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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林霄见到站在自己奶奶墓前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
      这谁?私生子?
      呸呸呸!
      私生孙子?
      ......
      看起来长得也不像。

      真的不能怪林霄思想太过天马行空,实在是那个人的行为太过怪异。
      爷爷奶奶去了的这两三年,除了自己时不时过来看看,别人不说,就自己家那俩狼心狗肺的玩意都没来这看过,这么忽然冒出一个深情款款看着自己奶奶遗像的年轻小伙子,手里还拿着百合花?怎么能不叫人多想!
      “哎!你谁啊?”林霄悄悄把自己手中的菊花藏在背后,踮着一只脚摆出一个十分嚣张的姿势,下巴一抬,冲程墨道。
      “......”
      程墨收回视线,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本来已经要走了,眼看天就要彻底黑下来,雨也是越下越大的样子,四周雾蒙蒙一片,只是在他顺着小路慢慢往回走的时候,有什么一下子恍了他的眼,像是一道闪电。
      他瞬间停下了脚步,不动声色环顾一圈。这个时节这个时间段的墓园,就算真的有点什么,也是可以理解的。

      什么也没有。雨声轻巧而萧瑟地环绕在耳边,清澈冷冽的雨水顺着伞沿、墓碑,等等!就是墓碑!
      在他的右手边,一块古朴的墓碑上,一张照片里满头银发的脸,是她脸上的明晃晃的笑容,印入了他的眼。
      雨水划过光滑的墓碑,圆滚滚的水珠擦过布满皱纹的嘴角,悄无声息渗入下面湿黏的泥土里。只有那笑容让人一见难忘。
      那是一副怎样的笑容啊!
      《蒙娜丽莎》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古往今来那么多年都没人参透那份神秘。
      这位素未谋面的老太太的笑,像一道刺眼的光,可以照亮一个人整个昏暗的人生。
      那么留恋,那么缠绵。
      看着她的笑你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她十分珍视的东西,也许是人,也许是东西,或是留恋这整个世间。
      那笑有一种力量,让明知死亡在逼近的人有勇气面对黑暗,让还活着的人认真活着,不负每一天。

      林霄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回答,心里难免有点发怵。
      黑色大伞,黑色外套,黑色裤子,黑色运动鞋,黑色有点长的头发下面,一张白得几近透明的脸......
      如果是艳阳高照的中午,他一定会给这人喝一声彩,酷!酷里还带着那么点藐视苍生的不屑感!啧啧。
      只是这么一副打扮,在这阴风阵阵细雨绵绵的鬼天气里,只要稍微一脑补,那画面简直了!
      那人弯腰把手里两三只带着水珠的百合花放在墓碑前,也不说话,也没看林霄一眼,转身走了。
      ......
      行吧。
      林霄摸摸鼻子,等到人走得都看不见了才把手里的菊花拿出来。
      “奶奶,是我太笨了哈!”林霄挠了挠头发,为自己的愚钝汗颜。“我怎么早没想到啊?你这么爱美,肯定喜欢百合啊!或者玫瑰!你说我干了这么久的蠢事,你也不托梦告诉我......往后不会了!往后我看看花店里什么漂亮给您买什么,换着花样地给您送!行了吧!”
      当然不会有人回答他。
      照片里的老太太看着他一直笑,旁边还有一位看起来有点严肃的老头。
      “爷爷,你可要照顾好奶奶,不要惹她生气,什么都让着她点......”
      手指从两张照片上珍重地抚过,林霄使劲抹了一把脸。

