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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同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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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巧?”祝景炎把他的肩膀掰过来,强迫他与自己对视,“温辞,你告诉我,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会碰巧有人骨?温公子,你戏耍我时间久了,不会真的以为我连人骨都辨不出吧?”
“不是……你先放开我,好痛……”温辞挣脱不开他的手,秀丽的眼尾很快泛起了潮红,一层水雾笼罩在两颗琉璃中,看着极为可怜。
祝景炎最看不得他这样子,松开了手,脸上的表情依然冷峻:“温辞,我是喜欢你,愿意为你卖命,愿意在你面前装一条狗,但最不济,狗也能偶尔舔舔主人给它的棒骨,能被主人摸摸头,夸一声乖巧。你对我呢,没有利用价值了就可以一脚踢开吗?上次茶楼疫病的事,你敢说,你真的一点不知情吗?”
温辞没有反驳,他垂着头,眼泪不停地滴在锦袍上,细微的“滴答”声惹得祝景炎一阵焦躁:“温辞,你一贯柔弱,在我面前时更是特别柔弱,可我知道你有一把用得极趁手的刀,你用它割开那些人的脖颈时,心里想的又是什么呢?”
“我心里想的?”温辞不知从哪取出那把寒光闪烁的刀,刀柄被捂得温热,“阿炎,我有时真是羡慕这刀,你看,它的刀锋那么锋利,张扬地告诉别人,不许靠近它。可我一无所有,雁门关的风雪吹散了我心中所有的狂热。阿炎,你不知道的,你一直不知道。我和阿姐坐着的马车踏过街边乞儿的尸体,阿姐手上的鲜红蔻丹就像他飞溅出的血。阿姐说,那些乞丐不配活着,父亲说,贱民的命不是命。他带着年幼的我走过京城最破财的街道,看着那些衣衫褴褛的人跪在地上,虔诚地感谢他。父亲说,就算施舍给他们金银,他们也改不掉骨子里的卑贱。阿炎,我意气风发地踏入雁门关时,你不知道我有多骄傲,后来,后来它下了一场大雪,让我看清了自己骨子里的肮脏。阿炎,谁的骨头都是白的,谁的血都是红的,我有什么高贵的?是因为姓了温,还是因为这一身锦绣?阿炎,你说得对,我这种人,就是下贱,明明很不堪,却妄想用可怜的姿态去博取同情,你说得对,我不配。”
钢刀破空而起,温辞曾用它割断过许多人的喉管,无辜的,罪恶的,天真的,腐朽的,如今死在自己手里,总好过让别人杀了他。
“温辞?!你疯了!”祝景炎扑过来握住刀柄,才堪堪没有让它刺穿心脏,他正要松一口气时,温辞猛的推开他,刀锋瞬间没入了心脏,祝景炎这时才发现,温辞那双看似白皙纤弱的手,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温辞!小辞!”
“唔……”叶寒推开窗,大口的喘了几口气,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些。
“怎么了叶子,不舒服吗?”林荃笙向外面的车夫道,“把车驾得慢一点吧,叶子不太舒服。”
“没事,就是刚刚心脏有点痛。”叶寒摇摇头,“师父我们快些吧,这一路上总觉得心慌,仿佛出了什么事一样。”
“叶子,你别多想了,你父亲亡故多年,又因为疫病匆匆处理了,绝不可能保留那么完整的指骨,至于那玉佩——当年府上有许多价值不菲的宝物,被什么人给偷了去也说不定。刚刚大病了一场,苏烈叮嘱了要好好照看你,要是让他知道我带着你偷偷进京,我这个做师父的脸往哪搁呀?”林荃笙点了一下他的额头,却没有多少责备的语气,“叶子,你身体不好,师父一直不让你出谷就是怕你出事,你得明白,无论什么时候,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知道吗?”
“嗯,谢谢师父。”叶寒觉得师父有事情瞒着他,她从不在自己面前提到父母,当年的真相都被一场大火烧毁,林荃笙说他父母已经尸骨无存,可是,可是那指骨绝不会凭空出现,就算是有心利用,他也必须把父母死亡的真相找出来。
“你真的想死吗?”
温辞睡的朦朦胧胧,仿佛听到有人在和他说话,声音辽远而飘渺。
“不,我不想…”
他模模糊糊地回答。
他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早就在地府挂上了帐,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看到大周海清河晏,但他想活。
美人本不该拔刀,总有人挡在他身前,他把祝景炎摸得清清楚楚,本想一声裂帛换个畅快,现在看来也是不可能了。
狂妄的孤勇。
他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祝景炎坐在温辞床边,借着昏暗的灯光翻看手里的人骨。骨头干干净净,没有一点伤痕——被猫啃过也不过如此。他托着脑袋,烦躁地想。
他盯着温辞的脸,医官来看过了,说是伤口不深,应该早就能醒了,但温辞持久地沉沉地睡着,祝景炎猜测,这是他逃避这一切的一种最无奈的方法。
有一瞬间,他是恨温辞的。
他想知道,在那干净的狐狸毛毛下面,究竟藏着多少血淋淋的人骨。
他不怕温辞杀人,甚至他觉得,温辞讨厌的人都该死,他很乐意为此跃马搭弓,但他不希望温辞亲手去做,更不能接受温辞把这一切都默默地藏起来,在他面前装的乖巧可爱,不谙世事。
他希望他的美人永远干干净净,不沾血污。
可他最终还是着了道,万劫不复。
祝景炎似乎也知道,该来的总会来,八年,什么都藏不住。
“我很久没来云中了。”林荃笙撩开面纱,“这里变了好多,以前有好吃的汤圆铺子,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师父…”叶寒下意识地去拽她的衣袖,“我不喜欢这里。”
“云中很好,物产丰富,百姓和乐…”林荃笙握紧了他的手,试图安抚这个随时可能缩成一团的小崽子,“有师父在,不要怕。走,师父带你去……嗯……看看这周围的点心铺子?”
