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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律界小毒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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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林昕没有按照家里的安排去从事人人向往的电业工作,而是成了金言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不过三年的时间,她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在当地司法界,闯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现如今,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说起她的成名,倒是很有些意思。
面对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各方当事人,练就了林昕独树一帜的代理风格。无论怎样凌厉深刻的话语,也一定要化作最婉约最动人的语气说出来,往往是,对方早已风中凌乱了,她却依旧是天阔云淡:
面对重度伤残的工人,嫌赔偿太多就是不肯拿钱的老板还在作着百般抵赖:“10万?你们想钱想疯了吧,干脆抢银行吧你!”
“10万很贵吗?给你100万,换一条腿,干不?”
这位小姐姐,不会是混社会的吧?不过,理儿总还是通的!这世间少的就是换位思考,心疼强过肉疼,金子虽珍贵,生命价更高。于是调解室里立刻春风化雨……
面对拿打架不当回事儿,甚至当庭拿拳头威胁的当事人,始终都是满面含笑万般柔情恨铁不成钢式:
“打架很贵的!一冲动,钱没了;再冲动,命没了!”
“打架都是两败俱伤,输了住院,赢了赔钱!赔偿标准俱上。” ……
面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更是不断变幻招式,比如:
口吐金兰式:“不离,请珍爱。若离,请好好离开!”
对喋喋不休数落对方种种不是,却又死活不肯离的女当事人,掏心掏肺式:“要么闭嘴,要么离开!”
对动不动拿离婚说话却不管孩子的男当事人,语重心长式:“老婆永远是亲的,妈不是了!”
……
林昕的代理风格,话绝对不是最多的,但绝对是最毒的,往往是刀风剑雨,招招见血。
结果就是,利落地打了几场有名的官司之后,在司法界八卦人士的不断推波助澜之下,林昕的名头便广为人知了,人送外号“律界小毒舌”,因为时常挂着一张“生人勿近”的面孔,所以又称作“冷面小毒舌”。
话说在一起职务侵占的案子中,她一战成名。
跟林昕一起出庭的另一名辩护人,滔滔不绝地发表完诚真义切的辩护演说之后,感动得旁听席上的家属热泪连连,就是林昕也不得不由衷地佩服她演讲的才能。
但这,从不是她的风格,整个庭审,她的话极少,她尊崇好话要用在刀刃上,她选择最适宜的火候,祭出最致命的辩点:
被害单位出具的账目明细没有加盖公章,不应采纳!
老辣的审判长面无表情的脸部肌肉作了一个微微向上的拉伸动作,而对面的年青检察官显然是不淡定了。所以,当林昕抓住对方逻辑上的漏洞要求他再重复一遍时,总以正义守护神站位的公诉人还是沉不住气地吹响了攻击的号角: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难道辩护人没长耳朵吗?”其实,抨击律师并不能显得公诉人更职业。
林昕不亢不卑地辩道:“关于我是否长耳朵的问题,相信法庭所有的人都有看见,对这个事实公诉人有异议的话,说明公诉人没长眼睛!”
“嗤!”
旁听席上突然出现了一声与现场严肃气氛极不协调的窃笑,法庭上下响起一阵嗡嗡的议论声,最终销声匿迹在审判长果断的法槌下。
事实证明,那些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只谈天理人伦的表演式辩护,就如些花拳绣腿,是让门外人看热闹的,而坐在审判席上的人是懂门道的。
于是,林昕的辩点自然被写进了判决之中,因为公章没有补强,被告人侵占数额扣减了二十多万元,刑期少了两年。
因为该案,年青的公诉人没少骂林昕是法律的蛀虫,但每次针锋相对之后,却又不得不沮丧地感受到内心强烈的煎熬,对面的女孩儿,已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所有的公平正义,皆不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审判,在未证其罪之前,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没有权利站在道德的高地说三道四,良心再大,也是大不过法的。前段时间国际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托马斯杀人案,能够证明罪名成立的关键证据因为存在违法取证的瑕疵,最终导致不被法庭采信,托马斯也因此被宣判无罪。任何法律行为都是需要被证明的,否则,就是违背了法的意志,是对法律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
□□?林昕打了个寒噤,心虚地看了看那个年青检察官的脸,因为她脸盲,很容易忘记一个人的长相,但对于文字性的东西,她向来是过目不忘:李剑,够锋利!可是再锋利的双刃剑,刺伤别人的同时,也容易刺伤自己。
而出名的严重后果就是,让林昕在获得社会尊崇的同时,也给她带来了一拨又一拨的烦恼。
林昕一惯的行事作风便是:我行我素。想不到此生有幸,竟让她遇到了有史以来她的第一专业的用武之地。
在这里要说的是,林昕的第一专业是机电一体化,学法律,并取得法学的双学位,这原本并不在她的人生规划中。
这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广东BY公司售与齐州的CN集团一组印刷机械设备,但尾款早已过了付款期限,CN集团却拒绝支付,构成违约。于是,BY公司一纸诉状,将CN集团诉到了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昕是CN集团的代理律师。
CN集团是本市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也是市劳模,怎么会为了区区几十万元而失信呢?