      “墨墨,怎么才回来啊?你看天都黑了好一会儿了!”陈奶奶端着一碗热汤,脚下走得飞快。大孙子饿了这大半天了,可得好好吃点!
      程墨赶紧站起来接住碗,“下雨公车走的慢,奶奶,我都这么大了,还会走丢不成!”
      “就是就是!”陈爷爷跟着帮腔,“你奶奶就是瞎操心,整天恨不得黏你身上,你走哪她跟哪!”
      “臭老头你这会儿声挺大啊?刚刚是谁一直站在门边往外看的?”陈奶奶不甘示弱。
      “爷爷!奶奶!我知道了!我看这两天出去买个手机,往后去哪都能给您打电话。”程墨赶紧大声道。
      有把你放在心上的人的时候,就不要让关心你的人担心。
      “那......得挺贵吧?”陈奶奶在程墨身边坐下,把盛菜的碗往程墨面前推了推,“听说手机可方便,也没有绳,挂在腰里就行,又小又好看?”
      程墨把嘴里的菜咽下去,又喝了一口汤往下送送,“不贵,我也没有别的地方花钱。要不我买俩吧,给爷爷也拿一个,等什么时候出门您就不用老担心了!”
      “那可不行!那可不行!”陈奶奶连连摆手,“你爷爷也就出去买个菜,我俩都一块去,权当锻炼了,面人家都送来,没什么地方好去的。”
      “再说,墨墨啊,你这都十六了吧,”陈奶奶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用不了几年就得说媳妇了,你可得存着点钱,知道吗?”
      程墨有点头疼,但看陈奶奶还挺严肃,只得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你还知道回来?”
      尖利的中年妇女的吼声在耳边炸开,林霄推门的手一顿,往门内看了一眼,妇女的眼角都吊了起来,浑身煞气,似乎可以随时表演一个手撕活人。林霄把踏进门的那只脚收了回来,转身走了出去。
      身后传来模糊的男声,回来就回来呗,这么生气干什么,当心气坏自己的身子。
      不凶点他还不知道吃着谁的喝着谁的呢......还以为自己是小少爷,有那两个老不死的照顾着......
      听着耳边传来的越来越过分的叫骂声,林霄心里一阵发抖。
      昏暗的灯光照得白天看起来就不甚宽广的小路现在更像一条黄泉道,一眼望出去,看不到尽头。
      家离学校不远,出了门就能看见教学楼里的灯光。亮如白昼。
      不用闭上眼林霄就可以想象,现在教室里那接近一百个人正挤在三间房子里低头苦战,奋笔疾书,自己这样不声不响跑出去,她大概也有发火的理由。
      但是如果清明这天都不让他去看爷爷奶奶,那他还有什么面目为人子孙。
      反正,这两个人----这两个直到奶奶去世才突然出现的两个人,不管自己要做什么,他们都是有理由反对的吧。
      林霄咧了一下嘴,低头把脚边的石块踢到了一边。

      “墨墨,你看你这一天也没睡觉,要不你就别去上班了,你看你眼睛都红了!”陈奶奶把程墨送到门口,有点心疼。
      “没事的奶奶,”程墨微微用力握了一下陈奶奶的手,“我去上班也是睡觉,不碍的。”
      “真拿你没办法!”陈奶奶拍了拍程墨的手背,“不过这样也好。你看也没有谁能帮你的,你就得自己争气,活出个样来给别人看看!”
      “嗯!”程墨用力点了一下头。
      陈爷爷坐在门口抽烟,目光随着程墨的背影一直望出去老远,直到程墨拐了个弯彻底消失不见了,才低下头整了整被雨水溅湿又快干了的裤脚。
      “老头子,”陈奶奶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陈爷爷身边,盯着程墨消失的那个方向不知道是发呆还是真能看到什么。“你说,墨墨他......”
      陈奶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孩子。你要说他没什么事也确实没什么事,天天除了晨昏颠倒,倒是该吃吃该喝喝,而且基本不挑食,只要是熟的他都可以下嘴。
      可他的问题恰恰也是在这!跟同龄的孩子比起来,他也太过乖顺了。
      见人会点头微笑,遇见来店里闹事的人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吃东西像小猪一样呼噜噜一口气进了肚子,好像吃饱了还不知道是吃的什么,诸如此类的事。
      不像是十六岁了,倒像是六十岁了还差不多。
      陈爷爷倒是很懂她。“老太婆,你也别太担心了。这样也是好事。鬼门关前转一圈,还能不有点影响么,这也说得过去。何况就他自己,也没有个帮衬的人。咱们这两个老东西,还能陪他几天啊。早点学得圆滑一些,是好事!是好事!”
      陈奶奶仍是怔怔地看着程墨消失的那个地方,过了一会儿,轻轻叹了一口气。

      程墨在吧台后面坐定,从柜台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盒烟,往柜台边缘一磕,原本整整齐齐码在烟盒里的烟跟算命的竹签一样参差不齐凸出来几根,程墨低头叼了一根出来,从卖的那一堆打火机里随便抽出一个来把烟点燃了,然后又扔了回去。
      白班的小雨眼睛偷偷瞄了程墨好几眼,见他没什么别的动作,试探着站了起来。“程哥,你要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程墨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低着头“嗯”了一声。
      小雨飞快从架子上取下自己的包,三秒之内蹿得没了踪影,仿佛屁股后面黏了炸药引线,跑得慢了便会粉身碎骨。
      程墨坐在转椅上脚轻轻一蹬,往被小雨撞得不停摇晃的厚重门帘那看了一眼,一边嘴角微不可见地挑了一下,紧接着就放平了,跟从来都没动过一样。

