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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战马疾驰如风,奔过天阶,宫殿,头顶是一览无余的群星,被神的无形之线连成一个个星座。

      他驰骋疆场也是这般武威无双吧,埃利斯眼中藏不住的惊喜,清风,月色映在他眼中都是欢快的颜色。

      阿波罗驾驶的太阳车在他们前面以更快的速度远离奥林匹斯山顶而去,这座不朽城市的夜晚才刚刚苏醒。越往天界中心,建筑越密集,都是巨型工程,有着人类建造不出的高度,穿行其中如同游弋深渊。

      其中一座最为巍峨的神殿,顶端积蓄雷电,到了那里,阿瑞斯勒停战马,下来整理衣襟,完了又检查埃利斯的穿戴,为他拢起过肩的长发,系上发带。

      “乱糟糟的像什么样子……”他絮絮叨叨,“你是跟人打架了吗?小孩子才随便动手,也不怕毁容,额饰都歪了……”

      埃利斯辩解:“我头发乱是你的战马速度太快了,被风吹歪的。”

      阿瑞斯不理会他,自言自语:“下次给你换块大一点的宝石,红色衬你的皮肤,反正火星上多的是。”

      还是一副放债收不回的臭脸,埃利斯无奈,明明是风吹散的吧,偏要怪打架。好,就算跟人动手了,还不是为了你,阿瑞斯,你才是个孩子!

      思索间,一群男男女女迎上来,仙衣飘飘。

      “阿瑞斯大人!”

      “大人,您终于来了!”

      神殿外等候阿瑞斯的是品级较低的神和侍从,见了主子,自然替他牵马,低眉垂眼,不敢多说一句不该说的,亦不敢多看一眼不该看的。

      埃利斯还是感到窘迫。阿瑞斯手下的神不具健谈属性,一看就是随他打仗的军官,个个灰雾的脸,目光冷酷,不苟言笑。

      阿瑞斯习以为常,托埃利斯下了马,让属下牵走坐骑,问了他们一些战场琐事。埃利斯粗听他们对话,那些神的名字不是“暴乱”就是“恐怖”,面目也不和善,平时在战神殿远远见过,但是没有任何交流。

      “回去的时候坐马车好不好,”阿瑞斯突然对埃利斯说,“我叫他们去备了。”

      负责车架的神冲埃利斯笑了一下,他不笑还好,笑起来脸上的刀疤歪歪扭扭,像典狱长接待刚下大牢的菜鸟。

      “不不不!”埃利斯拼命摆手,“那多招摇啊,太醒目了吧。”

      “有我在,你怕什么?”

      阿瑞斯丢下一帮随从,只带埃利斯进了神殿,那些神自行散去,各找各的乐子。原来今晚是运动会落幕的庆祝之夜,主神聚在一起,庆贺冠军。由全能的宙斯起,自上而下,所有神都受到邀请,并且可以携带亲眷和随从。

      “哇,这里好漂亮呀!”

      埃利斯对众神之王的金宫赞不绝口。俊男美女如云般流过,金尊酒盏闪耀着太阳的光彩。埃利斯被食物的香味吸引,算起来,距离上一顿正经饭已经有日子了。靠棒棒糖果腹,肚子是填得饱,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原来天神也要吃饭呀,我以为你们是永动机呢……”

      埃利斯一边念叨,一边东看看西瞧瞧,筵席上香气扑鼻,但既没有看到牛排也没有肥羊,只有五颜六色的果子和酒,埃利斯不喝酒,眼见佳酿流成小河,只有干瞪眼。

      “你们就吃这样的东西吗?”埃利斯的哀嚎带着深深的失望与无奈。

      阿瑞斯端起一只酒杯,奇怪地看着他。斟酒男子模样俊美,笑吟吟的,也给埃利斯斟了一杯,姿势端正,仪态优雅。

      “酒不好喝吗?这可是宙斯陛下亲赐的智慧源泉,喝一杯心明眼亮,再一杯笑口常开。”

      埃利斯被他说得心动,伸舌头尝了一点,清冽的感觉,不同于世间任何一种饮品。

      “嗯,不错!”埃利斯赞叹不已,一片红霞飞上脸颊,“那个……麻烦您再倒一杯!”

