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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总是不销魂 3 ...

  •   台湾有个叫李敖的狂人斗士说过,假如女人不爱我,我就加倍爱自己。

      我现在没有加倍爱自己,因为我觉得小丁姑娘还有可能会爱上我。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它总归是有的,聊胜于无。我觉得我和小丁身边的其他男人比起来,还不算太坏。你知道,我所谓的“其他男人”主要是指眼镜男(小丁现在的男朋友)。那么为什么小丁会弃我而选择眼镜男呢?

      这个问题真是深奥。不过据我分析,应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虽然小丁知道我很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也就是说,只有我去主动追她,她不可能会反过来追我。

      二,她不懂我。或者说,不了解我。她不知道我是未来的小说家,有着横竖都溢的才华和与波澜壮阔的情怀,以及一点点呼之欲出的忧郁,而这些特征,我觉得对于女人而言都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因为她不懂我,所以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三,我在某些方面确实不如眼镜男。比如献媚、调情、玩乐。当然还有身高和学历。也不排除还有别的方面,比方说他鼻梁比我挺、体毛比我多、物件比我大。有些女人偏爱大物件的男人,这也无可厚非,性情中人嘛,但我希望小丁千万不要是这种女人。

      晚上因为情感不顺而失眠的时候,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就得不到小丁姑娘的青睐呢?想来想去,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我总是在想。

      也就是说,别人总是在做,而我总是在想。别人已经下手,而我还在观望。

      周末逢上单休或双休,我常常会独自一人溜到华强北路的那座酒楼,那条马路,寻访小丁姑娘。小丁离职以后,曾在这一带出没过。也许已经找到工作,一帆风顺,也许仍在漂泊,居无定所。我向路人打听小丁,但他们都出奇地不配合。

      比方说我问道: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绿色外套、扎着马尾辫、长得特脱俗、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他们会先好奇地打量我一眼,然后说:没有,你说的是《故事会》里的女人吧?或者说:穿绿外套的姑娘我没见过,但戴绿帽的男人,倒是见过不少。

      面对这种情况,我只能望洋兴叹,在心里抨击人类的劣根性。

      后来一天,也是周末,老毕问我到哪去玩?

      我说:我不玩,我在找一个人。

      老毕说:谁?在哪上班?

      我说:一个女孩。已经不工作了。

      老毕说:你喜欢她?

      我说:嗯。但她不知道。

      老毕笑笑:这样不好。泡妞得趁早,不然一个见红的都找不到。这年头已经没女孩了,大街上能走路的,全是女人!

      我说:什么意思?

      老毕笑道:没处女啦。

      我说:小丁姑娘不是那样的人。

      老毕说:或许以前不是,但来到了深圳,她不是也得是。

      我很生气,别过头去,不理老毕。就像当初我刚开始爱上小丁姑娘时,只要周围有人说她的哪怕一点不好,我就会不开心一晚上。

      老毕大概发了神经,非要凑热闹帮我一起找。我明白他的用意,他是想看一下我要找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美好和清纯。于是我们师徒二人再次来到了小丁姑娘曾经出现过的那座酒楼、那条马路。

      我们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一边抽着纸烟,一边注视着过往行人。但是一直等到繁星满天,我们抽掉了三包“好日子”,还是一无所获。

      老毕显得比我还沮丧,大手一挥:不等了,太闷!师父带你潇洒去!

      我知道他的言外之意,说:你有家有室的,这么好这口儿啊,上瘾了不成?

      老毕说:中年人的世界你不懂,趁现在还有点体力,得抓紧享受,不然到老了有心无力,想动也动不了了。

      于是我们又踏上了那条臭名昭著的男人的天堂——喇叭街。

      这在我已是第二次,不能说轻车熟路吧,也并不一无所知。我们又是一路逡巡,一路抉择,最终还是选在了老地方。

      这说明,我和老毕都有一种怀旧情结。仍然是那个见钱眼开的风骚老板娘,仍然是那帮一脸假笑的洗头妹。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不同于上次,都换上了统一的绿色外套。意外发现这一点,我的心不由沉了一下。

