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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形状奇怪的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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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纵被边屹初背回了将军府。
将军府一片忙乱,边徳鞍在门口焦急地走来走去,他一看到乔纵和边屹初,焦急转为了愤怒。
边徳鞍的火气对着边屹初不好发,全都对准了乔纵:“好你个刁奴!我让你看好了世子,你可到倒好,拐得世子这么晚回来不说,还敢让世子背着你!”
陪读不同于一般的仆人,一般人不会把陪读视作“奴”,可因为乔纵出身低微,边徳鞍从来不把他当作真正的陪读,一生气就管他叫“刁奴”。
“我自己要出去的,父亲骂他做什么?”边屹初道。
边徳鞍气得脸红脖子粗,冲过来攥着乔纵的领子就往下拽:“来来来,我瞧瞧你有什么本领就敢让世子跟我顶嘴!”
边徳鞍这话说得好像边屹初是条听话的小狗,乔纵让他干嘛他就干嘛一样。
“父亲!”边屹初喝止边徳鞍,“他已经尽力劝阻我了,为了追我受了伤。迄今为止我都换了多少个陪读了?您要把这个也赶走吗?”
“赶走就赶走!”边徳鞍满不在乎地一挥手,“多少人抢着来做,他一个认字儿的要饭的有什么稀奇?”
“我已经受够不断地换陪读了,”边屹初道,“这个陪读要是也走了,我就不找陪读了。”
边屹初说完,绕开满面错愕的边徳鞍,背着乔纵走进府中,将他送回住处,然后叫了大夫来给乔纵医治受伤的脚踝。
乔纵感觉越来越热,整个人热得都有点发胀了,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窄窄的视野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清楚。
一只细长瘦削的手覆盖在他的额头上:“这也太烫了,再这样烧下去,都要烧傻了。”
另一个粗哑衰老的声音说:“伤口上的毒是军.用.毒,寻常的食尸魔人是没有的……”
乔纵通过这谈话感觉到了蹊跷,只是他现在昏昏沉沉神思恍惚混乱,无法深入地思考。
只是回忆起,当时的食尸魔人脖子往下靠近锁骨的位置有个黑色的形状奇怪的图案,图案的基础是个横竖一样长都是十字,左边和上边两个端点用直线相连,右边和下边用直线相连,形成左上右下两个对顶着的三角。
乔纵无法继续想下去,他感觉自己一呼一吸都在喷火,身体像放在烤箱里,烧得他快要化了。
乔纵太热,把被子往下拉,刚拉下去,被子就自动回到他下巴那里掩得严严实实,他再往下拉,被子再回来……反反复复,他放弃了,盖着被子不动了。
这让他想起乔二顺,他生病的时候,乔二顺就是整夜整夜地给他盖被子。
还会给他做点鸡蛋汤,熬点粥,怕他无聊跟他说话,知道他爱看书,想方设法借几本过来给他解闷……
“爹……爹……”乔纵伸出手在床边摸索。
他握住了一只修长瘦削的手,那只手顿了一瞬就要抽走,乔纵连忙用力握紧,呢喃道:“爹……别走……我不想一个人……我害怕,我需要你……”
那只手不动了,反过来握住了乔纵,两个人的手心贴在了一起。
乔纵安心了,陷入了沉沉的睡眠。
他被一阵燕子的叫声唤醒了意识,迷糊了一阵儿睁开了眼睛。
浑身的骨头都酸软不堪,稍微一动脚踝上就传来阵阵刺痛。
乔纵握着一个人的手,他微微侧过身体,边屹初那张白皙细致的俊美脸庞就在他旁侧。
他这一动,边屹初也睁开了眼睛,看着乔纵笑了,那晨光中的一笑真如芍药花含星带露。
“世子殿下……您……您怎么在这里?”乔纵可能真烧糊涂了,说话开始打磕绊。
“这么快就不认识爹了?”边屹初坐起来,泼墨的长发在雪白的中衣山流淌,“真不孝。”
他现在衣衫微微凌乱,俊美之中更添了几分妖冶意味,一颦一笑都风采无限风.流动人。
原来乔纵昨天迷迷糊糊中握住的手,不是乔二顺而是边屹初的……
“属下昨日病糊涂了,冒犯世子殿下了。”乔纵道。
边屹初笑了笑起来穿衣服:“爹也叫了,手也给你拉了,你想不认账啊?我可不能过眼儿就忘。儿子你好好睡觉,待会儿我让人送好吃的来。”
乔纵:???