      埃利斯伸出杯子,男子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给他满上,“你是从人间来的吗?以前都没见过。不用喝得太急,跟随主神住在天界,每天都是盛典,再也不用担心战争和饥馑……”

      埃利斯闻言心念微动:“我的故乡土地贫瘠,粮食产量跟不上,人们吃不饱饭,没有闲余用于酿酒。”想到嘉米尔山村,埃利斯转动手中的水晶酒杯,让五光十色在其上流动:“山上的野果熟透了,就是这样淡淡酒味,那是秋天。来年开春,草来不及长出来,羊没有吃的,又冷又饿……”

      “咦,那是你在人间的生活吗?”男子奇怪道:“你是金毛羊吧……在我的国家,一定被当作国宝,绝对不会饿肚子的。”

      “唔,我过去没有角,不过有一群听话的绵羊。阿瑞斯就见过我的羊群呢,阿瑞斯……阿瑞斯大人?”

      尝酒的工夫,埃利斯回头不见了阿瑞斯,四处搜寻,斟酒男子的话没太听清。

      一道红光倏的闪过大厅,在筵席间展开一幕深邃星空,诸神纷纷赞叹,有的干脆尖叫。埃利斯在星空下看到了爱与美的女神——阿芙洛狄忒,与他在运动场看台初见时一样体态婀娜,风姿卓绝。

      “噢,真是美丽的戒指呢,不可思议的杰作!”

      女伴们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

      “可不是吗?”爱神轻描淡写地说出来,嗓音甜蜜。

      “谁让人家的丈夫是天界第一工匠呢?造出如此巧夺天工的指环,连天后生日都不曾收到这样的礼物呢,赫淮斯托斯真肯用心!”

      阿芙洛狄忒笑了一下,金色卷发随意搭在肩上,挽上几朵生动的玫瑰花,一颦一笑皆是风情。有的神生来就拥有异乎寻常的美貌,被争相表白也是理所当然。

      “才不是他呢,”爱与美的女神伸出纤纤玉手,对着光比了又比,转向身畔的爱人,“送礼那人告诉我,这枚戒指有一个关乎爱情的寓意,如今一试,果不其然。在我亲爱的阿多尼斯面前,群星的光芒也变得暗淡了。”

      阿芙洛狄忒深情款款,抚摸情人的脸,埃利斯大吃一惊,那男人,与阿芙洛狄忒并肩而立,美貌不输于爱神的,不是运动场上坐在人类看台的那个吗?原来他竟是阿芙洛狄忒的新欢……

      从样貌上看,倒是一对璧人,女神美如玫瑰,男子也够妖冶,只是那枚戒指……埃利斯心情复杂,不是自己替阿瑞斯制作要送给情人的礼物吗?礼物在宴会上大放异彩,这情夫却换了一个,埃利斯愈发不懂奥林匹斯山的规矩,反正很乱就是了……

      正当他陷入迷惑,一度失踪的阿瑞斯出现了。战神的剑眉拧到一处,双眸红得要滴血,脸子阴得可以打雷。

      “哎呀,原来是阿瑞斯大人,我急着赶来参加晚宴,忘了感谢你的礼物。你行色匆匆,连比赛都弃权了,好像有心事啊。”

      说到这里,女神吃吃而笑,阿多尼斯的手臂给她那么一挽,其他神或是人根本笑不出来。或许他们内心笑到崩溃,但是在阿瑞斯制造的压抑气氛下,谁都不敢轻易表露。

      “很好,反正你也没有感谢,我已改变主意,它不属于你了!”

      情况过于复杂,围观者尚未反应过来,阿瑞斯以极快的速度拔掉了阿芙洛狄忒手上的戒指,用力一掷,补上一脚,山脉之心顿时碎成粉末。

      “何苦来着,糟蹋自己的东西。你若后悔,不送罢了,好好说,我可以取下来完好无损的还给你呀。”

      “我阿瑞斯的东西,想送就送,想毁就毁,只是再也不会有第二次!”

