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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
早上林霄上学之前特地过来送钥匙的时候程墨就想得去再配一把,虽然理论上来说,林霄住宿,过来的机会不多,但既然都把人收留了总得给人个正常居住的权益。
而且钥匙有时候不仅是钥匙,很大程度上也是归属。
配钥匙的在哪他是知道的,就在小区门口的一个破板房里,不光配钥匙,还修鞋,修拉链。一个年纪不太大的老头,是个哑巴,但能听见,你问他多少钱的时候他会伸出手跟你比划。
他不光知道配钥匙的在哪,整条街上从这头到那头挨家挨户是干嘛的他都知道。
不仅是因为他在这块生活了好几年了,无论他去哪,哪怕是没事坐在公交车上瞎逛的时候他也会习惯性地看路边的人和店铺,哪里,有干什么的。
如果有一天用得着了,自己才不会茫然无措。
配钥匙很快,几分钟就好了。还没等他开口,老头冲他伸出了两根手指。程墨掏出两个硬币放在一个盛满零钱的铁盒里,把钥匙放在兜里走了出去。
现在的天气穿着外套有点热,不过除非热得实在受不了,程墨总是喜欢穿上一件外套,然后把手放在兜里。
他插着兜往小区走了不远,太阳就晒得后背汗津津的,跟刚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似的。
说起面条,家里也只有一个人吃饭的碗盘。
程墨叹了口气,忽然有点后悔就这么收留了一个人来家,这也太麻烦了!算了,等哪天他回来了再一起去买。
沙发上的被子枕头都叠得很整齐,大概是军训过的原因。拖鞋放在门口,毛巾晾在阳台上,厕所里也挺干净,洗手池边上没有水痕。程墨在屋里转了一圈,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也没怎么被打扰,还行。
他喜欢也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想要做什么,去哪里,随心所欲。
也会有觉得闷的时候。像是长年累月呆在水面下,什么都听不到,看到的就仅仅是头顶上的那方寸天空,没有人,没有声音,似乎时间也停住了,世界上只剩下自己了的那种感觉,憋得胸口发疼。
可一旦生活发生了一丝波动,这丝波动就会颠覆他的世界,让他瞬间陷入对所有一切都怀疑的态度中,直到他断定这些改变对他来说没有危险。
死亡,伤害,疼痛,都不会让他害怕。能让他害怕的是不知道危险是什么。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是条鱼,一条住在鱼缸里的鱼,透过玻璃看着外面五光十色的生活,心中向往,但还是愿意呆在自己波澜不惊的角落里,守着一滩死水。
退让,而懦弱。
林霄周末过去眼镜店的时候跟乔楠聊了一会儿天,拐弯抹角打听了一下打什么工能挣得比较多。乔楠虽然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但跟他比的话经验还是丰富多了。
他现在的处境跟刚开始想打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那会就是想看看打工到底什么样,也没真的想能挣多少钱,现在他如果挣不到钱,他知道自己真的会饿肚子。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奶奶留给他的钱他本来藏在衣服里也不知所踪了。
程墨说他那里有钱,他知道那不是一句客气话,但他有什么立场去用?
他俩严格来说连朋友都不是,他跟他甚至还没有跟肖扬熟。
不同的是一块玩的时候或者闯祸打架的时候他会找肖扬,但他无家可归的时候他只会相信程墨。
他一直都觉得程墨像是个大人,成年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而他和肖扬,和绝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大小伙子一样,平时看起来非常有主见,倍儿成熟,好像什么都能摆平,真的遇到事了的时候,会的就只是叫家长,要不就是找老师。
从本质上来说,程墨跟他们是不同的。
其实打工的事他也可以去问程墨,但他不想让程墨知道他缺钱。程墨已经帮了他很多,他不想再给人添麻烦了。
昨天晚上他是在学校住的,但今天晚上学校宿舍不开,他必须得去程墨家,不过他没给程墨打电话。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打,但就是不想打。
反正程墨也没别的地方去,不是在店里就是在网吧,他打算直接过去找。
刚拐到小路上的时候就看见有一个人从店里走了出来,侧着身在路边站了一下,不知道是要往小街里面走还是往外面来,林霄瞅了一眼,马上就认出是程墨来了。
林霄往那边跑了几步,程墨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看到是林霄之后皱着眉说了一句,“怎么到现在才来。”
林霄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站住,心里那点半悬不悬的心思落了地,程墨知道他今天要过来。“你不是还没到上班的时间吗?去这么早?”
