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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莱蒙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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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过森林里的怪物之后,吴磊已经能够保持平常心来面对教堂里的古怪了,比起火焰红烟狗鬼这些东西,他更关心他的新朋友有没有受伤。
毕竟大表哥下手可不轻,说不定一掌劈出什么问题来。
“这是我表哥王某某。”吴磊简单介绍。
“……”王某某挑眉。
“哦哦,您好,谢谢您救了我……”宋祖儿的声音越来越小,她偷偷抬眼瞧着对面英俊的少年,在对方看过来时,又立马红着脸低下头去。
此时的教堂中充满了腐朽气味,但少年站在废墟中却丝毫没有被沾染,反而更加耀眼。
“不用对他用敬语,我这王某某表哥,他是个直白的人,喜欢被粗鲁对待。”吴磊仗着有外人在场,开始为所欲为。
“没错,小吴表弟就经常粗鲁地对待我。”王某某微笑地说:“得亏我身体好,要是碰上柔弱的女孩子,那是要出人命的。”意味深长。
“出人命?!”宋祖儿的脑海中浮现出打群架,□□炸街的画面,连忙劝阻吴磊:“不行,千万别出人命,现在可是法制社会。”
“……”小吴表弟心里在骂mmp。
三人大概收拾了一下教堂,这里荒废许久,小镇上的居民基本不会来这里。
吴磊和宋祖儿蹲在地上收拾那些诡异的道具,据宋祖儿说,日记本是在她的背包里发现的。不知道是谁塞给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塞进来的,她随便翻了翻,就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似乎有一种神秘力量在控制着她,宋祖儿甚至有些神经恍惚,觉得这一些都并不真实。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带着蜡烛,还有小动物的骨头来这里。
“你是魔法师吗?”吴磊好奇地问:“我看过《小魔女贝莉》,我知道那些魔法之类的,你刚才在念咒语。”
由于当时离得比较远,吴磊并没有听清楚,他只知道,大表哥和宋祖儿两人在絮絮叨叨念什么。
但宋祖儿摇头,眼神黯淡下去:“不,我不是……我,是个异类,我……”
“异类?”
“恩,我会伤害别人,我……”宋祖儿犹豫了片刻,还是没能说出口。
事实上,她的一家也并不是小镇的原住民,而是住在山谷更远的地方。从她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们被迫搬离家乡,来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生活。
吴磊拍拍手上的灰,扳过少女的肩膀,然后他注意到自己在她的斗篷上留下了两个爪印,于是又在身上擦了擦手,重新对她说:“不论你是什么,你都是我的朋友。”
宋祖儿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有些懵,呆呆地望着他。
“我也是个异类,我经常做同一个梦,后来我发现真的有梦境的那个地方。”吴磊义正言辞地说:“虽然我们与众不同,但这并不是我们的错,我相信你是个善良的女孩。”
“谢谢你,吴磊,你也是我的好朋友!”宋祖儿被他感染到,振作起来。
就在这时,背后响起了壮烈的旋律——
“朋友 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 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吴磊和宋祖儿双双回头,只见大表哥王某某,正开着手机公放,给他们配乐。还非常给面子地鼓了鼓掌,一脸的百无聊赖。
“……”吴磊鼓着腮帮子,咬牙,真想脱鞋子抽上去是怎么回事……
“抱歉,打扰你们两个傻白甜励志了,但快到我的晚饭时间了。”王俊凯双手插兜,示意一个“走吧”的眼神。
三人陆续走出教堂,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余晖照射在教堂大厅的耶稣神像上,那满是灰尘的石像却流下了一行血泪。
深红发黑的液体顺着眼睛流过脸颊,最终滴在地上。
灰败的石眼猛然睁开,如同真人的眼珠,圆溜溜转了转,盯着他们离开的方向。
王俊凯双手背在头后,大摇大摆地走着。不经意地,他轻轻哼唱了一句:“乌鸦说,永不复还……”回头,正好和耶稣像上那双黑眼睛对视,他笑了,重复地哼唱那句:“永不复还,永不复还……”
“你唱什么呢?”吴磊问。
“唱歌呗。”
“什么歌?”
