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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五)
      几日过去,程书礼与李旭城寸步不离,程书礼跟在李旭城后头,每天爬树、摘果子、汲水、晒太阳,李旭城制了一把简陋弓箭,两人偶尔也能开荤,两人各怀心思,也能自得其乐,闲来无事,也能聊些不相干的事
      是日傍晚,两人追踪一只被射中的野兔。简制弓箭威力不大,那野兔背部中箭,还能跑路,两人一路追逐,不想天色渐暗,野兔早已不见踪影,两人也忘了路之远近,只得在林间摸索,不知是离小屋愈近抑或愈远,到了月亮升起,还未找到路。
      程书礼赶路赶得气喘吁吁,倚在树上,拉住了李旭城道:“歇会。”
      李旭城察觉到林中异常响动,转过头示意程书礼噤声,拉着程书礼蹲下,藏身于灌木之后。
      两人听到七八人的脚步声从远处走来,似有几个粗壮汉子在高谈阔论,一人说道:“二哥,前边不远便是溪水,兄弟们先解解渴再赶路吧。”那“二哥”答了一个好字。这几人中又有几人脚步凌乱,呜呜咽咽,有汉子喝道:“老实点!到了寨子里把大爷们伺候好了,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说完,几个汉子开始调笑,“这几个姑娘个个长得不赖,头领他老人家顾得过来吗?”“头头们玩腻了,还不是兄弟们的?”“给我一个玩玩也好啊!”“二哥”发话了:“兄弟们辛苦,头领都明白。”另外几人忙称是。那几个女子被堵住了嘴,还是呜咽不止。
      见那一行人走远,李旭城轻声道:“想必是山贼掳人。”
      程书礼双手早已捏成拳:“听闻冀州闹山贼,没想到藏身此处,大丈夫岂可袖手旁观?”
      李旭城拉着程书礼紧随着那一行人的足迹,嘱咐道:“莫要冲动。这几人熟悉地形,方才说到要去溪边喝水,应当与我们平日所饮的是同一条溪水。我们远远跟着,到了溪边,你沿着溪水,定能找到返回之路。”
      “那你呢?”
      李旭城风轻云淡道:“这群山贼必然藏匿极深,左右我也是个朝廷钦犯,何不就此假意入伙,去探一探那贼窝?”李旭城好战本性被勾起。
      “你怎可一人前往,不可……”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自有计策,你腰牌可还在身上?”李旭城冷静自持。
      “在。”
      “你我托付马的那户农家可还记得?”
      “记得。”
      “你明日白天下山,去取追风,直奔州府,集结兵力,待我探清路线,便去那农家留信。十日后丑时,我们里应外合,一举拿下!”
      程书礼听得心惊肉跳,好似看到了李旭城在沙场上果敢善战、运筹帷幄的模样。
      “你不懂武功,勿要参战,也勿要上山。在衙门休养几日……便回京吧。”
      程书礼追问道:“那你呢?”
      李旭城不予回答,只是拉着程书礼走路。
      两人听到溪水声,而那一行人饮完水后又往深山走了,李旭城辨明了木屋的方向,示意程书礼往下游走。程书礼意欲再说,李旭城摇头,将剑塞给他,道:“按我说的行事,此剑用来防身。”不等程书礼回应,使出轻功,径直跟着那些山贼去了。
      程书礼抱着剑,盯着李旭城的逐渐消失的背影,胸中空去了一块。

      (六)
      李旭城跟着那伙山贼,走进了一隐蔽处,树林掩盖之间竟有几座连排平房,紧密的矮树作掩护,灌木做栅栏,围成了院子,不仅难以被人发现,还能防野兽,李旭城还未完全现身,便已被暗哨发觉,几个壮汉举着火把不知从何处冲上来将他困住。
      李旭城手无寸铁,只好“乖乖”束手就擒,道自己是走投无路、前来投靠,喽啰们不信,拘住李旭城便往伙房拖,“你这小白脸,哪有亡命之徒的样子,不如让大爷们做成宵夜,尝尝荤!”喽啰们亢奋地起着哄,李旭城面色一沉,想不到这群歹徒穷凶极恶到了如此地步,竟想着喝人血、吃人肉!他暗暗使劲,身体立住不动,喽啰们见忽然拉不动他,以为他是吓得浑身僵硬了,大笑着来拖他、推他,可李旭城就是纹丝不动,冷冷地看着他们,喽啰们纷纷面露惊异之色,那眼神令他们胆寒,仿佛自己在这男子眼里已经成了死尸了。
      一个胆子稍大点的头头,拔出腰间的刀,向李旭城砍去,喝道“这小子怕是成了木头了!”,李旭城微微侧身躲开,迅速出手捉住那只持刀的手,突如其来的强劲握力令那贼人吃痛,一声惨叫,连刀也握不住了,李旭城捉着那只手向身侧拉,硬拉得贼人弯下腰踉踉跄跄靠过来,李旭城趁势用双手拢住他的脑袋,用膝盖猛顶那人腹部,一下、两下、三下,一下下力大无比,贼人惨叫不迭,毫无招架之力,旁人不敢上前阻拦,没几下那人便口溢鲜血,李旭城像扔一块破布似的将他掷于地上,众人围上去,一探鼻息,那人只剩半口气了。
      李旭城冷笑道:“在下诚心投靠,让在下见过了头领再杀也不迟,各位为何如此不识好歹?”
      喽啰们见大事不妙,连忙带路,李旭城得以细细端详这贼窝,平房虽低矮,胜在隐蔽,且家具陈设应有尽有,虽是深夜,划拳喝酒、赌博吆喝之声不绝于耳,可见这帮贼子虽避居山林,活得却甚是畅快。
      李旭城被带到主屋,只见堂上主位坐着一个粗犷壮汉,满脸堆肉、一脸凶相、流里流气,正左拥右抱,和喽啰们喝酒吃肉,而那些强掳来的良家女子,一个个面露怯懦,战战兢兢给他们斟酒、取乐。见到生人,贼子们纷纷放下了酒杯,一个小头头走上前去,给主位上的头领耳语了几句,那头领皱起眉,用三角眼将李旭城上下打量一番,斥道:“哪来的黄毛小子?”
      李旭城泰然自若:“在下姓李,名旭城,从京城逃亡至此,久闻头领威名,特来投靠。”
      那蟊贼头子听了奉承的话乐了,一脸横肉颤动:“想不到老子的名号在京城也是响亮的!”喽啰们自是拼了命附和,那贼王将笑容一收,“你小子想入伙?我这收的可是远近百里的恶人,杀过人、放过火才能做兄弟!”
      李旭城早已有成竹在胸,轻笑道:“这个是自然,头领明日可叫个兄弟到镇上去看看,那京字第一号通缉犯,便是在下。”

      程书礼未等天完全放亮便启程了,跑到农户取了追风,程书礼本怕追风认主,不愿让他骑,可等他试探着坐上追风的背,那马便像等候了他多时一般,箭一般射出去了,程书礼骑术不佳,在追风背上却给他如履平地之感,可他没有心思量这些,他和马儿担忧着同一人,那人同贼人多待一日,危险便多一分。
      男子的汗水同马儿脚下的烟尘混在一起,重重地坠在地面上,很快被在这一人一马身后升起的太阳蒸发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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