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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相马(捉虫) ...

  •   一进院子,就听见“灰灰”的马嘶声。我刚一抬头,眼睛就直了。
      那是两匹深山里无法见到的小马驹,一骝一灰就绑在院子的树上。骝色的那匹身架紧凑适中,马头秀丽壮美,双眼炯炯有神,马耳长立威风凛凛。鼻孔大有吞吐千里之势,嘴颚宽有尝百草之福。颈中等长,仿佛鹿颈,倾斜适度。马背高长而挺平,马胸发育适度。宽深端正,腹形良好,四肢长而壮实,蹄形小而适于奔驰。虽然还是马驹,但一看就是传说中龙种名驹的样子。
      但真正使我转不开眼的却是另一匹看起来不甚起眼,甚至有些灰扑扑的马。马身呈管状,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趾骨区长而不显,后区略窄,臀部略长,肌肉发达,呈正常倾斜角度。耆甲高、长且肌肉发达;肩部长,弧度良好,肩内清洁;毛皮亮泽且皮薄,马尾短而顺滑。头部结构紧凑,脸颊宽;鼻梁直挺或略弯,鼻孔大、薄而干燥;两只长耳线条优美且间距略宽;头部与细长的脖子呈45度角;脖颈略高且几乎与身体垂直;额毛与鬃毛像剪着半寸的军人。嘴角线高于肩胛骨。腿部颀长,肌肉精练强健,两前腿紧凑,前臂膊长;后两腿比前腿略长,飞节高;马蹄稍小、坚硬,形状规整,球节部无毛。和一般马的前系部略长,后系部倾斜比起来,它的后系部并不短与前系部,反而较前系部倾斜一些,这使它看起来多少显得有些怪异。
      唯一出彩的就是那双眼睛,如果说骝色的那匹马驹神光内聚不同寻常,那这匹灰色马驹的眼睛就简直不像草食动物能有的。完全没有马匹的温和忧郁不说,还充满了一种桀骜的野性,仿佛随时都可以暴起伤人。
      “这……这是……”奇迹啊!
      “这就是马,你从小生活在这里,大概没见过。这两匹是我从一个商人那里得来的,据说出自西域名种。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模样看起来甚是神骏,便带了来,一是作为送给族长作为照顾你的谢礼,再就是当作给你的年礼了。不知道少族长相中哪一匹?”
      所以说,我最讨厌这种中国式的虚伪了!为什么本来对着我说话,到最后一句却变成问别人?尤其是这种时候!
      “是啊,朱赤哥哥既然到我父亲家来了,也就是我的客人了,自然要先选合心意的才是。”我转过身背对着白脸爹,嘴里同样说着一套套亲热的中国式虚伪词汇,眼睛却非常“用力的”表现出我的另一种真诚——你真敢先挑我就真敢掐死你!你不是喜欢中原文化吗?君子不夺人所爱应该知道吧?!
      “有鳞族不产马匹,山高林密之地也少有人去买,说实话我对相马一道完全一窍不通。再说我虽不习周礼,但所谓客随主便还是明白的,还是不做这喧宾夺主的恶客了。倒是彩娘妹妹这些年来虽然足不出户,但却手不释卷,方才一进门就似乎有所得。还要请彩娘妹妹赐教才是。”
      还不习周礼,不习周礼刚才还动作标准得足以让后世的汉学大师们当模板,你怎么不干脆说你是无师自通生而知之的天才呀?这孩子到底是在哪里学得这些文绉绉的话呀?难道就是从我那里那几本书看就可以看成这样?就算他确实书看得比我快比我认真,但我怎么就不会酸成这样?一口一个彩娘妹妹,我自己都还没习惯这个名字呢,这小子倒叫得忒顺!
      “贤侄虽在山野,却能熟诸礼法,实在殊为难得。既如此,那彩娘你就先选吧。”白脸爹果然很欣赏地点头,让我走近那两匹马驹。
      “是,朱赤哥哥那小妹就擅越了。”我忍着激动行了个礼,再才直直地走到灰色的马驹旁边,指着它伸长了要咬我手指头的嘴道。“我就要这匹。”
      “哦?为什么?莫非这匹骝色马有什么不妥?”这次连白脸爹也微露讶色。
      朱赤也满脸惊异,听到白脸爹的话更是仔细打量那匹神骏非凡的骝色马驹,仿佛认定我是那种不知谦让为何物的人,在这种明显的优劣面前却做这种选择,那好的那匹一定有隐性瑕疵似的。
      我看着他们的表情,从牙酸到现在变成牙痒了,痒得想咬这两人一口!虽然我不是孔融,但也不是那种把病马剩给人家的人好吧?