他怎么忽然就成儿子了。
边阿诚从外面进来,目光在边屹初和乔纵身上来回转了几圈,等边屹初背过身去时,狠狠地瞪了乔纵一眼。
后来的几天,乔纵派人到九月山去查看过,那里竟然再没有一丝痕迹,食尸魔人更是完全不见了踪影。
就像边屹初说的,荣安是庄国都城,有歹心也不敢做乱做到都城来。而这些食尸魔人又如此迅速地没了踪影……
乔纵猜测食尸魔人到荣安并不在他们主人的计划内,是某个环节出了纰漏这些食尸魔人才被意外地放到了荣安。
边屹初让乔纵休息,但他还是坚持天天到致诚苑去,一方面想每天都陪在边屹初身边,另一方面是他在功课上一天也不敢放松,总觉得躺在床上休息大半月太浪费时间。
边阿诚在一边看着,脸色一天比一天黑。
边阿诚是边家两个家奴所生,从小和边屹初一起长大,和边屹初最为亲密,所以生出了一种占有欲,不希望再有一个人来和他抢夺这份亲密。
虽然边阿诚对乔纵的敌意已经十分明显,但目前还停留于暗地里给乔纵脸色的层面,乔纵的衣食住行都不过边阿诚的手,乔纵也就没把边阿诚的敌意放在心上。
这日乔纵起来,发现天色格外阴沉,浓厚的乌云低低地压下来,盖住了乔纵的整片院子。
他起来打了水擦脸,刚擦了一遍就听见外面传来了雨打房檐等我声音,他稍稍打开窗户望去,这雨下得挺大,把花坛里的土砸出了一个个小坑。
乔纵脚上的伤口还没有愈合,不能沾水……今天恐怕没办法去致诚苑了。
想到要一个人待在这里,乔纵心里就不大舒服,他已经习惯边屹初每天花样百出的调笑了,忽然见不到就觉得太安静太寂寞了。
而且这样阴冷的雨天,总让乔纵想起乔二顺去找“小六”的那天,乔二顺回来没多久就疯了,那种阴影犹在的感觉很沉重。
他去小厨房,把昨天的剩菜倒进锅里,慢慢地热。这菜已经热过一遍了,现在再热,已经变得又黑又碎,看上去像稀泥。
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以及边屹初的说话声:“我进来了啊?”
乔纵单脚跳到厨房门口:“世子殿下进来吧。”
大门打开,边屹初撑着一把淡青色的竹骨伞走了进来,来到了厨房,他背对着乔纵将伞折起来,然后在门外甩了甩水。
“做早饭呢?”边屹初看了眼锅里,“你这早饭看着……你真能下得去口吗?”
