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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 ...

  •   日暮时分,农家乐亮起微光。大铁门后养着一条看门用的土狗,见人来了,不停的叫:“汪汪汪、汪汪汪……”

      老板赶紧穿上拖鞋,披上外套,出来给胡一升和谦哥开门。他一脚踹开还在狂吠的狗,啐了一口:“狗崽子。”抬头对两位客人笑脸相迎:“开房还是吃饭?”

      胡一升砸了咂嘴,有种一不小心被人骂了的错觉。

      谦哥亮出身份证和钱包,递给老板:“开两间房,都算我的。”

      胡一升偷偷瞄了一眼谦哥纯手工制的牛皮钱夹,厚厚几层,鼓鼓囊囊,里面塞满了红霞霞的钞票。他耸了耸肩,心安理得地靠边站。

      农家乐里不常来人,说是经营,其实已经出口转内销,住的都是老板的自家亲戚。

      客房没人收拾,脏得像是储物间一样。谦哥随手在洗漱台上一抹,都是满满一指头的灰。

      “这地方也能住人?”谦哥朝洗面池呸了一口唾沫,排水口许久没有反应,渗不下去。后来才知道,早就坏了,也没人修,一直放在那里,当个摆设似的。

      胡一升的房间在谦哥对面,四面环墙,没有窗户,闷得像个监狱一样。他把顶灯打开,晦暗不明的灯泡闪了几下,啪地一声,彻底灭了。

      两人一前一后,都从屋里退了出来,互相对视一眼,表情生无可恋。

      夜里,胡一升出来上厕所。

      他们住的房间,没有独立卫浴,一条走廊三五间房,只有尽头一个公共厕所。

      胡一升走夜路不喜欢开灯,那是他以前赶尸练出来的毛病,他的眼睛在漆黑一片的环境里也能视物。而且他脚步极轻,像猫似的,不仔细听,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静悄悄地穿过走廊,听见其中一间客房门后传来不可描述的声音。

      这时,一位和他一样夜里走路不开灯且脚步轻巧的男住客,拿着卷纸从厕所出来,迎面向他走来。

      胡一升和他对视一眼,进行了一番肤浅的灵魂交流,两人不约而同地停在了那间房的门前。

      胡一升戒烟之后,身上只带一种口味的薄荷硬糖,他把糖盒递出去:吃吗?

      住客摇了摇头:不吃。

      胡一升自己含了一颗,揉了揉太阳穴:提神醒脑。

      住客竖起大拇指,朝门里努了努,学着胡一升的样子,也揉了揉太阳穴:这个就够提神醒脑的了。

      胡一升无声地笑,抡了两下右胳膊,做好准备。

      住客举起卷纸,冲胡一升点了点头。

      两人闭气凝神,由胡一升打头,咔嚓一声拧开房门把手,一前一后冲了进去。

      房间里,大床上,一袭白色床单裹身的长发女鬼,正在嘤嘤嘤地鬼哭狼嚎。看她年龄,顶多十七八岁,略带婴儿肥的脸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面粉。一张血盆大口,口红都涂歪了。发质也不怎么好,干枯,分叉,一点都不柔顺,乱糟糟地顶在头上,像个炸开的鸟窝似的。

      胡一升来到床前,女鬼突然露出她精心涂抹的红指甲,像金刚狼似的跳下床,直奔胡一升而来。

      胡一升一指头戳在她的脑门上,将她打回原形:“别演了,扯着嗓子嚎半天了,累不累啊?”

      住客把房间的灯打开,有了照明,小姑娘劣质的装扮更加没有说服力。她一愣神,嘴硬道:“谁演了,我妆化毁了,伤心呢,不行啊。”

      胡一升懒得她白扯,开门见山地问:“你爸呢?”

      小姑娘用手背擦掉嘴角上的番茄酱:“我哪儿知道。”

      “不是他让你在这儿扮鬼吓人的吗?”

      “谁说是他了,是我要扮鬼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呦。”胡一升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了,“没看出来,还挺孝顺。”

      小姑娘把嘴缝得紧紧的,不说话,甩给胡一升和住客两颗白眼珠子。

      “行,你不愿意私了,那咱们就去警察局,到那儿关你个十天八天,看你爸来不来赎你。”胡一升揪住小姑娘的床单袖子,将她往门外拖。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流氓,大坏蛋!”

      衣柜突然发出一阵动静,老板手忙脚乱地从隔层里爬出来,在门口把胡一升拦住了:“哥,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是我让她扮鬼吓人的,你把她放了,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胡一升嗤笑道:“我是来旅游的,不是来抢钱的,你不讹我就不错了,我哪儿敢讹你啊。”

      “别别别,你跟那个大兄弟,还有这个小兄弟,你们今天晚上的房钱和明天早上的饭钱我全包了。”

      “我那个大兄弟的钱包你看见了,不然你也不会整这一出。什么钱不钱的,他无所谓。”胡一升摆摆手,视线绕过老板,看向藏在他身后的女孩:“但是你这个女儿,我看她岁数不大,小小年纪就跟着你搞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将来那还得了?”