      好好的庆功宴,一时间剑拔弩张,到底是宙斯的神殿,不容宾客吵架,卫兵聚在门外观望。赫拉克勒斯双手抱臂,出现在众神之间,其意不言而喻。他健康漂亮的妻子携一群仙女为诸神敬酒,说说笑笑,缓和气氛,拉散起哄的人群。

      “音乐呢?音乐!”青春女神跺脚道:“弹竖琴的小姑娘去哪里偷懒了……”

      阿多尼斯搂过爱与美的女神,靠在肩膀:“跟我们没有关系,不理睬便是了。”

      阿芙洛狄忒欣然配合,他的丈夫没有来到会场,雅典娜和其他一些女神也没来。别的神各有托辞,赫淮斯托斯作为一个项目的冠军,缺席并不合适,但旁人都以为合理。鲜花为称固然美丽,谁愿绿叶爬满头顶,成为诸神的笑柄呢?

      阿瑞斯站在原地,脚下是一摊碎片。赫尔墨斯拍拍他的肩膀,刚说了句“兄弟”,就被他不耐烦地拨开,埃利斯也缓缓走来……

      “没意思,回去了!”阿瑞斯抓住埃利斯的手腕,拉着他往外走。

      “可那是火星之心,对你很重要的啊……”埃利斯俯下身子拾取地上的戒指碎片。作为戒指的制造人兼宝石爱好者,见到这一幕,说不心痛是骗人的。

      “行了,别捡了!”阿瑞斯恨了一眼戒指残骸,“烂了的东西,要来何用?”

      埃利斯伏地不动,一片接一片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既安静又坚定。阿瑞斯拉不走他,一怒之下自己率先离开,留下埃利斯忙碌的身影,和众神意味深长的眼光。

      “散了一地呀,没想到会弄成这样,让我来帮你吧。”

      埃利斯万万没有想到,阿多尼斯会蹲下来向他伸出援手。阿芙洛狄忒就在一旁,阿多尼斯拾起碎片交给埃利斯,他接不是,不接也不是。好在阿芙洛狄忒开口了,没让宴会冷场。

      “他总是这样的脾气,一辈子不改,也不算是意外吧,给各位添乱了,不好意思。”

      还有一句是说给阿多尼斯的,附送脉脉秋波,“亲爱的慢一点,小心碎片扎手。”

      说罢,女神踱着慢摇的步伐,去别处喝酒了,默许阿多尼斯帮忙收拾烂摊子。埃利斯接过碎片连声道谢,想不到他们如此通情达理。

      “对不起,”埃利斯试图替阿瑞斯说情,“他不是那个意思。今天的比赛不太顺利,发生了很多事,所以心急……”

      阿多尼斯微微一笑:“我了解,在这个地方,神就是无上的存在。我们身份低微,服侍他们诚惶诚恐,哪里敢有怨言。”

      “啊……”埃利斯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却又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

      “奥林匹斯山上,尊严很重要吗?”阿多尼斯看出他的迷惑,指了指不远处殷勤为诸神斟酒的男子:“你知道他是谁?”

      “他是奥林匹斯山的侍者?”埃利斯试探地回答。

      “嗯,他过去是特洛伊国王的儿子,一位真正的王子。”阿多尼斯捻起碎片,笑道,“人类一个富庶国度的王子,在这里只能做盛酒的工作,他能怎么办?那还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呢,人间万中无一。生老病死,饥荒忧愁,这里统统没有。没有痛苦,没有恐惧,奥林匹斯山是众生梦寐以求的避难所,人类应该感恩戴德,不然某天就被驱逐出境了。”

      “你们都是这样想的吗?”埃利斯问,“为了逃离人类必然的命运,抛弃同族,向神倾尽所有?”