林霄看了看表,“行吧,先跟我去趟超市,不过得快点。”
“去超市干什么?”林霄问。其实他想问的是去趟超市为什么还非得等我啊。
程墨没回答,在前面走得挺急。
等进了超市程墨直接把他带到一排杯碗碟盘面前的时候他知道为什么非要等自己来了。
程墨要买他用的餐具。
还要让他挑。
“挑你喜欢的,杯子碗盘什么的,能用到的都拿着。”程墨说。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太丑的不行。”
陈列架每一层都打了光,估计光线的颜色和角度什么的都特别设计过,这么一眼望过去,每一种都很漂亮,晶莹透亮,闪着光。
程墨从小会的就是吃,饭端到桌上他开始吃。你要让他品品菜怎么样他还算是经验丰富,但要让他挑餐具——他真的一无所知。所以他只能照着程墨家里那种挑,长得比较像的。
他把东西放进购物篮的时候程墨没什么表示,大概是他挑的这些不属于“太丑的”。
只是这些不太丑的,价格也很漂亮。
程墨没说别的,直接拿过篮子去付钱了。
林霄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不过这点不是滋味,在程墨路过超市出口处的精品店,直接摘了一个还挺大的钥匙挂件买了的时候变成了惊吓。
是一只灰色的兔子,快赶上他的手那么大了,耳朵长得出奇,从脑袋直接耷拉到脚......
“挂上。”
程墨把那只长得十分夸张十分可爱可爱到有点吓人的兔子塞到林霄手里,然后从兜里拿出一把钥匙递给林霄。
“......哦。”
林霄把兔子抓在手里摸了两把,很软,摸起来还挺舒服的,就是......林霄抬起头来看前面快步走着的程墨,真是人不可貌相。
“你等下把这些东西拎回去,往后你就用这些。晚饭还没吃吧,你愿意去奶奶那就去,不愿意去回去做也行......”程墨忽然想起来自己家好像只有面条,顿时有些泄气,“要不你还是别回去做了,家里也没什么吃的。”
他知道林霄今天要来,就想着等林霄来了要带他去买碗,他也知道林霄可能不太愿意在奶奶那吃饭,但他就是没想起来要去买菜。大约是他很少在家做饭,心里默认了林霄跟他一样。
“给你。”他听见林霄说。
“什......这玩意给我干什么?”
程墨转头瞪着林霄,林霄比他还诧异,兔子吊在钥匙下面荡来荡去,“这是给你的钥匙!”
“......那,这个呢”
林霄两根手指捏着兔子的一只大耳朵,满心难以置信,“这也是给我的?”
“大点不是不容易掉么。”程墨回过头去懒得再理他。
林霄还是回去做的饭。
虽然他吃东西的时候习惯性地会想挺好吃的,还行,这也太好吃了吧,或者我操!这是屎吗这么难吃,但他吃东西真的不挑。只要是熟的,没有毒的,他都能面不改色吃下去。
更重要的是,他想赶紧回去用用程墨给他买的碗。
这个房子里,除了卧室,每次他进来以后,都会巡视一遍。如果他是一条狗,他已经把这间屋子尿遍了。
现在这个他还没有那么熟悉的屋子里,一点一点,开始有了属于他的东西。
林霄躺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只长相夸张的兔子,还是难以理解程墨怎么就买了个这样的钥匙挂件,不过他记得程墨说这是给他的钥匙时理所当然的语气,好像他不是刚住进来,而是一直都住在这里一样。
也是在这一刻,他才有了自己以后真的就要在这里住下去了的真实感了。
不是像以前一样住一两天,两三天。这次是要落地生根了。
我好像一直是个挺迷茫的人,有时候写着写着忽然就想到别的地方去了,所以我的主角也常常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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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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