      “怎么会?这匹骝色的马驹,不仅没有任何不妥,而且是千里挑一的龙驹。”我走到旁边那棵树上拴着的骝色马驹旁边,摸摸它红色的被毛黑色的马鬃,那马儿不安的动了动蹄子,回过头来用一种警惕的眼神看着我。但好像是觉得我这副小身板实在看起来构不成什么威胁的样子,打不定主意到底是不是要踢我,显得有些犹豫,甚是通人性。
      “朱赤哥哥应该知道我和犬戎的少主库克时有书信往来,他给我说过,犬戎有大片适合养马的草场,成群的野马在那里出没,经常会捕到骏马,所以他们部落的图腾除了犬戎的白犬以外,还有代表产好马的天马图腾。但据他说真正的宝马却在更西边的地方。其中就有这种胭脂马。”我想了想,觉得先为自己接下来的解说找个解释得过去的由来,不然就算我再读书破万卷,那些书也是白脸爹送来的。没理由白脸爹不知道的事情,我这深山里的土瓜蛋会知道。再说,这两匹马并不是中原马种,就算后世它们的名气惊天动地,可目前可没有什么书会记载它们。
      “胭脂马?这名字颇有几分脂粉气,倒是适合女子骑乘才是。”白脸爹打量这匹黑鬃黑尾巴的红马,似乎觉得它的确像匹黑色的马偷涂了胭脂,同意地点点头。
      “呵呵,事实上,在草原上人们形容美丽高傲的女子就会称之为胭脂马。但那也是因为这种马格外神骏,才会如此得名。其实这种马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真正的龙驹。一匹好的胭脂马不仅可日行千里,而且极擅水中奔驰,一旦入水就好似入水蛟龙,姿势仿若龙腾飞跃,由此人们又称其为“海马”。就算是在冬日在其他的马立足不稳的封冻河面上行走,也能拉着上百斤的重物健步如飞,绝不会失蹄。
      所以在这种马的故乡传说中,这种马原本是西海龙王的第三子。因为有一年火神当值,大地久旱,牧草枯萎,人畜饿死。龙子看着不忍心,便背着龙王冒着违反天条的危险,吸贮西海之水,腾空而起,请风伯雷神相助行云布雨。骤然之间风驰雷鸣,瑞雨普降,一昼夜甘霖赶走了旱魔,拯救了绿洲人间。而这位龙子则因违反天时被贬为马,放逐西海。因此这种马可是道地的龙种神驹,和脂粉味没有半点关系。”
      “……如此说来这种马竟似不类人间之物了,如我这等凡人哪有福份骑乘这等龙种?想来只有当年的始皇帝才有资格吧。”朱赤听完我的解说感叹道。
      我一听就知道这小子对这些神神鬼鬼的迂劲儿又起来了,我忍不住用眼角瞥他,天知道这小子三年前还和我一起屠过龙呢!
      “既如此,我儿又为何选这匹灰色的驽马呢?”
      白脸爹显得格外温和的声音立刻将我从自己的思绪里踢出来,就像夏日看到守在湖边的猛虎的草食动物,虽然觉得不安却不能不留在他面前不能走开。
      “父亲大人真是太抬举女儿了,不过女儿将来又不用去做女夫子,这谦谦君子要做的事情女儿就不掠人之美了。女儿是小女子,这好东西还留给自个儿好了。”我咬着舌头装小女儿态,撒着娇嗔。
      “哦?这匹驽马莫非比龙驹更加神骏,是天上的马神——天驷下凡不成?我这次可真是开眼界了,彩娘妹妹快说说。”
      我正对白脸爹的审视招架不住的时候,朱赤再次开口算是为我解了围。
      我松了口气,心有余悸又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眼白脸爹那一脸笑容道:“这种马的毛色其实不是像这样看的。”我带着两人换了个方向站,让马驹迎着阳光,顿时一道道银色的毫光刺得人睁不开眼,仿佛眼前并不是一匹活生生的马驹,而是一座银子打造雕像。
      “就是这样,这种马用寻常相马的方式看确实是连驽马都不如,就是出产这种马儿的地方有些没见识的,也称它们为山驴,否认这是马。但事实上要说它是天马、天驷也不为过,据说当年周穆王架天车会西王母就是用它来拉车的。它们看似毛色各不相同,但其实只有两种毛色,就是金色和银色。其中银色系的就是这种灰色的毛皮,也是最好辨认的一种。除了毛色特别以外,它跑起来平稳轻盈如同滑行,跳跃时如腾云驾雾,耐力非常强,可在柔软的沙漠中奔驰如飞。不过它最大特点就是急驰时肩膀位置会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的汗水,所以也被称为‘汗血宝马’。传说可它腾跃时可以足踏飞廉,真正是腾昆仑,历西极,四足无一蹶。鸡鸣刷燕晡秣越,神行电迈蹑慌惚。”我说着说着有些恍惚,仿佛又看见前世那匹“盖西北”超过火车头飞驰而去的身影,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继续道。“另外,这种马还聪明得如同披着马皮的人一样,而且生性骄傲。不仅通人性而且极其敏感,它们甚至能与人的心理有所感应。但同样也因此很难驯服,且决不能用叫喊或惩罚来使它服从。一旦引起它的厌恶,会引起长期的抵触情绪,那永远也无法驯服了。不过如果它认定你是它的主人,它一生就只会认你一个主人,真正的生死相随,只需要一个小动作、一声轻唤,它就会像你身体的一部分臂如指使。每匹马儿的喜好都不同,恰如伯牙子期可能瞬间倾盖如故,也可能一辈子无法相知,所以得到任何一匹汗血宝马的青睐都是真正的机缘。说起来这马被称为天马,大概也是因为它身上许多优点都像这般像需要有缘人才能认识到的缘故。比方说,我们现在的这个时候如果看它背部的毛皮,会可以看到平时看不到的虎纹般的暗纹……”
      我走过去,正准备去掀放在马背上的马鞍,却忽然像被毒蛇咬了一口似的全身动弹不得,一时间差点连呼吸都停止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相马(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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