      “那倒不必,我的价值比他高一点,”阿多尼斯说着,眯起眼睛,瞧着诸神欢宴之处,“我有不止一个女神的追求,不须太过焦虑。当然,她们也有脾气,只是比男神委婉一些。”

      阿多尼斯聊起自己,用上了集市挑选商品的语气。埃利斯如同听了一场天方夜谭,蓦然转身,身畔来来往往全是永生的神,他想反驳阿多尼斯,却找不到有利的证据。

      “你最好追上那位战神,别惹他生气。你和其他半神不同,你本是人类,他用神力维持你在天界行走自如。他一个不开心,收回恩赐,你坠落地面,人间已过去千年。举目无亲的人啊,习惯了四季如春,衣食无忧的生活,是大地上一天也熬不过去。”

      “我在依靠他的神力生存?”

      “我正在往那个方向努力。”

      埃利斯仔细一想,阿多尼斯没有胡说,人类头上没有角,神更加不会有。阿瑞斯之前骗他羊角是进化的产物,其实是天界的通行证吧,上面还有战神的名牌。在嘉米尔,只有牛和羊才长角,而牛和羊是人类的牲畜,也是食物。

      “你那位主神真是慷慨,出手阔绰,我见到你简直不敢相信,甚至想问你怎么做到投其所好。多少王子,公主,熬尽了青春也无法获得此等殊荣,而你刚到天界就轻易获得了。不过我现在挺好,冥后和爱神都很大方,她们出现分歧的时候就会表现出难得一见的豪爽。你那位神呢,也有缺点,生性冲动,听说连自己的妻子都冷落,我虽向往却也忧心服侍不了,总之你多加小心吧。”

      阿多尼斯把最后一枚碎片交到埃利斯手中,顺带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阿芙洛狄忒早就在呼唤俊美的情人。埃利斯不愿相信阿多尼斯那套理论,因为他看上去不是很正常,眼里没有神光。聚光灯下阿多尼斯是神都艳慕的美男子,背光处埃利斯看他只剩一具行尸走肉,灵魂早就在荣登天界之时丢掉了。

      还在为宾客斟酒的特洛伊小王子,埃利斯一瞥之下,确也是个万里挑一的美男子,比阿多尼斯少几分妖娆,多了一些灵气。然而……三个陌生的神不知打哪儿冒出来,隔着衣服抚摸甘尼美提斯的腿,其中一个捏住他的下巴,将酒壶里的玉液琼浆一股脑儿往里灌。

      猎物,猎人;宠物,主人——

      埃利斯脑海里依次跳出四个词。

      小王子麻木的脸上挤出职业性笑容,喉咙咕噜咕噜作响,吞不下的酒溢出来洒了一身。逗弄他的神们爆发出猥琐的笑声,这一幕令埃利斯作呕,但是什么都没吐出来,因为天界不怎么进食。

      酒过三巡,爱惜名声的神撤了,裸男裸女开始在酒桌上缠绵起舞。小胡子男神随手抓过一个仆从,扯着颈环贴上后背为所欲为,仆从神情呆滞,对此并无异议。

      埃利斯头昏脑胀,决定离开这个鬼地方。不知是谁,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抓得不是很稳。

      “嘿嘿嘿嘿嘿——”

      埃利斯手掌做成手刀,用力劈过去,同时叫着:“滚开,莫挨老子!”

      那神差点挨打,老老实实地放了手。

      “阿瑞斯养的羊超级凶啊,快收手吧,小心被他咬。”

      “小绵羊咬一口,怕什么。”

      “嘘,小心他主子废了你!”

