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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何喜楼 ...
小厮松了口气,忙不迭退下。
独留血蒂莎一人坐在凉亭,鸦青色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身后,只偶尔才被风吹起一两股,其余时候就像是一只不争气的乌龟,懒洋洋趴背上晒太阳。
有点烦。
她淡淡地想。
也不知过了一刻钟,还是一个时辰,直到丫环来请,喊她用膳,她才犹如还魂一般,抚了裙站起,抬步下了台阶。
午膳依旧是摆在房里,她性子静,这些年越发不爱说话与人玩闹,老吴夫妻又知她身份,对她毕恭毕敬,若摆去了小堂,谁都吃不自在,倒不如各用各的。
饭后是难得的清闲,无有公文烦心,血蒂莎因为早晨的睡眠异常,不大想闭眼歇息,踱步到花园,漫无目的地走着,碰到了正蹲地上拔草的老吴。
老吴惊讶了下,“姑娘有何吩咐?”
血蒂莎:“我随便走走。”
旁边搭了个小凉棚,她自找了个位坐下,阴影打下来,眼前短暂地一黑。
——又开始了。
老吴令人奉上瓜果,端来冰盆。
接过丫环体贴送上的团扇,慢慢摇着,冰盆里的凉气被丝丝送了上来。
扇面是朴素的灰绿,勾勒了几串晶莹剔透的葡萄,团团卧在过了水的荷叶上,看起来清凉爽口。
血蒂莎想起了普华岛的葡萄架,长长的一条廊子,紫色的光串成一条条珠链,慢腾腾地闪烁,沉甸甸地坠着光。
她曾穿梭其中专心致志捉蜜蜂,不慎被叮了个包在鼻尖,楚阆见了就笑,气得她抽笔蘸了朱砂,拽着楚阆的衣服往下拉,趁他弯腰怔然之时,反手就给他点了个红痣在鼻头。
没想到更好看了。
吹弹可破的白玉肌肤上一点微红,似雪中红梅,天然一分灵秀,那朱砂还未干透,颤颤地晃着颗小水珠,米粒大点儿,看得人心都要化了。
男人好像反应过来了,黑曜石般的眼珠里碎出星星点点的笑意,漂亮的眉眼弯了弯,没有说话,但那情态就像在无声地笑她,说她坏脾气。
血蒂莎憋着一口气,她就是小心眼,用力在朱砂盘里刮了好几层,理直气壮的:“你再低点,我给你全涂红了。”
楚阆低低地笑,很纵容的:“好。”
“别动……稍微偏点……对,就这样……”
“啊呀涂多了快给我帕子……”
忘了是哪年午后,但记忆中那种愉悦的感觉犹在,余味悠长,直让多年后回忆起来的血蒂莎也淡了眼底的阴霾。
慢悠悠摇着扇子,捡起桌上歪歪放着的农书,随找了页看起。
老吴是个人精,并不多问,只当没看出她的不对劲,专心拔着田里过长的野草,偶尔说两句园中的趣事。
老吴虽如寻常富贵些的人家一般,在院中设了个小花园,但他是个大老粗,欣赏不来这些名贵花草,他眼里最美的,当属山谷里疯长的野花,生的自然,带着点野性,绽放于无人看顾的野外,充满韧劲,那是走镖人途中最美的风景。
只是侄女林雁坚持,费心为他打点好了,他不好弗其意,幸而妻子吴江氏喜欢得紧,没辜负了林雁一番心意。
吴江氏闲暇之余便到花园照顾她的花花草草,老吴抱不到媳妇,巴巴找了来,却因手脚笨,没轻没重的,毁了好些个娇花,被嫌弃逐了出来。
老吴不甘心,小孩儿似的不服气,心想种花不会,种菜他还不会么。
遂自个儿开了片地种菜,就在花园不远,天天也似模似样的拎着锄头跑来,照顾他的“花花草草”。
吴江氏有回想择几片新鲜菜叶子做饭,老吴不让,趾高气昂的,说这可是他亲手种出来的名菜,可不是那些几个铜板就能背一大包回去的大白菜,哪能受凡间烟火。
多年结发夫妻,吴江氏哪里看不出来老吴是有意为难她,她给气笑了,点头说,行,我不动你的宝贝疙瘩,到季熟了,你可别让我逮着偷偷拿出去卖。
老吴:“……”
那可不得都烂园子里,太阳一晒整个院子都是臭味!
