。”智书拿出冰箱里的紫菜和鸡蛋,“咱们做一个紫菜蛋花汤吧!”
      “明天什么地点呢?需要我来送你过去吗?”宋一边往智书的往里夹菜一边问,
      “不用,林慕一说王致远也要过去,说他过来接我。”智书咽下嘴里的汤回答。
      “王致远?他为什么也去?伴郎吗?”传文停下手中的筷子,看着她问。
      “不知道,林慕一没说。”智书摇摇头,给他的碗里盛汤。

      叮叮叮~叮叮叮~
      “喂?”智书闭着眼睛从床头柜上拿到手机,划开接通键接通电话,懒懒地回答。
      “你好,我是王致远。”电话那边传来王致远的声音,王致远这么早给她打电话干嘛?闵智书心里想着,一下子弹起来坐在床上,把手机从耳边放到眼前确认来电显示。备注是王致远没错。不对,手机有备注呀!虽然他的电话在自己手机里存了五年,但是她从来没有拨出去过一次,他这么多年居然没有换电话号码,闵智书有些惊讶。
      “你好,你好。”确定来电是他没错,智书赶紧回答。
      “我应该还有半个小时到你家,你起床了吗?”王致远在那边问。
      “听你的声音好像没有起床呢还,我是不是来得有点早了?”王致远在电话那边小心翼翼地问道。
      “不不不,我已经起了。”智书赶紧从床上起来,站着回答。
      “那你先收拾,我刚想起来我还有点事儿,估计一个小时之后才到。”王致远估计听出来智书的声音还没有睡醒,就说,“不着急,你慢慢收拾。”
      “好的!好的!”智书答应完赶紧挂断电话冲向卫生间洗漱。

      挂掉电话的王致远决定去给她买豆浆油条,听她迷迷糊糊的声音好像还没有起床。一会儿去婚纱店的话,肯定一上午就落不着吃东西,他依稀记得她好像有胃病。
      在楼下等待的王致远想起四年前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天晚上,那个坐在学校花坛边死活不肯回宿舍的女孩。
      “不行,我胃疼,能不能先去吃点东西。”女孩红着脸说着,摇晃着腿看他。
      “哦!你是王致远哦!”坐着的女孩突然站起来凑着他的脸看,“嗯~算了,不吃了,王致远喜欢一个人吃饭,你自己去吃吧!”女孩看清他的脸后说,说完摇晃着身子跌跌撞撞地想要走开。
      “你去哪儿?不安全!”他拽住女孩儿的手臂,担心女孩儿重心不稳踩滑摔倒或者是磕着碰着。
      “不要再见到王致远了,反正以后也见不到了!”被突然拽住的女孩儿,脸颊通红,说着低下头,眼泪一滴一滴的,啪嗒啪嗒地掉落在他的手臂上。
      “我马上就会离开这里的,然后我会再也想不起王致远,我只能一个人生活。”女孩仍旧低着头流眼泪。站在原地的王致远愣住了,他不知道何时开始,自己成了眼前这个女孩儿悲伤的心事。她的头发半挡着她的脸,他只能看见她一半的脸颊还有从她脸上不断滑落到自己手臂上的泪水。

      “不好意思,我有点晚了!”正沉浸在往事之中的王致远突然被闵智书的声音拉了回来,他一抬头就看见了面前站着的笑得灿烂的闵智书。
      闵智书,你要是那一天也能这样开心地冲我笑,我大概也不会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到现在了,看见她的笑,王致远这样想。
      “不晚不晚。”他冲她摆摆手,随后为她打开车门,侧头笑了一笑,示意她上车。
      “听你的声音好像没有醒,想着你可能没有吃早餐,吃完咱们再走吧。”王致远说着给她递了一杯豆浆,又从椅背后方拿出一张毛巾将毛巾盖在她的膝盖上。
      “垫一张毛巾免得裤子弄脏了。”说完后拿出打包盒和一次性筷子,将盒盖打开后放在她膝盖的毛巾上面,又迅速地撕开一次性餐具的包装递给她。
      智书一看到这样的王致远,直接笑了。
      “怎么感觉自己在餐厅一样呢?”她拿着右手拿着筷子,左手端着豆浆冲他笑,“你总是在车里吃饭吗”
      “嗯~在国外的时候经常这样,总是忙得没时间去吃饭。”他从后面拿出一杯咖啡,笑着回答。
      “你呢?你不吃吗?”智书看他仅端着一杯咖啡便问。
      “我吃过了,在家吃了过来的。”他咽下口中的咖啡说着,打开了车窗。
      “谢谢你的早餐,我很喜欢吃豆浆油条。”她笑着冲他说完便开始往便当盒里夹油条。
      王致远记得以前早晨去自习室的路上偶尔会遇见她,她总是一个人拿着一根油条、端着一杯豆浆在路上晃晃悠悠地走着,总是要站在教学楼前将最后一口油条吃完才进入教学楼。
