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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爬山 ...

  •   (1)
      六点不到,我的手机又响了多次,此时门铃声也紧跟着响了起来。心里莫名的有些火气,手机响门铃也响,你们是双胞胎吧,这么有默契。

      拿起手机穿上拖鞋下到楼下开门,只见大叔手上拿一杯咖啡和一杯豆浆,还有两块蛋糕说:“Hi, good morning。”

      他穿着白色的耐克T恤,灰色无领外套,黑色休闲西装裤搭配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戴一顶爵士帽。

      我接过他手中的早餐说:“早。你来得真及时,怎么知道我饿了?”

      他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吃慢点,没人跟你抢。以为你醒了,想说可以走了。”

      “走了?去哪里?”

      “你忘记了?爬山呀!”他指了指身上的背包。

      下意识才想起来昨晚说过今天要爬山,怎么就给忘了呢!尴尬的笑了笑,以最快的速度冲上房间洗漱。

      此时电话又响了,由于落在客厅没听到,大叔拿着我的手机上来敲门:“小苏,你在吗?你的手机响了。”

      开门时幸好已经换好衣服,接过他送来的手机,方意火急火燎的说:“苏婉,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和你讨论一下剧本的事情。”

      站在门口看着旁边还站着大叔,顺势说:“今天没空,以明说想去爬山。”

      方意犹豫了一会说:“那行,明天以明拍摄的时候你顺便过来讨论一下吧!”

      “好。”

      大叔见已经挂断电话,狐疑的表情看着我,自知抵挡不住他的眼神,只好避开如实相告:“是方意。”

      他连声点头说哦哦。

      上海秋天的早晨像沉浸在魔法中的森林城堡,熹微初光穿透朦胧绿意打在视野开阔的阳台上,浅白纱窗随着晨光的照耀散射无限微光,桌上的酒杯还残留昨晚遗忘不掉的味道。

      (2)
      从小区出来,我一路都在沉默,不问去处也不问归时。我是个爱探索但不爱冒险的女孩儿,也向往自然的返璞归真,更喜欢与天地间的嬉闹,感受宇宙的浩瀚和自由的真谛。喜欢越野车的豪迈,还有飞驰的快感。

      第一次坐在大叔的副驾驶,第一次和他一起出门,第一次见到刚睡醒的他。

      迷离的眼神呆呆地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高速路,头歪着腻腻的表情,好像又要睡着了。与其说是没睡好,不如说是对车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这里,总能闭眼安神,从不惧怕任何意外的出现。

      大叔见我头歪着车窗,有些担心的说:“车子颠簸你的头撞到车窗会很疼,需要调整一下座椅吗?”

      意识清醒的摇摇头说:“不用。”

      他看着我摇摇头,似笑非笑的问:“你有没有想做但还没实现的事情?”

      我排除正在做但还没完成的这件事情,挑了挑其他事情说:“去一趟沙漠感受三毛对沙漠的热爱,去一趟玉龙雪山看有情人终成眷属,走一趟西藏净化沉重的心灵,去看敦煌壁画共鸣飞天神女,还有去一趟加拿大,看看他喜欢的城市。”

      “你男朋友吗?”他的眼神中略带失望。

      我突然难过的说:“不是,他可能要结婚了。”

      “ I\'m sorry(对不起)。”

      阳光洒在我的脸上,亲吻着我的额头,眼睛,鼻子和嘴唇。困意朦胧中仿佛听到大叔说:“小苏,你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儿,第一次见到我就觉得你不同寻常,纯粹到让人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

      尽管生命在倒数,但不妨碍人类对自然的敬畏。就好像庆山说过:人们需要的是,有心灵支撑的均衡模式。真诚和有效的生活方式,精神与灵性有追求,真正的相爱。以及为别人服务。

      (3)
      醒来时已经到了,大叔不在车上,窗外的世界有些氤氲。推开车门走出去,见大叔正盘腿坐在后车厢上,手中拿着富士相机对着远处青烟缭绕的大山按下快门。

      有些阴冷,我双手环抱:“你很喜欢摄影吗?”