等菜熟了,吴江氏果然让人守着园子,每天数几遍,盯着老吴不让他有机会出门卖掉,老吴没几天就服了软,从此家里的食材大多用的园子里自家种的,学徒也被拉了来,每天定时浇灌,吴江氏时不时也跟来一块儿照顾。
老吴笑着摇摇头,“当初哪晓得从乡里出来后还会下地呢。”
他原是乡下泥腿子,妹妹嫁到林家后,一并来了林家做事,攒了几年经验,后来自开了间镖局,几十年没下过地,本来不过是夫妻间的斗气,一时玩闹,竟然真叫这园子发展了起来,如今已经扩大了一倍不止,连花园都被分了点出去,林雁晓得后还心疼了好几天。
血蒂莎笑笑,她想起了自家师傅,眉宇漫上几分柔和,“我师傅也有片菜园子。”
老吴惊奇,“楚公子亲自下地么?”
血蒂莎“嗯”了声,“勤快得很,没事还拉我们一块儿去。”
师伯性子冷,爱洁,除了丹青再无别的兴趣,自然早早就躲远了,小师叔自有一座药园子,忙得很,偶尔闲的无聊了才过来闹一闹,所谓的“我们”,很多时候只有血蒂莎和君让两个小萝卜头,旁的人是不敢随意进园子的。
楚阆也不会让他们干太重的活,帮着除草,扶架子,看看叶子情况,其实不过是走走逛逛,比练武习文轻松多了。
偶尔写字写烦了,血蒂莎就会借口种菜,扛着人来高的锄头到田间散步,吹吹风,哼哼歌,逗逗蜜蜂。
楚阆也由她,他不大爱将人拘在屋子里,总怕闷了小徒弟,束缚了他们的天性,便是教习课业,也多在院中大树底下,将桌椅搬出来,嗅着草香,听着鸟鸣,看天高地阔,识宇宙洪荒。
那是一段极其惬意的日子。
老吴擦了两把汗水,汗巾吸收了热意,他眼中也带出几分热切。
外界对那位活了几百年的楚公子有诸多猜测,仙人一般的寿命,曾经又是那样的惊才绝艳,多重耀眼的身份化成了日晕,不自觉就将他捧得很高,光彩夺目,令人心生向往,却不可向迩。
提起他,会自觉想到闲云野鹤、梧桐清泉、光洁的美玉、山间缥缈的云雾……一切美好但遥远的东西,都能和楚阆挂上钩,但从未有人想过,这么一个神仙般的人物,会穿上普普通通的布衣,挽起袖子下到泥巴地。
便是走入凡尘都像是对他的一种亵渎。
但其实,楚阆是一个很会生活的普通人,是裹了烟火的云雾,柔软且通透。
老吴追问:“楚公子种稻子小麦吗?”
血蒂莎想了想,“据说以前种过。”
她到普华岛的时候,那片田地已经换了人管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尝试后腻了,不再能感受到纯粹的喜悦和满足,楚阆便转去了种菜,他也曾养过几十年花花草草,悉心照顾,后来没了兴致,便请了懂行的专门负责。
普华岛有许多这样的地方。
楚阆乐于尝试新鲜事,学习新知识,这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老吴大为惊讶,好奇得紧,又问了好些细节,血蒂莎挑着能说的回了些。
三句两句的,心不在焉地聊着。
似倦非倦,有些疲惫。
她其实今天心情很糟糕,脸上总带着一点阴,像是茶盖下的热气,丝丝冒上几缕滚烫的白烟,令人望而却步,也烧得她自己心烦气躁。
很烦,真的很烦。
她强压着没有失控地发泄出来。
但包括赤烟在内,所有人都以为她不过是赶路太累,没睡够,怜惜她自归来后多日操心,几乎夜夜通宵,对她未按先前说好的时辰起床也格外包容。
甚至老怀欣慰,一个个眼神慈悲:真好啊,姑娘终于赖床睡了个好觉。
更看得她不想说话。
就算再累的时候,她也不会睡到毫无知觉,还是明知不久后有正事的情况下。
她的睡眠中永远不会有梦的缺席,回忆是她梦中永恒的主题,可在昨夜,什么都没有,连黑暗都不存在。
她不是睡得太深,像昏过去了一样,而真的就是陷入了昏迷。
她躺在床上,软绵绵的无力,像是被抽了壳的蜗牛,软趴趴吊在半空,找不到任何着力点,感受着力气一点点回笼到全身,漫长得像是细细的小河穿过一片沙尘的大漠,艰难地流过淤堵的河道,很久才能操控一根手指。
血蒂莎太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排异反应开始了。
