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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一章 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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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光着脚踩着楼梯往下走,妈妈坐在桌边吃面条,桌子上还有昨晚剩下的海带排骨汤,妈妈用筷子沾了一下汤,在嘴里试试,发现汤还没变酸,就把汤倒到面里,吃得津津有味。她听见声音抬头看着我,笑了,说,真的去帮我做活啊?
我穿上拖鞋走进卫生间,回答说,反正在家里也没有事,挣点钱总是好的。
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了。反正你挣的钱我也不会要你的,你自己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带出去上学。妈妈大声地说,怕我听不见。
我脑子里忽然浮现那件淡绿色的裙子,以及镜子里那个有点陌生有点动人的自己。我大声地回答说,知道啦。
换好衣服,吃了面条,跟妈妈一起走出家门,妈妈脸上一直有若隐若现的笑意,我知道不仅仅是因为我可以去帮她挣钱,更重要的是我会坐在她身边,陪她说说话,就像最普通的关系亲近的母女那样。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延川上学,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一直很少,妈妈会很经常给我的宿舍打电话,但通话的时间一次比一次短,像是有什么东西阻隔了我们,叫我们亲近不起来。而像其女生一样对妈妈撒娇,讲最心底的话,我是做不到的。我只会说我挺好的,不用担心。你们注意身体。即使是在我夜夜失眠,夜夜哭泣的那段时间,接到妈妈的电话,我依然装出笑的声音说,我在学校里很好。但是眼泪还是无声无息地掉下来。
最近几年,无论我做了什么,妈妈都不会骂我,甚至不会大声说我。即使我忘了做饭,忘了收衣服,即使我不小心丢了一百块钱,即使我把那台他们结婚时候买的录音机给拆坏了,即使我和林泽吵架,甚至在林泽的手臂上抓出了血,她还是不敢对我发火,只会自己抹眼泪。因为闯了祸之后的我,不说一句话,眼神倔强而冷漠,就像是个陌生人。妈妈常常后悔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把我送到延川,一呆就是六年。虽然寒暑假的时候会接回来,但还没把那层陌生感融化,又要回去学校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学会独立,学会坚强甚至变得冰冷的。或许,是我一个人在没有灯光而且空荡荡的宿舍楼胆战心惊地度过第一个周末的夜晚开始的。或许,是我被那个高个子男生逼到墙角,瞪着眼睛强迫我说喜欢他的时候开始的。或许,是每个延川的同学都回家过中秋节,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在操场上边走边唱歌的时候开始的。这一切,我从来没有跟家里人说过,妈妈说我每一次回来都变得更像陌生人,每一次见到我都让她更后悔当初的决定,为了少花一点钱而把我送回延川上学。但是,爸爸始终坚持,让我一个人回延川是对的,孩子是需要锻炼的。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一点埋怨,但是我知道我没有办法在他们面前轻松而愉快,安心而自然。就像青河的大多数人那样,我几乎忘了林木有一个女儿,那个女儿就是我。
妈妈走在我前面,偶尔转头头看我一眼又马上回过头去,像是有些紧张和不好意思。真的,很久很久,我们都没有这样两个人一起走过路了。我喊了一声“妈”,跑上去,把手放在她的手上。她愣了一下,笑了一下,然后把我的手推开,大声说,又不是小孩子了,让人笑话。我忍不住笑起来,然后径自挽着她的手。
路上有许多人转过头来看着我们,出来倒垃圾的大婶对着妈妈笑,说,这是你女儿吧,小姑娘这么标致。
妈妈不好意思地摇摇手,说,没有,没有。
走到村口小菜场的时候,卖菜的阿婆笑着看着我,说,欣然,今天丝瓜很好,要不要拿两根啊?
阿婆,我今天去我妈妈厂里做活。中午回来再买。
好,好。阿婆把皱纹笑得很深很深。
走出菜场很远了,还是听见那些阿婆们在说林木的女儿考上大学了,林木的女儿长得跟电视里的人似的,林木的女儿要是脸上没红色的印就好了……
一会儿工夫就走到妈妈所在的工厂,自从我们家从延川搬到了青河,妈妈就一直在这个厂里做活,整整十年过去了。所以厂里的人妈妈都认识,连白头发的看门老头也会对她点头微笑,说,早啊。路过机电车间的时候,妈妈说,你记得阿标吧,他就在这里做事的。
我回忆了一下,说,是洪伯伯的儿子吗?
是啊,洪伯伯是你爸的老朋友了,当初还说要把你嫁给阿标呢。
我脑子里出现一个理着中分头,穿着牛仔外套,脸上稚气未消,却一副大哥的派头的阿标。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现在什么样子了。
当妈妈把我领进她的车间的时候,上百号中年妇女都抬头了,接着就是热闹的讨论了。他们只知道林木家有个儿子在模具车间做事,从来不知道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即使有几个知道也从来没有见过,于是他们或友好或好奇或惊讶的目光齐刷刷向我投来,我就低下头,坐在妈妈边上,开始做极其单调的手工活。
妈,阿标现在什么样子啊?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妈妈收拾着桌子,说,你做梦也不会猜到的,他今年二月份结婚的,现在孩子都会喊爸爸了。
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说,他不是才比我大三岁吗?
是那,因为有了孩子才那么早结婚的。他那个老婆跟你洪伯母又不合,整天要吵吵闹闹。真不知道将来林泽娶了老婆,我是不是也要每天受气。
那你就不要跟他们住在一起嘛。
那哪里放心啊,就像你阿标哥哥,自己也是个孩子就要当爸爸了。要是没有长辈在身边,日子怎么过啊?
正说着话,“丫头”,一个粗糙而低沉的陌生男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欣然小丫头”,那声音提高了音量再次响起,我抬起头,就咧开嘴笑起来,眼前的男人,一身满是油渍的蓝色工作服,光头上刚刚长出一层像针一样的密密的短短的头发,脸上带着笑,亲切的,兴奋的,愉快的,挑衅的笑。“标哥”,我边笑边按小时候的称呼叫他。
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阿标套着发黑的白手套在我头上拍了拍。
我站了起来,躲开他灰尘满布的手套,说,标哥成熟不少啊。
死丫头长这么漂亮,还考上大学了,真是前途无量啊!阿标语调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男人一样调侃而玩世不恭,但我觉得真的有那么一点伤感,毕竟曾经他和我一样每次考第一,每年拿奖状,是周围人眼里的“高智商”,是父母跟别人说话时满脸微笑和骄傲的理由,毕竟他也曾经把大学当成梦想。
标哥就更厉害了,已经做爸爸了。真叫人羡慕啊!我夸张地陈诉他的幸福,不知不觉竟有了点讽刺的意味。
呵呵,好好读书。我下去做事了,有空到家里玩。阿标戴着手套的手向我摇摇,就快速离开了。
我坐下来,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高兴也不是,伤心也不是,就是堵得慌,像是一下子进入了一个斑斓的世界,到处都是花草,到处都是人群,就是找不到出口。我只能坐下来,看来来往往的熟悉的陌生的人,原来那就是他的生活,原来这就是我的生活,我们只是在时间空间刚刚好的那一点相遇了,之后又沿着自己的线过自己的日子。谁也没有权利说谁的不是。或许,都已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