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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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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逸觉得如果玲珑有号令百鸟的能力,那她这位双胞胎姐妹就一定是有读心术,要不然怎么好好地,一下子就无缝切换到了这个问题上。
他本来想着自己要回答:“你在地上看风景,而站在树上看风景的我在树上看你。”在经历了弹指间的深思熟虑之后,他认为这句话实在太不符合他杀手的气质,决定改成了——
“我看那棵树骨骼惊奇,想起好久没有练习站桩了,就···”任逸一本正经的摇摇头:“功夫果然不能有一日荒废啊。”
玲珑似乎不大信的盯着他。
任逸走进几步,转移话题:“这小狐狸可还好?”
玲珑低头摸摸蓝狐脑袋:“应该还好。”
“要不要去找个郎中?”任逸问。
玲珑道:“你是到这儿来找我的吗?”说罢,抬头看着任逸。
电光石火间,任逸突然想起来:“对啊,我是来取衣服的。”
“衣服?”玲珑愣了一下。
任逸还没开口,蓝狐咕哝着动了动,玲珑低头看蓝狐的空档,任逸道:“前几日,我将衣服借给了你双胞胎姐妹。”
玲珑抚了抚蓝狐,又抬头看着任逸,似乎在等他说话,任逸低头看着她,心想哪怕不说别的,也应该会解释一下双胞胎的事情吧。
可两个人就这样互相看着对方,默默无语。
玲珑又问了一句:“什么衣服?我不做衣服的。”
任逸觉得这事情好像发展的有点儿诡异了,不自觉的摸了摸腰间的软剑,后退了两步坐在屋里的方桌边。突然想起来江湖上有个流传已久的本事,有人可以凭看人口型和喉结读出对方的话,这姑娘似乎只要不看着自己,就完全听不到他的话。
此时小鹰在窗外叫了一声,任逸趁此机会走到窗前,空门大现,背对着玲珑,却从小鹰的眼睛里看着身后玲珑的一举一动,试探着说了一句:“你是不是玲珑?”
无人应答。
又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听不到?”
无人应答。
再问一句:“小鹰,是你把她送到这儿才走的吗?你确定这个人是玲珑吗?”
小鹰很坚定的叫了一声,让任逸觉得更加奇怪。
人凭眼睛会认错人,凭耳朵会听错声音,可动物不会,尤其是在辨识人这一方面,人跟动物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况且,小鹰是任逸从小训练出来的,它作为一个杀手的左膀右臂,对人的辨识力,远在同类之上。
任逸基本可以确认,眼前这个玲珑耳朵听不到,她所有的对话都是靠唇语去辨识,一旦不在她的视力范围之内,她就无法对话。
任逸拍拍小鹰的头,让它站在窗棱上不要动。
“任公子?”背后的玲珑突然唤了一声,任逸慢慢转头过来。
“你是任公子?”玲珑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任逸不知道她为何突然认出自己,难道是看到了小鹰,觉得自己瞒不过去了吗。
“嗯。我是任逸。”
“原来是你。”玲珑满是惊喜的笑:“你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啊,一定是它。”
玲珑指着小鹰:“它可真听话,那天我眼睛看不到,要不是它,我还真不知道怎么从山上下来。”
任逸对于发生自己还无法判定的事情时,一般会选择噤口。
“今天幸亏有它,我才能认出你来。”玲珑眉眼含笑,取出一颗铃铛对小鹰晃了两晃。
任逸对自己的鹰很有信心,这小东西是经历过大风大浪才能成长到今天的,它绝不会受人摆弄,召之即来。
可是任逸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错了,小鹰看到铃铛,又看看玲珑,玲珑眉眼弯弯,盯着小鹰笑,小鹰就那么扑扇了两下翅膀飞到玲珑小臂上停下来,用嘴巴去取铃铛。
“小东西,你可真重。”玲珑把胳膊放在床上,拿铃铛逗小鹰。
任逸觉得自己的鹰被人调包了,他的鹰一贯是走爱答不理高冷范儿的啊,它是见识过色诱这一项的啊,见过那么多漂亮小姑娘,它也没表现出这么狗腿的样子啊。
难道是因为玲珑能号令百鸟,它把自己要给它找媳妇这种事情当真了?
作为一个杀手的鹰,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小鹰,你把玲珑的被子踩脏了。”任逸走过去把小鹰头朝下拎走,本来已经睁开眼睛的蓝狐,看到这家伙对宠物这么残忍,又赶紧把眼睛闭上。
“你今天为什么从树上下来?”玲珑很巧妙的避过了‘摔’这个字。
这个问题不得不答:“小鹰被树枝挂上,无法脱身。”
小鹰眼里充满了鄙视。
“也是一个小淘气。”玲珑笑笑:“水仙今天是不是吓到你了?”
水仙?
“就是它呀,它的名字叫水仙。”玲珑摸摸怀里的蓝狐。
任逸不用看就知道,小鹰又是一脸不开心的样子,人家的宠物都有名字,就他家的,叫什么完全凭心情。
“也许是我吓着它了。”任逸伸手:“我能摸摸它吗?”
