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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summ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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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在最本能的时候接受最本能的事情,做好本能之内的工作。
逃避带给我的翅膀,非但没有使我像平常被击垮的痴情女孩一般放弃生活整日悲痛,反而让我沉浸在自己的生活中无法自拔,像一个不能再刻苦的学生。
我知道事情还没有到结尾,但我想刻苦的结果比虚无缥缈不可一世的爱情踏实多了,我获得了出国交换生的资格,为期一年。
安顿好一切,八月,我踏上了异国求学之旅。
经历长途航班地铁以及大巴的弯弯绕绕后终于在喧闹中心停下时,除了疲惫,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感觉。宛然没有对陌生环境的兴奋和好奇。
这是专供留学生的一套公寓,在喧闹之中平静而立,墙瓦之间无不透露着英国的气息,我说不上由来的喜欢上这里。
逃避让我看似一切有条不紊,但只有在喧闹中,我好像才能抽空看自己一眼。
我好像生于喧闹,长于混乱,自始至终,尽管我将之前的习性抖落清楚,归于尘埃的那一刻,我没有半点不适应,甚至雀跃不已。
不眠不休的坐车倒车,长途赶路使我精疲力尽,第一次景然这个名字没有让我左思右想,我便进入了梦乡。
可惜周公只负责我的睡眠,当我第二天中午被饿醒,爬起来满世界找便利店的时候发现昨天喧嚣的街道今日却格外的安静。
沿着长长的街道走了好远,不仅大大小小的超市餐厅大门紧闭,沿路的商铺几乎全部锁紧。
难道今天是英国的世界末日?!
了解归了解,当自己真的亲眼所见时,还是不可避免的有被惊讶到。
饿着肚子回到公寓,把书包里剩余的零食都解决完,这才继续上床睡觉。
幸好,晚上阿丽萨的到来让我对世界末日的恐惧立马松懈下来。
阿丽萨是新加坡人,高中起便在英国读书,对这里很是了解。
她一边向我解释英国礼拜日要去教堂,一边作为向导带我去了最近的一家超市。
进入超市我才了解到真正的人烟稀少,不仅如此,连购物车都寻不到。
我们空着手进去,逛到熟肉区的时候意外看到一辆空的购物车。我把它推到零食区,却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人急切的朝我追来。
正当我把购物车上装满面包和方便面的时候,购物车的推手旁多了一只手,我看向那只手的主人。
男生用纯正的伦敦口音解释他的出现。
正如他所说,我果然在购物车角落里找到几个巧克力。
几块巧克力对上一大堆零食,我理应拿起零食走人。
男生无所谓的笑了笑用英语跟我说:没关系,不介意的话,一起用吧。
他说:“你可以叫我乔治。”
巧了,我喜欢的英国小王子也叫乔治。他让我记起我以前也还有别的喜欢的人。
当然,我觉得我没必要对一个陌生人讲这些,我点了点头说:“我中文名叫夏天,直译成英语应该是summer。”
我的名字在翻译中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直译过来是一个专有名词,省略的话,要么“xia”,要么“tian”,比起别人的Mr.ying,low了不知多少倍,我是个不想在一件事上过多考虑的人,权衡之下,最后选择了直译,只不过介绍名字的时候,多一句解释而已。
异国交流本就禁忌颇多,而我又饿了一天时差没倒过来,情绪低沉,我俩的交流在互通姓名后就只剩不断加入购物车的食品了。
我颓废的状态可能会不自觉的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所以当阿丽萨看到我和一位男士一起的时候,她很是惊讶。
阿丽萨会说普通话,但不标准,不知为何,她把我拉到一边时,突然标准而又流利的问我:“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吊了这么一个大帅哥?”
