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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桥上的人看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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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沈初冬再次神游,袁一泊的眼神有些微闪,她跟他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同的,他有好多话都不知从何说起,又有些懊恼,他筹谋了许久的东西,一遇上正主就化为了浮光掠影,就像树上的惊鸟,所以说人算不如天算,在面对沈初冬这家伙的时候,他是一点胜算都没有的。
狗子吃完了乖乖回到她身边,她想走又觉得不好意思,正踌躇着的时候他忙不迭地搭话过来,“之前没见你遛狗。”
“啊,前几天忙吧,有时候我爸遛的。”她照旧心不在焉地回道,她已经很久没跟陌生人聊过天了,“我说,今天天气很好啊,适合晒被子,那我们要回去了,哈哈。”她扭头要走,很尴尬地感觉。
“回家晒被子吗?”他却多此一举地追问。
“也许吧。”她抬手向后摆摆,很敷衍地补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袁先生,名字很好听哦。”
望着她的背影,袁一泊紧了紧拳头,又一次不甘似的咬了咬唇,等了这么多年,再等几天几个月又有什么关系呢?比起失去,这点失落算得了什么?
他不想她察觉到他的异样和刻意,不神经大条的时候她的戒备心可是很高的,一旦被她列入黑名单恐怕终身都解禁,所以他逼着自己转身回去,回到那个临时堡垒。
沈初冬回家后又在二楼阳台躺椅上晒了好一会儿太阳,上午赶稿费了心神,她得好好找补回来,可心神却三三两两地耗在了昨晚某编辑跟她说的话上,稿子要如何如何改如何如何才对读者的口味,她越琢磨越觉得憋屈,要全改了那还是她起文的本意吗?或许她就该放弃那家出版社,为了那三瓜两枣连三观都要舍弃尽了,要真是按着改了,费那劲她都能写篇新的了,不,写新的还更简单了。
她正翻来覆去恼火纠结着,她妈从棋牌室回来了,见她这样便劈头盖脸骂道:“成天像个病猫子,也不知道去上班赚钱,好歹也出去找个男人嫁了。”
沈初冬不折腾了,听话茬子便知老妈又输钱了,她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只得夹着尾巴做人,半天没吭声。
可她不惹事事却惹她。
“家里臭死了,养什么狗,浪费钱,这小区里养狗的女孩都嫁不出,这狗东西。”说完张英就朝冲自己摇尾巴的金豆子踹了一脚,倒也不是很大力,但金豆子哪里受得这待遇,一路惨兮兮地嗷嗷叫唤到沈初冬跟前。
“发什么神经,天天工作工作男人男人,你是恨不得我早点死吧!”沈初冬坐起气得直发抖,“看到我这副鬼样子了吗?手抖得跟筛子似了,要我出去跪求个男人回来供着吗?找到男人一定还要生孩子吧,到时候看我死在产房外头你就安心了,你钱多时间也多,到时候女婿孩子你养活。”说着说着她压抑不住地痛哭起来,猛得一下子从躺椅上起来,单手挡在眼前疾步进了书房。
她妈知道她情绪崩了血压上了后遗症显了,凌人盛气当时就焉了,躲厨房择菜去了。
沈初冬坐在临窗的椅子上,看着自己颤栗不止的双手,满心满腔的委屈,要是得的大病重病,人家会可怜你,可她得的也算大病也可算小病,家族遗传的高血压,不会死人的那种病,前几年她胖到了一定程度后,这病突然严重到一个新境界,把心血管堵了大半,直接导致她曾经受过伤的右手瘫痪了,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加休养了三个月才稍稍缓过来,直到现在她写字久了字就会歪,高血压更是如影随形的顽疾,恐怕是要跟她一辈了,心脏自此也不太好了,所以她很怕发脾气,每一次情绪的激动就仿佛是在削减她的寿命,所以她变怂了,她不爱惹事了,也不管闲事,因为她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了。
可她那简单粗暴的母亲却每每都爱找她麻烦,明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明明其实很宝贝这个女儿,明明将来能依靠的只有这个女儿。
初冬丧了一会儿,待到手不抖了,气也消了,她懂的,久病床前无孝子,任谁对着个病秧子难免都会生出嫌弃的,这是人性,有时候父母也不能例外的,就像祥林嫂哭阿毛,别人起初也是同情的,时间久了便只剩嫌弃了。
再说父母也没受过什么教育,修养谈吐什么的更谈不上,他们的大环境就是这样,养大孩子就是要看他/她结婚生子的,她沈初冬如今33岁了,还是不肯将就嫁了,还整天不思进取考个教师公务员什么的,追求什么狗屁理想,那是农民该做的事吗?他们心里自然不会痛快,憋着的火跟气估计也不会少于她的。
想来想去,其实根源在她这儿,时代不同了,她无法顺从父母的思想,而父母也无法理解她的思想,所以她使他们不痛快,他们便让她不痛快,这就是一报还一报吧!
