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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三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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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云雾远,再见人家是除夜。
不知名的城镇里,爆竹烟火驱走夜晚的寒冷,给客居他乡的浪子添了一丝暖意。叶挽青也不能免俗,她抱着腿坐在一座观音庙的门槛上,从这里能看见城市里热闹的烟火气。憔悴的脸上也慢慢现出柔和的笑容。
“咕……”
肚子突然也出来凑一把热闹,她转身回了庙内,朝观音像拜了拜,顺手拿走供桌上的一个馒头,口中道:“借你个馒头吃吃,明天给你摘朵花献给你,听说给你供花的人后代都长的好看,所以你也是喜欢人间的那五颜六色的花朵的是吧。”
她一边啃着馒头一边嘴里还不停的说话:“我小时候也喜欢花,看见花我都想把它挖走种在我自己的院子里,这样每天都能看见它;乐在其中也种了不少,可惜都被师姐一剑毁了,也不知道现在的乐在其中是不是长满了草,落满了乌鸦;还是给别的人住进去了……”
“我曾经认识一个人,他长的可比花还好看,不但好看,相处起来更觉得此人温润如玉。我有次不知怎么发了神经,想伸手去摘,才知道美丽的花都是带刺的。”
说完这句,突然才想到在观音菩萨面前说这些好像不太好,遂又道:“呸呸呸,看我这张嘴,观音大士莫怪罪,看在这寒冷的夜里就我陪你的份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千万不要抓我入地狱,我知道你们有十八层地狱,每一层都很恐怖。”
她说完了这句,大殿又陷入了沉默,直到一个馒头吃完,她才又喃喃道:“救苦救难的菩萨,人们都很信任你,你能不能告诉我,我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该何去何从呢。”大殿里安静的只有烛火在闪动。
热闹散尽,寂寞袭来。人间的爆竹最终如镜花水月般在叶挽青的心里成了无法触及的梦,她突然想不起来年少时那些胡作非为的勇气是怎么来的,要不怎么说年少轻狂呢,人是不是越活越胆小了呢。
夜已深,她取过一个蒲团挨着墙将就过了这一夜。第二天清晨,阳光洒进观音殿,观音座前供桌上的陶瓷瓶里果然多了一株新鲜带露的墨兰花,观音菩萨慈祥肃穆,宝相庄严。
一路北去,叶挽青才入祁陵地界,就听到人们都在议论半个月后妖皇之子迎娶云门长女的事情。
“妖族和云门一联姻,云门的地位更无法撼动了。”
“谁说不是呢,眼看咱祁陵芳菲司这些年的风头就要盖过云门去,谁知道云门竟来了这么一招,真没意思。”
“嗨,咱们只管喝酒聊天,瞎操那些心干嘛,来,喝酒喝酒。”
路边摊上,叶挽青用仅剩的铜板要了一碗清汤面,在还没找到下一顿饭在哪儿前,她吃的很慢很慢,她觉得这样会顶饿一点。邻桌的几位喝了一轮酒,又开始讨论了起来。
“你们听说了没有?”
“什么?”
“芳菲司余掌司和婢女的私生女入了云门,还是内门弟子。”
“竟有这种事,那云掌门知道此事吗?”
“我们都知道了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这芳菲司和云门一向是面和心不和,怎么就肯让余掌司的私生女拜入云门呢。”
“可不是吗,也不知这些掌门人是怎么想的。”
叶挽青连汤底都喝了个精光,才心满意足的结了账,继续赶路。刚出了城外,几条人影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像是等了许久。她抬了抬下巴对那些人道:“我听说好狗不挡道,几位是什么意思?”
声音是从后背传来的,“当然是请姑娘到我家坐坐。”
叶挽青转过身,后面不知何时出现的华丽马车里下来一位青墨色衣衫男子。
“是你!”
“看来姑娘认识我。”
“芳菲司余尺滉,谁人不识。”
余尺滉摇头一笑,上前一步道:“昔年叶斋主做客芳菲司时,曾对芳菲司内的莲子心茶大为赞赏,姑娘既然入了我祁陵地界,怎么能不邀请姑娘去品一品呢,不知姑娘可否赏这个脸。”
叶挽青目光一凝,震惊道:“我爹失踪前曾去过你芳菲司?”
余尺滉只端着一副彬彬有礼状,笑而不答。
叶挽青收回目光,淡淡道:“我爹赞赏过的茶肯定是好茶,可惜我不爱喝茶,恐怕要辜负余公子的美意了,真是抱歉。”
“我劝姑娘还是乖乖听话的好,毕竟我这个人不喜欢动粗,尤其是对漂亮姑娘。”他话虽这么说,可是他手下的人皆把手按在剑柄上,做一个拔剑的姿势,好像只要叶挽青一有动作就要让她血洒当场的样子。
叶挽青斟酌了一下,皮笑肉不笑道:“和余公子开个玩笑,余公子怎么就较真了呢,不就是喝茶吗,有什么难的。”说完自己越过余尺滉上了马车。
人间芳菲处,与君笑忘时。从今只有风和月,何来故人把酒斟。
芳菲司的石屏上竟刻了这么句不上进的句子,当真有些不正经。余尺滉见她脸现不屑,竟然也有耐心跟她解释起来。
“这句话说的是芳菲司开山祖师爷的一位生死之交,两人斩妖除魔历尽艰辛才开创了芳菲司,但是还没等到芳菲司发扬光大,这位友人便驾鹤仙去,因此祖上便将两人嬉笑时说的这两句话刻了上去,告诉后世子弟芳菲司的祖师有两个,愿永世不忘。”
“想不到你们祖师爷还是个念旧情的,不知你们祖师爷的友人可还有后人?”