      神认得埃利斯是阿瑞斯带来的,因此只开了几句玩笑,不敢造次,天界最大的火药桶不是谁都敢点的。

      埃利斯讨厌这里的一切,神和人,只想快点远离他们。沉湎声色享乐的神见他不上道,便兴趣缺缺,找别的乐子去了。

      没有战马,没有马车,没有随从,埃利斯一路跑步回到阿瑞斯的神殿。天界空气稀薄,阻力小,跑起来不累,羊角也帮了他大忙,起了加速和定位的作用。

      天界也是有夜晚的,倒不是因为诸神造不出不灭的光源,而是他们乐于享用夜幕下的狂狷。埃利斯回到神殿,里面燃着灯火,静得极不正常。仙女和侍者都被阿瑞斯赶走了,看来这一次气得不轻。

      埃利斯从来没有擅闯过战神居住的地方,阿瑞斯也没邀过他,那里面纵横深入,像座巨大而而华美的牢笼。

      埃利斯鼓起勇气,蹑手蹑脚地走进去,他怕阿瑞斯独自发怒,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神殿走廊上燃着两排不灭的火焰,壁画在火光下一览无余,大多是阿瑞斯掀起战争,散播恐怖的场景。

      埃利斯觉得画面有过度渲染的意味。他认识阿瑞斯,战神固然暴躁,傲慢,缺乏同理心,但绝不是一味杀戮的恶神。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看见他的身影。阿瑞斯独自斜坐,十分无聊,无所谓要将目光投向哪里,反正每一处布置都是千万年来看腻了的。埃利斯走进来,他听到了,单调的脚步声像山谷中迷路的绵羊。埃利斯叫他的名字,他也听到了,过了一会儿才回答。

      “这么早就回来了,筵席不好玩吗?”

      埃利斯诚恳地摇了摇头:“他们太疯了,早知是这样,我根本不会去。”

      “哼……”阿瑞斯笑了笑,“他们向来如此,我也是这样,怎么了,你不是会打架,很能杠吗?这就退缩啦?”

      “跟他们有什么好说的?我才不关心无谓的人和事呢,我只在乎你,你是我的朋友。”

      “我和你,朋友?”阿瑞斯指了指埃利斯,又指了指自己,觉得不可思议,“你午觉睡久了吧,得是多不清醒才会以为我可悲到需要一个人类的同情?我!我呀!是人类可以直视的吗?我如果显露真身,你和你的羊都被烧死了。”

      埃利斯很平静地看着他:“这不是你的心里话,你的心被愤怒占据了,需要冷静。”

      “如此良宵,左右无事,我生谁的气?你觉得我在生那个小白脸男宠的气吗?”

      埃利斯不敢回答。

      “实话实说,我没有,因为他不配。”阿瑞斯对埃利斯张开双臂,“欢迎来到奥林匹斯,天界的生活就是这么精彩纷呈,自由,充满浪漫色彩。”

      再下一秒,那双手握住了埃利斯的双臂,紧紧的,吓得埃利斯大气也不敢出。

      “我很清楚状况,所以不需要冷静。至于你,既然来了,就给我干点实际的,别婆婆妈妈,滥施好心。”

      说罢,阿瑞斯用实际行动拉开深夜的帷幕,一个深吻堵住埃利斯急欲争辩的嘴,吻得他几乎窒息。

      战神独居的寝殿,床有舞台那么大,其实他根本睡不了那么宽的地方。埃利斯被他抱到“舞台”中央,一个翻身骑上去,阿瑞斯轻易地抓住羊角,剥下上衣,一头金色如瀑的长发散落埃利斯雪白圆润的肩膀,耀得阿瑞斯眼花。他从来就是个美丽的人,战神心知肚明。

      “阿瑞斯你做什么呀?”

      埃利斯当然知道答案,所以问得没有底气。他的嗓音颤抖,背脊也是。阿瑞斯漫长的生命中拥抱过数不清的情人,对这一幕并不新奇,跟喝酒喝茶一样,就是一桩燃情的运动,打发夜里无眠的时光。

      “害怕了?”阿瑞斯整个身子压上去,嘴里不忘了揶揄,“你就是嘴巴凶,纸上谈兵,本质上与其他人没有区别。”

      不,我和他们不一样!埃利斯在心头呐喊。回想宴会上所见,神肆无忌惮地调戏甘尼美提斯,后者强颜欢笑,当作极其普通的一件事,然后那些神就真的哈哈大笑……

      诚然,阿瑞斯是个称职的情人,对埃利斯出手温柔,几下撩拨弄得他心摇神驰,双腿发软,但埃利斯还是奋力反抗,聚集不多的一点力量又蹬又踢。

      “哇哦,绵羊行凶了。”阿瑞斯搂着他的腰,像搂了根过敏的弹簧,这“弹簧”红着脸,气息也粗,阿瑞斯不禁发笑:“喂,是你深夜闯入我休息的地方,打扰我冥想好吧?怎么搞得跟我强迫你似的。谁成天埋怨找不到对象啊,还求我不负责任的父亲保佑,现在这么抗拒,是嫌我被甩了,不走红了吗?”