      那时候的她看起来像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女孩,只是自由自在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若不是因为曾经见过她哭,他大概以为她永远都是阳光灿烂的吧。
      “慕一,钟意姐。”刚进婚纱店,王致远就对着正背对着自己的林慕一和钟意叫道。
      “闵作家、致远,你们来了呀!”听见王致远的声音,林慕一转身笑着说,旁边的女人也一同转过身,冲着王致远和智书笑。智书看着林慕一身边温润的女子想着,这应该就是林慕一的未婚妻钟意了。
      “你好,林总。你好!”智书笑着向林慕一点头示意,接着又笑着向林慕一身边的女人点头示意。
      “意意,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闵智书作家,咱们婚礼的伴娘。”林慕一搭在钟意肩上的手轻轻地拍了拍。
      “你好,闵作家,我叫钟意。”钟意笑着伸出手。
      “你好,我是闵智书,以后叫我智书就行。”智书也笑着伸手。
      “对,叫智书就行,叫什么作家呀!你们现在又不是工作伙伴关系。”王致远拍了拍林慕一的肩,挑着眉说。
      “你也是,以后就叫智书吧,我跟着你们叫闵作家我也觉得很奇怪,我又不在你们出版社工作。”三人听了王致远的话不仅大笑起来。
      “好吧,那以后就都叫我智书吧!”智书转过头冲着王致远笑。
      “嗯,我对咱们的伴郎伴娘特别满意。”钟意抱着手看着王致远和智书点头。
      “你不觉得他们俩站在一块儿和咱们俩一样,特别配吗?”钟意转过头眨着眼睛对林慕一说。
      “不!差一点,咱们俩比他们更配一些!”林慕一低着头看着钟意的眼睛说。
      原本因为钟意的话而觉得有些尴尬的王致远和闵智书听见了林慕一俏皮的话也被逗笑了。
      “咱们今天的任务就是确定下来婚礼上新娘的婚纱、伴娘礼服以及新郎和伴郎的西服。开始吧,你们两位女士去试去吧。”林慕一挎着钟意的肩,领着她再次走到婚纱前面。
      “咱们也开始吧!”王致远拍了一下智书的肩,往礼服架侧头,示意智书可以开始挑选礼服了。
      这样下来,一天早晨的时间都在婚纱店里陪钟意挑婚纱,林慕一和王致远乐此不疲地看两位女士不停的换礼服婚纱,还不断地夸赞两位女生的看起来多么好看。一上午的接触下来,智书对王致远的认知又得到了新的刷新。在她的印象里,王致远一直是一个话少沉默的人,但是,在林慕一和钟意的面前,王致远和一般人看起来没啥区别,幽默风趣,还十分不吝啬夸赞别人,与他从前留在智书心里的形象大相径庭。
      “两位美丽的女士有没有饿意呢?咱们去吃午饭如何呀!”林慕一看着镜子前正在互相整理裙摆的钟意和智书问道。
      “对哦,咱们吃午饭去吧。”正在担心午饭时间太晚导致智书胃疼的王致远听了林慕一的提议也站起身来建议。
      “吃完了咱再回来挑,反正今天一天的任务就只有这么一件事。”他摊开双手,摇动着手指说着。
      “对,带你们去一个以前我经常带致远去的那家餐厅,离这儿也不远。”林慕一也担心两位女生饿继续说道。
      “好呀!那咱们先去换衣服吧。”钟意听了两人说的话开心地点头,转过头对在自己身边为自己整理头纱的智书说。
      “好呀!”智书抬头对着钟意微笑。不知道为何,钟意见到智书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看起来自信却不张扬、内敛却热情的女孩子,经过这一上午的相处,她更加喜欢眼前这个大方温和的女孩子。她见智书点头,拉着智书的手一块儿走向了试衣间。
      从背后看见两人牵着手进去的林慕一和王致远相视而笑,在沙发上等待着两位女士换装。
      在去餐厅的路上,钟意在前面挎着林慕一的手聊天,王致远和智书走在两人的后面,看见钟意仰着头和林慕一说话,林慕一低着头对正在说话的钟意宠溺地笑,智书觉得温馨极了。
      “这样看起来真的觉得他们很般配,很幸福呢!”智书笑着望着前面两人的背影,对王致远说。
      “我也这样觉得。他们真的是我觉得我见过最合适、最般配、最幸福的情侣了。”王致远转过脸回答,说完后又转过去接着看着前面两个人的背影笑。
      “你看起来和钟意也很熟,但是听说钟意是高二快结束去的美国,就算是同一所高中,那时候你应该也还没有进那所高中吧!”智书有些疑惑,钟意一直呆在美国的话,王致远见她的机会也不多,但是他们俩看起来关系很要好。
