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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魔头-青欢:皈依 ...

  •   皈依

      哪个女魔头小时候不是个小公主啊。

      林青欢,一个年方二八的小姑娘,竟也是让江湖人闻之色变女魔头,人人提到她都是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走路蹒跚的老人听到她的名号能健步如飞,啼哭不止的孩童听到她的名字能立刻噤声。出奇的是鲜有人见过她的真容,关于她的容貌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丑陋不堪,也有人说貌若天仙。

      京城郊外有座山,山上有座清心寺,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这里除了一个声名远扬的方丈外,还有个叫清修的俊和尚。托两人的福,这寺里的香火倒是旺的紧,求姻缘,求子,求平安,什么都有,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喜欢来这里上香。

      上天到底是怎样安排的暂且不提,两人总归是在这清心寺里相遇了,女魔头在清心寺里对俊和尚一见倾心了。

      林青欢看上这个俊和尚了,好歹也是有着女魔头称号的人,想法总归是有些奇特的,出家又如何,不是还能还俗嘛。

      林青欢是在傍晚时分进的寺,红日的余光铺在清心寺上,像是给清心寺镀了层金光,连带着那菩提树下的人儿也戴了满身的圣光,浑身透着不可侵犯的气息。

      这宁静终于还是被打破了,林青欢拖着带血的腿闯进来,朝树下的背影喊道,“喂,小师父,可否行个方便,借贵寺这里住一宿啊?”又似乎感觉这样说有些突兀,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又忙补充了句,“今日进山采药,没想被野兽伤了腿,行走不便,今日恐是出不去这山了。”

      清修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有些因读书被打断而造成的不悦,缓缓将书简卷起来,回头对林青欢道,“容小僧询问一下方丈。”之后便抬步离去。

      在清修回头的一刹那,林青欢已经定住了,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风神俊朗的男子,又听见那小僧不知说了一句什么,唯有那一泓春泉的嗓音流进了林青欢的心田里,唤醒了沉寂十几年的嫩芽。

      清修离开的期间,林青欢赶紧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外形,一幅田间汉子才有的打扮,一身褐衣,一双布鞋,头发仅用一根发带束着,又疏于打理,略显毛糙。伤口在小腿上,裤腿上明显是剑割开的,腿上也是明明白白的剑伤,为了防止有人发现端倪,只得就着将裤腿撕下来缠在小腿上,上面是斑斑的血迹,如此,脚踝以上便露出一小段如玉的腿,却毫无美感可言。倒是一张鹅蛋脸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却沾了泥污,只余一双如星辰般明亮的眼睛熠熠发光。

      反复打量过后,看着自己惨不忍睹的样子,美男子看到的竟是这样的林青欢,唉,真是不说也罢。

      一刻钟后,清修又返回来,直朝林青欢走来,步伐不紧不慢,一举一动都透着矜贵,让人忍不住将他当作九天上的仙人,却又想将他拉入凡尘。

      站定,朝林青欢道,“师父允了,随我来吧。”

      这次清修的步子倒是小了许多,却也没有搀扶林青欢一下,大概是为了照顾林青欢,挑了一条小道,清修本就不爱说话,林青欢却生平头一次有了不好意思的念头,一路上两人均是无言,时间却很快就过去了。

      到了厢房,林青欢刚想说话,清修就开了口,“小僧为施主寻些药酒纱布去。”林青欢朝他感激一笑,脸颊上的梨涡若隐若现,清修看着林青欢,怔了一下,思绪飘到云外,也不知是想起了谁。

      之后的几天,清修仍经常在菩提树下看书,能连坐两三个时辰,寺里还有许多不大不小的杂事等着他处理,一天的时间都安排的满满当当,林青欢不过住了三天,就摸清了这个规律。

      第四日,林青欢开始了她的行动,难得起了个早,发现清修竟还要去挑水,正是单独相处的好时机,自是急忙追上去了。

      听见声响,清修蓦然回首,诧异的望向林青欢,眉毛不由的挑了一下,似是想询问林青欢为何会跟上来,只是还未待开口,林青欢就很是娴熟的跟他打招呼,“小师父早啊,这是要去挑水么,一块儿走走。”

      清修客气答道:“林姑娘早,”看林青欢一脸兴冲冲的样子,又扫了一眼她的腿,“林姑娘已无大碍了?”

