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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心里的甜 “你怎么不 ...


  •   “哈秋!”夜里凉,阮阮又穿得清凉,说了这么会儿的话,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为了表示对对方所立誓言的看中与肯定,阮阮想着还是说点鼓励的话吧,正酝酿着,“哈秋!”他也打了个喷嚏。严肃伤感而温情的气氛顿时无存。齐盛将半脱的衣服彻底脱下来披在阮阮身上,碰到了阮阮的身体,这才惊到:“你怎么穿这么少?会着凉的!”说着把中衣也脱下套在阮阮身上。

      “那你呢?你都给我了,你着凉怎么办?”

      “我着凉就我一人难受,你着凉你难受,我也跟着难受。一个人难受总比两个人难受好。”齐盛一副很会算账的样子。阮阮完全被他感人的智商带着走了,忘记这里是自己的房间,想不出打开衣柜随便找件衣服披上就可以两人都不着凉这种需要智商的解决方案了。

      “……那行吧,要不我们先散了,你准备好后给我稍个信。”

      “现在就走!”

      “哈?”

      “我包袱都准备好了放在外面,你收拾收拾,我们这就走。”

      “是不是太草率了一点?”

      他拉起阮阮的手,笑着道:“非但不草率,而且这将是我生命里最正确的决定!”

      ………………

      十日后,离东未城两百里开外的小镇上,阮阮用手支着头发呆。

      现在的情况是,齐盛和阮阮二人莫名其妙的就这么逃出来了,虽一路车马劳顿,也很不容易,但离阮阮想象的难度实在有一段距离。更让她觉得不真实的是,既然这么容易逃出来,那之前在万春楼,她数次企图逃跑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究竟问题出在哪里?是她太笨了吗?阮阮抬眼瞧了瞧坐在身边的家伙,觉得对方看起来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好了,诗诗。”齐盛细细将面条上的香菜全挑了出来,“是我不好,竟不知你不爱吃香菜。快吃吧,下午再赶一段路,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就歇息。”

      阮阮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味道寡淡的面条让人没有胃口,齐盛看她不愿吃,变戏法一样捧出个袋子来,里面是还冒着热气的芙蓉糕。

      “你什么时候买的?”

      “就刚才你打听路的时候。”齐盛笑起来,一看那傻气的笑容阮阮就知道是在求表扬,不过虽然傻,那双眼睛却很清澈明亮,让人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

      芙蓉糕虽比不得东未城珍笼阁里的细腻清香,但的确比面条好吃多了,用料足,面粉里参杂有一种格外的草木香味,不知是将当地的什么食材参杂进去了,阮阮从未吃过,只觉得别有风味,还能再来一盘。

      阮阮吃了个囫囵饱才发觉有些甜腻,赶紧喝水化解。看齐盛一口没吃,问道:“你怎么不吃?”

      “我不爱吃甜的。”他用手撑头歪着看阮阮,嘴角一直向上,指着胸道:“不过看你吃得香,我这心就像蜜糖融化了一样,我更喜欢这种心上的甜。”

      晚上到了新的镇子,找了好几家客栈都没有房间,听说是最近商旅聚集在此处搞什么活动,这本没什么,可镇上所有的客房都因此变得紧俏起来,跑断了腿也才找到一家有房间的客栈,连这破客栈也只有最后一间房了。

      阮阮有种不好的预感。

      入夜,不太明亮的烛光下,阮阮盯着坐在凳子上的齐盛,十分警惕,“今夜……”

      “你睡床,我睡地上。”齐盛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行动起来,拿了床被子铺在地上。

      说实话,白天赶路确实很辛苦,如果就因为阮阮是女人就让男人睡冰冷的地上,好像有点仗着性别欺负人的感觉。可是考虑到男人那方面的自控力都不太行……算了还是让他睡地上吧。

      时间慢悠悠的过,不知过了多大会儿,就在阮阮迷迷糊糊快入睡的时候……

      “诗诗你睡着了吗?”

      “……”

      “诗诗?”

      悉悉索索衣料摩擦的声音让阮阮瞬间睁眼,这货终于忍不住了,这些天两人都是住两个房间,今天他终于要露出本性了。阮阮瞧了瞧齐盛的方向,闭上了眼,悄悄将被子下的剪刀紧握在手里。

      可不能让他这么容易得逞,不然会觉得她不金贵,不金贵就不会珍惜,不珍惜就总有抛弃的一天。好不容易稀里糊涂得到自由,可不能栽在这里!

