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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喜鹊 野喳喳,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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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影又唱又跳,很是卖力,他有些后悔因为有人夸他穿西装显得帅就没听造型师的建议,导致如今有好几个又帅又酷的动作做不出来。不过也无所谓,他随随便便挥挥手都是那么的潇洒能引来台下的一阵欢呼,想必某人已经醉倒在他的西服裤下了。
想到这,他跳的更起劲了,音调一下拔高了几个度,搞得后台人员很慌。
求你了,饶了我们吧,拿着几万块钱干着百万调音师的活,亏大了!
当然,江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一甩刘海,微眯着眼哼唱最后一句歌词。
“扰乱一池~清~波——啊~啊——”
他的胸腔起伏着,缓缓睁开一双桃花眼,里面光波粼粼,他看着台下,眼神没有着落,实则意识里装着一些得意去找一个人了。
没有。她不在。
他上扬的嘴角一下耷拉了下去,有些茫然地看着台下,她不在,她明明刚才还在的!难道是他唱的不好?
广场上的人就看到大屏幕上那个满身贵气的人在一转身间就变了脸,低落得像是被批评了的小学生……
那头,青山一中建在郊区,离市中心有半小时左右的车程,戈槐清的父母为了方便她上学搬到了一中旁边的小区。江客尘把戈槐清送到家时就已经十点多,两姐妹又聊了会儿天,一耽误就快十一点,江客尘想着该睡觉了就直接骑着自行车回了家。
金岱在厕所里吐的昏天黑地,听见开门声赶紧洗了把脸,把卫生纸冲进下水道,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可惜他红红的眼圈还是出卖了他。
江客尘拿起桌子上的烤串数了数。
“还剩三十个……你吃了二十串还是三十串?”
金岱靠在洗手间的门框上,右手悄悄捂住自己的胃,讪讪地笑:“没...没那么多?”
“那是多少?”
江客尘从中间挑了个还热乎的肉串,尝了一口,说:“呦呵,还放了辣椒!知道我的口味啊!”
金岱知道躲是躲不过了,开始装可怜:“我好几年没吃过了……你也知道,大排档里那味道有多香……”
江客尘把签子嗖一下扔进几米外的垃圾桶,垃圾袋被刺破了个洞。
“那你不会等我吗?你看看你!看看你现在这样!你看看你的脸色!你不知道你吃了会难受吗?”江客尘指着金岱的鼻子说。
虽然她也知道自己答应好要和他一起去吃烤串,却因为江影和戈槐清临时变了卦,没有去,但金岱出差了那么久,一回来就干这个,实在是让她生气。
“对不起,我错了,以后不会了……”三十来岁的大男人被训得像个孙子。
江客尘咬着肉串,一口一口的,她还觉得不解气,手一扫,肉串就被加热好了,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她吃一口,瞟一眼脸色惨白、眼圈红红、头发湿湿的金岱,忽然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
槐清逗她家的狗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好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但是!再有一次!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你胃病犯了,呵呵!你试试看……”江客尘威胁着说,同时手下动作不停,有条不紊地将剩下的烤肉一个个处理好,弄成金岱可以吃的样子。
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会留下痕迹,对以后的日子造成无法改变的影响,当初他受了那么多苦,哪怕她有魔法,对他的一身病痛也是束手无策,能做的只是减轻和缓解而已。
江客尘垂下眼眸,仔细地让魔法浸透每一块肉,她常听同学们讨论超光速穿越之类的话题,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科技才能发展到让她能穿越回过去的地步。
“怎么了?”
“没什么,我要去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
“跑步?我跟你一起!”
江客尘把肉串往盘里一丢,瞥了他一眼:“这可是你说的!一言为定!”
“好!”
可惜第二天江客尘还是一个人出的门,因为金岱又赖床了。
“唉~”江客尘一边跑,一边叹气,要是他俩年纪对调一下,她肯定早就揍他了,说话不算数,还商人呢!能不受他的影响,长成个根正苗红的青少年,她也是太不容易了。
那头也有人在谴责某人说话不算数。只见道边花坛里蹲着个鸟,鸟嘴尖尖,啄了草叶,又踩掉了几朵花,它看着江客尘目不斜视地从自己身边跑过,一翅膀呼扇倒一棵月季,结果被上面的刺扎得嗷嗷叫。
“老鸹?”江客尘摘掉耳机,就是老鸹的声音,回头一看,花坛满地狼藉,中间蹲着只肥嘟嘟的大鸟。
“你傻了啊?”江客尘小声地问,还好现在很早,出门的人不多,“你不怕被人抓去吃肉吗!”
“哼!”鸟头一偏,摆明了誓死不与江客尘说话的态度。它的爪子在地上跺来跺去,想必是翅膀还疼着。
“哦哦,好——野喳喳!你咋滴啦?”
