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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09 ...

  •   -9-

      蒋存祎家的厨房也很传统,但冯笙诗倒很是喜欢,古色古香的。对门是一张长矮木桌,上面放了一些菜,木桌有很多或大或小的裂纹,里头嵌着几根白菜丝和土豆丝,清理得很是随意了。桌上还有一个淘箩,里面盛着的是前一夜的饭。
      冯笙诗抬头看天花板,果然有一根绳挂着钩子。以往都是把淘箩挂在钩子上的,防止半夜老鼠作乱。可能是爷爷行动不便,所以才放在桌子上吧。
      里面是一个灶台,两个大锅中间还有两个小圆汤锅,煮水用的。
      火灶口整整齐齐堆码着很多木柴,不知是多久以前留下的。
      可冯笙诗喜欢归喜欢,喜欢不顶事,最严峻的是她不会生火。
      环顾四周,东找西寻,总算在橱柜旁边找着个电饭锅,这锅还挺干净,应该也是经常在用的。

      蒋存祎推着轮椅进来,“冯老师,我来吧。”
      他接过冯笙诗手里的内锅,在橱柜里舀了两汤碗米。
      “原来米在这儿啊!你家厨房简直是个古董店啊!”冯笙诗又抢过锅,打开水龙头,让水冲刷这附着在米上的脏尘。
      今天最高兴的,怕是这平时被冷落的铁锅了,像是个宝物一样被争来抢去,煞是有面。
      “你都是用这个灶烧菜的?”
      “是,柴火烧的菜,香。”
      “你会生火?”
      “是啊,挺简单的。”蒋存祎没有多想,看冯笙诗表情有些僵,才知道有些失当。
      继而解释:“我10岁的时候父母就走了,当时爷爷生了场病,我没办法只能自己动手。那会儿我生火就生了半小时,好不容易着了,油刚倒下去,火又灭了。后来我想起火上浇油这个成语,就往火坑里浇了把油,那火扑面而来,差点烧掉我的脸。也是幸好,我逃得比较快。后来慢慢摸索,也渐渐掌握要领了。”
      冯笙诗将电饭锅插上,按下按钮,拍拍手上的水,“小天才连做饭都能想着成语,倒是一种别样的方法。”
      蒋存祎笑笑,“是啊,既能烧饭,又能娱乐,还能学习,一举三得。”
      冯笙诗知道自己笑不出来,听到他的经历,她只是有种难言的心堵,出于人之常情的同情,想要稍微帮帮这个无助的人。
      但时过境迁,他的内心或许不需要安慰,甚至也不需要同情。
      他需要的,且迫切渴望的,是平等的尊重。

      的确如此。
      曾经蒋存祎也希望有人能出来帮助自己渡过危难,希望有人能拉他一把,告诉他自暴自弃,岂不哀哉,告诉他还有人相信他。
      可当冷眼如箭雨,他只能沉入水中,小心翼翼地观察岸上的居心不良,躲开不怀好意的冷嘲热讽,他慢慢给自己做了一个壳,一个在别人眼里不堪入目的壳。
      “冯老师,我以后一定改过自新。”
      “又来?别这么郑重其事的,有过才改,你无过,有何可改?”
      “为什么冯老师会相信我呢?”他很早就想问了。
      难道只因为他成绩好吗?
      如果是这个原因他也挺感激的,至少没有被放弃。
      冯笙诗俏皮地说:“女人的第六感。”
      “哈?”
      又是万万没有想到的答案,蒋存祎傻眼了。
      女生没道理起来,真的是毫无章法。

      冯笙诗去院子里照看晒太阳的爷爷,蒋存祎跟着推轮椅出来。
      他停在了离他们五米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美好。
      中午太阳娇烈许多,院中没有大树遮挡,阳光直直铺在两个人的头顶,爷爷头发稀疏,光秃的头顶反射着猛烈的光,冯笙诗黑色的发丝挑着几颗光亮的尘埃,随着她的笑谈上下起伏。耳廓被晒得通红,衬得她的脸庞白粉了些,鼻子曲线在阳光下更为柔和,是让人想用手指滑上一滑的诱人。
      微风拂过,蔷薇迎风招展,她如蔷薇般的百褶裙也在风中浮动起好看的涟漪。
      不知爷爷说了什么,冯笙诗连连摆手,笑容还是温热。
      熟悉的念头再次攀上蒋存祎的心——
      即使自己将在她的生命中是匆匆一过客,但是她会在他心中住上很长一段日子。

