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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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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逸已经走开好远,还在想玲珑那委委屈屈的样子。
他鬼使神差的蹲下去,与她视线平齐,稳稳地说了个:“会,一定会。”
任逸觉得,刚才一定是脑子被驴踢了之后又被门给挤了,或者是被那个屋子里面莫名诡异的氛围给蛊惑了,哦,不,这都不对,那就是因为从树上掉下来摔坏了脑子。要不然怎么就那么顺口的答应了她,如果到时候没去,那不就是食言的小人了嘛,如果到时候去了…那才是正常啊,因为那件风衣买的时候可不便宜,不拿回来怎么行!
闷闷不乐的去李大娘那儿花了二十两银子买匹马,这马可真贵,任逸想起这件事情就又看看□□这匹马,是只良骏没错,但真的没必要哄抬物价啊,二十两都够买间房子了。
说是买匹马,可这一路上又多个累赘,得上着心的好好照料这位马爷,养的白白胖胖,毛发锃亮,回来的路上还能卖个好价钱。
任逸琢磨着,去的时候快马加鞭挣黄金要紧,免得误了大事,雇主拖欠着不肯给全款,这就得不偿失了,毕竟皇宫也不是那么好混进去的,混进去之后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见到公主的,见到公主手起刀落,嗯,这个环节倒是快,可离开皇宫的时候猜着得费点儿时间,总得来说,这次的任务算不上太难,只是不知道那幅画能不能让人信服。
画师,尤其是宫廷画师,眼神普遍不怎么好,看谁都是粉白面皮,唇红齿白,眉眼清澈,长身玉立,可事实上宫里的上到皇帝贵妃,下到小王公主,不见得每个人都长那么周全啊,上回听人说,有个王断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画师生生给他画了一幅狩猎图,闭着一只眼,大石头挡着那条腿。
画师也是够绝的。
眼瞅着这年头啥工作都不好干。
这次自己去杀人,画上的公主没问题,肤白貌美大长腿,一副被风一吹就倒三倒的样子,可万一本尊长得五大三粗一脸麻子,睡觉打呼见人就扑,那这时间就跟自己预估的没什么关系了,就连杀错一两个都实属正常。
搞定公主之后,在回来的路上,最好能遇到个什么事儿,让这匹马出个小名,得个良驹的美称,随随便便转手卖个200两,主人花这么多钱买回去,定会悉心照料,好吃好喝的招呼着,也算是不亏待它。
任逸小算盘打的啪啪响,不知不觉刚才还愁云惨淡的脸瞬间喜上眉梢了。
这一路策马扬鞭,从青安城到雒阳是一段不短的路程,翻山越岭,走街串巷,任逸却一点儿也不孤独。
无论是夜宿酒馆还是客栈小憩,无论是日夜兼程还是走走停停,他这一路安全的让人心惊肉跳。
他不傻,知道有人从踏出青安城门开始就一直跟着他,对方也不傻,知道他从踏出青安城门就知道有人在跟着他,跟的人一路执着的跟,被跟的人一路不拆穿的被跟,就这么走了将近三分之二地路程。
任逸最开始以为是玲珑,他通过仔细观察小鹰的反应得知,定然不是玲珑,否则小鹰早就狗腿的跑过去了,不是玲珑还有谁,雇主吗?
任逸在心里打了个问号。
这雇主究竟是不是有钱没地方花了,自己能杀的人自己不杀,花重金让别人杀,可让别人杀他又不放心,还巴巴的一句护送着杀手,如果嫌弃自己技术有可能不达标,那就另请高明呗,要不然就算把杀手送到雒阳城门口了,杀手进不去皇宫也白搭。
思来想去,任逸觉得最靠谱的原因还是在钱上,雇主付了他那么多定金,他要是卷钱跑了,雇主岂不是白瞎了。
人与人之间还能不能有点儿信任了。
他的衣服还在玲珑那儿,大黄还在家里,银子还在…不可告人的地方藏着,他可不像那么些人想象中那样那么潇洒,说走就走,他是一个有牵挂的男人。
他是一个有半辈子心血的男人啊!