“歌名叫——《乌鸦是个二傻子》。”
“……”呵呵,这忽悠人也忽悠的太敷衍了吧。吴磊冷哼,和宋祖儿聊网络游戏去了,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自从来到小镇,他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风息镇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和普通,起码对于吴磊来说,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最多是家里来了个狗鬼。
是的,那只叫莱蒙特的狗鬼经常化成影子,在墙上跑来跑去,有时候还会偷翻垃圾桶。
吴磊已经由第一次的惊奇,到了现在的见怪不怪,毕竟那只狗更多的时候是去纠缠大表哥的。比如半夜跳到大表哥床上疯滚,或者乱咬大表哥的臭袜子,还在大表哥洗澡时把他直接撞倒在地。
这个时候,王俊凯就会黑着脸,恶狠狠地隔空放话:“蠢狗,不要逼我动手。”
蠢狗虽然能力不济,跑起来那是真的快,溜烟得就不见了。
这三天一骚扰,五天一试探,终于把王俊凯给惹毛了。
甩弓拉弦,一箭将它射得粉碎。
起初吴磊还有些担心,但后来又听见翻垃圾桶的声音,他就放下心来。看来大表哥还是手下留情的,不然别说是狗鬼,狗仙都得跪地求饶。
在这段时间,吴磊和宋祖儿的友谊也越来越深厚,尤其是在大表哥的对比下,乖巧的宋祖儿显得更加可爱了。
跟吴磊的嫌弃不同,宋祖儿对王俊凯带着点小小崇拜,在知道王俊凯早出晚归的时候,还送上了自己烤的小饼干,以示关怀。
吴家小洋楼的客厅里,空调将房间吹得暖烘烘,壁炉已经打扫干净,被装饰成了简欧风格。
现在是上午,吴妈妈去小镇的报社做一些翻译的工作,还没有回来。自从来到这个小镇,他们开始适应新的生活,吴妈妈就开始捡起了之前的语言工作。
小镇的报社并不大,只有每周才会出一版《风溪镇日报》,至于为什么是“溪”而不是“息”,吴磊倒是没有纠结太多,报纸的名字而已。
此时,少年们和少女正在说一些关于学校的事情。就宋祖儿介绍,小镇的学校学习并不紧张,和大城市里的课程相比,这里简直是学渣的天堂。
没有补习班,没有调课,没有早自习,甚至连体育课和音乐课都在正常开展。
唯一的遗憾,去年新来了一位艺术课男老师。授课速度非常快,常常让同学们跟不上进度。
宋祖儿为此专门买了许多艺术书籍,她知道自己并不聪明,所以她需要下更多的功夫,比别人更加努力。
她不想成为班级的吊车尾,不想成为负担和累赘,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机会,她也在珍惜。
“我的艺术课一向不错,我应该能够跟得上进度。”吴磊想了想,说:“我曾经可一直是班级名列前茅的。”
“是啊,遥远的曾经。”王俊凯端着一杯白水,走过来坐在他的正对面。
只穿了件单薄的长袖T恤,头发随意地梳在脑后。王俊凯随意道:“听姑姑说,你们这半年都在各地旅游,我想你该认清现实——”拖着长调子:“别人家的孩子。”
吴磊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对面的少年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更开心了,于是吴磊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被自己憋死。
“你去过那么多地方,那你肯定知道好多的风俗人情。”宋祖儿被旅游吸引,问:“有没有很有趣的地方呢?”
“当然有,我在加尔山脉还见过野人呢。”两人愉快地又聊了起来。
这次王俊凯倒没在怼他,只是安静地听着。他的睫毛很长,现在正耷拉下来,似乎在凝视水杯思考什么。
玻璃杯子擦得透亮,里面的水同样透彻,可以一眼看穿到对面。
他缓缓抬手,指尖搭在杯子口,沿着光滑杯口,顺时针划圈。
一圈一圈,猛地抬手,只听“嗡”地一声,像是共鸣的震动声。
随着低沉的震动声,宋祖儿回头,望向那杯水。她透过杯子,看见了一条杜宾犬,在少年脚边。
纯黑色的皮毛发亮,那只狗吐着舌头,小眼睛眨呀眨,正围绕王俊凯打转。不过它倒是没有攻击,只是很快就转移注意力,开始追着自己的尾巴玩起来。
宋祖儿看得有趣,竟忍不住笑出声来。大狗听见,竖起耳朵,忽然回首,吓得宋祖儿立马惊醒。
哪有什么狗,她对面坐着双手撑桌的王俊凯。
再转头,发现身旁吴磊的神色也有些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