      这是蒋存祎吃过最简略的午餐,一碗饭,一碗汤。可他吃得很慢,品得很细,用唇舌感受着米粒上的柔软细腻,这是被精心清洗过的纯粹。鸡汤味道鲜浓,悄然滑过喉咙,留下清晰的印象和鲜美的后味,像是人生的一味红糖,活血止痛。
      爷爷很快吃完,将饭碗往前轻轻一推,双手便放下了。
      “冯老师,这次真是谢谢你了。”
      “爷爷吃得惯就好,以后想吃什么,可以和他说,要他来告诉我就行。”冯笙诗客气了一番,知道爷爷定不会再麻烦于她,可话这么一说,总能让老人家心生宽慰。
      爷爷果然好意婉拒,“我年纪大了,粗茶淡饭才是养生之道,大鱼大肉怕是无福消受。”
      “爷爷哪里的话。”
      蒋存祎安静地听着他俩的对话,默默将汤汁全都裹入腹中,甚至偷偷打了个满足的嗝。
      冯笙诗麻溜起身收碗,爷爷忽而抬手握住了她的手腕,不动声色地瞧一眼他孙子,蒋存祎立刻懂事地将碗收下,放在自己的腿上,慢慢地推着轮椅去厨房了。
      “爷爷,你别这么见外,我是他老师,帮助学生也是应该的。”
      “很多事,再难也要自己完成。世上能摆渡自己的,除了他自己,还有谁呢?”
      冯笙诗久久注视着这位智慧的老者,时光终归不是无情者,在流逝的同时,也留下了琥珀色的瑰宝。

      洗碗的地方又让冯笙诗如获至宝。
      同样是低矮的水槽,上面的水龙头不是现代化建设,而是传统的抽水式,每向下抽一次,吱嘎——的声响诉说着古老而神秘的过往,像是一首历史歌谣,记录着年岁兴衰。
      “你家以前开古董店的吧?”
      蒋存祎用抹布将碗擦干水渍,一个个堆叠到橱柜里,“我妈的爱好。”
      “你妈妈很懂生活。”
      蒋存祎目光有片刻游移,似乎在追寻过往的记忆,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嗯,她很爱生活。”
      她不仅爱生活,而且爱古老而浪漫的生活,万般虔诚。
      冯笙诗与遇知音般喜悦,“我也喜欢,但是我前男友说我是老年人审美,从头到脚数落了一遍。”
      蒋存祎:“所以他只能是前男友了。”
      冯笙诗略一思考,好像说得很有道理。
      可蒋存祎的家,即使之前是有意设计,多年无人有意打理,渐渐凸显出历经岁月的沧桑感。

      午后,冯笙诗带上保温盒便回家了,本想和爷爷告个别,可他老人家吃完午饭没多久就回房休憩,她也不好打扰,于是只跟蒋存祎说了声照顾好自己。
      蒋存祎在门口叫住了她,“冯老师你也是,你的手一天不好,我的良心就一天不安。”
      冯笙诗:“这次受伤可真不能怪你,跟你没有关系。”
      “……好吧。冯老师再见。”
      蒋存祎表情凝重,冯笙诗一路都不敢回头看。她知道他还在自责,这个人不知道经历了什么,以至于对自己如此苛责。
      而且从头到尾,他和他爷爷相依为命,却未交流一句,可眼神举止中的暗流涌动,又告诉冯笙诗,他们并非如陌生人一般。

      蒋存祎在冯笙诗走后,在院子里赏了会儿蔷薇。
      这株花是他在路边偷的。
      小时候他也觉得家里的色调太过于灰暗陈旧,想要弄点鲜艳的花来摆设,增添些活气。
      他三天两头从人家院里、田地里偷几株花来,种类繁多,颜色各异,往院子里一拆,煞是惹眼。蒋存祎蹦蹦跳跳开心了好几天,终于被邻居家找上了门讨伐了一顿,把他插着的花全都打断、踩烂。
      看到饱受摧残的鲜花,蒋存祎的韧劲上来了,他默默记下了哪个人踩了几脚,就从那个人家里偷几株花。
      然后恶性循环,村子里的小孩都说他是小偷,这当然是大人教的了。但是小孩子是非观念尚在萌芽,一知道蒋存祎是小偷,便再也不想跟他玩了。

      蒋存祎原本不甚在意这些评价的,可他没了玩伴之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他不应该偷东西。
      “为什么“偷”不好呢?”蒋存祎妈妈出差回来后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听他知错,就再问了一句,“你知道原因吗?”
      “因为偷东西就会没有朋友。”
      蒋存祎妈妈勾勾嘴角,温柔地摸摸他的头,“不对。”言辞却是有些严厉。
      “那……”蒋存祎犯难了,对他来说,没有朋友玩才最值得担忧。
      “你需要多看书,书中会有答案。”

      此后,他便开启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家中读书生涯,很少外出与村里的同龄孩子玩乐,只能有时透过窗户羡慕地看几眼。
      而后来感受过沙子以后,他的心倒是能静下来了。
      后来渐渐长大,对万物之怜悯也愈发强烈,傍晚枕晚风之时,他无意中瞥见躲在众多凤仙花中的一小株蔷薇。它那么独特,却又那么弱小,如今尚未开花,怕是要被人当作不知名的野草野树。
      不知它是如何生于此地,蒋存祎犹豫再三,还是大着胆子将它挖了起来,片刻不敢耽搁,晚风在耳边呼啸,眷鸟回巢,他也疯狂往家里跑。