      这家发廊依然生意冷清,女人们都是狼,好象饿得发疯了,见着男人就像见着鲜美的食物,眼珠子发绿,忽闪忽闪的。

      似乎这里的女人都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菊花见着了我,恶狼扑食样扑在了我身上,乱抓乱挠,忙个不停。与此同时,两条并不修长的腿插了电似的往我身上蹭,极尽挑逗之能事。说实话,她要不是自报家门叫菊花,我还真忘了我曾在这里上了一个叫菊花的女人。我不喜欢菊花,也不喜欢菊花残,满地伤。我眼窝子浅,见不得血。

      我极力把她推开,厉声道:注意形象!

      菊花立马跪下,向我敬个万福:是,主人,奴婢得令!然后乖乖坐在床上,朝我做鬼脸。我觉得菊花变活泼了,甚至还有些小可爱。

      老毕一如从前,对着在座的姑娘们逐个观摩,摸摸这个,拧拧那个,这说明老毕对这事比较看重,宁缺勿滥,绝不含糊。最后老毕找不到一个令他满意的,就对老板娘说:你们这儿怎么老是这帮人啊,怎么就不懂得更新换代啊?

      老板娘说:老板想找个啥样的?

      老毕说:还用说嘛,年轻一点、活儿好一点的嘛,卧槽!

      老板娘说:有是有,只怕你消费不起哩。

      老毕一听这话急了:开个价,只要你有白花花的姑娘,我就有白花花的银子!

      老板娘说:其实也不贵啦,一次500元,能接受不?

      老毕上钩了,不假思索说:干!

      我把菊花带上了楼,慢条斯理地做起了那事儿。

      为了保证和老毕能在同一时间开路走人,我不得不把我的每一个动作放慢、再放慢。慢到菊花对我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是不是眼睛里装了微孔摄像头打算拍小电影啊,一个大男人干点事怎么磨磨叽叽的!

      骂得我灰头土脸,不得不加快速度。

      我突然觉得菊花先前的可爱都是装的,女人最好不要骂人,骂人的女人一点都不可爱。

      ***

      不瞒你说,我这人有很强的窥探心理。我和菊花在一个小房间里快活,我的师父老毕和另一个姑娘在另一个小房间里快活,两个房间只有一墙之隔——严格说来,那不叫墙,只是一块木板而已。而且木板超薄,用指甲就可以凿个洞。我在和菊花办到十又六分之四时,老毕那边才刚刚开始。我能清晰地听到隔壁传来女人发出的咿咿呀呀的声音,相比之下,菊花的技术逊色多了。

      于是我越发讨厌菊花了,我甩开她的胳膊,骂道:你他妈的叫得真难听,就跟死了亲爹似的!

      菊花很委屈:那你教我怎么叫。

      我说:我要能教你叫,我不如自己叫算了。

      这时,隔壁的声音越发地撩人,我忍不住了,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剃须刀,开始在木墙上凿洞。
      我就想看看一次500和一次50的姑娘差别有多大。众所周知,我这剃须刀锋利无比,吹毛即断,直赶当年杨志叫卖的那把家传宝刀,它不仅可以刮胡子、理头发,还为我平时防身所用。现在用来凿墙,简直物尽其用。

      两个圆形小洞被我用剃须刀开发出来以后,恰好能容下我的两只小眼睛,于是老毕和那女人的好事被我一览无遗。我能看到一个中年秃头和一个年轻胴体纠缠在一起,难分难解。他们身下的板床不断地来回晃动,发出“吱呀”的声音。床上的被子全部丢在地板上,被子周围有老毕的蓝色T恤和女人的绿色外套。

      由于老毕挡着,我无法看清女人的头和脸,但能看到她的身体,白皙透明、光洁如玉,且小腹平坦、大腿修长,从这几点判断,她应该是个美女无疑。怪不得要价500,原来物有所值。

      这老乌龟今天艳福不浅。

      说来也怪,老毕前后换了十几种姿势,但无论哪一种,都要把女人的脸给遮住,我始终无法看清那美女长啥样,只看到她烫了金黄色的卷发,脖子上挂了一块兔形的玉坠。以后的长达半小时的窥探里,我的心情莫可名状。