在发现后面的人就只是单纯的在跟着自己而不是想偷他的马他的鹰他的任何一样东西之后,任逸撒欢儿的吃吃睡睡,养足了精神,出门在外能得到一个免费保镖是多么令人沉醉的事情啊。
眼见着快要到达雒阳城了,后面的人倒沉得住气,可任逸沉不住气了,这家伙功夫不知道怎么样,别傻乎乎的跟着我进皇宫啊,到时候他要是不幸被人发现了,我看在这一路相伴的情谊上要不要救他还是个事儿,他这一路不眠不休的肯定没自己精神好,不救吧,他是个人,救吧,估计自己是不会选择救他的。
不救也是平添麻烦,以自己一贯不愿意看到有人被弃尸荒野的性格来看,最终还是要挖个坑把他给埋了,这也是要浪费时间的。
前前后后想通的任逸用力拉了一下马缰,白毛嘶鸣一声停下。哦,忘了说,白毛是任逸给那匹马取得名字。
白毛是匹红马,逃掉了被叫小红的厄运,逃掉了因为尾巴是白的被叫小白的厄运,没逃掉被叫白毛的生命奇迹。
缰绳一拉,正站在白毛头上打瞌睡的小鹰也被吓了一跳,嗷一声飞起来,一脸惶恐的看向四周。
任逸一脸黑线,他本想着悄无声息的飞身到跟踪人的面前,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故作深沉的低声说一句:“报上名来,否则,拿出命来。”
可白毛的撕心裂肺和小鹰的惊天霹雳只怕已经连皇宫里的公主都听到了,更别提后面一直盯着自己猛瞅的那人了。
任逸缓了一口气,翻身下马,整整衣襟,冠冕堂皇的慢慢转身,迎着后面跟来的那人,施了一礼。
后面那人似乎被任逸突然施了一礼这个举动惊吓到了,来不及拉缰绳,已经从马上头朝地的栽了下来,任逸眼疾手快的冲过去扶了一把,那人抬头怒目而视:“姓任的,你给我玩儿阴的!”
任逸一脸懵逼,怎么就玩儿阴的了···我扶你一把,你还要讹上我咋的···
不等他反应过来,那人已经掌中带风,堪堪擦着任逸耳际掠过,任逸一边挡一边说:“我和你还有三匹马的距离,你怎么就知道是我动了手脚。”
“除了你,这还有谁,井水不犯河水,偏偏惊了我的马,故意给我难堪!”那人恼羞成怒满脸通红,掌风越来猛,在耳边呼呼作响。
“要想给你难堪,我倒不如直接让我的鹰去,还不至于使那些费工夫的假把式。”任逸回头看了一眼那人的马,确是惊了,在极力挣脱。
说话间,已经拆解十数招,任逸步步躲避,只守不攻,退无可退,挨到那匹马旁边,分神去看它尾巴。
正是暮色将至,红紫色的太阳光射下来,银光一闪。
任逸一只手卡在那人脊椎骨第二个关节上,稍一用力那人便再也动弹不得,另一只手放在嘴里吹出声音给小鹰指令,小鹰得到指令飞至半空逡巡一圈,厉声俯冲而下。
“你那马是惊了,但不是被我。”任逸松开制住他的那只手:“你看看你的马···额···屁股上。”
任逸揉了揉眉心,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一路上还是自己疏忽了。
那人从马屁股上拔出一根银针,淬了毒,马屁股上已经形成一大片乌紫,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蔓延至腰腹,马渐渐地支撑不住,从奋力挣脱到跪倒在地,衰弱下去。
那人眼睁睁看了一会儿,毫不犹豫的对任逸道:“可否借你的刀剑一用?”
任逸抽出腰间软剑,那剑薄如蝶翼,软比锦缎,没有几下真本事很难用出它的精髓,它在普通人手里就是一袭银光,可在练家子,尤其是修习内功心法的人手里,削铁如泥,快如惊鸿,剑已过,人还没觉出疼,却已阴阳两隔。
“好剑。”那人说这话时,面无表情,丝毫没有懂剑人遇到一把倾世好剑的激动。
“不如我来。”任逸看他犹豫着不肯接,便道。
“杀兄之仇,你不怕我改日登门报仇。”
“你仇人马上就来,无需假手于人。”任逸看向小鹰的方向。
那人手起剑落,剑上连一滴血都没留下,马的眼睛还眨着,看向主人的方向,身体渐渐从肋骨处被分成两半,后半截流出大块脓血。那人跪在马的眼前,抱着它的头,用力的抚了抚,马终于把眼睛闭上,落日余晖,一人一马在长长的影子里融为一体。
任逸故意不看这一幕,只是走过去捡起地上的剑,放回腰间。
白毛看到这一幕,状似无意的向后退了几步,任逸甩了一个眼神过去,白毛估计了一下自己的时速和任逸剑的时速,又停了下来。
“我不想知道那人是谁,正如我也并不想知道你是谁,你们的恩怨于我无关,这把短刀送你防身,先走一步。”
任逸从长靴中取出一把短刀放在马头上,翻身上了白毛,白毛一看能离开这个地方了,立即撒丫子狂奔,等到任逸坐稳再回头的时候,一人一马,或者说是两人半马,早就没了踪影。
顺风而来的是一句话:“大后天,公主大婚,务必让她死于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