“听说是没有了。姑娘这边请吧。”
两人绕过石屏,后面是两排高大的梧桐树,梧桐树尽头是穿插有致的竹林,如果不熟悉的人走在里边还以为自己进入的是个迷阵。约有一炷香的时间,余尺滉才带着叶挽青出了竹林,再过了一道木桥,潭水缓缓处,一幢别致的竹屋仿若天成般镶嵌在山石之中,看到这样的地方,怎么会不让人心生欢喜呢。
“叶斋主的茶就是在这里喝的,我想姑娘肯定也是想在这里喝。”余尺滉的声音适时响起,一点都没有打破这一刻宁静的美好。
叶挽青道:“自然,奇景配好茶,也不失为一道风景。”
莲子心茶喝了一嘴的苦涩,叶挽青还是虚伪的道:“先苦后甘,里边加了甘草吧。”
“是的,姑娘可知能喝上此茶的人都是些什么人。”
“是什么人呢?”
“当然是对我芳菲司有用的人。”
“是吗?那不知我对芳菲司有什么用处呢?”
余尺滉轻笑道:“逝华是把好剑,沾过至乐仙人的仙气,吸过南嫣的血,斩过妖,屠过魔君。叶斋主在你出生后,每月取血温养过三年,早已认你为主,别人即使夺走了,也发挥不出它威力的三分之一。但是我还是特别喜欢这把剑,不仅因为它是在天堑水中锻造出来的,还因为我父亲曾说过:天下名剑,唯逝华有王者之气。是以,不知姑娘可否让我一观。”
叶挽青回道:“我是很想让你看的,可是你看,它现在躺在我的手心里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呀。”
“既然姑娘肯借与我一赏,那我自然有办法将它取出来。”
叶挽青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你想干什么?”
她刚站起身,只觉两脚一空,毫无防备的掉入了一个水池子里。头上有一个一丈多高的小方口堪堪能看见余尺滉的脸。
“你想干什么?是不是你把我爹关起来的?”
余尺滉讥笑道:“叶挽青啊叶挽青,我说什么你都信,叶斋主确实来过芳菲司,不过不是在这喝的茶,我是连见都没见着,他就走了。”
叶挽青骂道:“余尺滉,人人都说你是青年才俊第一人,儒雅君子,想不到却是个披着羊皮的狼。”
余尺滉闻言,温柔一笑,但叶挽青却觉得瘆人的荒。
“别人非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只能怪他们不长眼,关我何事。你放心,这池子里不过养了些会啃死皮的鱼,等到它们没东西吃后才会把你身上的肉一点一点的啃下来,那感觉我虽然不知道怎么样,但我想用来对付没了灵力的叶小姐应该蛮有趣的。”
“我与你有仇吗?你要这样对付我。”
余尺滉又笑了笑,“我不久前听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跟你有着莫大的关系,不知你想不想听听。”他说完也不等叶挽青回答便自顾自道:
“真是想不到叶斋主换你十年平安的条件竟然是把你娘的金丹拱手送给云门,哈…,想不到人人想得到的仙元之力便是南嫣自己的金丹,也早已落入了别人的手中。更惊奇的是人死了竟然还能把金丹留下来,这天下恐怕只有叶斋主能做到了。”
“你骗人。”
“我何必要骗你,不然云门怎么肯倾尽全力压下所有的声讨,那时的盛况你是没看到,不然朝元宗也不会落魄至此,连不走正道的玄鱼岛都能欺到头上来。”
叶挽青哆嗦着嘴说不出话来,也不知是冷的还是气的。
“你说我要是把这件事散播出去,你说云门和妖族的联姻还能继续下去吗?到时我再把你交出去,你说云门为了自己的名誉,是杀了你还是眼睁睁的看你被杀呢。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余尺滉说完后,也不去看叶挽青什么表情,便关上了那扇小窗。
水牢看起来是用巨石凿成的,墙面坑坑洼洼,却很光滑。石壁上只开了几个小小的透气孔,透着一束束光束。水牢有一个房间那么宽,里面的水刚好淹过她的肩膀。
叶挽青手掌按在墙面上,一用力便被反弹了回来,墙面上的金色咒文闪了闪又恢复了原样。
她的身边围了几大群小鱼,张嘴时能看见嘴里尖尖的小牙。它们像是饿了许久,仔细看还能看到有些鱼身上被撕咬过的痕迹。跟这样的鱼群共处一室,后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