原来,CN集团在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机械设备的性能虽良好,但装机能力却总也达不到要求,这使得CN集团原本扩大生产的计划不得不临时搁浅了,对方来了两个技术员,在进行了一番例行检查之后,撂下一句“机组设备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就走了,然后就进入了漫长的诉讼程序。
在取证过程中,细心的林昕发现了这么一个问题:主机运行转数竟然存在说明书与铭牌标识不一致的瑕疵。于是进一步的探究之后,林昕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购买的这套机组主机是小了一号的约定购买机。这个小号的机组在满载时的负荷尚达不到约定购买的正常负荷,但它决不是“小马拉大车”这么简单。
怎么说呢,这可是一个相当难搞的论证过程。想当初自己以理科的正牌出身混迹于机电01班时的种种痛苦,那感觉,简直就是一个凡人哪怕是用尽浑身解数,也听不懂神仙们究竟在说些什么。更遑论你需要面对的是,眼前这个戴着黑框眼镜一脸斯文的审判长,郭梓文,东城大学法学院毕业的纯文科生?
当然,这里面绝对没有轻视的丝毫意思表示,林昕只是在考虑更好的表达方式,因为,听不懂是别人的事情,而说不清楚那就是你的事了。律师的工作,就是不断用各种方式去说服法官的过程,这种说服,不是简单粗暴的要你认同,而是,我呈现给你的法律事实和观点,更符合你的内心确定!
于是,林昕在列举完一系列参数的基础上,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论证,只用了“此机非彼机”一个论点,便将对方辩驳得哑口无言。她当庭提出反诉,不仅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98万元货款,还反诉对方赔偿30万元损失!
我滴个乖乖,听说过“律协小毒舌”倒打一耙的传闻,可真要眼见为实,还是妥妥地惊住了合议庭的成员们。郭审判长虽稳坐审判台,可还是意味深长不明就里地看了林昕好几眼。
在对方律师和出庭的一名工程师轮番的汗滴桌上书之后,BY公司的工程师很坦诚地接受了林昕“此机非彼机”的论点,于是,双方进入到了调解程序。
很显然,这一轮激战下来, CN集团站在了有利的高地上。
因为解除合同的后果就是,广东BY公司不仅返还98万元货款,还得自出运费再把自家设备拉回去,对方提出的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个不得回避的问题。
其实,CN集团也不愿意解除合同,因为时间就是金钱,BY公司的设备质量还是蛮过关的。于是,在郭审判长以和谐为主题的大力斡旋和调解之下,双方握手言和:合同继续履行,BY公司限期另行为CN集团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一组,两台机组设备款,扣除已付的98万元,在正常运行三个月之后,一并付清,BY公司另行赔偿CN集团损失10万元。
CN集团不仅解决了设备问题,还推迟了付款时间,所受损失也得到了赔偿,在这场原本憋屈的纠纷里,可以说是扬眉吐气地完胜。而BY公司不仅没有承担出售“此机非彼机”造成的恶劣后果,还成功地又售出了一套机组,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于是,双方纷纷争着抢着请郭审判长一定赴一场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组织的答谢宴。
虽说郭审判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沉浸在对自己解调能力的佩服里,但法律人骨子里的骄傲还是让他婉拒了这个奇怪的宴席,毕竟有些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此后,私下里他却时不时地制造些与林昕共餐的小机会,那些刻意隐藏的眉来眼去,让林昕不得不感受到了民事法官特定发出的邀约表示。
你大可以和公诉人唇枪舌剑,也可以和对方律师针尖对麦芒,但你绝不能跟一个审判员过不去,因为,那最后的一锤,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你的生死。
就在林昕时时处在年青公诉人与斯文审判长的水深火热之中时,祁敏浩同学便很及时且很自然地承揽了所有的挡箭牌工作。
当然,挡箭牌的工作也不是人人都那么好干的,你在还没有具备强大的箭剑功能之前,很有可能早就死在了去挡剑的路上,毕竟,在公检法这个通明透彻的大圈子里,各类青年才俊之间争夺有限资源的能力还是很强大的,相互之间的信息也是知己知彼的。
很显然,从公诉人到审判长多有不甘的复杂眼神里,祁敏浩并不属于前者。
因为,即便是情敌相遇,也不得不承认:“还有比祁敏浩更合适的男朋友人选吗?”
自从上大学开始,认识他们两人的都在重复着这同一句台词,仿佛事先串了供似的高度一致,但林昕知道,他们不过是在表达一种无意识联络的共识罢了。
是啊,明摆着的家世好,人品也好,学历还高,关键是既体贴又温暖,好似那天上皎皎明月,又似暖欲春织暖玉笙。
有好几次文静都忍不住出手相劝道:“林昕,你倒是说呀,表哥到底有哪里不好?”
是啊,哪哪都好,也从没见过他对谁不好。
一个人,陪你走过了生命中快速成长的十年,见证了你所有的哀伤与喜乐,要说你对他是什么感觉,仿佛输入体内的血液,经过自体的过滤、认同、重新生长,早已成为自体的一部分,分不出彼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