“师父小心!”叶寒惊叫出声,一把把林荃笙推到路边,一匹黑马正径直从路中间奔驰而过,骏马带起的风吹开林荃笙的面纱,马蹄差点踏到叶寒身上。
“这谁啊,骑的这么快,这是闹市区,万一撞到行人……”叶寒话音未落,便看见黑马硬生生冲散了一群人,一个姑娘摇曳着跌倒在尘土里。人群顿时作鸟兽散。姑娘抬起头,似乎看见了骑马的人的脸。但她的脸上顿时蒙上了浓浓的恐惧,仿佛看到了地狱里的恶鬼。她努力地试着挪开,骑马的人收慢了马,一步步地前进,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似乎是想从姑娘身上踏过去。叶寒吃了一惊,顿时回头望向林荃笙:“师父!”
林荃笙清楚的知道,云中城里有太多事都是她不能管的,她的名望在蜀中有使人敬畏的力量,她能定夺生死。但这是云中,有太多人根本不把这条命放在眼里。
该去管吗。
她还在犹豫着,叶寒已经坚定地跑了过去。
“喂!停下!”
他话音未落,人已到了马前,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把揪住了马笼头。
“你是谁!那可是活生生的人!”
骑马的人低下头俯视着叶寒,叶寒抬起头直视着他。
和苏烈比起来,这个人个子不高,甚至有些单薄,看起来年岁也不大,眉眼里却俱是孤冷。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沈廷握着缰绳的手慢慢攥紧了。
“我不管你是谁,天子脚下,当街行凶,你这么做,于法不合吧?”叶寒厌恶他说话时眉毛挑起来的样子,给人一种虚伪的感觉。
“于法不合?那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权倾朝野’,对了,还有一句话,叫做‘打狗也得看主人’。”沈廷很久没有在京城看过这么生气勃勃的人了,就像饿了很久的野兽,突然闻到了食物的香气,他兴奋地舔了舔嘴唇,“我的主子有权,别人惹不得他,而我是他的狗,虽然他经常不拿我当人,我也是一条尊贵的狗。”
“不知廉耻。”叶寒把那位被吓坏的姑娘扶起来,无视沈廷挑衅的目光,“我不是京城的人,不知道你们的规矩,不过这位先生,我得提醒你一句,做别人的狗,那就做得安分点,没人喜欢到处乱叫的疯狗。”
林荃笙慌忙下了马车,去揪叶寒的袖子:“叶子,我们走吧,天快黑了,还得去找个住处呢。”说罢她又平静地向沈廷施了一礼:“这位官爷,徒弟从小长在锦里,不懂礼数,还请您见谅。”
“原来是林谷主的徒弟,失敬失敬。”沈廷皮笑肉不笑,虚抱了下拳,“沈某告辞。”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那位姑娘忽然跪倒在地,向叶寒行了个大礼。
“不用了,人没事就好。”叶寒不喜欢刚才师父粉饰太平的做法,很快又钻进了马车。
林荃笙刚才握住他袖子的时候就发现了,平静地说出那些冰冷言辞的少年,其实害怕得浑身都在发抖,可是他是个大夫,如果看着那姑娘死在他面前,也许远比和沈廷对峙更让他难受。
“叶子,先去客栈吧,以后别再这么莽撞了。”
“师父,这就是你说的很好?草菅人命,趋炎附势?”
“叶子,这就是人间,是生活。”
祝景炎端着药进来的时候,温辞已经醒了,他坐在床上,伤口处的绷带解开了一段,露出一段细白如瓷的皮肤,见他进来,淡淡地笑了笑:“我不喝,你把药倒了吧。”
“不想笑就别笑了,看得人难受。”祝景炎把药碗放在床头,“大夫说了,蜂蜜影响药效,我没放。”
“看得谁难受?”温辞眉眼轻垂,淡淡叹了口气,双手勾住祝景炎的脖子,轻声问,“说呀客卿,看得谁难受?”
“你伤口裂开了,大夫说不能用力,好好躺着去。”祝景炎有些不习惯脖子处痒痒的触感,别开脸道,“你自己心知肚明,问我干什么。”
“客卿不说,我怎么知道。”温辞算准了祝景炎不敢拿受伤的他怎么办,又呵气道,“阿炎,我疼,你告诉我,我就不疼了。你说,我这样,客卿心疼吗,还是,客卿彻底讨厌我了,觉得我脏,我恶心?那我就再死一次,也省的……”
“小辞,你为什么杀人我不想知道,但你能不能别总是隐藏,我不想让自己像条傻狗一样。你想杀谁,我可以替你去杀,我自愿做你手中最锋利的剑,小辞,我爱你。”祝景炎避开他伤口,把人搂进怀里,闷声道,“从小时候就喜欢你了,一直不敢告诉你,现在说了让你明白,有了感情的牵绊,我会为你做事,别瞒着我了行吗?”
温辞喜欢他温暖的怀抱,又蹭了蹭他的肩膀,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缩在他怀里:“阿炎啊,何必对自己那么没自信呢,你有的时候真傻,怪不得我叫你傻狗啊。以后,陪我一起吧,一起去看江南的雨,边塞的雪,还要看一场京城最盛大的日落。”
“好。你笑什么?”
“笑你傻,看着就不聪明。”
“傻点好,能帮你杀人还不惹麻烦。”
“杀人都用我温家的箭,还叫不惹麻烦?”
“……那是故意的,你不是没说什么吗。”
“嗯嗯,故意的,别挠我,我错了,客卿最厉害了,你最聪明。”
“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