苏家主说,排异反应是必然的。
就像是不成套的剑和鞘,硬要组装在一起,差异有多大,剑身放入的过程便有多煎熬,互相拉扯塑造,直到一方率先承受不住断裂。
这便是她和墨隐澜。
先天就站在了对立面。
血蒂莎神色平平,翻了一页。
看到一树茂盛的橘子。
老吴坐在田边喝水,温水过喉,短暂地解了干渴,见了图册画像,不由想念秋冬时橘子的清甜,可惜没到季节,凤安本土也没几个能产橘子的地。
血蒂莎:“君湘多产橘子,秋天我让人给你多寄点来。”
老吴也不矫情,大大方方收下她的好意,还说要谋划着开条线,以后走镖到了君湘,也好给老友们带几筐。
血蒂莎记得君让手下就有几个货商,前两年战火频繁,不敢乱跑,如今正愁如何重建商路,卖出战时堆积的货物,今年的橘子再过几个月就熟了,他们正忙活着在丰收前找到外销的渠道。
君让还让她帮忙留个心,可有熟门熟路的镖局,或是风评不错的商贾之家,筹划找个本土通合作。
历来客死途中的多不胜数,战火刚熄,秩序重建,不少地方还不大太平,余孽盗匪比比皆是,有个信得过的镖师护送,商贩押运时也放心许多。
血蒂莎提了一嘴,要为他引荐,老吴大喜过望,直呼橘子够吃了。
追忆道:“后头那座山上有片地是林家的,没多大,本来是个养花的小庄子,后来发现气候不合适,养不活,给了我折腾,我一向馋橘子,托人带了几车树苗回来,倒腾了几年,谁知白忙活一场,一个能吃的都没收回来。”
老吴苦笑,又是后悔又是心疼,白花花的银子啊,一家人好几年的心血,“果然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凤安这地儿,确实不适宜橘子生长,硬要栽种,就给你长些怪模怪样的出来。”
他比划着当年收的枳的模样,小小的,大多都烂在了后山,一部分被吴江氏拿来入了菜。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不适宜的后果往往就是如此,终结在了一个死字,或者像生错了土壤的枳一样,奇形怪状,没有任何价值。
就像是她冰冷的指尖,一直弥漫着死人一样的青白,明明是双九年华的妙龄女子,脸颊上却无有鲜活的血色,而是凉凉的白,透着一丝病态。
她全身都是这样凉丝丝的温度,自从“住”进来后,“房子”就自动降了温,像是无声地驱逐她这个不速之客。睡一整晚也捂不暖脚,被窝冰凉,总在半夜冷醒,却不能运功驱寒,太费心力了,甚至要尽量避免动武,将功力省下来,用于维持较低的体温,这样才能保证墨隐澜的身体正常运作。
说来不知是可笑还是讽刺,身体是活人,护理的方法却像保存尸体。
谁让她不是身体的原主人,不是与剑鞘适配的那把独一无二的宝剑。
没有低落,连一点情绪的波动都生不起,她早已习惯了这种排斥和驱逐。
感受到眼底又泛起了针扎般的疼,她习以为常的,平静地闭上眼,缓慢转动眼球,等待阵痛过去。
老吴以为她是看书伤眼,歇息缓解疲惫,不以为奇,放松地歇了会儿,又戴上他亲手编织的草帽下了田,接着未拔完杂草的地儿继续劳作。
花园安安静静的,偶有鸟鸣,丫环小厮被特意交代了贵客喜静,不要喧闹,一个个轻手轻脚的,瞧见血蒂莎,自觉地放轻了步子,不敢随意上前打扰。
门外也清净,柳儿胡同藏得深,老吴家更是在胡同深处,紧邻着后山了,没几个人走动,外人晓得他家是开镖局的,也不敢随意跑了来玩闹。
没有人,没有威胁,这儿像是个隐士居所,寂寥冷清得令人心安。
月崤梵踏入的第一晚,就明白了血蒂莎选此作为落脚地的原因。
很多人都疑惑,明明血蒂莎离开了群狼环伺的墨相府,有了喘气的功夫,为何要那么急,几乎是马不停息,迁居平乐斋的第一晚就逃了出去,而非耐心蛰伏,待平乐斋完全掌握在手,麻痹了暗中盯着的眼线,再谋后事。
不是太莽撞,便是有猫腻。
七月初十,何喜楼三日宴的第一天,血蒂莎给了他们一个看似说得过去的理由,她要去何喜楼找人。
林家主等人立即想到了那张内有乾坤的培育方子,“芍药花心一两”,双字取头,花心为曲艺人,何喜楼符合条件的还有谁?——芍娘子。