鸟脑袋一转,翅膀一张,嘎嘎地叫了起来。
“哈哈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快找个地儿变回来吧……”江客尘擦擦额角的汗,“我先回去洗个澡,有事到家里找我……哦对!记得赔钱,这一池子花,王姑娘可疼它们了……”
说完就走,留下一只狂扇自己巴掌的傻喜鹊。
“姐!祖宗!救救我吧!”清俊的男人扒住江客尘的腿,“她会炖了我的!”
“你还知道自己是块肥肉啊?大庭广众之下拉扯妙龄少女,江大明星的名声不要了?”
江影僵硬了一下,一把捞起衣服后面的帽子往脑袋上一扣,两根带子一拉,只露了个鼻子尖出来。
他的声音从衣服里嗡嗡地传出来,带着哭音。世人怕鬼,怕死,而王姑娘就是鬼和死的综合体,配合着无人能敌的“降龙十八掌”,可以说能止小儿夜哭,不!是能止喜鹊夜啼。
王姑娘原本叫王婆,自从无名氏写的《天龙九部》风靡全国以后,王婆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王姑娘,不为别的,只为了凸显出自己花容月貌。
江客尘两手一摊:“莫得办法。”
她把耳机线从江影帽子口里塞进去:“学外语吧,狡辩的时候能多说几句!”
她没告诉他的是,王姑娘勾搭上小姑娘环球旅行去了,现在估计正在地球那一头的雨林里抓电鳗。
咔咔两声,清晰地传进江客尘和江影的耳朵,他俩隔着帽子对望一眼。
一个说:“你惹的事,自己去解决吧。”
一个求:“我的一世英名啊!”顺便把鼻子也缩进了帽子。
“哎!那个穿黄衣服的,你闪光灯没关!”
黄衣人全神贯注欣赏自己镜头里照片,抽空回了江客尘一句:“开闪光灯拍出来有感觉……”
“有啥感觉?”
“钱的感觉。”他把单反举在脸前面,“两万银宝拍出来的就是不一样。”
“这就是你传说中的哥?”黄衣服吊儿郎当地走过来,居高临下斜了一眼江影。
当然不是,先有的江客尘才有的江影,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怎么会是兄妹呢?
蹲在地上的江影从布料的缝隙里看到了一头黄毛和他挑衅的眼神,一把扯下帽子:“你那是什么眼神啊?看不起个人是吧!”
身穿黄色卫衣的男生弯腰对江影微笑,轻蔑又轻飘飘地说:“是。”
他一转身将相机送到江客尘眼前。
“干什么?”江客尘狐疑地问。
男生抬下巴示意她接住,说:“给你看点好玩的。”
江客尘一张一张翻,越翻越气得慌。
“垃圾!栾沛你就是个垃圾!你怎么把我怕得这么丑的!相机是新买的,那就是从垃圾堆里捡了个手出来吧?”她把自己丑照删掉,飞快地将相机塞回栾沛手里,假装没有看到后面的两张精美的景色照片。
栾沛的脸上有一瞬间的失落,快到连江客尘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脸上又挂上了嘲讽式假笑,他笑话江客尘:“谁知道呢?反正我拍了那么多张,都是一个样,也不知道是我的手有问题还是你的脸有bug哈哈哈……”
旁边的江影听着两人的打闹,默默把帽子扣了回去,他第三万六千五百次后悔选择了去唱歌。
“走吧。”江影做贼一样扯扯江客尘的衣袖,传音道,“我出来时谁也没说,该回去了。”
“原来你知道要回去啊?”江客尘牵起江影的手,绕开栾沛往家走,还特意警告了他一句:“不许再跟踪我了!早上的我可以不计较,再被我发现,小心我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栾沛站在原地冷笑了一声,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将攒了很长时间才买到的相机摔到地上:“谁稀罕?我跟踪你?你就是这样想我的?”他越想越气,不肯承认那是委屈。
今天的偶遇只是一场巧合而已,一场本以为是幸运的偶遇,他在树林里拍日出,却恰好拍到了在第一缕阳光里奔跑的她,他知道她不喜欢自己,也知道他们之间有太大的差距,只想偷偷地看她一眼,多看一眼都是命运的眷顾。他真的只是想静静的看着而已,可是偏偏有人要来破坏他的幸运。
然后,他就亲手毁掉了自己的幸运,让她更讨厌自己了。
有什么办法呢?他就是这样差劲的一个人。
栾沛蹲在地上,一点点将相机的残骸捡起来装进包里,他现在不该再想与她有关的事情了,他该想的是,接下来的几个月,他要靠什么吃饭呢?是啊!他可是连饭都吃不起的人,有什么资本谈、谈爱呢?
江客尘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在她走回家的这短短十几分钟里,有一个人给自己加了那么多场戏,即便知道了,她也不会因他的“敬业”而有半分感动,因为感动这种情感就和爱情友情亲情一样被她弄丢了还没找回来,但她知道,总有一天它们都会回来的,就像她的智商,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也许一天,也许一万年。那个时候,他们或许都在,也或许都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