      “高中的时候确实没见过钟意姐,不过去了美国之后就见着了。”林慕一笑着说。
      “哦!对哦,你去的也是华盛顿大学。”智书听完他的话,脱口而出,等待反应过来时急忙低头。因为王致远从未提过自己去的是哪一所大学,自己知道他在华盛顿大学还是从大学认识的同学那里得知的。发现自己嘴误的智书心里忐忑不安,担心王致远会问自己怎么知道的,所幸的是王致远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没有告诉过她这些事。听完智书话的王致远只是盯着智书看了三秒,然后拧过头笑了笑继续说他和钟意的事。
      “去华盛顿大学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再加上慕一担心我性格内向,一个人在异国他乡闷成抑郁症。所以总是让钟意姐每个周末来看看我是不是正常地活着,陪我出去吃饭。”王致远说到此处的时候笑得十分好看。
      “所以就这么一来二去的熟了。”他说完转身对他笑。
      智书抬头看见王致远的笑,仿佛自己也亲自看到了两年前的异国他乡,钟意去找王致远时的景象,也不由得笑起来。她一直担心王致远这样沉默内敛的性格到新的环境会不适应,特别是去美国之后没有朋友会觉得孤单。但看见前面亲昵两人的背影,她突然有些感谢这两个人,在他孤单寂寞的时候都是他们陪在他的身边。
      “看来你和林总关系是真好!”智书抬头看着他。
      “对啊!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了。”王致远看着林慕一的背影说。对王致远来说,林慕一不仅仅是自己的好友,更是许多时候精神上的导师。这也是为什么在智书眼里王致远在林慕一和钟意的面前和在别人面前完全不一样的原因,在林慕一面前的王致远是可以将喜怒哀乐全部展现出来的。
      王致远看见林慕一的时候常常会想到一幅画,一个小男孩打着伞蹲在一棵蘑菇面前,天上下着淅沥沥的雨。王致远觉得自己就是画中的那棵蘑菇,而林慕一就是画中为自己打伞的那个小男孩。所有人都认为自己不会疼痛自顾自地离开的时候,只有林慕一知道他会疼痛,为独自在雨中的他撑起一把伞。
      “致远,还记得这家店吗?”刚点完菜品林慕一就问,这家店是王致远来重庆第一天,林慕一带他来的那家店。
      “记得,当然记得,你请我吃完那一顿饭之后就消失了一个月,我都以为你遇上了什么不测了。”王致远一边给身边的智书撕开餐具,一边回答。
      “是吗?还有这么一回事儿?”钟意听了王致远的话,突然好奇。
      “对啊!那是因为有一个人和我闹分手最后自己还生病了,我千里迢迢地去照顾一个要和我分手的女人。”林慕一看着钟意好奇的眼神,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发,看她好奇的小眼神肯定已经不记得那时候的事儿了。
      那时候钟意刚好结束自己的硕士学业,想留在美国工作的她在结束异国恋回国还是选择自己喜爱的工作两个选择中徘徊,一边是自己喜欢的人,一边是自己喜欢的工作。林慕一虽然告诉她没关系,自己能够接受这样的生活,让她继续追求自己想要的事。但是钟意有心疼林慕一每两个月往返于两国时间,于是便主动提出分手,不想要耽误林慕一。那时候的林慕一已经26岁,如果自己继续待在美国的话,结婚的事肯定会一直推迟,她害怕因为自己的野心把那个男人对自己的爱消磨殆尽。但是她又不甘心放弃梦想,所以那时候的钟意在林慕一和梦想之间,选择了梦想,放弃了林慕一。
      四年前的那天晚上,林慕一在把王致远送走,回到家之后就给钟意打电话。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有接,等到第二次拨通出去之后,电话终于接通。
      “Hi!This is Mia!”电话刚接通,电话那边传来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
      “Hi! This is Stephen! Can I have Jennifer on the phone, please.”林慕一在电话里请求对方把电话给钟意。
      “I'm sorry dear. Jennifer Zhong fainted when she moved and was taken to the hospital.”电话那边的人抱着遗憾的语气讲,“May God bless her.”