      林青欢确实腿疼,但想到自己痊愈后就要离开,又恐清修看出上面来自是想抓住一切机会,这点疼痛,比以往的可是轻多了。于是答道,“听说多锻炼有助于早日恢复,这几天多亏小师父的照顾了,今日难得起早了,走走路也不错,我对这附近地形也不是很熟悉,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啊。”

      清修不知自己为何会对她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暗想,莫非就因为脸上那一对梨涡?遂微微颔首,并不抗拒她的亲近,“山间小路多有不平,林姑娘多加小心。”

      听这话的意思是同意了,林青欢便同清修一块出了门,不得不说这寺庙的地理位置着实好,周围环境真是雅致,正值夏季,所见皆篁竹,又闻水声潺潺,鸟鸣声此起彼伏,不时还能看到一些其他的不知名的生物慢慢悠悠地横穿山间小路,全然一派岁月静好的场景,让人忍不住想叫时光慢些,再慢些。

      林青欢这次倒是话多了不少,一路上追着清修问东问西,或者自说自话,同那林间的鸟儿无甚区别,听在清修耳中,似乎比那鸟儿却是动听。

      第五日,清修下山购置用品,林青欢自然还要颠颠的跟下去,一路上不见半分元气大伤的样子,任谁看上去都不知道她还受了内伤,只能透过她略奇怪的走姿看出腿上的不便。

      走在集市上,林青欢尽显一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东瞧瞧西看看,嘴角始终挂着微笑,不经意看见一个扛着插满糖葫芦架子的老伯沿街叫卖,“卖糖葫芦嘞,刚做的糖葫芦,酸甜着嘞!”

      林青欢转过去轻轻扯了扯清修的袖子,眉眼弯弯,一对梨涡好像能叫人醉了一般,“清修,买个糖葫芦吧,这个可好吃啦!”尾音仍带着欢愉。

      清修其实喜欢糖葫芦,却多年再未吃过,这么多年来,除了那个人,也不曾有任何人在他面前提起过糖葫芦,大概是觉得他不会喜欢吃,亦或是觉得不合规矩。

      只是听了林青欢的话,清修猛地甩了一下袖子,神色微变,其实力道并没有多大,林青欢却一时不察,随着清修的动作退了两步,身形一晃,险些跌倒。

      林青欢脸色顿时一白,有些不解的看向清修,不知自己是哪里逾越了,仅仅是因为扯了他的袖子吗?只是这卖糖葫芦的老伯分明是十年前的人,虽然脸上起了褶子,头发变的黑白相间,背也佝偻了,林青欢却仍认了出来,便对这糖葫芦依依不舍。

      清修只怔了一刹那,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也自知是自己的过错,忙道歉,“林姑娘,不好意思,刚刚小僧想到了其他事情,失了分寸,林姑娘对的腿上可有大碍?”

      林青欢微微摇了摇头,眼光往老伯身上移了移,准确的说是移向了老伯扛着的糖葫芦,声音听起来明显比方才低落了不少,只道:“没事。”

      想起刚刚林青欢的话,又看她停在糖葫芦上的目光,莫名觉得这样的林青欢有些可怜,忙从钱袋里套了碎银递给那位老伯,要了一串糖葫芦,又塞给了林青欢。

      糖葫芦还是以前的味道,林青欢心情却并未好转,自知这件事不怪清修,却不知为何心有芥蒂。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第一次的请求没被答应,便不愿再开第二次口,也不会再肖想什么,追求的是某个人对自己的盲目顺从,不能带上一点的犹豫。

      只是这林青欢也算个会演的,回去的一路上还跟往常一样,愣是没让清修看出什么差别。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刚刚回到寺内,林青欢便将这事抛到了脑后,他也不是自己的谁谁谁,对自己冷淡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嘛。

      又隔一日,林青欢找了一圈没找到清修,最后便寻到了清修的住处,敲了敲清修的房门,无一生应答。门没锁,林青欢不由升起一丝窃喜,说不定还能看到美男卧榻图?到时候自己再对清修负责,就可以抱得美男归了,嗯!很完美的计划。

      林青欢悄悄推开屋门,蹑手蹑脚向内室走去,只是靠近了才发现,和尚的床居然还有床幔,且这床幔是挂在两边的,很明显这床榻上是没人的。

      先前觉得榻上可能有人,林青欢还有些踌躇,如今倒是无所畏惧了,匆匆走到清修榻前,却骤然停了步子,挨着墙壁那侧的床柱上,赫然挂着一只银铃,银色光泽晃得林青欢眼花。

      林青欢上前一步将银铃攥在手里,不可置信的将头凑过去瞧了又瞧,手指在银铃的花纹上不断摩挲,一遍又一遍的确认。

      是了,没错,就是它,也是他。

      别人可能不晓得这银铃有何特别之处,林青欢却知道,这是天下间独一份的,只有那个人手里才有,这是自己亲手赠与他的,绝不会认错。

      林青欢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下意识便觉得清修就是十年前的人,只是如今想想,人是长开了,细细分辨也能看出丝熟悉,比以前长得更是俊美,看他当年的穿着,也当是位大官家的公子,如今看着似还不及弱冠,为何会这里当一名和尚?