父母其实是拿油盐不进的她没办法了才只能在嘴皮上耍耍狠罢了。
她又看了看右手,然后抬手捂着胸口,这病其实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让她明白了生命意义,她不为谁而活,她活着,首要的不是谁的子女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她活着,首要的就是沈初冬,沈初冬这个人的人生价值就是要写出点什么东西来,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文艺工作者。
她同样深知,对父母是有亏欠的,供她上大学,毕业后说实话靠写文也没赚几个钱,接着又病了,她再怎么节俭,父母对她的付出还是远远超过于自己的对他们的付出的。
可能她就是不知进取吧,年岁小的时候还幻想过自己成为有钱人,带着爸妈周游世界,可现在的她愈发觉得钱够用就好,吃得饱穿得暖有家待,养得了花草猫狗买得起书,重要的是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这样的生活她就已经挺知足了。
所以,无论是工作上还是婚姻上,她都是没能满足父母的期望的,时间久了,有所怨言也是理所当然的,更何况她的父母并非什么高知,他们世世代代都那样老实本分地活着,而她就像个异类,彼此都无法理解,但彼此之间又都有无法割舍得了的亲情和爱,所以矛盾所以纠结所以痛苦。
可以说,这种“痛”是这个时代所特有的,这个时代以前不会有,这个时代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可巧不巧让他们这代人赶上了。
“呼——”沈初冬长长舒了口氣,平复了心情,换位思考可以让她想通很多东西,理解很多东西,但理解归理解,她的原则还是不会动摇的。
晚饭的时候,她和她妈都沉着脸没有话说,彼此搁不下面子,她爸瞧出了不对,但他也不是谈判专家,甚至连和稀泥的本事都欠点,只能捡些厂里工人的糗事吐吐槽,张英偶尔应几句,草草吃完后就出门遛弯去了。
沈庆业喝着酒,也沉默了,不用想他也知道她们为何闹得不愉快,说实话他也想女儿早日成家立业,尽管这样一来,他肩膀上的担子可能更重了,毕竟现如今都这么个情况,有了孙子吃爷爷,买房买车哪个是小夫妻能单独承担的,就算他们不要,他们老两口能过意的去嘛。他也知道女儿的难处,年纪大了点工作差了点脾气又倔了点,就是放本市也找不到好相配的男的了,只能往差里找,可是……往差里找,怎么说都是他养大的女儿啊,总归有些气难平,可完全依着她吧,等她老了怎么办?一个人孤零零的,是不是害了她。
喂完狗子的沈初冬撂下一句“碗筷我待会儿洗,一会儿狗我遛”就回了书房,这题他们都解不了,解不了的题她选择放弃,不是逃避而是直接放弃,任他人去说去论去恼去骂她自岿然不动。
“欸——”沈庆业叹了口气,别人家都是女大不中留,就他闺女是院里的老树寸步不移。这事真不能多想,想多了跟隔壁村生了两个女儿都没能嫁出去的老查头一个样了,得了痴呆整天在村里绕圈玩。
“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他小声嘀咕了句后继续喝酒吃菜,“养家里一辈子又怎样,又不是养不起。”
等沈初冬出来,沈庆业已经吃完去他弟弟沈庆丰家看他母亲去了,他家兄弟姐妹六个,大哥搬城里去了,难得回来,双胞胎的大姐二姐远嫁好久不联系了,弟弟同村和他家按年轮流供养偏瘫的老母亲,小妹嫁隔壁村,几乎也天天来伺候老母亲洗漱,这是大多数农村家庭的现状,子女多的好处是总有人陪着,坏处是总也一两个不肖子孙能把人直接气走的,尤其是往往不孝的那个还是自己所偏爱的。
洗好碗筷,把厨房收拾干净后,沈初冬唤上两条狗提着登山杖充当的打狗棍就出门了。
此时,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风很凉,小区里的路灯很亮,她迅速地避开散步的人群,拐弯进入荒园,生怕狗子惹事,她也给狗子买了狗绳,但是乡野间长起来的狗子并不像纯种狗那样的温顺,只得随机应变了。
进了荒园她就自在了,狗也自在了,她绕着江边堤岸走了一圈,看看对岸的灯火,看看江上的船只,不时拿登山仗抽打路边的杂草,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
又到菜花田,她做了几个深呼吸,感觉身体轻松了好多,又在菜花缝隙里看江看江上的云掩月。
她不知的是,远处,借着昏黄路灯的余光,双手磕在二楼阳台的栏杆上,有个人正在偷偷看着她,就像她看着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