      听到电话里女人说钟意搬家昏倒,林慕一慌了神急忙问。“Fainted Could you tell me which hospital did she go? I'm her boyfriend. ”
      挂掉电话的林慕一看着屏幕上钟意笑得灿烂的脸就觉得好像自己没办法离开这个女孩儿,没办法看着她一个人辛苦的生活。一想到钟意在异国他乡一个人搬家还晕倒了,林慕一的心里就像刀割一样疼。在他心里,钟意一直都是那个柔弱、温柔、只会对自己撒娇的女孩儿。那样娇柔的女孩儿竟然一个人搬家,林慕一想着就觉得难受。
      整夜难眠的林慕一辗转反侧,他打开手机看了飞往华盛顿最近的一班飞机是第二天早上八点,他虽心急却十分无奈。只能拿出行李箱,整理几件随身衣服以及护照身份证等东西,然后在床上睁着眼睛等待天亮。
      到达华盛顿的时候晚上八点左右,站在机场的林慕一试着给钟意的手机打电话,接电话的仍旧是昨天接电话的女人。她告诉林慕一,钟意并未回去,手机也没有来拿,应该还在医院。
      林慕一在病房门口看见一个人孤零零躺在病床上的钟意时,一个人蹲在病房门口哭了很久。一想到钟意曾经也是这样一个人孤零零在这个城市生活,以后还要继续一个人在这个城市生活。林慕一就难受,因为他不知道,在没有他的时候,她是不是也是一个人呆在深夜的病房里看窗外的灯光。更让他难受的是,眼前的这个一个人孤零零躺在病床上看窗外灯光的女孩,宁愿选择这样孤单寂寞的生活,也不愿意放弃梦想和他回去。他明白她有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和自己喜欢的事要去做,但是她一腔的孤勇和执着更是让他心疼。
      那次去华盛顿是林慕一去见钟意呆得最久的一次,林慕一把出版社的都事交代给季宣明几位在出版社举足轻重的人,请了一个月的假陪钟意。他陪她一起搬家,和她一起去挑选家具,选漂亮的餐具和桌椅。每天早上起来为她做早餐,送她去上班,又回到家里替她整理布置家里的家具和物品。等到下午她下班了他去接她,两人一起去逛超市,买晚餐的食材。她给他做在华盛顿这几年兼职学会的炸薯条、汉堡、三明治还有牛排意面;他在家的时候就和妈妈开视频问不同鲁菜的做法,然后等她下班回来之后变着法儿地给她做鲁菜、川菜还有重庆火锅。
      等到周末的时候,她们就一起去华盛顿大学散步,回忆两人刚在大学遇见的时光,摩天轮、太空针塔、国家美术纪念馆等他们都一一逛了一遍,就像刚来华盛顿遇见钟意的时候一样,林慕一缠着他要她带自己去这些景点参观。懒得出门的下午,两个人就在家里看电影;或者在下着雨的晚上,两个人就光着脚在卧室的地毯上跳舞。
      那一个月里,林慕一每天晚上抱着钟意睡去,醒来亲吻她的脸颊,每天牵着手陪她上下班。每天下班的时候听着她说工作上的事,看着她抬头笑着说话的样子,林慕一就想起十六岁开学那天刚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下车的她对着车里的人笑。
      陪她的时间越久,林慕一越了解她想要留在这里的心情。他努力给她把家里布置得温馨,给她准备好所有生活中可能需要的东西,他努力地想要消除她一个人生活的孤单。在他离开的最后一个晚上,他和她约好,如果她想以工作为重,想在华盛顿就留下来,如果想结婚了就回去,但是绝不再因为距离或者年龄大担心耽误自己提分手。他亲吻她的额头低头对她说“你知道吗?我已经喜欢你十年了,这十年我都走过来了,我还会在乎时间吗?所以,以后你什么都不用想,做你想做的就行。只要能够和你在一起,这颗心能够爱你,活着就不算是耽误。”
      钟意听他这样说,突然想起四年前的事,不由得害羞了起来。
      “要不是那次生病,你以为你现在能和我结婚吗?”她嘟着嘴说着,挎着他的肩膀撒娇。钟意一直深刻那次离开那晚他对她说的那些话,那是她第一次听见林慕一说那么深情的话,也是因为那些话,钟意才打消分手的念头,决定在五年内完成自己的计划,然后回国和眼前这个说爱她的男人在一起。
      “之前一直没听你俩说过呢!”王致远看着眼前的两人有些吃惊地说。他只知道高中那时候林慕一那么努力学习是为了她,也知道他去华盛顿大学大学作交换是为了她,知道他们一直很幸福的在一起,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曾经闹过分手。
