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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肆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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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开动了。
我的目的地是江对岸的一个小站,还远着呢,于是主动走到了中间,攀着横杆站稳。三声提示音后,两层厢门依次关闭,隧道口的LED广告牌随着列车的启动在眼前连三飞影而过,这一阵白光和色彩浓烈的大块构图实在太过晃眼睛了。我转过头去,闭目养神。
耳机里的歌此时在自动播放的模式下切到了李克勤的《深深深》。深情慢歌是给新伤撒盐、给旧疤纹身的东西,而我还在流血呢,听不得。立即换了首《Gotta have you》。
这时候的人居然不多了,没有人同我摩肩接踵,实在难得。要知道,江城的地铁虽然慢得全国出名,但却挤得不负众望。我看了一眼车厢额上滚过的一排红字,显示目前的速度是24km/h。但去找陈衣旧又不用赶时间,倒也无所谓着急。
一阵白光梭过,又到了一站,停下,上来了三个女生,就在我旁边站着,她们喷了香水——可能不止一种。闻着那混合的香味,我往角落里挪了挪。列车很快启动,又是几块广告牌从我眼前晃过,可能是因为太悠闲的放空而导致的茫然,我恍然间觉得自己正乘坐的是一列时光机,在黑暗的地下行驶,幽长隧道里释放刺眼白光的广告牌就如同时空隧道里的一节节炽点,不知开往何年。
我是在漫长的平静里碌碌跋涉的旅人,你就是我仰头捕捉的流星。
至于香味,香味……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香水味,会比点燃骨尾香的你更好闻。
李勉臣……你的灵魂放在角书斋了,骨灰给了明陵的父母,却只将全部的记忆留给了我。
即使是这样,我也感受不到你经受的全部痛苦。或许还是我太粗心?
但陈衣旧却说理应如此,毕竟我跟你从本质上来说本就是个性处事都天差地别的两个人。他还说:一个人的痛苦不该两个人承担,何况我给你的是爱,那你就不该让我承载痛。
但我倒不在意这些,只觉得有些遗憾,我怕这样,你在我心里活得就不够完整了。
陈衣旧到如今还在不懈地劝我使用隔石香,可我为什么要忘记?
我不想忘记。
比如,我记得那次,是我们第一次从角书斋出来,天色已经很晚了,但渐渐往霓虹灯盛亮的方向走去却又觉得一天才开始。一路我俩谁也没说话,只是闷头走路。我记得你说的,因为减肥,胃已经饿小了又弄出了许多毛病,吃多了反而会不舒服,不吃当然也不行,只能少吃多餐,便执意拉着你往商场里头走。
“先吃饭再赶路。”我道:“又不急着回家。”
小龙坎肯定是不行的,于是就拐进了鹿港小镇,那顿饭,也是在完全的沉默中吃完的。
我当时碾着筷子想,我们的交心,第一次是酒精,第二次的是真心,但都是你单方面的剖白。这样不公平。
在熟人面前,我几乎是个话唠,但那天的我坐在你面前,许多话在脑子里过了又过,却始终像老虎机里的硬币,呼啦啦转了半晌也吐不到嘴边来。我想了又想,几乎可以算是深思熟虑了。于是在饭毕,暗里如踩缝纫机一般抖嗦了一阵腿后,我掐着膝盖,又怂又紧张地对你表了白。
虽然我谈过两段恋爱,但你可能不知道,这真的是我第一次主动跟人告白,非常……没有水准的告白。
我是这样说的(事后想想我都想抽自己。)
“你看起来很孤独,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也是可以变成个死给来陪你的。不是顽笑,虽然我之前确实谈过的是女生,但我现在是认真的,并不是觉得新奇,我觉得你特别好,好得像满天星星——不不也不是那个意思,是呃……啊我艹,我究竟在说些什么……”
你噗嗤笑了。
在回去的路上你去买了两瓶酒。你再一次让出租车驶停在了岛湖红亭,撬开了瓶盖,我把酒递给你,一人一瓶而已,我俩却不约而同未发一语地喝了很久,最后一口下肚之前,你从怀里掏出一串钥匙,指着其中一把,“这是我房间的钥匙,”又指着另一把,“这是大门的。”顿了顿,又拎出一把道:“这个,是明陵家里的钥匙。”
说完,除了自己手里的那瓶,又将我手中剩下的小半瓶夺了过去,一并喝了个精光。
那天依旧是我送你回去的,你一回房就扑到了床上,抖开被子从头盖到脚,自己把自己裹成了个寿司卷,缩在床脚,静静地睡过去了。这大约是让我自便的意思吧,我想。
我就蜷腿坐在地上看着你,直到确认你睡着了,才悄悄到你的壁桌上翻出了高中时期胖胖的你和那个叫贺君臣的合照,又看了几页那时候对我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的日记本——毕竟里面的所有的重点内容我都知道了——对着这几样东西,我坐在你床边的瓷砖地上发了一晚上的呆。