      只是自己感兴趣的小和尚是十年前的那个小可爱,林青欢内心的复杂顿时只剩欢喜,有千言万语想问清修,此时却只能松了银铃,任它挂在这里。

      听银铃轻微晃了几下,声音跟脚步一样凌乱,急忙掩好房门,退出了清修的房间。

      这几日,清修明显能感觉到林青欢的态度有所不同了,不仅将鬼灵精怪体现的淋漓尽致,胆子也大了不少。

      这不,清修像往常一样盘坐在菩提树下,一卷佛经握在手里,林青欢便在不远处偷看他,过了片刻,似是觉得清修已经凝了心神,便踮着脚尖悄悄挪至清修身后。

      清修是在专心看书,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自己身后还有一个人,只是,这林青欢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林青欢在后边轻飘飘的将双手附在清修眼上,故意压低了声音,哑着嗓子,“猜猜我是谁?”

      说罢,林青欢迅速收回双手溜了,不溜也不行啊,要不然清修定是要拂开她的手,再斥她一句“胡闹”。不过,这清修的眼睫毛还挺长的嘛,即使挨他一句斥也不算亏。况且,看近日清修的表现,倒也不至于说是讨厌她。

      几日下来,林青欢次次如此,清修没提防她,竟有些习惯了,说不上对这小丫头是纵容还是无奈。

      于是,几次之后林青欢蒙了清修的眼后也不跑了,挨着清修坐下,每日就和清修聊些琴棋书画,只是清修似乎只跟她谈佛法,天知道林青欢一点都不想听。

      为了确认清修的身份,林青欢没少问清修皈依佛门前叫什么名字,只是清修一直避而不谈,绝口不提前尘事。

      不说就不说,林青欢将清修划为了自己人,对他的耐心不断飙升,都要没边儿了。

      只是临近离开了,林青欢口无遮拦,“哎,小和尚,我心悦你,不要皈依你的佛了好不好,皈依我行不行嘛?我很能干的,而且吃的还不多,咱们白手起家你也养得起我,”说罢又挑了挑秀眉,略带调戏道,“或者你不养我也行,我养你也是一样的。”

      林青欢如此没羞没臊久了,清修竟也能淡定面对了,“佛门重地,林姑娘莫要开玩笑,切莫亵渎神佛。”

      林青欢在这里呆了大半个月了,腿跟内伤也好个差不多了,有些事终究还是要处理的,她在这里躲着也不是个办法,一直呆在这里还可能给寺里的人带来危险。重要的是,她想跟清修有一辈子,有些事是绕不开的。

      林青欢这次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直接在身后环上了清修的腰,轻轻动了动嘴唇,“月哥哥,我找到你了,”这句话说的含糊,清修没听清楚,只听到一句,“我将来会来找你的!”

      清修又跑神了,这话,十年前就有人对他说过了,只是,她人在哪呢?

      趁着清修愣神的间隙,林青欢抬起袖子揩了揩眼角,眼周红红的,像是上了妆。然后便疾步离开了。

      时隔数月,两人总算见了面,只是一面,就成了永诀。

      清风崖上,一群身着各派服饰的人剑指林青欢,细数下来竟然也有六七派。

      一位身着华服的中年男子拿剑指着林青欢,“女魔头,还不快快束手就擒,交出《风华录》,看在你父亲林风华的面子上,姑且还可以饶你一条性命。”

      随即便有人附和,“对,交出《风华录》,饶你不死。”

      林青欢一袭红衣,头发用一支白玉簪盘起来,右手执着长鞭,左手扣住不断渗血的腹部,微微开口就有血顺着嘴角流出来,湿了红袍胸口绣着的山茶花,一口白牙衬着嘴里的血,不觉可怖,倒觉可悲。

      吐了一口嘴里的血沫,林青欢嗤笑道,“呸,一群道貌岸然的狗东西,我们林家的东西也是你们能觊觎的?”

