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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浮光掠影(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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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还算完美的第一次。
当睢阳府那位幕僚徐阮被他掐住脖子按在地上时,秦昭然惊奇的发现,那位只见过两次的白衣行刑人,竟留给了他不可磨灭的印象,以至于,他也是以一种看待上好猪肉的眼神,注视着身下的猎物。
那徐阮被他按倒的一刹那,双眼弥漫起恐慌的神色,没有拼命的挣扎,只是顺从的伏在地上,昭示他的无害。
不反抗的猎物,绝对的无趣,当然,也让人没有兴趣,做出更多实质性的伤害,秦昭然反手迅速抽出背在身上的长剑,架在那人颈上,就要顺势一旋——那人的眼睛都瞪出眼眶了,夹紧了脖颈,徒劳的想保护自已免于被戮。
这个时候,他的第一个猎物在想什么呢?他住的偏院,离府尹戒备森严的内院很有段距离,外围的偏院,侍卫们隔半个小时,才能巡逻一次,秦昭然是觑着侍卫巡逻过后,才跳进院的,所以,他若是想指望着侍卫们施救,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秦昭然长久的注视,令他的猎物不安的扭动了一下身子,寒光凛凛的剑芒仍贴在颈侧的大动脉上,无论是生理和心理上,那种刺刺的戾气都是让人难以忍受的,徐阮舔了舔忽然干涩的嘴唇,“好汉,是谁要买我的命?我多给你一倍的价钱,你……”话没说完,急忙闭上嘴——那个黑衣人,本来给人纯良无害的感觉突的变了,像出了鞘的宝剑,再也藏不住剑身的锋芒,浑身散发出浓浓的不善,只有眼睛深处,似乎藏着一丝不忍。
徐阮不肯放过这最后一点机会,拿钱收买不来,便想动之以情,“好汉,我死不足惜,只是家中还有双目已盲的老母,我尚未娶亲,除了老母,再无亲人。若是早去了,我那老母,怕是也活不成了……”
这一点,他倒是没说谎,秦昭然到睢阳府已有五日了,街头巷尾,茶寮酒馆间,早把这徐阮打听的清楚——固安人士,中过举,颇有些才情,自已屡试不第,替人作枪手,却是一考一个准,在京城踌躇了三年,浪费了大好时光,只是为人作嫁,逐绝了入仕的念头,回乡时偶遇睢阳府尹,被他延请入府,又把瞎眼老娘也接来安顿,他的人生,充满蹉跎和无奈,却是再普通不过。
小笛告诉他,下手时要快,得了手跑起来更要快,不给自已犹豫的时间,才能顺利完成任务。秦昭然倒拖着剑,费力的斩断徐阮脖颈处的骨肉筋脉时,不禁暗暗埋怨——小笛只告诉他下手要快,可没告诉他,这从人身上斩下个零件,竟是这般涩钝,他又没学过解剖学,对颈骨的构造不是很了解,刚才一剑砍到骨头上,险些倒崩了剑刃,所幸切断了徐阮的声带和气管,这块倒霉充当他试验品的猪肉,当下从伤口汩汩涌出大量的鲜血,人只吊着最后一口气,绝望茫然的看着秦昭然,秦昭然赧然垂下头,愧疚的抽出剑,加快动作,割下首级后,拿布包了,顺着早探好的路线,翻墙跳了出去。
奔至约定的小巷,堂里的同伙早候在一侧,不言声的接过他手里还渗着血的布包,闪身缩进深黑的夜色中,秦昭然因为第一次执行任务,有些紧张,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这时顺利得手,猛的松了口气,肚子立时不争气的咕咕乱叫起来,沿着小巷里布满淡淡苔色的青石板路,走出巷口,外面有条街道,夜越发黑沉了,这都快后半夜了,到哪儿弄点吃的去呢?