      他看了我一眼说:“喜欢用相机记录这个世界。”

      “我也喜欢摄影,不介意的话有时间一起去拍日出。”

      他又一次惊讶的看着我:“你给我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我用调戏的眼神看着他:“请用时间了解我。”

      “随时。”

      大叔跳下车,从后座拿出一件外套披在我身上,刚想拒绝,他如绅士般温柔的说:“女孩儿要学会习惯一个男人对她的好。”

      其实我的内心是想表达自己精神独立,经济独立且人格独立,真的不用习惯男人对我好。况且也没有那么冷。头疼的是还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跟在他的身后,他身上独有的薰衣草香味沿着风的方向扑鼻而来。这里好像刚下过雨,山间云雾缭绕,泥土和青草夹杂的芬芳散发在空气中,泥泞的山间小道躺在两旁叫不出名字的树林下,席间小鸟啼,叶稍露珠落。就像小时候课本中清晨的森林,好看极了。

      山不算高,路不算抖,就是潮湿的氛围笼罩整个森林。

      大叔伸出手,示意他带我往上爬。我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他,他愣了一会说:“谢谢。”

      我知道他的用意,也明白他这么做是因为什么。作为助理我还是选择理性的维持这段关系,更何况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终将离开。

      爬到半山,他坐在石头上说:“为什么什么都不问?”

      “问什么?”

      “问这里是哪里?为什么来这里。”

      顺着他的话,我问:“这里是哪里?为什么来这里?”

      他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说我有趣:“这里是丽水市龙泉山,江浙第一高峰,海拔1000米左右。

      “龙泉山和龙泉月饼有什么关系吗?”

      他一脸懵懂的表情,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说:“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关系,但是我知道你挺幽默的。”

      甩了一记白眼便自顾自的往上爬。他的幽默颠覆了荧幕上我所看到的样子,回头大声问他:“大叔,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你的助理,我死了你会记住我吗?”

      他站在原地说:“Keeping your faith when it’s gone,The one you should call was standing here all.”

      我尴尬的让他解释,他说:“在你的信仰消失之际请一定要相信,有一个人一直在默默地守护着你。”

      “大叔你真幽默,这和我死了有什么关系吗?”

      “这是一首歌曲,歌名《This I Promise You》,介绍给你。”

      这是一个尴尬的聊天,直到离开大叔的时候我也没有听过完整的歌曲,但在后来我却在采访时听懂这首歌曲的大意。天意让我们终将留在过去。

      (4)
      坐在山腰一块石头上,表示爬不动了。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野餐布,陆陆续续将牛奶、薯片、葡萄、苹果和纸盒芝士蛋糕摆在田园油画上。

      大叔摘下背包坐下拿起薯片啃了起来,很享受的表情:“嗯~番茄味的薯片。”

      他喝了一口牛奶,看着我一直在摆弄野餐布边边角角,放下手中的薯片问:“我带了你爱喝的啤酒,要不要来一瓶?”

      质疑他的眼光,走过去他的背包旁,没经过同意就拉开拉链:“带酒了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分享,大叔你不够意思啊!”

      我将一瓶啤酒丢给他后直接往嘴里灌,他简直看呆了:“你的样子不太淑女,但是我喜欢。”

      心想在大山里边谁有时间去想喝酒还要含蓄这个问题,况且也无人问津,这里除了你一个男人就剩下我一个女人了,淑女给谁看。

      我不怀好意的问:“大叔,你曾裸泳吗?”

      他哈哈大笑,没发现我还是一个小流氓。简直无语,但内心确实是故意这么问的,没有什么问题,个人觉得。

      他单手枕着躺在野餐布左上角,手里拿着啤酒说:“没有工作时我喜欢去旅行,在加拿大上学那会除了登山、滑雪、健身、打篮球、潜泳以外就是研究西方美食和品尝各种美酒,这其中就包括你昨晚拿给我的那支酒。”

      顺着他的另一角躺下来,问:“能和我分享一下你在加拿大爬过的一座山吗?”

      他从手机里翻出一张雪山湖的照片给我看:“ Rocky Mountains ,它是美洲最出名的旅游胜地之。雪水融化后汇入雪水湖,诸多山脉高耸入云,白云覆顶。松树和白杨树资源非常丰富。”

      “自己一个人吗?”

      “当然不是,还有我的兄弟DK。”

      “是个怎样的人?”