      过了好久都没有发生预料中的事情,阮阮稍稍睁开眼缝,却见齐盛杵在床沿上坐着,吓得她差点动了。

      齐盛伸手摸了摸阮阮身上的被子,又小心翼翼的轻轻摩挲阮阮露在空气里的手背。

      摸了一下,又摸一下,再摸一下。就摸这一个地方,要不是力道很轻,估计皮都已经摸掉一层了。

      忽然,沈端的头发垂下来,垂到阮阮脸上,害阮阮差点没忍住打喷嚏。

      他俯下来,亲了亲阮阮的脸颊,随即像做贼被发现了一样弹起来后退一大步,然后转身就跑,却不慎一脚踢在桌子腿上。好大的一声响。

      静谧的夜里,沈端一手捂着嘴一手抱着脚做单脚跳,害得阮阮差点笑出声,只一个劲的把嘴抿紧憋着笑,肩头却忍不住轻轻颤动。

      阮阮想,他现在一定害羞得满脸通红,真可惜,天黑着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时候呢,被亲的人要继续装睡,只是脸颊上刚刚那转瞬即逝的触感像是一个魔咒,将开心的种子种在了皮肤下面,迅速的在身体里发芽、抽枝、伸展、开花……等回过神来时,手里的剪刀早已放下。

      阮阮想,也许明天该帮他梳梳头,他是从小被伺候惯了,梳头的手艺惨不忍睹。

      迄今为止,阮阮爱过两个男人,第一个不堪回首,第二个死于非命,她以为自己早就练成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原来还是高看自己了,这颗千疮百孔却又坚硬似铁的心啊,能默默忍受饥寒交迫,能从容面对各种不堪,却被一个最简单的吻融化了。

      ………………

      幸福的感觉是相似的,就像那时,在阮阮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了最珍惜她的人。他叫王大力,人和名一样,是个以干粗活谋生的壮实男人。阮阮在他眼里是个连桶水都提不得的娇小姐,他宠着阮阮,宠得没边,其实阮阮哪里有那么娇贵,就算有,也在逃亡的那一年全磨没了。

      阮阮这个人时常会冒傻气,有一次问大力哥爱是什么。他郑重的回答:“爱是付出。”

      活得越久,阮阮越觉得大力哥可能是神仙转世投胎投错了人家,否则不会有这样的胸怀和智慧。

      他说得没错,就像刚开始阮阮不爱齐盛,可能一天到晚不会想起他一次,现在却不同,就算分别一小会,阮阮都会想他,还会不自觉的想为他做点什么。看他的鞋磨破了,就想给他纳双结实的鞋底,看他洗头弄得满身水,便想给他洗头。阮阮亲自上阵,先将热水备好,将齐盛鸦黑的长发洗得柔顺清香,再帮他按摩按摩头皮,每次这种时候,齐盛就会舒服得眯起眼睛,像一条吃饱了的幸福大狗,阮阮明明累得流汗,却觉得自己也开心起来。

      人就是这样奇怪,阮阮每天辛苦赶路,还要辛苦干活,却竟然觉得自己何德何能,在遇到了大力哥这样好的男人之后,又遇到齐盛,人间的好男人那么少,怎么就让她就拥有了两个。

      齐盛毕竟出生诗礼之家,就算匆忙赶路,偶尔忙里偷闲也会花前月下的作诗画画。他不喜科考知识,也不念经济之道,只喜欢弄诗作画,有时候做出的诗狗屁不通,不过牵强附会而已,偶得一佳句,两人便一人一句写下来,将其反复琢磨。还有时,阮阮靠在他腿上,俩人一人拿着本书漫无目的看着,看到有趣的桥段便邀对方同赏。

      更多的时候,则是在路上颠簸,或为明日的行程做准备。

      两个月倏忽而过,今日小暑,当地风俗颇盛,一条美食街都在妖艳的向阮阮招手,当地还有出游赏景的习俗。阮阮和齐盛抵不住诱惑,决定在这里停留一天,也约会赏景、吃吃美食。

      湖面上接连的荷花在清风中微微摇摆,清风送来清香扑鼻,荷花有粉的、白的、紫的、红的,还有蓝的、黄的,煞是好看。两人分工合作,阮阮把吃食布置好,齐盛去摘荷花。

      阮阮把烤串摆成爱心的形状,又把他爱吃的水果用清水洗净切成小块装在碗里,等到一切弄好,抬头去寻他。

      齐盛今天穿着件灰色长衫,身形挺直高挑,很好辨认,再加上手里抱着一捧荷花,在人群里显然也是鹤立鸡群。这会儿他正在和几个小孩儿游戏,阮阮看他笑得那样欢快,不由自主的也跟着笑起来。

      他看向阮阮,见阮阮也看着他,便向阮阮跑来。

      阮阮用汗巾帮他擦脸上的汗水,他乖乖站着等,忽然又将一朵白荷插在阮阮鬓边。

      阮阮有些害羞,又觉得好笑,只好扯开话题聊点别的,“这几日咱们走得太慢了,明日起要加快速度,不然总觉得心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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