      在一旁的智书看着对面亲昵的两人,觉得庆幸能够看见现在他们依旧如此相爱。原来这世间看起来不管多么登对、幸福的两个人都曾经有过伤心往事。只是他们依旧相爱相守的原因就是不放大那些伤心的往事,珍惜和守护彼此珍贵的爱与回忆。
      “因为,比起那些事儿,我更想告诉你,我们在一起多幸福。”林慕一一手搭在钟意的肩上,摇着头冲王致远笑。
      “智书你看,我这么多年来就是这样被他俩秀恩爱的!”王致远听完话突然转过头来,一脸委屈地对智书说。
      “林总,你以后结婚了可以更变本加厉的秀!”智书看见王致远一脸委屈的表情突然玩心大发开起了王致远的玩笑。
      “智书,以后咱们几个人在的时候,你就不用叫慕一林总了。听慕一说你和致远是一届大学校友,那你肯定比我小。以后呢,你就跟着致远叫我姐,就叫慕一哥吧!我不喜欢朋友之间那么生疏地称谓。”钟意看着智书说,边对王致远使眼色,“致远,对吧!”
      “对,我也这样觉得!你没意见吧,慕一哥?”王致远看见钟意的眼睛附和着说。
      “完全没有!”林慕一笑着摊开双手,“智书,你以后在我们面前就不必客气了,接下来这段时间,我的新娘还要请你多多关照呢!”
      吃完午饭回到婚纱店挑完礼服的时候,林慕一提议四人一起吃晚餐,抬起手看时间的智书突然发现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她突然想起昨天下午和宋传文约好了七点半的电影,便礼貌拒绝,“钟意姐,慕一哥,那个不好意思,我昨天和别人约好了七点半的电影,我恐怕没时间和你们一起吃晚饭了。”
      “七点半吗?”王致远听完智书的话,抬手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
      “现在已经七点了,你们约的在哪个电影院,现在过去能赶得上吗?”看完时间的王致远转头问她。
      “解放碑保利万和国际影城,时间有点紧,不过应该能赶得上。”智书看着三人说,“真是不好意思啊!你们去吃吧,我得走了。”
      “那我送你吧,这儿离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打车也不好打。”王致远看着有些焦急的智书说。
      “那你送她吧,致远。”钟意拍了拍王致远的肩。
      “没事儿!我出去打个车就行!”智书摇头,她不希望王致远知道自己要去见的人是宋传文,他不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她怕他误会,但是自己又不能放宋传文的鸽子,因为宋传文是她毕了业之后遇见的最重要的朋友。
      “智书,就让致远送你吧,也不远。三十分钟应该能到,别担心。”林慕一也劝智书。
      “对啊!万一因为打车迟到就不好了。”王致远附和道。
      智书看无法推辞,只能硬着头皮对王致远说“那就麻烦你了。”
      “那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去把车开过来。”王致远对着三人说道,便独自走向停车场开车去了。
      “那我们先走了!”见王致远已经把车开过来了,智书转过身子对林慕一和钟意道别。
      “那电话联系。”钟意拍了拍智书的手腕,“路上注意安全。”
      “上车吧!”王致远已经下车走过来为智书打开了车门。
      “再见!”智书对着林慕一和钟意点了点头,便转身上车。
      “那你们注意安全,致远一定要把智书安全送到呀!”林慕一拍着王致远的肩膀说,王致远关上车门笑着点头。
      见两人已经乘车走远,林慕一一把把钟意搂在臂弯里。
      “你有没有感觉致远这次回国之后有些不一样了!”钟意抬着头对林慕一说。
      “有吗?哪里不一样了?”林慕一低着头挑着眉问道。
      “嗯!说不上来是哪里,就是觉得和之前有那么一点不大一样。”钟意摆了摆头说道。
      “吃饭去吧!你不许在我面前还想着和别的男人有关的事儿!”林慕一见钟意若有所思的样子,有手指刮了刮她的鼻子。
      “你现在可是我的老婆!”说完他把臂弯里的钟意搂得更紧了。
      钟意听林慕一这样撒娇的语气顿时心情大好,踮起脚就冲着林慕一的嘴角吻了一下。被吻的林慕一笑着看着眼前的钟意,放开了搂着她的手臂,站在原地不动。
      “不行!重新来一次,哪有人像你这样亲吻都这么敷衍了事的!快,重来!”