      又有一人从人群中站出来,“青欢啊,别这么说,叔叔们也是为了你好啊,你年纪尚小,你们林家如今剩你一人,拿着不安全,还是交给叔叔们保管吧。”

      林青欢真是要被这个蠢人给气笑了,“这位掌门,这话你们五年前就说过了,如今我都二八十六了,你觉得用着还合适吗?倒不如直接说你们要抢啊。

      那掌门被林青欢怼了,一时恼羞成怒,“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武功再高强又如何,还不是身负重伤。”

      林青欢站在崖边,头微微向身后的悬崖探了探,暗自估摸着跳下去生还的可能性有多大。

      看林青欢有跳崖之意,那掌门又补了一句,“别妄想着玉石俱焚,来人啊,请清修小师父。”

      清修过来了,稀奇的是他本不过一个小和尚,这些人对他的态度竟然还有那么一点恭敬,请他出来的人也很是客气。

      林青欢心里慌了,面上又是不动声色,只道,“怎的,魏掌门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请个和尚做什么,莫不是以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和尚也能威胁到我?”

      清修此时也是一脸无措,似是没想到魏掌门请他时提到的故人居然是林青欢。

      “青欢啊,仔细瞧瞧,前半个月你还黏着这小师父不放呢?”魏掌门将清修向前推了一把,又对清修道,“小师父,你也好好瞧瞧,您好心收留的这个人,可是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女魔头呐。”

      不是魏不休想拿个跟林青欢刚认识半个月的人来威胁她,实在是林青欢这个人鲜少与人接触,能与一个人相处半月有余已是不易,多少应该会在她心里有点地位。

      清修听了魏不休的话,脸顿时红了,有羞有恼,羞的是有人当众提到一个姑娘黏着他个和尚,恼的是自己识人不清,竟不晓得那个围着自己转了半个月的人会是个女魔头,自己居然还对她有那么两分怜惜。

      清修走至林青欢面前,低头看着一身狼狈的林青欢,吁叹一声,“想不到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女魔头啊,林青欢,林女魔头?”

      林青欢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解释一下,但又没什么好说的,难道说人不是她杀的?

      她确实杀了很多人,爹爹病逝,林家元气大伤,娘亲一蹶不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知江湖上人哪得来的的消息,说林风华尽毕生心血编了一部风华录,林风华乃上一任的武林盟主,在江湖上的排名数一数二,他的绝笔之作引得无数人趋之若鹜。

      终于有一日,林府一夜之间惨遭灭门,却漏了个小的,携着风华录逃了。

      林青欢逃到了城外的山上,望着京城里堆满死人的林府,哭都不敢放出声,生怕引来歹人跟野兽,眼泪跟不要钱的珍珠似的往下掉,终究是不敢,哭的跟洗了把脸似的,又一声不吭,一哽一哽的,真怕哭断气了。

      爹爹旧部离峰有一子,名离墨,长林青欢五岁,幼时常带着林青欢一同习武玩耍,也算青梅竹马,后来年岁渐长,被离峰遣出去四处游历,也逃过一劫。听闻林家的灭门惨案后悄悄赶回去,偷偷葬了他爹与林青欢她娘,又四处寻人,总算是找着了林青欢。俩人凑到一块,就开启了复仇之路。如此,不杀人是不可能的。

      林青欢没得解释,又不想失了气势,只道:“是女魔头又如何,后悔救我了?”

      清修轻轻摇了摇头,“交出来吧……要不然丢的就是命了……”

      林青欢自是不会交,有些东西,我给可以,但你不能主动要,况且,血海深仇已报,自己被追杀围剿时也是杀人无数,这场五年的追逐,不死不休。

      这些人也真是蠢呐,以为自己与清修相处半个月不会知道清修的身份,还拿清修来威胁她,她可是很久以前就见过他了呢,她死了清修都不会死,怎么说月哥哥都是当今陛下的弟弟呢。

      林青欢倒退了两步,朝清修喊,“我不!凭什么!你的佛慈悲,你渡他们不渡我!”最后一句,听起来满满的委屈。

      “臭和尚,你个王八蛋!滚!”林青欢喊出这句话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五岁那年,心道:呵,又犯浑了啊。