我朝她的目光看过去,才突然醒悟,她的惊讶来自于这个男孩。
乔治将英国的绅士风度完全体现在了他的外貌上。陷下去的眼窝,深邃的蓝眼睛,高而挺拔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延长到酒窝不远处,眉骨将眉毛衬起来,冒过尖的金发再从上面垂一点下来,似有若无的将额头盖上点。这样看下来,五官端正,发型利索,黑色的T-shirt套在身上,配上黑色过膝的速干短裤和Nike运动鞋,青春靓丽,满身帅气,确实值得垂涎。
这样细细观察下来,对突然偶遇到帅哥这件事上,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两个同为被惊艳的女生,对一个帅气的男生展开攻势不是一件难事,但身为一个刚刚在国内失恋,跑到国外来养伤的女生,我拥有所有失恋的消极情绪,且对主动这一行为很是敏感与排斥。
阿丽萨不同,她拥有青春期所有女孩都有的热情和活泼,在英国读书数年更让他们的交流十分顺利。
我在一旁听着他们的交谈,实际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尤其在还不能自如的切换中英双语的情况下,我走神走的非常坦荡。
乔治本着绅士风范,时不时cue一下我,我附和着以笑以避之。
乔治的嗓音配上纯正的伦敦口音,比我听过所有英语直播的声音都要好听。
等等,好像在我们刚开始的交流中漏了点什么。
乔治说:“你好,我叫乔治。”
我:“oh,跟英国小王子的名字一样啊”
他咧开酒窝笑着说:“yeah”
我继续介绍我自己:“我叫夏天,你可以叫我summer”
乔治低声自顾自重复了一遍,再抬头笑着说:“OK,summer”
对,好像他念了两次我的名字。不知为何,我突然想知道他的嗓音字正腔圆的叫“夏天”两个字该有多迷人。
结账分手的时候,乔治很有礼貌的跟我们说再见:“bye,Alisa。bye,summer。”
这是第三次。
*
异国他乡,我没想过会有第四次summer。
当我坐在公寓不远处酒吧吧台上喝着纯度不高的鸡尾酒,乔治突然靠近叫我时,我甚至没能立刻记起他。
这次,乔治套了一件白色夹克,黑色运动长裤,依旧很阳光。
而我在风花雪月的酒吧,穿低胸连衣裙,脚踩着廉价的塑料拖鞋,意乱情迷得喝着伤心酒。
这么一对比,让我想起了,我和景然的相遇,小太妹和矜持男。
而现在,妖娆女和阳光男。
乔治要了一杯酒在我旁边坐下,我看向他的侧脸喊他:“乔治?”
我带着很深的情绪。
我没有很自然的想到我一直暗恋的景然,反而有一种在一通悲伤的泄愤后,柳暗花明看到一张笑脸在我眼前的动容。
花好月圆,易来易逝。
乔治接过酒,顺着我的叫声朝我倾过身子,“什么?”他咧着酒窝笑着。
“你为什么总是笑呢?”我抬手指了指他的酒窝,但在一厘米左右的位置停下手,顺势耷拉在吧台桌子上,假装没有要戳的意思。
乔治看我的眼神顿了顿,我不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的眼神有多乱,但在乔治干净的目光下我忍不住转头闪躲。
乔治眨巴着他的蓝眼睛看向我,满满的笑意:“因为见到你很开心啊~”
都说法国的男人最浪漫最勾人,但这一刻,我觉得英国男人也该在里面排上一排,起码乔治绝对能排到前列。
男人太勾人了不是好事。
我转头勾上乔治的脖子,凑到他的脸上,鼻尖对鼻尖,气息相交。
那一刻我头脑发麻,但有一个想法很清晰。
我拱了拱鼻子,额头贴向他的额头,笑着问他:“我叫什么?”
他低着嗓音回答:“summer,夏天。”
他没有问为什么,甚至用生硬的中文叫出了“夏天”两个字。
真他妈诱人。
在浪漫之都,我完全沉迷。
我侧头找准乔治的嘴唇吻了下去,呼吸交缠,我偏头一板一眼的学电视剧里刚热恋的小情侣一遍又一遍吻着他的唇瓣。
实不相瞒,这是我的初吻,也有点可笑,我有一场盛大的暗恋,却也保存着我的初吻。
伤心酒最容易喝醉人。
许是酒醉会传染,在我愣头愣脑的来回亲着他的唇瓣时,乔治愣了几秒,又迅速夺回主权。
随后,气息完全紊乱,唇瓣被一遍遍撕咬,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比我还要意乱情迷。
在呼吸完全被夺走之前,乔治放开了我,我们额头抵着额头,我寻着机会大口呼吸,乔治弯嘴看着我笑。
简直不敢相信,在陌生的地点,黑暗的角落,两个不太熟悉的异国人,在此刻却做着最亲密的动作。
等我换过气来,才渐渐发现,乔治的手不知何时围上了我的腰,另一只手在我的侧脸上不停摸索,而我整个身体早已脱离吧台座位坐到了他的腿上。
我偏头看到阿丽萨朝我走过来,头疼欲裂,还没来得及坐起来,便又歪倒在乔治身上。
好一个意乱情迷,我似乎生来就喜欢欺负老实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