      埃利斯好不容易翻过身子,面对阿瑞斯坐起来,乱糟糟的长发混合汗水贴在脸颊。他努力调整呼吸,把情绪控制在正常范围,说出一直以来埋在心里的话:“我怎么可能嫌弃你,我是爱你的呀!”

      阿瑞斯没想到他会忽然表白,愣了一下:“我知道,所以有什么问题呢?”

      “有问题,你这叫一时冲动,对我没有感情。”

      阿瑞斯托着额头想了一会儿,片刻工夫,没多久,“这种事情……通常要做了才知道。”说着继续托起埃利斯的腰,纯粹调侃的语气。

      “你是笨蛋吗?”埃利斯急了,拼命扭动肢体不配合对方,“我喜欢你是认真的,”他心情激动,声嘶力竭地喊叫,“从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是命中注定。我可以不在乎你结婚的事实,虽然那样不对,是犯罪。你有妻子,恋人,情人比大地上的尘埃还多,我不求被你放在心上,只要能多陪陪你就好,直到惩罚的日子来临。可是你爱我吗?哪怕只有萤火虫尾光那么一丁点,你说有我就信,我能答应你任何事情……”

      随口敷衍,对阿瑞斯而言没有任何难度,可他忽然说不出口了。埃利斯怔怔地望着他,碧绿的大眼睛如初见时一般清澈动人,只是充满了忧伤与失落。

      爱,战神从来不提这个字,也没有思考过类似问题,因为不需要,那是世间不存在的东西,神对人类更不可能。

      “你才是笨蛋,麻烦的家伙……浪费时间。天哪,我怎么受得了你,无趣至极!赶紧从我眼前消失吧。”

      埃利斯尚未做出反应,阿瑞斯已抢先一步离开了自己的神殿,化作一阵狂风,在这荒诞的夜晚不知去了哪里。

      埃利斯满头大汗,深深地出了一口气,不知是失望还是庆幸。

      随后的一段时间都没有在天界再看到他。埃利斯做着自己的手工,有时想起那一晚的经历,酸甜苦辣俱上心头。战神殿一直空着,盼不到阿瑞斯矫健的身影,上次见到的一帮随从,按部就班地工作,来来往往,像一具一具无生命的机械。

      我是不是伤害到他了?

      埃利斯怀疑,然后又自嘲:一个修理匠而已,怎么会对神的心灵造成伤害?顶多是火上浇油,在他失恋之际做不了创可贴,还在伤口上又捶了一把。也许那时应该顺着他,做便做吧,何必扯感情,早就知道不会有回应,不也随他来了天界吗?

      如此这般,思来想去,患得患失,埃利斯感到头痛,索性丢了工具在明亮的天幕下躺着。奥林匹斯山上也有白云,分分合合,聚成绵羊的样子。埃利斯忽然想他的羊群了,还有咩宝。

      “我对阿瑞斯的感情也许和咩宝对我一样”,他这么想,“短暂的生命仰望一个高高在上,光芒万丈的存在,好像飞蛾扑火。神给我的好,只是弹弹指头,在人类看来,就是无上的恩惠,赔上一生也愿意报答这份情。可我的生命,对他而言,是那么不值一提……”

      阿瑞斯扛着血淋淋的盾牌回到他的星球,脱下沉重的锁甲手套,擦掉脸上的血迹:哼,奥林匹斯山那帮蠢货吵吵嚷嚷,从来没有停歇。女神也是常盛的花,今日朝东,明日向西,不知转向哪里。与其琢磨风向变幻,不如酣畅淋漓地打一场,屠个城……