时间像是过了很久,又像是倏忽一瞬。
那次之后,我们再没去过角书斋,神经大条如我,也几乎就快要忘了贺君臣这个人,但是因为你身上骨尾香味的缘故,我还记得那个嘴很贫的小神棍陈衣旧。
转眼到了大四的下半年春末,我们搬到一起了。
我们租住的小窝是在科技创业园附近一个小区里的单身公寓,李勉臣说他很喜欢这个房子的采光和格局。采光我理解,但是格局……五十几平的小地方,有什么格局呢?后来,我才意识到李勉臣指的是那一间大卧室和一间小的卧室。卧室里房东都已经提前购置了床,不需要我们再破费。家里平时不会有人来,小卧室就做储物室,李勉臣偶尔会在里面熏香。若是真有人来了,就给小卧室的床板铺上被褥和床单,装出一副分开睡的样子。很费心思地欲盖弥彰。
那个时候,地铁也还没修到那里去,坐公交的话,离我的学校和李勉臣的小店都很远,平时我看情况,宿舍家里两边住,李勉臣则是直接辞了之前在罗森的工作,应聘了一家小区附近的幼儿早教兴趣培训机构。
从李勉臣搬进来之后,家里什么时候都是整洁而温暖的。他把之前自己养的多肉带来了,另外在网上买了几个像样的瓷瓶,按照季节的不同,换着花枝插好了,各放于玄关和茶几上。
我也不知道你是怀着怎样的想法与我同居的,反正我已经对你有了占有欲,并对你的温顺欣喜若狂,无暇顾及其他。
我恨不得每天对你说一百遍我爱你,早上一遍,晚上一遍,中午怕你会忘记还要再说一遍,又怕你烦,只能去搜罗各式各样的可爱或者沙雕表情包,不重样地发给你。
即便是相处,其实我们也还有许多方面需要适应与磨合,比如吃饭的口味,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好养活的——只要一道菜里加了花椒辣椒和五香粉,怎样做都是美味。
我也开始学着做菜,李勉臣总是很捧场,即便我只是一锅乱炖,他也会很认真地吃完。他对我的要求真的可以说是很低了,“烧熟就行,出新花样之前问问百度,看看这样搭配会不会食物中毒。”
他自己的做法就精致许多了,总感觉还带点日式风。逢他做菜,必定是能摆个大半满的一桌子,每一样菜量都不多,盘子上只有中心一点盛的时候摆过盘,可能还配过色的各色菜肴,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多做几样(只是做的人会累一点),但是清淡荤素样样全有、一餐齐全,也不会浪费。
李勉臣很讨厌浪费。
我却总会不失时机地没话扯话,旁敲侧击,“有时候,一点点重复一点都不累赘,有些话也是,即便说万遍亦不会觉得无味或浪费。”
李勉臣是知道我在暗示什么的:我在抱怨他都从没有跟我表过白。有时候急了我也会逼他,让他岔不开话去,他脸色红红的却也不理我,只说他已经早同我说过了。
我问,“哪一次?我睡着时候你凑在我耳边说的?那不能算啊。”
李勉臣只轻轻道:“是角书斋那次。”
角书斋?
那么一大段话,就是表白?想想也是,这世上没有告白宣言什么比坦诚更好了。那就算了吧,内敛一点也无所谓啦,更何况我和李勉臣那时正在逐渐深入彼此。
我们尝试交心,尝试交情。
我们共同将这份懵懂与冲动确认为爱情,那时候我已经将你看成如家人般重要的人了,你也非常了解我的习惯和过往。比如我其实并不喜欢吃鱼(龙利鱼除外),不习惯海味,讨厌囤货,不喜欢冰箱、储物柜里整个儿塞得满满的,宁缺毋滥,轻微交通洁癖(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社畜的我已经习惯了),又或者比起咖啡或豆浆我更习惯早起一杯冰可乐,还有我交过的那两个女朋友,都是我被告白,都是在大学时期——因为好奇而短暂地交往过。都不满一年,都是被甩,且分手的理由都是我太过“直男”和不解风情。
其实在此之前,我也偶尔会觉得自己很奇怪,因为在身边暗恋情书满天飞的高中时期,我却从没喜欢过任何女生。
就我认识的女生里,或矫情地让人看着就累,或可爱而吵闹,即便是抚着头顶与她们拥抱,我脑子里想的也都只是类似:不如再抱紧点直接闷晕放倒了自己去操场散散步跑跑圈吧——篮球怕是已经抢不到场子了。至于其余的女生,或是文静地让人打瞌睡,又或是刻薄而孤僻——这种异类倒是能吸引我——但我似乎吸引不了她们,不过我也并不觉得遗憾。
以前的我没有过多余的想法。就像是秋夜的行路人,偶尔几盏路灯够我照看脚下就很满足了,不太怕冷,也不怕独行。感官迟钝,却自警又自恋。
这些是你都知道的。
一切懵懂都在遇见你以后豁然开朗。
而且我后来开始慢慢发现,在遇到你以后,我总是不自觉的将我活过的时间划分成了‘以前、之后’,是你,恰以转折和停顿的方式嵌在了我生命的正中心。
这你也是应该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