      叫小雨是叫小雨,其实他比程墨还要大两岁。至于为什么他要管程墨叫“哥”?这还有一个小小的故事。
      当初程墨从墓园转完回来,决定不死了,或者至少等二老归天了以后再死。人不死总是要活着的,活着就要吃饭。
      他想也没想过要赖在老两口的店里。一是店里也不需要什么人,老两口开这个店也不是为了挣多少钱,兼有消磨时间的功用,所以每天做的面条、饺子、馄饨都是有数的,卖完为止。
      二是即便店里真需要人,他也不考虑无时无刻不呆在这俩人身边。他是个什么人他自己清楚,可以短时间内装作自己是个正常人,但不能时时刻刻都这样装着,时间长了难免露出端倪。
      于是出来找工作。
      奈何他身材瘦小,看着就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找了好几天,最后就只有这家网吧缺个网管。或者说只有这家网吧肯收他做网管。
      程墨并不挑活。老板说让他上晚班的时候他心里还有点庆幸,晚上多好啊,活少钱多,正中下怀。
      不过他一贯的面无表情让小雨误解了,以为程墨心里不愿意,时间长了会觊觎他的白班,于是出言挑衅。
      自从死了一次没死成之后程墨其实把很多事情都看淡了,你白我一眼,我偷偷给你使个绊子,鲜有的几次接触之中有意无意的推搡......之类的,他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小雨最不该的便是一次在《陈家老店》里遇到程墨之后,对老两口出言不逊。
      程墨并不清楚他的那句“你俩从哪又弄出这么大个孙子!”到底代表了什么,但看老两口瞬间黯淡下去的脸色也知道绝不是什么好话。
      你欺我可以,但脑筋动到别的地方,就别怪我心狠。
      于是下一次小雨再挑衅的时候,程墨直接下了战书,“要不咱们就打一架,要不你他娘的从此以后把嘴闭紧了,安安静静当王八!”
      小雨看着比他矮了半个头的程墨,眼里闪着兴奋的光,“这可是你说的!输了的不准告状!”
      他不怕程墨,他怕老板蒋铎。而蒋铎最讨厌这些事,同事之间乱七八糟的事。
      爱干干,不爱干滚蛋!谁要是没事瞎折腾,老子有的是办法折腾你丫的!是蒋铎的口头禅。
      这一家给的工资,比其他店里给得多出不少,又因为蒋铎的原因,鲜少有人来滋事,很是省心。这样的工作没人想不干。
      “告状的是小狗。”瘦小的程墨笑了一下,看小雨的目光像是看一只待宰的羔羊。

      并不是大侠比武,也不用定在黄道吉日、紫禁之巅。
      这一架是在网吧旁那个死胡同发生的。
      小雨寻的地方。
      死胡同,被打的一方只能挨着,跑是跑不掉的。
      不过没用多久以后,他就后悔得恨不得狠狠甩自己一个耳光。
      当事人除了程墨、小雨,还有一个“裁判”,跟小雨一起上白班的沐阳。
      其实如果是论输赢,输的确实是程墨。不过小雨要的是赢,程墨要的是命。
      所以小雨被程墨掰断了一根小指的时候半跪在地上看着程墨肿得猪头一样的脸心里惊骇异常。
      “如果你再到《陈家老店》废话,”程墨微笑着挨个捏过小指旁边的几根手指,说,“你剩下的每一根手指,都会像这根小指一样。”

      若是认真说起来,伤得比较重的根本是程墨。鼻子流血,额头在地上狠狠擦过,满脸血污,心口被踹了好几脚,几乎一动就要吐出来,衣服破了好几个洞,仿佛在街上流落了几个月的乞儿......从内到外,看得见的看不见的,伤痕累累。
      而小雨,衣角连土都没有蹭到。只是在他趾高气扬把脚踩在程墨心口上、弯腰拿手拍程墨的脸的时候,被程墨一把抓住小指毫不犹豫掰断了。更让他心惊的是程墨带着血的脸上那云淡风轻的笑,像是置身雨中执伞拈花,言语间轻盈跳跃,看起来哪怕他下一秒直接拿刀插入你的心脏,也是这般无声无息,处之泰然。
      像一个来自地狱的魔鬼。
      小雨瞳孔微微放大,身体控制不住开始细细抖动。
      换句话说,他是被程墨清冷外表下萌动的嗜血快意吓怕了。