      众人见清修对林青欢似乎也没多重要,清修对林青欢也没什么感情,随即有两人出来将清修又请回他们那里,之后又出来几个人将清修围在中间保护起来。

      清修刚被保护起来,其他人便一窝蜂地朝林青欢涌去,出现在清修面前的,是刀光剑影、激烈厮杀的场面。

      林青欢本就负伤,又被围攻,终于一个不防,不知被谁用剑划了腰封,衣襟微松,银铃带着脆响从怀里跌出,砸到地上。林青欢心里着急,也不看情形,头脑一热就打算弯腰去捡,不知哪里飞来一脚踹在林青欢心口,力道之大,带的林青欢离了地,堪堪在崖边稳住。

      林青欢提鞭的力气都没了,那些人再度围上来,全将剑插在林青欢胸腹上,林青欢望向清修,朝他做口型,“月哥哥,我走啦。”

      林青欢自知此番难逃一死了,奋力挣脱了剑,向身后的万丈悬崖躺去,像折翼的鸟儿,向崖底坠去,是死了,也终于自由了。

      清修手足无措,不知要干什么,只是将目光放在林青欢身上,看林青欢咳出一滩一滩的血,看她四肢被划上一道一道的伤,看她胸前染血的山茶花,最后看见她怀里跌出来的铃铛,看她被一脚踹到崖边,看她万剑穿心,看她再次逃离,这次,离的是人世。

      四周终于寂静了,清修也终于反应过来,挣开束缚,手脚并用的爬向铃铛,后将染血的铃铛紧紧攥在手里,若是寻常的铃铛,这会儿怕是要变形了,可这是天下间唯一一对用特殊材质打造出来的合欢铃之一,无坚不摧,清修终于认出来了。

      这个整日神色淡淡、瞧不出悲喜的人落泪了,双眼通红,脸白如纸,雪白的衣衫沾了土、染了血,终于失态了。

      林青欢落崖的前一秒,脑子里往事走马观花的过着,唯有一件事,定格了。那时候林青欢还是林青欢,清修却不叫清修,而是叫齐月秋。

      彼时两人都还小,林青欢第一次知道世上原来有如此精致的娃娃,爹爹和娘亲早就说过,她早晚是要嫁人的,将来要为她寻一个这世上顶好的郎君,五岁的林青欢在见到齐月秋的第一眼就知道,她已经找到了。

      冰天雪地里,七岁的齐月秋裹着银白狐裘无措的站在街头,雪白的一团,煞是可爱,入了林青欢的眼中,全是一幅小可怜儿的模样,当即从客栈里窜出来。

      齐月秋眨眼的功夫,眼前就多出来一个小娃娃,目测高度只达自己的肩膀,穿着藕粉色的圆领袍,腰间缠了一条银色的小皮鞭,握手处还坠着两个小银铃。毛茸茸的头发用一白玉冠盘了起来,将那白白软软的小脸给露出来,在齐月秋看来,不知比后宫里的那些小公主要好上多少倍。

      林青欢小脑袋微仰,朝齐月秋咧开了嘴笑,脸颊上的梨涡更是可爱,“小哥哥,你怎么自己在大街上啊,娘亲说了,男孩子自己在街上走是不安全的,还是我保护你吧。”话还没说完,就有两个面色不善的男子靠了过来,一脸狞笑,“小娃娃,迷路了?叔叔们送你们回家好不好?”

      见有人打扰自己撩小哥哥,林青欢一脸不悦的扬头看向两人,稚气未脱的奶音透着嫌弃,“不好!娘亲说了,你们这样的一看就不是好人,专门拐骗小孩子,快点走,不然我打你啊。”

      其中一男子朝另一男子道,“哟呵,小丫头很精明啊,兄弟,直接上吧。”说罢又道,“现在小孩子都这么机灵了?”

      两人直接冲过来,林青欢将齐月秋向后一推,抽出来腰间的软鞭便舞了起来,顷刻后,那两男子躺在地上哀嚎不断,林青欢慢条斯理地将鞭子重新缠回去,假模假样的学着大人的口气,“都跟你说了不走打你的,还偏不信,离叔叔都说我是可造之才呢。”

      林青欢看着她以为的小郎君,讨好地笑着,“哥哥可以叫我阿欢哦。”

      齐月秋对林青欢的讨好很是受用,矜贵的点了点头,“月秋,叫我月哥哥吧。”

      林青欢郑重点头,之后就拉上齐月秋的手,“月哥哥,我们吃饭去吧,打完人好饿哦。”

      齐月秋一天吃了两样从未吃过的东西,一样叫糖葫芦,一样叫阳春面,至于味道,怕是这辈子都忘不掉了。

      “月哥哥,这家老板做的阳春面超级好吃哦,我能吃两大碗呐。”

      “月哥哥,你尝尝这家的糖葫芦,真的又酸又甜。”

      一天的时光匆匆而过,傍晚时分,终于有两个侍卫模样的人找到了齐月秋,叫的是公子,行的是大礼,林青欢只知道她的小郎君要离开了,忙扯下鞭子上的合欢铃,分了一个给齐月秋,“月哥哥,这个送给你,全天下只有一个哦,我将来会去找你的!”