乔纵对自己的生活糊弄惯了,不觉得怎么样,现在被边屹初一说,有点儿不好意思,他道:“吃起来其实还可以。”
“不过也是,你才十四岁,又是男孩儿,当然不会做饭,该给你配个丫鬟的。”听边屹初这么说,乔纵刚想拒绝,就听见他又道,“算了,你干脆每天去为那里吃饭算了,我那儿小厨房的菜味道很不错。”
乔纵很高兴地说:“谢谢世子殿下。”
“这顿也别在这儿吃了,”边屹初很嫌弃地看了一眼锅里的稀泥,“走,小厨房还有菜呢。”
边屹初在乔纵脚上施了一些灵力,灵力形成一个透明的小灵力罩,把他的脚包了起来,使他的脚避开了雨水。
到马车前,乔纵停下,马车太高,他不好上。
“我怎么把你弄上去才好啊?”边屹初说,他想了想,把手搁在乔纵后面的领子上,“把你提上去吧。”
好吧……和麻袋一个待遇。
乔纵猜他的表情一定有点发苦,因为边屹初看着他的表情一下子就笑出来了,手从领子移到他的背部,另一只手从他的腿弯抄过去,将他抱了起来。
那时候乔纵年纪小,从小营养不良长得瘦削单薄,年幼的身体还未长开有些柔软,他被边屹初抱在怀里,好像一个姑娘似的……
边屹初轻巧地一跃,就稳稳地落到了马车前的木板上。
边阿诚的眉头抽了抽,脸色僵硬,低着头撩开了车帘。
边屹初把乔纵送进去,然后自己也进来了。
“回去一趟,到小厨房里拿点
吃的。”边屹初安置好乔纵,对车帘外的边阿诚道。
“属下还以为世子殿下吃过早饭了。”边阿诚在调转马车头。
“嗯,我吃过了,乔纵还没吃。”边屹初说。
外面安静了一会儿,边阿诚才说:“回去还要折一趟,耽误了功课夫子要怪罪的吧?”
“没事儿。”边屹初对乔纵炸了眨眼,“夫子就爱罚抄写,到时候让我的小陪读替我写不就好了,我的小陪读模仿我的字迹很有一手。”
呵,想得挺周全哈……
边屹初小厨房的饭菜果然比乔纵的“稀泥”好太多了,模样精致,味道也十分的好。
他们到致诚苑边屹初就被夫子身边的小童叫走了,边屹初让乔纵在讲室里等他。
边阿诚跟着进了讲室。
乔纵看着他。按说边屹初进了讲室就暂时用不到边阿诚了,他现在应该在讲室外面等着夫子讲课结束。
边阿诚坐到乔纵旁边,那是边屹初一直坐的位置。他傲慢地审视乔纵桌子上的东西,然后问也不问就拿起乔纵的书本拿在手里轻慢地翻看。
“字写得一点也不怎么样,这么丑的字怎么有脸出现在世子殿下面前?”
“这些批注又是怎么回事?前言不搭后语,粗鄙浅薄,这么愚蠢的想法怎么还出现在世子殿下面前,也不怕把愚蠢气过给世子殿下。”
边阿诚把乔纵桌上的东西一样一样拿起来看了一遍,发表了一系列的“高见”,把乔纵贬得一无是处。
最后他抱着胳膊,昂着头,下结论:“你根本就不配做世子殿下的陪读。”
乔纵把自己的东西一样样收回来,归置到原来的位置,轻笑一声道:“我闻到了嫉妒的酸腐味道。可你嫉妒有什么用呢?我还一样是世子殿下的陪读,世子殿下一样喜欢我。”
边阿诚脸上的傲慢凝固,僵硬地扭曲着,愤怒使他的脸胀红了,咬紧了的腮帮子在微微发颤,他盯了乔纵一会儿,道:“世子殿下几个月就换一个陪读,你马上也要卷铺盖滚蛋了,有什么可得意的!”
这是边阿诚最自信的地方,边屹初几个月换一次陪读,却十几年没有换一次贴身侍卫,这叫什么,流水的陪读,铁打的侍卫。
“世子殿下之前一直换陪读,是因为还没有遇见我呀,”乔纵笑着说,“我是不一样的,世子殿下不会再换陪读了。”
边阿诚几乎要抽搐了,乔纵在他气得抽过去之前,接着说道:“同样,世子殿下之前从来没有换过贴身侍卫是因为还没遇见我呀,现在就不一定了。”
“你胡说八道!”边阿诚喝道,“你别自以为是!”