是了,如果初九夜有非离开不可的理由,绝大可能是时间紧张,距离她所谋之事太近,放眼凤安,还有哪里最近几日有大动静?更不要说暗探还在示丰周围发现了血蒂莎的踪影。
更不要说两人是旧识,芍娘子之所以能成为楼主蓉先生的关门弟子,还有血蒂莎一分功劳在。
有心之人不约而同盯上了何喜楼,一窝蜂涌入,饿狼扑食一般,垂涎欲滴,打起十二分精神,势要先血蒂莎一步,抢到她不惜冒着暴露身份的风险,也要潜出来参加三日宴背后所谋之物。
于是他们也就顺理成章地忽略了,某种程度上来说,初十,是墨隐澜的头七。
墨隐澜当然没去世,但和许多死人一样,已经失去了身体的操控权七日,灵肉分离第七日,灵魂会因长久的流离失所带来的威胁感强制苏醒,回到肉身周围。
那时便是两个灵魂的争夺。
血蒂莎一直等着这一天,这个对她来说的巨大威胁,自然越早解决越好。
这正是她为什么宁可污蔑名声,给月崤梵一个把柄,也要尽快脱离墨相府的原因——她需要一个暂时能放心的落脚地。
月崤梵不知她的谋划,但在亲身体验过一夜吴府的生活后,多少明白了几分她的顾虑,隐约猜到她似乎正进行着某项不能让人知晓的计划,很隐秘,很危险,或许……关乎生死存亡。
很识趣地没有多问让人感觉威胁,只是委婉地提醒,辞天月有异常动静,未来会有许多人有意找寻她的下落,让她提前做好准备。
他说是族中的爱慕者,听了流言不死心要找她的麻烦,但其实哪里就有那么多人想不开,一心吊死在他这棵歪脖子树上,月崤梵不是银子,不会人人都爱不释手,辞天月也没有那么多为爱痴狂到不讲理的疯子。
爱慕者之说有水分,但找茬是真的。
两人都心知肚明,辞天月内部并非完全一条心,还有许多人有二心。荣亲王府生辰宴上,月崤梵就曾提醒血蒂莎,长老会的十六姓氏中,有部分不同意景煆回归,主张开疆拓土,称霸云岚。
找来的正是那些反对的异心人。
血蒂莎听明白了他话中潜藏的含义,同样的不曾明说,只是以藏雪仙人飞升之说摆明她的态度:现阶段她不准备正面硬刚,而是预备避其锋芒。
排异反应的心头大患一日不除,她便一日无法真正放开手脚,更不能安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墨隐澜的灵魂就在原身,只不过暂时被压制,没有感受到太强烈的漂浮不稳定,初十那天一片风平浪静,血蒂莎未曾察觉任何异样,墨隐澜更是完全没有任何清醒的预兆。
血蒂莎不得不将计划延后,叫停下属的暗中布置,空出这段时间专心等待。
看起来那么悠闲,似乎毫无野心,只想晒晒太阳安度晚年。
令暗中盯梢之人不禁心生怀疑,是不是自家主子哪儿误会了,人家就是不想再住墨相府勾心斗角,想隐居罢了,没那么多阴暗的小心思。
直到昨夜赶路,突然感受到眼睛非一般的疼痛,涨涨的刺痛,像是有东西硬要挤出来一样,再到凌晨下马的眩晕,早晨无意识的长时间昏迷。
一次比一次强烈。
血蒂莎无比清晰地感受到了墨隐澜的存在,一点点的明晰。
她看到了一个沉睡的人影,很熟悉的面容,蜷缩着,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
她还没完全醒,但快了。
问:最后一句中的“她”指谁?墨隐澜还是血蒂莎?
A:墨隐澜
B:血蒂莎
C:二者
D:当然是关掉第一个闹钟的早起er啦~五分钟后就会醒啦╮(╯▽╰)╭
E;____(话筒递给你们^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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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何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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