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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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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万霄突然想到那个下午,天色阴沉,黑云盖着黑云,风里卷杂着潮湿,在天地之间晃过来又扫过去。
他抱着电脑坐在沙发上处理公事,这一周公司有两项新增业务,他忙的恨不得一天只睡三个小时。当然在公司处理会更有效率,但是一整周以来,他们只一起吃过一顿饭,其余时间不是他在忙,就是她要去和客户交涉。晚上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睡了,而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她还没有醒。
虽然说出来很矫情,而且明明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但他真的有点想她。
早上领带都系好了,但是看着她香甜的睡脸,还是没能出门。
今天是周六,她是不会约客户的,这样的话,虽然没有时间出去约会,甚至在家里可能也没办法陪她聊天,但是至少只要他抬头就能看到她。知道她在自己伸手就能碰到的地方,就很好。
她果然没有约客户,她是个没什么事业心的人,一个案子结束再接另外一个,专心而细致。不争不抢,也不会为了案子就去委屈自己求全客户。这样很好,他的女人不需要在别人那里受气才能工作。
事实上,就算她不工作,他也完全养得起她。又或者说,他巴不得她不工作,最好还能当个挂件天天别在他的身上。他去哪里,她就去哪里,那样的话,他就不会每天一到点就下班往回赶,比下课吃饭的学生还要积极。
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她没有什么好胜心,但也绝对不是甘心成为别人人生附庸的人。
他们认识其实没有多久,但他就是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她纯粹而热烈,冰冷又火热,像是开在冬天的玫瑰,漫漫白雪平原,只有这一株红色,可她不张扬,她只有安静的一点红色,剩下的全是绿叶,把她自己包裹的紧紧的,雪上的空气太冷,她的芳香只有在靠近她,得到她的允许之后,才能被闻到。
可她也有刺,她不会主动伤害别人,只有在别人试图摘下她,把生机从她那里抢走的时候,才会用锋利的刺划上那人的指尖。
鲜红的血掉在她脚下的雪地里,因着温热化掉一小块的雪,她是不会低头去看的。
他知道的。
她说,葛云雷威胁过她,所以她讨厌葛云雷。
所以,她会那么激烈地讨厌葛云雷,是因为他曾经伤害过她。
那么他呢,正在威胁她的他,是不是也被讨厌了呢?
是啊,那天在地下车库,他问的是她为什么跟他在一起,她说的喜欢也只是以前的事情了吧,那么现在呢?
现在她,讨厌他?喜欢他?
有一个答案在滕万霄的脑海里呼之欲出,可他不敢去看,他伸出手把那蠢蠢欲动要探出脑袋来的答案捂得死死的。
不要出来,不要告诉我,我不想知道。
他这样说着。
这样不停地告诉自己,就好像真的是这样一样了。
他抱进怀里已经熟睡的人,她身上淡淡的香味从他的鼻尖钻进他的心里,痒痒的。
这样的香,他一个人闻到就好了,不需要,也不能有别的人闻到啊。
禾堇是被憋醒的,梦里有一条巨蟒死死地缠着自己,绞得她喘不过气来。
睁眼一看,果然是滕万霄正用他比牛力气还大的手臂紧紧把她抱在怀里。
她忍不住想是不是他小时候他家里人从来不抱他,所以他对怀抱的执念那么大,现在冬天还好,夏天的时候,就算抱着的地方都起了一层汗,他也绝对不松手。结果就是,今年夏天的时候,禾堇整整用掉三盒痱子粉。
她又想起昨天晚上遇上葛云雷的时候,还有上一次对上林习风,他都是直接就抱住她。
他是不是觉得,只要抱住就是安全的了?