玲珑欣然同意,把蓝狐放在床上,自己去给任逸倒茶。
“这是···蓝狐?”任逸问。
玲珑有些为难的摇摇头:“它究竟是什么我倒也不太知道,只是自打记事起,它就一直在我身边,算是我唯一一个朋友。”
任逸觉得这话里似乎隐藏着很多故事,可眼下,重点不在这儿。
“你的眼睛···”任逸嗫喏了一下措辞:“好了吗?”
玲珑递给任逸一杯茶,盯着任逸的眼睛,甜甜的问了一句:“你以为我是骗子?”
任逸呷了一口茶连忙摇头打算否认,可一看到玲珑的眼睛,嘴边的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就好像心头忽然被雪山上融化的冰水冲刷过似的,那些虚与委蛇的东西,被轻易抹掉了。
任逸暗暗心惊,他借着喝水的空档,又去看玲珑的眼睛,平静无暇,一望无际。
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清澈见底,可一个人的眼睛怎么能这么干净。
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东西、每件事情都是这样,一旦过于纯粹,就不得不让人心生异样。人是被骗惯了的动物,所有的真实都显得越发虚伪。
如果从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来,任逸看了看杯子里的水,极淡的白茶。
他作为一个杀手,太清楚这种莫名被控制的感觉有多可怕,他相信自己的预感,腥风血雨里,预感才是一个好杀手真正能活下来的唯一原因。
“我的确以为你是骗子。”任逸道:“但是我也知道你骗的不是我,那天你或许是为了躲刘明堂,假装自己眼睛看不到,后来因为抹不开面子,不得不一直假装下去。”
玲珑一眼不眨的看着任逸,脸上的笑纹丝不动:“公子为我找的理由太充分,充分到让我不忍心再告诉公子实情。”
任逸拿起茶壶,自行斟了一杯:“这茶泡的很好,我口渴多喝两杯。”
“公子那天虽然不小心把我丢在了雪山上,但毕竟也算得上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茶水当然管饱。”玲珑道。
任逸一时语塞,自己理亏,怨不得别人,确实是见钱眼开的忘了。
“不要客气,江湖行走,力所能及的一救,大家都是朋友嘛。”
“那···”玲珑作了一揖:“玲珑在此谢过公子。”
绝口不提眼睛的事情。
任逸觉得自己再追问下去就太不知趣了,该聊的聊完了,拍拍衣角打算走。
“正如公子所料,我耳朵听不到。”玲珑此话一出,任逸抿抿嘴又倒了一杯茶。
“鹰不会认错人,这一点你是知道的,所以你可以确定我没有双胞胎姐妹;
“你跟着鹰来到我家,看到我眼睛康复,产生疑心,所以躲在树上,以你的轻功,我根本无法觉察,更何况,我现在耳朵听不到;
“你虽然不信我,但你刚才冒险选择背对我,你是想试试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听不到;
“可是你又忘了,耳朵听不到,我眼睛却好得很,恰恰看到你耳后的头发在微微颤动,证明你在说话呀。”
“公子哥哥,你是在和小鹰聊天吗?”玲珑话锋一转,歪头嬉笑着,与刚才截然不同的姿态。
听了这话,任逸噗嗤一声笑出来:“你这小丫头,倒真没让我看出来,哪儿学的这些本事,故弄玄虚,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却偏偏不说,故意的是不是?”
“哼。”玲珑嗤之以鼻:“谁让你把我放在雪山上那么久都不去找我,万一我被怪兽吃了,再万一我被刘明堂找到了,你想没想过我该怎么办?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否送到西,你可不厚道。”
“我以为很快就能回去,没想到事情办的并不顺利,是我思虑不周。”任逸说的是心里话,的确思虑不周,他小看玲珑了。
他是一个杀手,而且是一个在青安城都能数得上名次的杀手,可玲珑三言两语点出的尽是漏洞,无论她是友是敌,都让自己出了一把冷汗。
“罢了罢了,这么使劲儿抻着学那些老家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简直要累死人了。”玲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嚷道:“水仙,醒来了就快起来,明明是让你看家护院的,人家都在树上了,你都没看见,枉我每天一钱银子的羊奶喂你。”
水仙不情不愿的站起来,冲任逸做了个怪脸,跑出去了。
任逸终于见到比自己的小鹰还会演戏的宠物了,转头一看,果然小鹰一脸钦佩的看向水仙离去的方向。
“你不用放在心上,你那一掌还奈何不了它。”玲珑嘻嘻笑着。
任逸看看时辰,不早了。
“我要走了,过段时间回来。”
“今天就走?”
“这就走。”
玲珑没问去哪儿,这是杀手的规矩,他不会说目的地,雇主的一切都是秘密。
“你···”玲珑低头攥了攥手里的铃铛,轻轻问:“你还不知道我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呢,等你回来,还会来找我玩儿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