秦昭然搂着肚子,一步一顿,不住希翼的盯着路两旁的店铺,哪怕……哪怕有个卖馄饨的,也能解了他这一时难忍的腹饥,可街上惟一一处透出灯光的地方,是家棺材铺,里面的伙计正紧着赶一具上等紫楠木棺材,一个不足十四的孩子,强睁着快要粘在一起的眼皮,一层层给那棺木上着漆。
那条街走到头,秦昭然投宿的小店已近在眼前,他悄没声息的进了偏院,后院的上房昨天被人包了下来,那人出手阔绰,进店便打赏了伙计一钱银子,那伙计得了甜头,这一整天有事没事都要去后院转上一圈,盼着那人能吩咐些事情让他去做,也好再捞些好处,对店里的其他客人,远没这般上心,店里伙计的注意力全被集中在后院那人身上,也给秦昭然带来了意料之中的好处——可以在这偏院自由进出,不怕被人发现他行踪诡异。
推开房门,提起茶壶灌了起来,腹中着实是饥渴难忍,不如先喝饱了,勉强对付一宿,到得天明再找吃的。
这小店里的茶,充其量也只能算得上是茶末,秦昭然对喝茶并不是很讲究,只要味道还过得去,便是一通牛饮,可沫沫却最是爱茶,每天午后,都会泡上一杯祁门红,那茶香气无俦,清高而长,以往他总能从沫沫身上,嗅到一股似兰非兰的清鲜淡香,原以为是沫沫的体香,后来才知道,那是祁门红的独有香气。
现在混和着粗枝滥造茶末味道的,是秦昭然身上的血腥气,虽然他很小心的没让血溅到自已身上,可拖曳着利剑,斩断徐阮血脉时,仍是觉得浓稠沉郁的血,沾了自已一身,粘在皮肤上,似乎拼了命的要钻到他的身体里,秦昭然徒劳的检查着手脸是否留有血迹,拿袖把脸擦了一次又一次,好容易觉着脸上没什么了,后背又粘腻起来。
第一次杀人的经历,绝称不上愉快,反而令秦昭然从此染上了一种怪僻——每次杀过人后,就要立时泡个热水澡——他觉得,猎物的血,像蛇一般肮脏污秽,能带给人极度不适的感触,而他接的任务里,买家经常要求取了目标的首级,这样,秦昭然只能往返奔波于不得不为和嫌弃之间。
天边鱼露白时,秦昭然起身收拾好了布包,出来短短几天时间,已经有些想念堂里那些伙伴了——是的,老狐狸和小笛,对他亲切友好,对一个孤魂而言,温暖是最无力拒绝的礼物。
钱袋里还有些碎银子,是那个行刑人塞给他的,当符老狐狸说出那句对他吹捧备至的话时,行刑人讶然半晌,默默跟在他身后,看清他那些行李后,摸出些银子,一定要让他收下,小笛忙翻出他的青布钱袋,正要把那些银子放进去,秦昭然一抬手止住了他,举起那块通雕玉佩晃了晃,“我下山当了这块玉佩,手头自然就宽松了,多谢你的一番好意,只是,这银子我真的用不着。”
那人接过他的玉佩翻来覆去的观摩,挑起唇角笑了:“秦昭然,你现在这副落魄样去山下找当铺当这么名贵的玉佩?万一山下的城镇发生什么窃案,当铺掌柜的立马就会使人把你押到衙门里去,你信也不信?”
秦昭然还没想明白其中的关节,小笛已是听的真真切切,唬的一把抢过那玉佩丢到床上,把那白衣人给的银子塞进秦昭然的钱袋里,“秦大哥,这银子就当是华大哥借你的,等你带了目标的首级回来,胡先生会按客人付的酬金,分你一份,那时你再还给华大哥好了!”
姓华的白衣人笑眯眯的望着小笛,“你这孩子倒是机灵,比这块木头灵醒,本来嘛,我吃饱了撑的,见人就送银子?你去问问这聚承堂里的人,我华旭笙什么时候干过赔本的买卖?”
听他的口气,似乎不止是借银子这么简单,秦昭然吁了口长气,他最怕别人表现出毫无目的的热心,既然这华旭笙有所图,那就好办了,“华……”含糊了一下,闹不明白,要怎么称呼他,“待胡先生给了我银子,我加五厘的利还你钱!”
华旭笙睁大了眼睛,随即又一派安然的坐到凳子上,自顾自斟了杯茶,呵呵笑着:“你这人倒是大方,借了银子还五厘的利,不愧是场面人,既然你这么爽快,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昨儿我刚得了只獐子,等你回来,让小笛给咱们烤了吃!”
一口喝尽杯中的茶,站起身要走,又顿住也不回头,声音里透着笑意,“你可以跟着小笛叫我华大哥,可别华……华……的叫,我最怕花!”
秦昭然用眼神询问小笛,小笛忍着笑,悄声告诉他:“华大哥一碰到花瓣,浑身就会起红疹,所以与花儿无缘,就是听见人家说起花儿,也会好一阵子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