      “哎呀!不管,好饿呀!”钟意看林慕一开始耍赖就两手抱着林慕一的左手撒娇,“走嘛,吃饭去嘛!真的好饿的!”
      “吃饭可以,但是填饱肚子后你得重新补回来!”林慕一见钟意撒娇便说,牵着她的手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很急吗?”开着车的王致远看智书一直看手手机便问。在这已经过去的十五分钟里,他已经看了到她看了四次手机了。
      “嗯?”正在出神的智书听见他说话,突然反问。她一直在思考一会儿应该让王致远送她到哪儿,是直接到电影院儿门口呢还是提前下车。宋传文一定会在电影院门口等她,在电影院门口下车的话,如果王致远看见是宋传文他会误会吗?如果刻意让王致远提前停车的话,那更显得有不便让他看见的事儿,那样自己就更有理说不清了。如果让王致远误会自己和别的男人有关系的话,那她就太对不起自己等待的这几年了。这几年她一直没有再和别的男人建立关系甚至接近任何男人,就是她总是期待着有一天她能够再遇见他,或者说,她一直在等待着再次遇见她。对她来说,有可能再遇见他,尽管是百分之零点零零一的机会,对她来说,就相当于人生值得。所以,她不想把自己这么多年的守望和期待打破,如果这份美好的期待被自己的草率打破的话,那她可能真的注定会孤独终老了。
      “问你很着急吗?要不要告诉你的朋友你可能会晚点到。”王致远用余光看着有些心思的她。在他看来,她若有所思的样子是因为担心自己会迟到,而他不知道,让她有些慌神的正式坐在旁边的自己。
      “哦!不着急,不着急!”她听清他的话反应过来,连忙摆摆手回答道,
      “那就行,要是实在担心的话就提前打个电话说一声。没什么问题的话,应该能准时到。”正在停下车等红绿灯的王致远转过头来看着低着头的她说。
      此时的她仿佛没听见自己的话,看着自己的手指有些发呆。王致远看着她现在的神情和四年前那天晚上一模一样,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这是她闵智书有心事时的特殊征兆。王致远看她这神情也不方便再说些什么,便转头盯着交通提示灯,看着倒数的秒数等待绿灯。
      “你相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好多年了都忘不了另一个人?”车刚起步一会儿驶过绿灯路口,王致远便听见智书在自己耳边问。
      问完话的智书盯着王致远的侧脸一动不动,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就问了他这么一句话。王致远听完智书的问题握着方向盘的两只手指搭在方向盘上五指张开了一下,又迅速收回紧握方向盘。他双唇紧闭,突然转动方向盘,将车停靠在了路边。
      “你刚刚说什么?”停下车的他将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缓缓地转过头,问道。两人四目相对,这是他第一次好好地看见她的这双眼睛,灰棕色的瞳孔散发着明亮的光,从她的眼里看到的是真诚和认真。
      “我问你,相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好多年都忘不了另一个人。”她盯着他黑色深邃的双眼,又将自己的问题重复了一遍,她的眼神没有丝毫的躲闪。他看着她的眼睛有些失神,这是他这几次见面来,第一次看见她这么认真地说一句话,也是她第一次没有避开和自己眼神上的交流。
      “那你还记得我吗?”他将右手从方向盘上拿开,放在了副驾座椅的上方,凑近她低声问。
      车内车窗紧闭,原本狭窄的车内因他一句话散发着暧昧的气息,看见王致远近在咫尺的脸,原本气定神闲的智书却突然紧张起来。
      “我先走了。”见王致远仍旧没有收回想自己凑近的身子,又不知如何回答王致远问题的智书慌忙地拉扯安全带想要解开安全带,下车逃走。
      “四年了,还是不想再见王致远吗?”见她慌忙想要逃离的王致远急忙用手搭在车门上,担心她再一次匆忙逃走。
      她见他挡在自己面前的手臂更加无所适从,只能缓缓抬头看他。
      “你还是觉得自己再也不要见到王致远了吗?”他看着她惊慌失措的眼睛,语气坚定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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