乔纵只做出算命的样子,掐着指头:“我掐指一算,世子殿下马上就要换侍卫了,不需要太久。”
边阿诚一下子从座位上起来,后退了几步:“丑八怪,你等着惨死吧。”
他带着一身的怒气,或许还有那么一点儿不安,急匆匆地出去了。
边阿诚走后不久,边屹初和夫子就进来了。
夫子名叫苟城义,边屹初原来平时叫他“苟夫子”,因为听起来像“狗夫子”,苟城义拒绝了,让边屹初去掉前面那个“狗”,只叫他“夫子”。
乔纵觉得这没什么用,因为还是有很多人叫他“狗先生”、“狗大人”……
苟城义长得矮矮胖胖,两个脸蛋肉乎乎粉嫩嫩的,笑起来像尊弥勒佛。
他也是经过激烈的竞争才成为边屹初的夫子的,据说当时边徳鞍很想要另一个瘦削一脸严肃的老头,边屹初却最终选了苟城义这尊和蔼可亲的弥勒佛。
这位苟夫子实在是接地气得很,平时忙完了,就吃着块西瓜乱溜达,跟府上的小厮丫鬟东拉西扯,跟街上的散客天南地北地聊。
跟这样的夫子相处自然是很轻松,但乔纵总觉得这人没有多少学问,教不好边屹初,他觉得边屹初这样的天才,配得上一个更厉害的夫子。
不过边屹初不这么想,他一直很喜欢这位狗夫子,啊不,苟夫子。
苟城义每天穿的衣服差不多都一个样子,灰扑扑的,袖角或裤腿子总有那么一两处磨破的地方,宽大的衣服盖着他厚墩墩的肉,他看起来不像夫子,倒像是屠夫。今天他就穿着灰长褂,拿着一本厚厚的大书走进了讲室。
苟城义和边屹初并排走进来,对比特别鲜明。
边屹初到自己座位上坐下,脸上没什么特别表情,和平时一样轻松得有些吊儿郎当。
乔纵却觉得他今天是不一样的,比平时更放松更吊儿郎当,像是故意表现出来的一样,不知道苟城义和边屹初说了什么话,在他身上产生了这样微妙的效应。
“今天,我们来讲第三十二种奇象——穿境云。”苟城义翻开书,在竖起的浅色木板上用木炭棒写下“穿境云”三个字。
其实乔纵觉得这个奇象根本没必要跟边屹初讲了,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穿境云是怎么回事了。
穿境云是一对圆环状的云,人从这一个圆环跨过去,可以瞬间出现在另一个圆环的位置。
边屹初十三岁那年,庄国和姜国大战,庄国一直处于极大的劣势中,整个国家即将倾颓。大片的国土被姜国的铁蹄践踏,国家仅剩的几路军队缩在都城荣安护卫着王室,不敢踏出荣安,怕被姜国的士兵一网打尽,在绝望中拖延着,尽可能地苟延残喘。
这一年穿境云出现了,但是没人在乎,就算他们能瞬间到达姜国国土又能怎样呢?他们军.队混乱士兵孱弱,到那里也只是冲过去挨打。
何况穿境云的另一边还在一片海洋上,跨过去就是掉在海里淹死。
然而边屹初改变了这一切,他自己研究了一段时间,就生生把另一边的穿境云保存挪移到了姜国边界。
姜国料定庄国气数已尽,拿下易守难攻的荣安只是早晚的问题,他们军队集合在边界不慌不忙地捕捉妖兽,有了妖兽脏腑做食物,他们军力大增,将可以一举拿下荣安。
边屹初就在姜国打妖兽打到后期,法宝刚刚使用完,还未冷却恢复,将士们也最为疲惫的时候,将穿境云放置在妖兽附近,召唤庄国将士过来。
结果是庄国将士不但打败了姜国的将士,还将残存一口气的妖兽收入囊中,如此庄国士气大增,从畏缩在荣安不敢出城门,到勇敢迎敌,最终打败了强大的姜国。
那时边屹初才十三岁啊,就有如此壮举……所以边屹初哪里还有必要听穿境云是什么东西呢?
但是……乔纵又想到,那天在九月山上遇险,边屹初身上有庄国东南边境的花香味,难道和穿境云有关系吗?
东南边境是庄、姜、屈、阅四国交汇点,边屹初那么晚了一个人到那里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