禾堇被他缠得动不了身子,只能扭着脑袋去看身后的人。和之前一样,他的眉毛微微拧起,看上去好像睡觉的时候也不能安心一样。
转回头,安静地盯着远处的墙角,她有时候真的不知道他究竟在执着什么,毕竟她真的不觉得她身上有什么值得他如此执着放不了手的。
难道男人为了面子,真的能这么忍辱负重,这么……无聊?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天色竟然渐渐就明朗起来。她看着开始蒙上一层白色的屋子,视线慢慢模糊,就这么又睡了过去。
虽然依旧不是很舒服,但是时间长了,竟然也好像有些习惯了。
葛云雷半夜又去了酒吧,三点钟直接上了酒吧楼上的酒店,头埋进酒店白色的枕头里,睡死过去。
一身酒气,整间屋子里面似乎都缭绕上一些醉人的味道。
没有人陪他,也没有人劝他,他一个人喝了个够,最后还是相熟的老板过来跟他说不早了,明天再来吧。
明天啊,今天不就已经是明天了吗?可是啊,不会来的,她永远不会再来了。
那个女人心很狠的,她的柔情,她的天真,全都给了一个人。而那个人,永远不是他。
他曾经跑断了双腿,走到她身边过,却最后,还是被她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她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就算明知道他已经吃撑不住跌倒在地。他只得到三个铿锵有力的字。
你不配。
安吾安静地低头看着水池,那里蓄着满满一池水,水底有一颗银色金属制的“篮球”。
那是她偷偷送给他的礼物。
可能他永远都不会发现,她也不在意,她只是把自己想给他的给了,然后就潇洒地拍拍手离开。
他只是她以前接的工作的一个环节,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她不会把醉酒瘫倒在地的人扶起,悉心照料一夜。他对于她来说是一个陌生人,世界上一堆又一堆的人中的一个。没什么特别之处,就算趴在她脚下,也得不到她哪怕一个眼神,她会抬起脚,跨过他,然后继续往前走。
他多幸运啊,匆匆一眼就被她记住,然后扶起了他。
他多不幸啊,明明已经被记住,却那么轻易地就被忘记了。
他看向镜子里已经有了成熟轮廓的自己,视线滑到颈间裸露的一寸皮肤,想起更娇嫩细白的一段,还有盘亘其上的一片红色痕迹。
他手握成拳砸在水池边上,一直静谧无波的水面荡起了纹路,一条又一条向前漂去,撞到池壁便消失了,下一波紧随其后,然后同样消失在池壁前。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站在楼下,笑眯眯地问他:“还喜欢吗?”
阳光太盛,照在她的白裙子上,她整个人都好像在发光一样。
当时他没能说出口,答案却一直在他心里。
喜欢啊……
喜欢的。
林习风半倚在飘窗里,窗外只剩下一盏盏路灯还在孜孜不倦地点缀这座城市。他搁在曲起的左腿膝盖上的手里拿着一个杯子,里面还剩一半百利甜。
她最喜欢的酒。
如果是她的话,会加一点牛奶,或者冰激凌,又或者把牛奶冻成冰格,放三到五块,开始喝的时候,酒味浓一点,但慢慢的,牛奶和酒融在一起,最后一口,奶味就盖过了酒味。
可他一个人,也就懒得去弄那些复杂的东西。虽然其实他都有准备在冰箱里。
也许她不会再来了,可他还是一直准备着,快要过期了就拿去扔掉,然后买来新的,重又填补上。
她提分手提得很突然,却并不让他意外。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不够优秀,否则,她看向他的时候,不应该总是分心,好像在看别的什么人。
于是他答应得很爽快,一直神色坚定的她却突然露出了抱歉的神色。
他轻笑,拍拍她的脑袋:“没关系的,我会变得更好,到那时候,我们再见吧。”
她说什么的呢?
她抱住他说,你很好,真的,是我不好,对不起。
小骗子。
我那么好的话,为什么你不要呢?
走进这间尘封很久的房子,宿怀洲抬手捂住了鼻子。空气猛地流通起来,带起的灰尘太大,没忍住,咳了两声。
还是明天再收拾吧。这么想着,他走到门口,手搭上门把,又放下。
算了,反正今天也还有些时间。
盖物的白布掀开,布上有灰尘掉落,然后又是飞扬一场好景。下一块的时候,向上把白布兜起,好了一些。
这些布是他离开时盖上的,一个人扯了这边掉那边,很是吃力了一阵。本来应该是喊她过来帮忙的,但她那段时间心情不太好,而且还是因为他心情不好,想了想,也没请人,自己花了一天,简单收拾了一下。
收拾好去敲她的门,没人应。隔着门,他听见她屋里响声震天的摇滚乐,她心情很不好的时候,就喜欢把自己丢在嘈杂的声音里,她说,听着别人吵,自己就莫名其妙安静了。
她其实没什么大脾气,一般有点小脾气,自己哄哄自己,很快就好了。
可这次音乐从下午响到夜里,她依旧不应门,也不接电话。
最后来了一条短信。
“不饿。”
她以前总说,再生气也要好好吃饭。今天却说,不饿。
他额头抵上门板,似乎这样能更接近她一点。
“我明天就走了,”他轻声说,“等我回来,好吗?”
可他说话的声音太小,她音乐的声音又太大,她没能听见,也没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