      “呃,你怎么来了?真是到哪儿都甩不开你呀……”

      阿瑞斯忽然回首,看到了埃利斯,在火星的尘风中冲他笑,笑容有些勉强。阿瑞斯刚转过头的时候见他皱眉来着,没仔细观察,还以为是敌人。

      “咳咳,”埃利斯清了清嗓子,走上前去,把一枚微小的事物塞到阿瑞斯手中,“我是来送这个的。修好了,山脉的心脏还活着,就是多了一些裂痕,我尽量处理成花纹,在原来那版的基础上做了些改进……”

      阿瑞斯看看戒指又看看他,未及细想,一把扔掉。火星重力略小于地球,戒指弹了好几下才落入岩石的缝隙。

      “早叫你不要捡垃圾,没用的玩意儿修好了还是没用。”

      含铁的风吹得埃利斯金发翻飞,不过从面容上看,他的心情还是不错的:“你只管丢,反正我修好了,没有违背咱们的协议。你带我到天界,我感激不尽,还有这颗星球,实在太美了,炽热的红色。在嘉米尔的时候,我仰望天空,就觉得它非常独特……”

      “当然独特,”阿瑞斯举目四望,“这里是私密空间——只属于我的禁地,我可不记得有允许你来这里。”

      阿瑞斯嘴上那么说,语气不怎么严厉,沙尘暴平息了,他眼中的愤慨也少了几分。

      “那就请你原谅我吧,我不知道啊。”埃利斯大胆地跟他求和,阿瑞斯“哼”了一声,不置可否,只是用手套反复擦他那双血污的手,没有再对埃利斯加以指责。

      面对他,埃利斯把羊角取下来了……

      “赫!你他妈的这是干什么呀!”挑起恶战的神,也有被人类吓到的一天。阿瑞斯赐予的羊角是从埃利斯体内生长出来的,居然给他脱帽子般轻轻松松取了下来,这小子,说不定还能把头也取下来……

      “我是来跟你告别的,戒指给你了,天界我游够了——很梦幻的地方,但不适合我生活,我想我还是回下界去吧。”

      此言一出,阿瑞斯竟不知先吐槽他什么。

      “先说说,你头怎么回事?”

      “你不在这段时间我研读了天界生命科学的著作,按照书上的办法,尝试把角取下来,事实是可行的。然后我加了点材料,做成类似头盔的东西,性能不变,不知你收回去有没有用……”

      “什么狗屁著作教人割角,你对自己下毒手的时候痛不痛啊?”

      “著作就在你的神殿里,原来你从来不看呀,没落灰是因为天界没有灰尘吧。”

      阿瑞斯不想再扯羊角的事,直接问他:“你做实验,砍羊角,脑子砍坏掉了吧?好好的天界不待,去下面做什么?地球上到处都是战争,疾病,还有死亡,你的同族不欢迎你,再回去守那几只破羊吗?”

      “是呢,”埃利斯果断回答:“我要回去守着我的羊,还有我的同族。天界已经完美无缺了,神什么都有,什么不需要。可是大地危机四伏,他们在下面挣扎求生,我不能一个人逃跑,他们需要我。”

      阿瑞斯上下打量他,仿佛第一天认识这个傻子。这小子虽然过去也爱犯傻,但没有现在夸张,这么盲目,短视,不要命。

      “你是在跟我赌气对不对?”

      “没有啊,我只是通过这段时间的思索,看清楚了一些事,和将来要走的路。”

      “抱歉,你选的那条是死路,别怪我没提醒。”

      “出生在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都在这条路上奔波,我与他们同路,不想失去了才后悔。”

      “所以你选择背弃我?这就是你那晚抵死不从,讨价还价,口口声声对我的爱?”

