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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9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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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向阳到底还是稳住了,他不能在这么多同学面前失态,今天这场同学聚会是他发起的,要是他真有了什么不应该的行为,有的是人嘲笑他,尽管今天来的同学一大半都是跟他关系可以的。
但这也仅仅限于可以,真出了什么事情,那些用酒肉换来的狐朋狗友都指不定站哪边儿。这种时候绝不能丢脸,这个时候丢脸了就找不回来了。会无条件向着他的朋友现在都不知道在哪儿逍遥快活呢。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别人对你好一定有原因,就像谭建国对他好,那是因为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和对亡妻的思念,是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指望一个外人无条件向着你,人家总得图你点什么才能坚持下去。
什么都不图?别开玩笑了,根本不可能,要不是被猪油蒙了心,要不就是本身都属于一个段位且臭味相投。只有利益和利益结合才能更长久。而现在,这里没有一个和他有利益牵扯的人,就连他手臂正圈住的衰仔也不是熟人,反而是原先他最看不起的人。
以前只有他这样让别人难堪的份,现在身份对调先受不了的也是他,有道是自有风水轮流转,古人诚不我欺。
谭向阳还是松了胳膊,和高鸣晨肌肤接触的小臂烫的吓人,其中包括和高鸣晨有皮肤接触的腕表,身上就像是被泼了一壶烫油,烧得他茫然无措,想惊叫跳脚却又觉得不应该。
她的话他能信多少?
谭向阳不知道,他只知道万一是他想的那样,那他以后的日子就不会好过,总会有一个人知道他最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情,这就是一根看不见的刺,会伴随他剩下的所有时间。
直到他死。
也许是因为有了谭向阳的前车之鉴,没人再想着搞些什么事情表现自己的存在感。
猥琐发育,别浪,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枪打出头鸟同理。
名为谭向阳的鸟儿已经因为作死被拔光了毛,剩下的鸟不跑就是脑子比松子还小。不过真的会有那么傻的鸟儿吗?
高鸣晨面前的碗依旧倒扣,旁边杯子里的的液体换了一次又一次,从红色变成白色,从白色变成红色,只要需要喝,那就是一口闷。仿佛杯子里的液体是普通的饮用水,而不是能让人胃部烧灼亦或是醉倒的酒水。
喝酒似乎是能缓解聚会气氛最好的方法,之前和谭向阳产生的不愉快似乎早就被酒精冲淡,事情就像已经翻篇。
酒杯再一次被加入带有浓郁香味的液体,张楚岚终于忍不住了,伸手盖在杯口阻止了高鸣晨继续往胃里灌酒的行为:“空腹喝酒对胃不好。”
低于人体的温度液体附着在手心,不知怎么的,张楚岚突然觉得有一种勇气突然给了他支持,让他能直视高鸣晨,一字一顿地说:“别喝了。”
高鸣晨歪头看着张楚岚,缓缓给出回答:“我不喝就真的没事可做了。”
确实没事可做,她已经完全封死了别人继续搭话的可能性,她也不吃东西,玩儿手机显得过于敷衍,那就只剩下喝酒能做,正好,她会,最后的结果不至于难看。
仔细想来,她对酒的渊源也是起源于刘羽,那个人给了她太多太多,出现如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她连伞都来得及撑开就已经变成了湿漉漉的落汤鸡,消失也干脆利落,像海中的浪花,还来不及上岸便被吞没在水中,再也寻不到踪迹。
后来高鸣晨学会了喝酒,不是品,是单纯的灌,辛辣也好,涩口也罢,淌过唇舌流过食道,最后达到胃里,这没什么难的,就算是她都能轻而易举做到,跟玩儿似的。
她喝酒从不上脸,也不会因为酒精的作用丧失思考的能力,恰好相反,饮用含有酒精的液体只会让她更加清醒,越多越清醒。就这一点来说,她是个十成十的怪胎。
“你应该吃点东西。”张楚岚说。
“我减肥。”高鸣晨笑了一下,没有将酒杯放回桌上依旧,“我的主业可是厨子,怎么可能饿着自己,你才是要吃得饱些,今晚我没时间开小灶。”
实际上她已经很久没成功吃过东西了,一直都是靠营养液度日,上次只是吃了一根青菜都差点没把胃给吐出来。
有那么一瞬间,张楚岚想回到几十分钟前掐死那个说现在流行骨感美的自己,高鸣晨根本不需要减肥,她本身就带着骨感,脸、肩膀、手臂、手腕,手掌,手指,都称得上是纤细。甚至能说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肉。
她本身就是一个纤细的人,减肥是完全不必要的事情,在他看来,大点的风都能直接把她吹走。
“再减肥风都能把你吹跑啦。”
“我想那应该是龙卷风。”高鸣晨耸耸肩,本就因消瘦而明显的锁骨变得更明显,“最后一杯。”
“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这话听上去像极了各种作品里的死亡flag,通常说过这话的角色都会在不久后领取便当光荣退役。
