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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怜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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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住得还不错,至少东西一应俱全,在寒冷的天气里,暖炉还是烧得很旺,季云琛不知做了什么,衣衫微微有点散乱,袖子上沾了些血迹,看见秦苕进来,冷淡地说:“大夫看着吧,别死了就成。”说着毫不留恋地走了出去。
沈廷躺在床上,额头血肉模糊,秦苕掀开他的被子,这才看见整个下衣都被血浸红了,季云琛做了什么不言而喻。看来额头的伤口应该是之前剧烈反抗时撞伤的。
上药的时候沈廷一直在挣扎,也许是伤口太疼了,也许是秦苕上药的动作勾起了他某些不好的回忆,沈廷猛得推了秦苕一把,然后把自己摔下了床。
秦苕大概是听说过沈廷的,也见过他平时玩世不恭的样子,他听说沈廷的手指沾过无数人的鲜血,他曾经好奇地猜想过那双手应有的样子。
直到今天把人抱在怀里,他才发现,令人闻风丧胆的沈典军,原来也是这么瘦弱,白皙的手指微微蜷着,在他宽大的手掌里显得小得可怜。
大概每个冷酷的人背后,都藏着一个鲜血淋漓千疮百孔的自己吧。他看过季云琛对齐穆不加掩饰的喜欢,那双冷酷的眼睛在望着齐穆时,才会泛起温柔的光。他替沈廷惋惜,但不觉得季云琛做错了——
只有把一个人放在心里,唯他一人是风景,其他人皆是陪衬,这样的喜欢,才配称作是真正的喜欢。
刚才闯进来的小厮哭啼啼地守在一旁,一声不吭地捡起沈廷换下的血污的衣裳,可怜地抬头问秦苕:“秦大夫,典军他怎么样了?他还会好吗?”
秦苕点点头:“你别担心,伤口都是皮外伤,不会致命的,这几天多留意下王爷吧,帮他说说情,争取能多养两天。总这么下去,身子再好的人也要跨掉的。”
“小的明白了。”
“你好像很关心沈典军?”秦苕微感意外,他以为像沈廷这样坏事做尽的人,是不会有人同情的。
“秦大夫,知人知面不知心,典军对下人们其实还是挺好的……”他讷讷地说了几句,抱着衣服出去了。
“好不好的,王爷他也不会在乎的。”
秦苕一愣,这才发现沈廷已经睁开了眼睛:“身上还有哪痛吗,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吗?”
“贱命一条,痛就痛着吧。大夫要是真可怜我,麻烦给我开点好药吧,还能多活几天给他暖暖床,要是被折腾死了,可就真的草席子一卷,和他再无瓜葛了。”沈廷似乎并不在意被季云琛侵犯这件事,闭上眼睛就准备睡觉。
“你的伤口挺严重的,这几天和王爷说说,那种事……就别再发生了,你不是也想活着吗,那就好好卧床,多休息。”
“喂,你是不是觉得我挺贱的?”沈廷觉得身上哪里都疼,僵硬地想翻个身,“给人当狗还得陪睡,偏偏人家喜欢的又不是我。”
“在你眼里,原来深情叫做犯贱吗?”秦苕默默帮他整理了下被子,往他手里塞了什么东西,“我去看看药好了没,你休息吧。”
“我真的是贱,恬不知耻地给人做狗,半死不活地拖着这条命,怕我真死了,没人帮他杀那么多人。那小白脸身子差得要死,他就算舍不得动他要找个人发泄,那个人也必须是我。就算哪天真死了,起码还能和他沾点关系,我到地下都开心。秦大夫,我这人一点都不好,恶心,不知廉耻,你离我远些吧,省的哪天我死了,沾你一身晦气。今日阳光正好,还能好好睡上一觉。明天的事就交给明天吧。”
秦苕看了他一眼,沈廷蒙上被子,翻身朝里。秦苕出去的时候,隐隐约约地看到,棉被覆盖的肩膀在剧烈地颤抖着。
秦苕叹了口气,突然心疼了。
第二天秦苕照样送药过去,沈廷倒是从被子里钻出来了,不过眼神依旧飘忽不定,随随便便裹着衣服,像在想什么,又像什么都没想。
别是疯了。这是秦苕的第一反应。
他走到沈廷旁边,端着药碗在他面前晃晃:“沈典军?”
“把药放下,人离我远点。”沈廷一愣,眸中顿时恢复了往日的阴鸷。
“你怕什么,我又不是王爷。”秦苕坐到沈廷旁边,“你为什么这么喜欢王爷?”
