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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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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蝶衣下了戏就不痛快,回到家中,竟不知怎么的,饭也没吃就一头躺倒,第二天早上便觉得头重脚轻,鼻塞声重――感冒了。
他这里难受,那老板亲自带着人来伺候这座摇钱树,又说起了施月恒,原来施月恒昨晚谈生意去了不假,那边叫了唱的助兴,还是那个柳云容。
谈生意就没唱《小上坟》,换了《游龙戏凤》——反正还是粉戏。那老板说施月恒听得高兴,又和柳云容畅谈了一路。
程蝶衣一听这个消息,闷头就倒,越发的吃不下饭了。想那柳云容是这几年才红起来的坤旦,真人长得什么样,程蝶衣见过也没记住——想是也不算貌美无比,可人家一个半路下海的女孩子,唱念做打这四功是没的说,在传说中还识文断字。
这就比一般的戏子要强了。
程蝶衣呢,倒是在这些日子里不断进步,终于把字写得横平竖直了,也就是横平竖直,绝对不算好看。施月恒有时候会看他写的日记,只知道摇头赞叹不绝――但程蝶衣觉得他是在暗暗的嘲笑他。
倒也不是为别的,程蝶衣写的日记里大都写着“座儿叫好不绝,余应继续努力”或者“今日唱某某处微觉吃力,晚间应再用功”,是一大本流水账。如果是施月恒与他畅谈某段戏,又心有灵犀了,他也会写在其中,可那页文字是绝不许施月恒看见的。
而这天施月恒没来听他的戏,他又开始写日记了,文笔颇像一个怨妇。
“今日月恒谈生意,未来看戏。听闻陪客的是迎春楼柳云容。柳君乃是梨园名旦,唱作俱佳,余亦深觉敬佩。只是听闻月恒与柳君相谈甚欢,互引知己,余归家,深觉落寞,然此心不可说也。”
寥寥数字,然而语气是很酸的。
施月恒当然是看不见的,他和柳云容聊天聊得还挺快乐。
柳云容中学毕业时,家道中落,幸而她娘以前唱过戏,托人请了师傅教导她,打磨筋骨半路出家,这才有了今日。
以前唱戏不过是为着一口饭吃,现在倒是有了几分兴趣,逼着她要往好处唱,不停的排新戏,只少一个能够诉诉衷情的知己。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孤独,不被人理解,越优秀的人越是如此。程蝶衣心里就是孤独的,所以他迫切的寻找一个知音。
柳云容也是如此。
看戏的一大半是来看热闹的,角儿嗓子好、模样好当然更愿意捧场,倒未必能听懂角儿在唱什么,大都是听个热闹、八卦一下角儿们的轶事,在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做个谈资而已。
座儿理解角色,能到袁四爷那个地步,已经是不错的了,不至于专门捧谁的人。
袁四爷在此道上浸淫多年,生书熟戏,磨烂了的人,挚爱的是骨子老戏,不是《武家坡》,就是《汾河湾》,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出。看见人排新戏,还要讽刺几句。
因此柳云容看见他都想翻白眼。
像施月恒这样不多说话,却有一双慧眼的人,又开明喜欢新戏,她怎能不喜欢?恨不得留下来多说几句。
说罢这柳云容家世,又要说回程蝶衣。
程蝶衣病了的消息传到施月恒耳朵里,那已经是几天之后了。程蝶衣郁郁寡欢,也排不了戏,每日只恹恹的跑几个圆场,也不敢喊嗓子,就在心里面怨施月恒――倒是不怎么想段小楼了。
施月恒抽出时间来看程蝶衣的时候,程蝶衣已经病得瘦了几斤。
程蝶衣在被子里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见施月恒进来,又是想怨他,又是忍不住的想笑,好在下半张脸都在被子里,倒也不至于露出端倪。
“角儿,这是怎么了?”施月恒把被子一掀,惊讶道,“怎么瘦了这么多?大夫怎么说?吃了药没有?屋子里也没个人照看?”
“那老板本来是在的。见了你来就从后门躲出去了。”程蝶衣半坐起来,“就是着凉了,过几天就好了。”
施月恒看了看表,皱眉道:“这都快十二点了,也没人给你弄饭吃。你这几天吃的都是什么?”
“师哥来看过,茶房有时候从外面买些饭菜给我送来,有时候也在厨房给我烧水煮面条吃。”
“外面的东西干不干净还是两说。太油腻了也不适合病人吃。”施月恒去到厨下,惊喜的发现居然米面粮油俱全,显然是有人做饭。
施月恒大显身手,煮了一碗葱油面。
程蝶衣简直受到了惊吓:“您还会做饭?”