      后来菊花强行要跟我结束,我想都是付了钱的,对不起谁都不能对不起钱,只好勉强行事。完了后,看看老毕,他不愧是前辈,还在抱着玉坠横冲直闯。

      菊花说:嫉妒人家吧,那妹妹比我好看。

      我说:你真有自知之明。

      菊花:她叫小燕,刚来不久。

      我说:才来就那么贵呀?讲不讲理。

      菊花感叹:没办法,天生尤物啊,你掏五张大钞来,她也跟你睡。

      我说:我没钱,睡不起。

      菊花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那你只能干看着了。

      穿好衣服,我跟着菊花下楼,然后背靠在沙发上抽闷烟。

      一根烟抽完,老毕提着裤子出来了。看到老毕一脸满足的笑容,我心里非常不平衡。正准备闪人,老毕身后转出了一个女子,我一看,目瞪口呆。

      ——小丁姑娘!怎么可能?!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丁,她就是老毕房里的那个小燕啊,没错,就是她!

      我可以打赌,小燕就是小丁,就是那个我魂牵梦萦的女神。

      奇怪,她怎么会出现在这种污浊的地方?

      ***

      我看到小丁看到了我,她还朝我笑了一笑。这笑容就是以前的小丁的笑容啊。这笑容曾经使我多么地迷醉,而如今,这笑容又是多么地使我痛心!

      还愣着干啥,想在这过夜么,走吧。老毕提醒我。

      见我愣愣地一动不动,老毕推搡了我一把,然后我就懵懵懂懂跟着他回去了。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我的大脑不是一片空白,它杂乱无章,就像无帅的三军,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我想了很多很多,小丁怎么会这样,我究竟是活在现实里还是活在小说里。如果我活在现实里,那现实太他妈的残酷了,它把我心中仅存的一点美好也给粉碎了!

      老毕说:怎么啦,玩得不尽兴吗,闷闷不乐的?

      我说:你他妈的老乌龟,老子恨不得现在就杀了你!

      这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对老毕发火,而且还不解气地踹了他一脚,老毕不是省油的灯,在我踹他第二脚的时候反应过来,还了我一脚,我们俩双双倒地。

      我扑上去又要打他,他也觉得我无法无天了,要给我点颜色瞧瞧,这师父不是吃干饭的。于是二人扭在一起,大打出手。

      事实证明,我要为我的一时冲动和不知天高地厚付出惨重代价。

      我根本不是老毕的对手,我是文人,不是武夫。

      十个回合之后,我处于下风。二十个回合之后,我完全失去招架之力。三十分钟(大致时间)之后,我口鼻出血,头发被揪掉了无数根,牙齿丢失了好几颗,瘫在地上,动弹不得。

      老毕觉得不过瘾、不解恨,抽掉我的皮带,扒掉我的裤子,抽打我的屁股。一开始我还喊疼,后来疼到没了知觉。我真没料到老毕出手这么狠,他边抽边骂:臭小子不知好歹,我请你舒服,你反而让我不舒服,你安的什么心啊你!不仗义,一点都不仗义!

      老毕骂娘骂累了,就走了。

      我自始致终都没有讨饶,一直咬着牙坚持着,虽然我的牙也被他打掉了几颗。

      我之所以视死如归,一是因为老毕他侮辱了小丁姑娘,而小丁姑娘是我的心上人,他亵渎了我的女神,罪不可赦,是我终生的敌人。我怎会向敌人投降?

      还有一点,我想起了海明威写在《老人与海》里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他的精神是不可战胜的。

      后来,如你所知,还是大春过来把我弄到医院去了。这说明关键时刻,还得依靠哥们。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啊。

      我没告诉大春是老毕打的我,大春性格你还不了解,他若知道凶手是老毕,非提着烧火棍灭了老毕全家不可。

      我的想法是,一报还一报,恩怨何时了?

      或许都是命吧,小丁出卖□□为求立稚之地是命,我被老毕打得面目全非、满地找牙也是命。既然都是命,那就算了吧。

      从此以后,我他妈的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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