      那天以后,他天天提心吊胆,生怕又有人登门辱骂,让他再次承受“小偷”的重大罪名。
      好在一周过去了,家门还是安静如常。
      虽然蒋存祎还说是偷的,但他知道,他偷的只是造物者的蔷薇。但若细讲起来,心中有风月的人也可称得上世间的主人,他这偷自己家的东西,怕是无人敢说是道德败坏了吧。
      此后他悉心照料着这家中唯一的花,他爷爷有时在他上学的时候也会帮着浇水,如今比这院墙还高了。
      “你比我都高了,时间真快啊。”
      长久觉得度日如年的蒋存祎,终于放下了点什么。

      冯笙诗回去的路上接了个不想接的电话,“你这是逼我换号码!”她下定决心去营业厅了。
      “换号码我也找得到你。”
      “你能不能正常一点!……点……”冯笙诗心虚地自问,她难道就正常吗?
      “我很正常啊,诗诗,我陪你去看五月天演唱会吧,票我准备好了。”
      冯笙诗厉辞拒绝:“不去!”
      “我可是花了两倍价格求来的前排。前排哦!”
      “……”这贱贱的语气让冯笙诗想打人,“我绝对不会用黄牛票去看演唱会,更加不会用你买来的黄牛票去看!”
      “不是黄牛不是黄牛!”番薯精知道说错话了,冯笙诗最讨厌倒卖黄牛票的了,“是五迷,她有事去不了,就出给我了。”
      “你可别侮辱五迷了,一切特高价出票的人都不是真正的五迷,就是黄牛!不说了,挂了,别再来烦我!”
      冯笙诗气得发抖,不止是气这个番薯精阴魂不散,还气那些人,打着歌迷的头衔,做着黄牛的事情。真正的五迷只想让别人能够看到五月天、欣赏五月天、尊重五月天,而不是像这样倒卖。
      冯笙诗上微博逛了一圈,看了些五月天演唱会视频,才找回一些快乐。

      回到家,她直奔房间,打开床头柜抽屉,捏起两张门票,宝贝似的抱在胸前。
      我冯笙诗会抢不到票吗,还需要你买黄牛请我看?笑话!
      但是跟谁去成了一个问题,她的朋友中也会涂航是五迷,但涂航有事。虽然他国庆期间虽然回来了,可他顺便带着他的几个同学来这边旅游,东道主就抽不开身了。
      涂航也替她发愁,“要不就找姚易汝?”
      “她不喜欢五月天啊。”
      “没准去看了以后就喜欢了呢?”
      “那我去问问吧。”
      冯笙诗并不抱太大希望。

      姚易汝是冯笙诗大学的唯一好友,因为经常上课迟到总被迫坐最后一排而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此后两个人便手牵着手,晃晃悠悠地边欣赏路边美景,边踏步像教室踱去。
      人文学院的教授都心底良善,说是要谨遵教学的人文关怀,从不批评教育,也不点名抽查,能到教室上课纯看缘分。
      纪律宽松,按常理总是学习散漫,能逃课就逃课。但人文学院的学生几乎不逃课,也很少有人迟到,要是去得迟了些,连前排的位子都所剩无几。
      学生如此热情,关键还是课程实在有趣,教授绝不是什么死板的教书匠,而是用丰富的涵养让你心服口服。

      冯笙诗的志愿虽然不是她心中最喜,上课也老迟到,但她心态还行——既来之则安之。
      她听课认真,那些历史文人,在老师幽默的讲解中一个个的都鲜活了起来,她总是能看到富二代酒鬼李白的潇洒放浪,也能想到李白死忠粉杜甫忧愁天下寒士的悲戚。

      姚易汝却不是,她是纯粹不想上,当初被调剂到这个专业纯属意外中的意外,她甚至怀疑她爸把她志愿给改了。
      但是她也没啥兴趣爱好,读哪个专业都一样,混混日子,拿到学分,骗出毕业证,她任务也会完成了。既然是要通过考试的,上课她也会听一听,但只是偶尔。基本上的时间,她都是在看韩剧或韩综。有时候看得入迷,连下课铃都听不见,都是冯笙诗帮她整理好书包让她面前一顿,她才悠悠放下手机。
      这样的影视迷却还有两个原则:绝对不看国产剧,绝对不追星。

      “诗诗,我就不去看了,浪费钱。你叫涂航吧,他不是粉丝吗?”
      果然。
      冯笙诗理解她,也不多加劝,“好吧。涂航有事去不了。”
      “那……你要不去微博卖一张?原价出应该很快有人买。”
      “嗯,如果没人,就只能卖了。”
      冯笙诗在微博挂了五分钟,就收到个评论——
      满架蔷薇一院香:你好,请问票还在吗?
      冯笙诗兴奋地回他:还在的,私聊吧!
      私聊很顺利,冯笙诗问了些有关五月天的问题,对方对答如流,看来也是个五迷,这正是冯笙诗所希望的,能够让抢不到票的歌迷完成愿望。
      当问到地址的时候,才发现是同城,而当看到具体地址的时候,冯笙诗又懵了。
      这地方,她好像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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