      程墨半躺在椅子上,脚尖一下一下点着地,夜已经有点深,该来的人基本上都来了。
      有两个人来买了两桶泡面,撕开包装续进了热水,刹那间浓重的异香在相对密闭的空间里快速传播,掺杂着脚臭味、各种烟味、还有男孩子身上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重的体味,无法形容。
      林霄掀开帘子进门之后差点被熏了一个跟头。不过早有圣人言,“久在芝兰之室不闻其香”。所以,即便是这样的环境,多待一会儿,也是会慢慢习惯的。
      程墨靠在吧台上,透过眼前弥漫着的烟雾,还有屋子里不甚明亮的光,看见了进门之后不往前走却停在原地的人。
      哦,是他啊。
      林霄站在原地抓了抓有些濡湿的头发,觉得味道不如刚进来那会儿那么重了。
      外面的雨下一会儿停一会儿,即便不下了,就只是在这如墨的夜色中穿过去,仿佛也染了空气中的潮气,湿哒哒的。

      “通宵多少钱?”林霄低头从裤兜里摸出一把零钱放在吧台上,昏黄的灯光下也看不出到底有多少,只得一张张捋着,看起来有点乖。
      “......成年了吗?”程墨眯着眼睛问了一句。
      林霄捋钱的手一顿,“......什么?”
      “身份证!”程墨敲了一下吧台。指尖擦过大理石台面,清脆悦耳,与他语气里的急躁形成鲜明对比。
      “我......我忘了带。”林霄抬头往吧台里面看了一眼,有点心虚。
      “没有身份证不让上网。”程墨语气平静了些。
      “你这......不是有备用的么?借我用一下。”林霄以往都是白天的时候过来上网,对于没有身份证网吧会自动提供这件事,还是有所了解的。只是白天的那俩网管并不会问“是否成年”这样显而易见的问题,这人冷不丁这么一问,他有点被问住了。
      “没了。”程墨撒起谎来轻车熟路。
      “真的假的?”林霄扭头往后面看了一眼,然后扭了回来,难以置信道,“这人还没满呢怎么就没了?!”以往都是机子没了身份证还有的。
      “没了就是没了!请回吧。”程墨盯着电脑屏幕敛下了眼。
      林霄很是怀疑,目光自然而然落在了程墨的脸上。

      这张脸......看起来有点面熟?林霄看了一会儿,心里不是十分确定。
      “喂!”
      林霄坐上吧台前面的高脚椅,冲低着头的人打了个招呼。
      程墨面无表情抬起脸看着林霄......
      “我说你,是不是白天的那个人?”林霄往前探了探身子,想再看清楚一点。
      关键是他白天也没怎么看清楚。
      程墨继续冷着一张脸。
      “没什么。”过了一会儿林霄挥挥手,坐直了道,“真没有了么?我今天真的很想上个网啊!”眼神无辜,满脸期盼。
      “没有。”程墨又说了一遍。
      看起来就是一副乖乖牌的样子,还学人家通宵,老老实实去上晚自习还差不多。
      “哦......”
      林霄明显有些失落,腰塌下去一大截,继续把钱一张一张捋齐了装进裤兜里,然后趴在了吧台上。

      程墨正在看一部电影,《春光乍泄》,他说,不如重新来过。
      一对恋人相约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看瀑布,无奈迷了路,于是相互埋怨,吵架分手,一段时间后又相遇,再次分手。每一次,他都说“重新来过”,可两个人就像是被诅咒了一样,继续延续相遇,分手,再相遇,再分手的轮回。直到被留下的一方彻底死了心,毅然离开,那个总是吵着“重新来过”的人,再也找不到人跟他“重新来过”了,嘶声痛哭。影片结束。
      泛黄的色调,低沉压抑的音乐,凌乱冲突的剪辑,影影绰绰的背景里一张张模糊的脸,看得人像是被一个大浪扑来直接掀翻在了沙滩上,许久之后,才长长吁出一口气,然后眼泪悄悄湿了眼眶。可胸中的那口气,还在憋闷着,似乎有什么被生生撕扯出了身体,痛得撕心裂肺,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不是什么都可以,重新来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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