      齐月秋接过铃铛握在手心,郑重地点点头,“欢丫头,我们还会再见的。”

      齐月秋终是没能等到那一天,母妃在宫中既然独得盛宠,又无娘家倚仗,就免不了遭人妒忌,明面上和和气气,背地多的是上不得台面的腌臜手段。

      此次他被丢在大街上皆是他皇兄做的,皇兄与他说下车去街边小摊上看看,结果转眼间皇兄连带着马车都不见了。回宫后只得皇兄一句敷衍的解释,“我到处寻不见你,以为你丢了。”

      那终归是皇后之子,母妃总教他忍,教他让,教他隐锋芒,莫张扬,不求君临天下,但求一世长安,他也听了母妃的话,书背了一章却要说背了两三句,没少被太傅打手心;能射中靶心却只射到边缘;羡慕别人在骑马的飒爽英姿,却作出一幅连马背都不敢上的样子。

      夜深,宫女点了进来焚香挑烛,侍奉齐月秋换了寝衣,白日塞在锦袍中的银铃掉了出来,齐月秋迅速先宫女一步将银铃捡了起来紧紧攥在手里,不禁想到白天那个自称阿欢的小丫头,内心暗道:小丫头,你可知这叫定情信物?

      又过了几年,母妃病重,不知病因,弥留之际拉着他的手,“秋儿,是母妃没用,护不住你,往后如实在走投无路,就去寻清心寺的方丈……”

      十二岁的齐月秋失了母妃庇佑,在后宫生活的更是艰难,皇帝还念着母妃,齐月秋也不是个蠢的,也不至于真的过不下去,只是私下到底是遭了更多的欺辱,毕竟,皇帝并非只有他这一个儿子。

      五年后,皇兄登基,齐月秋的日子才是真的到头了,扣个莫须有的罪名给他,逼得他自请清修,寻了清心寺安身。

      到了清心寺,方丈告知齐月秋,他母妃留给他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银票跟数不清的金银首饰,就藏在后院的地窖的暗墙内,又亲手交给他一封信。

      “吾儿月秋亲启:孩子,你受苦了啊……母妃生前不爱铺张,幸得你父皇宠爱,得了不少赏赐,如今母妃将这些都交给你,若做不成皇子,做个普通人也不错,这些钱财够你娶妻生子,安家买奴了,母妃不能为你做什么,这些钱你百年之后应该也是有余的……”

      齐月秋想出家了,削发是他主动提的,心如止水,无欲无求,天大地大,却无相知之人,滚滚红尘中再无牵挂,心底那个小姑娘,天下那么大,寻一个十年前的人实在是大海捞针,还是算了吧。

      可是,冥冥中都是天意啊,他偏安一隅,小姑娘却闯上了门,自己却不识眼前人,最终得个银铃声去人飘落,欲寻旧人立断崖的结果。

      后记

      我叫齐月秋,我是大多数人眼里的功臣,据说是我扰了女魔头的心神,助他们除了女魔头。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绝不会这样做,她是我这辈子放在心尖上的人,我实在没想到女魔头是她,她就是欢丫头。

      我后悔了,她是我这辈子的追求,她的死是我之过,我不知道该恨谁,是那些道貌岸然的狗东西,亦或是我自己

      老和尚说我断不尽红尘事,实难皈依我佛,我还算自知,开始蓄长发,整日揣着两只铃,当初阿欢说想余生与我游山玩水,做人间逍遥客,如今是晚了,离墨恨死我了,我知道他喜欢阿欢,是我害的阿欢。我也恨我自己,我连给她收尸都不配。

      离墨没找到阿欢的尸体,我给阿欢立了个衣冠冢,又将母妃留的钱财一同放入棺内,算我给她的聘礼。思来想去,墓碑上什么都没刻,天大地大,只有我知道那是谁的墓。

      我不皈依佛,不皈依法,不皈依僧,阿欢,你回来好不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女魔头-青欢: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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