      老板脸上一副要哭的表情:“哥,生意不好做,我这也是没办法啊。”

      胡一升体谅他做单亲父亲的难处,想当初他爸为了他,年纪轻轻头发就白了。他常常想,要是那个时候自己能听话一点,懂事一点,或许他爸现在也不至于傻得那么彻底。

      “以前的事儿就算了,以后可别再做了。”

      “是是是。”老板举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绝对不再做了。”

      胡一升想了想,忽然向老板问起:“对了,这山上是不是有什么灵异事件?”

      老板两眼一瞪:“敢情你们不知道啊。”他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小姑娘的穿着打扮,喃喃道:“怪不得你们不怕呢。”

      胡一升稍加推理,得出结论:“所以这事儿跟白衣女鬼有关?”

      老板还没说话,小姑娘抢先打开了话匣子:“不是女鬼,是老太婆,她可没我这么年轻。”

      老太婆,金家的保姆?

      “就你话多。”老板敲敲小姑娘的脑壳,让她闭嘴,她那一星半点的知识储备量,还不足以在外来客面前滔滔不绝。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女鬼也好,老太婆也好,都只是个叫法。这个事情最可怕的地方,还是在于那玩意儿本身。”

      老板告诉胡一升说,他们这个村庄原先有个姓李的中年女人,四十来岁的时候死了丈夫,从那以后就是寡妇一个,独来独往,跟任何人也不交谈,不来往。

      后来,她在山顶上发现一个破房子,索性就搬到那里去住了。三五年过去,村子里没有一个人见过她。

      有人上山采药回来,说她已经死了,尸体腐烂得不像样,周围苍蝇蚊子嗡嗡乱飞,像个臭肉摊子一样。

      村长跟大伙合计了一下,打算凑钱给她办个葬礼,谁知道领着一大帮人上山一看,根本没有尸体。

      采药的人说绝对有,他亲眼看见的,错不了。

      大家里三层外三层围着寡妇李的破房子翻了个遍,到底也没找见那具腐烂到发臭的尸体,更别说什么苍蝇蚊子了。

      时间流逝,这个事情渐渐被大家遗忘。

      十年过去,有一天早上,突然有人疯了似的从山上跑下来,大嚷大叫,说寡妇李回来了。

      所有人都不信,跟着他爬到山上,到那儿一看,确实有个女人正在院子里洗菜。

      大家挨个仔细瞧了她的模样,一致认定她就是当年被死亡后又离奇失踪的寡妇李。

      寡妇李最喜欢穿的衣服是白颜色的,村子里年轻一茬儿的小孩都管她叫白衣女鬼。唯独农家乐老板的女儿是个例外,因为经常扮鬼,不想别人跟她重名,就管寡妇李叫老太婆。

      胡一升听得云里雾里,最后问了一句:“那她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老板叹了口气:“好一阵子没人上去看她了,谁知道呢,半死不活吧。”

      胡一升把寡妇李和金家保姆画上等号,确定她就是谦哥要找的人。村里人消息不灵通,还不知道她已经彻底死透了,现在就是一具翻不起任何风浪的死尸,躺在山顶上那间破房子里等着胡一升和谦哥去把她抬走。

      两人交谈期间,住客一直安安静静站在胡一升身后听着,这会儿,他忽然开口向老板问道:“当年上山采药那个人,现在还在村子里吗?”

      “在的。”老板朝西北方向挥了挥手指,“就在那边没多远的地方住着。不过他现在年纪大了,当年好些事情都记不清了。你要是想去找他,我可以给你说个详细地址,你明天早上再去。”

      住客点点头,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胡一升狐疑地瞄了一眼他的背影,匆匆跟老板告辞,追了出来。

      “嘿。”

      住客停下脚步,回过头来:“还有事吗?”

      胡一升歪了歪嘴角,用一只脚做支撑,斜靠在墙上,上下打量这位简约不简单的住客,惊奇地发现:“同行啊。”

      住客面不改色地同胡一升对视,眼睛里掠过一丝细不可查的波澜:“真巧,你也是网络写手?”

      胡一升差点笑岔了气:“这都多少年前的烂借口了,怎么你们现在还在用啊。”

      住客额前隐隐绷起一条青筋。

      “说正经的。”胡一升用手背在住客胸口拍了一掌,凑近他耳朵边,小声问他,“你是不是想要山上那具尸体?”

      住客不说话,瞄了胡一升一眼,点点头。

      “不好意思,我跟我兄弟已经提前预定了,那具尸体是我们的。要么你就跟着我们一起上山,拿到的钱,咱们三个平分。要么你就单打独斗,我们两个干你一个,最后你一分钱都拿不到,说不定还得进医院吊点滴、打石膏。”

      住客想了想,冲胡一升伸出手去。

      胡一升邪魅一笑,握住他伸来的手:“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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