      阿瑞斯口气越来越奇怪,埃利斯知道他想偏了。

      “我是爱你呀,绝不做对你不利的事情。火神的工坊我不会去,虽然我很想去;我也不会投靠雅典娜,为她制造武器对付你,你大可放心。我只是过不来神的生活。”

      阿瑞斯虽然不悦,听了这话,倒也放心了一些。

      “你不喜欢奥林匹斯山的生活,可以保留身份,经常去下界看看,为我服务的神也不是个个都喜欢宴会。有我的庇护,你能征服整个大地,做他们的主人,这一点我可以许诺。雅典娜虚张声势,其实根本没有拿下地球,从前我不跟她抢,是嫌地上贫瘠,没必要。”

      埃利斯叹了口气:“我倒希望你们高抬贵手,姐弟和睦,不要在人间掀起战争——任何性质的战争。”

      “你不打算服侍任何一尊神?”

      “嗯,已经决定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

      “可悲啊……”阿瑞斯自言自语,“你固执到愚蠢,人类真是宁顽不冥的生物,普罗米修斯不该把你们造出来。”

      埃利斯不甘示弱:“你嫌我笨,我觉得神才需要救赎呢!你们的生命固然漫长,在我看来跟没活过一样。过于长寿,便不懂得生命珍贵,抓紧每一秒的紧迫;没有苦难,亲人离心,兄弟姐妹争斗不休;你有数不清的情人,却永远体会不到一生爱一个人,相濡以沫,相伴到坟墓的幸福,那些全是我无法放弃的东西,生命太长了,也是一种诅咒啊。”

      阿瑞斯嘲笑:“你们过的那不是生活,叫“抱团求生”。蝼蚁还是多考虑自己吧,不须为大象操心,嗯,我知道你不会听的,只能一边享受一边感动了。”

      “这是我的选择,我选择了凡人的生命,但不后悔遇见你。你是主宰战争的神,从你身上我找到了丢失已久的勇气,那感觉很棒,仿佛浴火重生。你说我固执,没错,过去我总以为自己懂得多,与众不同。与其说同族排斥我,其实我在心底先隔绝了他们。当我明白这一点,就会试着放下偏见,对他们真心相待。”

      “真的吗?你要投入那群愚民的怀抱了?”

      “哼,我是个愚蠢之人,那是最好的结局。”

      “原来你的人生已经书写到末尾篇章了。”阿瑞斯持续讽刺。

      埃利斯不禁埋怨:“干吗一直打击我?又不是生离死别,你无聊了可以来嘉米尔看我啊,看我好不好,再大声地嘲笑我。不过我很快就老了,耳朵背,听不到。”

      “呵,你也知道呀。我造访人间都是带着血雨腥风,你不会想在下界见到我的。”

      “你骗人。”埃利斯努了努嘴,“你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就没有战争,为什么把自己说得那么凶狠?”

      阿瑞斯愣了一下,话到嘴边忽然不想说了。他是火星的意志,拍拍手,石块垒叠到一起,埃利斯就和他并肩坐下,看着云层稀薄的天空。在火星上,太阳比在地球观看要小得多,热力仍能抵达地表,钻进皮肤。

      “没傻子吵嘴了,怪无聊的。”

      “你可以和别的神吵呀,反正你们精力过剩。”

      “不好,他们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话,没新意。”

      “怪我咯?”埃利斯嗔道。

      “羊角你留着吧,做个纪念,不用还给我,反正也没用。”

      “长羊角的人会被当作妖怪呀,行行好,大哥,他们已经很讨厌我了。”

      “你要跟那些愚民结婚吗?生一大堆烦死人的崽子。”

      “看情况吧,”埃利斯托着腮,“凡间的日子不好过,没有永恒的春天,人与人只能依偎取暖,我有心理准备。”

      埃利斯又和阿瑞斯说了一会儿话,火星空气稀薄,笑声还是遥遥地传了出去。埃利斯推推他的胳膊,阿瑞斯拧他的鼻子,等到夕阳下沉,广袤的红色平原上只剩阿瑞斯的身影——这颗赤红星球独一无二的神。

      他深沉的背影逐渐与岩石融为一体,孤独,空旷,在夜的寒风中急速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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