红色的液体顺着光滑的杯壁往下滑,滴在桌布上变成一个深色的圆点,张楚岚别过头不去看高鸣晨,他脸烫的厉害,刚刚他的手罩在杯口,那是高鸣晨嘴唇碰过的地方,现在他的手心也带着那微凉的湿意。
仿佛透过皮肤融入血骨,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仙女教母的魔法会在午夜十二点失效,那他经历的这个魔法会在什么时候失效呢?他长叹一口气,让时间再过得慢一点吧,再慢一点点就好。
时间是不会变慢的,它的流速永远保持相同的速度。
十点半,这场本意为炫耀的同学聚会宣布结束,谭向阳勉强自己挤出笑容去结账,说真的,从和高鸣晨对话以后他的脸色都没好过,看上去显得特别心不在焉。
不知道的估计会以为是谭大公子想勾搭别人姑娘被当众打了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最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还有一个陌生人能随口说出来,而这个人还有可能和他爸有些说不清的关系。一想到这些,他就觉得心慌,有秘密被窥视的恐惧,也有自己所有物被觊觎的不安。
只不过谭向阳想的这些都和高鸣晨没什么关系,她还惦记着给张楚岚手机贴膜这回事儿,再晚些估计就要拖到明天去了,今天以后大概又是长时间的不见面,连消息都不会发上几条。
倒不如说这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没有事的时候很少联系,只有需要做些什么的时候才会简单交流些什么。
如果说是这样的进度,果然成为恋人会是地狱级别的难度吧,他连可以说的话题都没有,绝非张楚岚不想,而是高鸣晨话题终结者的技能早就被点满,唯一能给张楚岚安慰的便是高鸣晨现在依然单身,依旧没有脱单的想法。
有机会的吧。
要是这话能说的在肯定一点就好了呢,张楚岚。
用可以称为挪动的速度走在逐渐安静的街道,属于高跟鞋的哒哒声已然成为了专用的伴奏。
贴完膜已经是十一点以后的事情了,张楚岚付完钱看到的便是高鸣晨踩着马路牙子尝试把鞋脱下来的场景,手包被放在脚边,脖子上晶亮的东西已经不见,大概是被收起来了。
手机配件店门口立牌发出的光笼在高鸣晨身上,成功让她被鞋上的反光的东西闪了眼睛,也不知道这鞋到底是怎么回事,穿起来很容易,脱下来就非常困难。
等到高鸣晨解决完这仿佛和自己八字犯冲的高跟鞋,张楚岚已经等了有一回儿了,他也不过去,就那么看着高鸣晨,不知道在想什么。
“已经弄好了?”
高鸣晨拎着鞋看向张楚岚,少年人长得修长,衣服穿得也单薄,怎么看都觉得有几分冷意,当然,这并非本人的想法,高鸣晨不知道张楚岚在想什么,她一直不是什么会揣摩人心思的人。
“嗯,老板动作老熟练了,几下就弄好了。”张楚岚咧开嘴,笑得有些憨。
高鸣晨点头,说:“今晚别回寝室了,明天早上再回去。”
现在从这里出发回南不开,走路要走大半个小时,打的能快些,但安全性着实无法考究。
“不回寝室我就得睡大街了。”
“不会。”高鸣晨伸手指向身后,那是一家便捷旅馆,“这里有现成的。”
张楚岚站在台阶上看着高鸣晨,嘴唇上下微微开合,说:“我没带身份证。”
“我带了。”高鸣晨举了举手包,要不是她另一只手拎着鞋一定会把东西拿出来。
张楚岚当即愣在原地,这样的剧情发展是他没想到的,但直觉告诉他,接下来要发生的一定不是需要付费才能点播的剧情,赌上他对高鸣晨所有的理解,绝不可能是那样。
“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变态不会挑男女,他们只要人,一个人的时候晚上就不要出来了。”
其实在张楚岚看来,要真的有变态怎么也不会冲着他去,而应该冲着高鸣晨去。
“那我们俩应该都找地方就近过夜。”张楚岚说。
“我回去还有别的事情要做。”高鸣晨直接拒绝。
她踮踮脚,光脚踩在路上说不上是什么好体验,不仅硌得脚底疼,还有一丝凉意顺着脚底往身上涌,不过怎么都比穿着这双让她遭罪的鞋好,就这样走回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转身向便携旅馆走去,高鸣晨的话像是要断在空气里,“不要参与和谭向阳有关的事情,他对你来说不是什么好人,除非你和他一样。”
不管是不是好人,他今天都得谢谢谭向阳,因为有他,高鸣晨才会说出他是她男朋友的话。
像是终于鼓起勇气,张楚岚冲着高鸣晨的背影问出了他最想问的问题。
“你今天说的话是认真的吗?”
高鸣晨转身,柳青色的裙摆画出了相当好看的弧形,“什么话?”
这个时候张楚岚却是娇羞了很多,所有的勇气都像是消失在了刚才的问题里,回答也变得支支吾吾:“就是……你说的男朋友……”
“然后呢,你怎么回答的?”云村塞了一嘴薯片,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我说,玩笑话而已,我不会让你在这种场合丢面子。”高鸣晨终于换回了睡衣,坐在餐桌旁盯着依旧没被收起来的瓶瓶罐罐,“还说这不会对他以后找女朋友有影响。”
云村觉得自己有点心梗,可以送到医院抢救室的那种,他似乎能想象出来当时张楚岚是怎样的表情,有点同情。
可以,这很杀人诛心,或许他应该说一句不愧是你。
“这些东西从哪儿来收哪儿去。”高鸣晨对着桌上的瓶瓶罐罐发出了最后通牒。
“是的师姐,好的师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