      “是个加拿大华裔boy,爱篮球,爱运动,爱美女,更爱美酒。”

      太阳渐渐落下,站在山腰间望向丽水群山,发丝略过眼角,云中落日,刺眼清醒。

      我站起来提醒大叔,该回去了。也许是带着微微酒意在绿水青山间做闲散诗人闭目养神。他的眉毛粗犷而诱人,眉宇间散落几丝夕阳,眼角像遗落的月明珠一角,浓密的胡须点缀高挺的鼻梁,自带弧度的嘴角在风中散发一阵小麦酒香的味道。我迷惑的看着他,手轻轻地抚摸他的胡须,从下巴到嘴角,缓缓地轻触他的嘴唇,冰凉而柔软,气息是那样的温暖。

      突然抓住我的手,慢慢睁开眼,彼此间的距离仅有三厘米。我的心跳加速,呼吸有些急促,夕阳余热快速融化脸上的红晕。

      他凑近我的脸,用手轻轻地捧起我的下巴,慢慢靠向我的红唇。下意识推开他。

      “对不起,刚才有树叶掉落在你脸上。”

      “没关系,我喜欢它落在身边的感觉。”

      脸红的厉害,烧得发烫,背起背包转身以最快的速度下山,索性大叔没在提起,也并没有表现的很尴尬。

      很多东西我猜不着,摸不透,于是只能安安静静的看着,顺其自然的接受。每座山的形成都历经亿年,你闯进我的世界却仅要0.01秒的速度。

      (5)
      我们回到绿林山庄已经是晚上九点,早上走的匆忙,没来得及把垃圾拿出来扔。当我们站在楼下,双双发现还没有吃过晚饭。

      正当我计划准备点外卖还是出去吃还是自己做的时候,大叔盛情邀请我与他共进晚餐:“为了表示感谢你今天抽出时间陪我爬山,用你的话说,作为回礼,季女士我可以邀请您和我一同共进晚餐吗?”

      “吃什么呢?”

      “亲自为你做西餐。”

      “能喝酒吗?”

      “of course.”

      原以为今晚又要纠结怎么吃饭了,谁想大叔还是很体贴。想着还没洗澡,先洗澡在吃晚餐,还特别嘱咐大叔做好要记得喊我。

      (6)
      生怕错过吃饭的时间,菜凉了就不好吃。赶忙换上白色山茶花镂空雕花的睡裙,穿上布艺碎花拖鞋,头发还湿漉漉的就去大叔家。见我头发还在滴水,他赶忙去浴室拿出浴巾披在我头上,用力的将我拉进房间,拿出吹风筒:“你这样会感冒的。”

      他温柔的吹着我的头发,时不时问我吹的怎么样?会不会弄疼了等等。他的胸膛宽大,他的手掌温暖,他的举动轻而不容抗拒。

      头发吹干,我从他手上夺过吹风筒,一脸嫌弃的说:“我饿了。”他宠溺的摸摸我的头说:“Please sit down.”

      “主菜是什么?”

      “牛排。”

      “这是什么汤?”

      “奶油汤。”

      “为什么还有水果沙拉?”

      “饭后甜点。”

      “这是什么味道......”

      他像个大人一样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问题,像个绅士一样耐心的听我的好奇。电话响起,他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我接一下电话。”于是走开了。

      趁着他打电话这段时间,我参观了他的客厅,同样是简约的北欧风格,楼上唯一不同的是装修风格偏欧式。

      在洗手间我看见一个女孩的照片,可是为什么要挂在卫生间呢?这样不是显得有些尴尬。难道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无意闯进他的书房,跟别的艺人不同的是,他的书房里有一面书墙,一张极大的橡木书桌,还有一张现代风旋转椅。书桌对面挂着一张后现代风的油画,油画下面放着一排获奖奖杯和各种各样的证书。整个房间只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和一群篮球男孩的合影,另一张依旧是那个女孩单独的照片。

      正当我拿起时,大叔走了进来。闯入别人的书房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已经很失礼。放下手中的照片,尴尬的说:“对不起,我......”

      他并没有要责怪我的意思,而是说今天有些累了,想早点休息。听得出来,他的心情有些不太好,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出门时见到他的神情有些难过。

      那一夜,我又失眠了。整整一夜都在回想他性感的嘴唇,那样的迷人。

      打开微博在聊天页面给他留言:

      在学业最繁忙的时候,在工作瓶颈期的时候,在花园花枯萎的时候,想起了你的笑容还在,我就心满意足。
      在屏幕中触摸你的胡须,在手机上亲吻你的难过,在山中百花齐放的时候,拥抱你的温暖,我就心满意足。
      在现实中相隔千山万水,在两个世界并相努力前行,在万人之中见过你的温柔,亿人里遇见你的身影,我就心满意足。
      @季节之秋遇见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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