“我在法国留学嘛,法国根本没有几家中餐厅,我总不能一直吃西餐。所以不得不学会了做饭。大菜不好说,就家常的几样菜我还是会做的。”
程蝶衣挑了一根面条吃,发现味道还不错。
“快多吃点儿。”施月恒把外袍披在他肩膀上,“你肯定是没好好吃饭,所以瘦了。感冒了千万不能吃油腻的,甜的。一是不好消化,还会坏嗓子。”
程蝶衣一边吃一边想起昨天刚吃了一块油炸糕,暗暗后悔。
施月恒看他神色,叹了一声:“这就是你师哥的聪明之处了。你们自小学戏,大约除了唱戏,别的能力有限。不会做饭不会洗衣,连生病了该吃什么也不知道。家里有个人帮衬,也省些力气。”
程蝶衣已经没有那么恨段小楼和菊仙了,所以只故作凶狠的瞪了他一眼,就继续挥舞着筷子埋头苦吃。
“甭这么看我。吃完啦?”施月恒等他吃完,把空碗端走洗了,又在衣柜里给程蝶衣找了一件厚衣裳,“走,跟我回家。把病养好了再说。”
程蝶衣到此时实在是无话可讲。
他突然发觉了施月恒的讨厌之处――却也正是他的讨人喜欢之处。施月恒所谓的温柔谦和,体贴入微,好像对谁都是一样,谁见到他了都会把他引为知己。程蝶衣在他心里好像也并不算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程蝶衣敢肯定,施月恒如果娶妻生子,必是一个最好的丈夫、最好的父亲。施月恒是一个君子,但就是这样的君子,才会更容易的就让他这样的痴傻人心碎。
施月恒带程蝶衣回到施公馆这边。
公馆里一任东西都是全的,施月恒早命人给程蝶衣预备好一间客房,就在施月恒卧房的斜对面――倒不是特意安排,是因为隔壁就住着君宁,正对面就是天锦的卧房。
这两个小祖宗日日不叫施月恒安宁。施月恒不在家,倒还老实,只要一见到施月恒的面,这个要叔叔陪着玩泥巴,那个要叔叔抱着遛弯。总之就是要施月恒不得自在。
程蝶衣一进门就看见客厅里两个小娃娃对着嚎啕,这两个娃娃一看见施月恒,顿时飞跑过来,一人抱住一条腿,话也说不清,还叽哩哇啦的告状。
施月恒便驾轻就熟,一手搂住一个往沙发上走,空出一张嘴来嘱咐厨房给程蝶衣做饭做汤,预备热水灌汤婆子、预备衣裳、又要熏被子。
一条条安排下来,施月恒又不知从哪里腾出一只手,把点心盒子和果盘推到程蝶衣面前。
施月恒三言两语哄好了君宁,给他剥了个橘子,答应了给他买新玩具,又被天锦支使着在屋子里抱着她团团乱转,在客厅里来来回回走了三十多圈。
程蝶衣看着不免感叹:这和跑圆场比起来也不知哪个更累。因而笑道:“你娶了媳妇,想来对自己的孩子也是这么有耐心?”
“打住。”施月恒停下来说,“您饶了我吧,这两个小祖宗还不够闹腾的?”
这句话虽然说得模棱两可,程蝶衣却听出他目前没有娶妻的意思,面上没有表露出什么,却欣欣然剥了一颗桂圆吃。
晚间程蝶衣换了一身睡衣,和施月恒一起在客厅里泡脚。
水中放了些花椒、姜片来驱寒。
施月恒娇生惯养,脱去袜子,刚把脚插进水里,就被烫得“嗷”了一声,随后又把脚拔了出来,程蝶衣被他吓住,看他的脚,果然烫得粉红。
施月恒的脚还挺好看,脚型纤瘦,脚趾却圆润白皙,只脚底微微有一点薄茧。
程蝶衣的水比他的水还要烫些――却泡得面不改色。
施月恒十分佩服。
程蝶衣的脚却没那么好看了。本来浑身上下生得无有一丝不精致之处,只除了那个六指。可自幼便被选了旦角,为了踩一脚好跷,不知吃了多少苦。
冬天里在冰面上跑圆场,夏天里踩缸沿。角儿出去唱堂会,他们这些跑龙套的就都走着去,学武生、小花脸的在路上翻跟头,唱旦角的就踩跷跟着去。
走得稍微慢些,师傅就打过来,什么趁手用什么,有时候是戒尺,有时候是刀批儿。不论是什么兵器,总是打一下就落下一片青。
这么着跑下来,程蝶衣练得一脚好跷功。
但脚就不那么好看了。
踩跷只用大脚趾着力,时间长了,脚就会变形,跷鞋裹着一脚的厚茧,令人看了都不免心酸。
程蝶衣穿着鞋,倒还觉得自己是一个颇齐全的人。可露出一双脚,虽把一脚跷功当作本领,却还是觉得光着脚不好看,只觉得还是把真容藏起来比较好。
施月恒趿着鞋坐到程蝶衣旁边,把擦脚的毛巾递了过去:“你躲什么,擦干净了再穿鞋,不然鞋湿了,一会儿上楼,你的脚不还是凉的?”
说着就自然而然像伺候小祖宗一样给程蝶衣擦脚:“别动。你又不是真的小脚女人,还不许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