“谈不上喜欢,三年前我在酒馆干活,有个客人,穿的挺好的,看样子是个有钱的贵人,我去端酒,贵人的手就慢慢往我腿上摸,我那时候还小,哪懂得这些名堂,心一慌,一壶酒就洒了,贵人非要我跪下把地上的酒舔干净。王爷正好也在,他摇着扇子俯身看我,问我愿不愿意帮他杀人。”
“然后呢,你怎么说的?”秦苕的手慢慢地握紧了。
“我点了头,我当然愿意,从那间破庙走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如果不想卖身,迟早就得去杀人,还不如早点来。王爷点了点头,给了我一把匕首,指着那个贵人告诉我,就这个人吧,去把这个人杀了,责任他来处理。我当年也不知道王爷是什么人,但我相信他,于是我扑上去,狠狠地一刀捅进了那个贵人的心口,他的眼神害怕极了,虽然我后来知道他是怕王爷,但我那时候以为他是怕我。我真的好高兴,原来可以这样让人害怕,我继续捅下去,整整四十七刀,他从椅子上倒下去,再也不能调戏别的小酒保了。那一瞬间我真的好高兴,我偷偷看王爷,我发现,他正在对我笑。”
秦苕望着他,沈廷的眼睛闪闪发光,似乎在想着那天的季云琛。秦苕知道季云琛只是觉得这件事好玩,教唆另一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少年去杀人,泰然自若地看那四十七刀,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自己面前。
但沈廷不知道。
“你叫什么,小大夫?”沈廷眯着眼盯着他,“我没见过你。”
“我叫秦苕,王爷让我来,是因为我知道的比较少,嘴也严一点。”
“秦苕?难听死了,红苕挺好吃的,也叫红薯,你以后就叫红薯好了。”沈廷冷笑一声,翻身朝里,“我要睡了,别打扰我。”
秦苕懒得理他,什么红薯白薯的,像是他说出来的话吗?他收拾草药箱子转身就走。心里暗暗想着离这个人远点。少惹些是非,也是好的。
晚间,秦苕虽然腹诽着,还是熬了药送来,怕药凉了,还特意找了丝棉包在外面。当他走近沈廷养伤的院子时,却发现屋里灯火通明,伺候的小厮七七八八地在院子里跪了一地,前几天那个给沈廷收衣服的小厮一看见秦苕,就抹着鼻涕冲了过来:“秦大夫!秦大夫!典军他…快死了…”
“怎么回事?”秦苕放下药碗,“你慢点说,我听不清楚。”
“王爷好像喝多了酒,典军伤还没好,他就…他就…”小厮急得话都说不全,“王爷不让我们进去,但是我们担心…”
秦苕挥了挥手,贴到门上听,沈廷的惨叫一浪一浪地钻到他耳朵里,他想转身就走,但那惨叫声硬生生地拉住了他。他咬了咬牙,一把推开门走了进去。
“红薯…?”沈廷抬起头,散乱的长发遮了半边眼睛,季云琛压在沈廷身上,身体的曲线极美,仿佛矫健的豹,手指掐着他的肩膀,确实是喝了酒,眼睛血红地看着秦苕:“没人告诉你不能进来吗?”
“康乐王,请您不要这样了。沈典军一向对您忠心耿耿,您就算有气,也不能这样撒啊。”秦苕说的一字一句,“他最近身体很差,您知道吗,他已经是强撑着了。”
“哦?是吗?”季云琛掐着沈廷的下巴逼他抬起头,“你来告诉他,你很喜欢这样,你开心得很,不需要别人来管闲事。”
“红薯…我很好…反正我也就这点用。”沈廷挤出一个笑,“红薯你别哭啊,没什么好哭的,滚,快点滚,滚啊!”他抓着手边的东西向秦苕砸过来,手腕却被季云琛一把扣住。
秦苕不想看下去了,默默地关门走出来,尽力不去听房间里的动静,小厮跪着,低着头,没有人敢出声。
终于,房间里没了动静,过了一会,季云琛随便披着褂子走了出来,眼睛依旧红着。看见秦苕,随意扯出一个笑:“哟,还没走?等着给典军上药?”
秦苕不答,默默捧着药碗。
“进去吧进去吧,没给整死,活着还能欺负着玩,死了多无趣,你说是吧。”季云琛伸了个懒腰,对秦苕挥挥手,仿佛在赶一只苍蝇。
油灯昏暗的光下,沈廷面朝下趴着,没盖被子,腰上有几块黑紫色的淤青,肩膀和脖颈也多了新伤。秦苕进来,他也没准备遮一遮,只是闭上了眼装睡。
“疼吗?”秦苕在他旁边坐下来,轻轻伸手抚摸着他背上的伤。
“有一个时候很疼。”沈廷依旧闭着眼,“他抱着我,却在轻轻的喊那个小白脸的名字,那一瞬间,我真想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