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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二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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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逸辗转一夜没睡着。
天一亮就得起身去往彭城,夜里要养足精神明早上路,可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眼睛已经困的睁不开,脑子里混混沌沌的,肚子饿的咕咕乱叫。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就是睡不着,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大黄本来睡在他旁边,但是他肚子叫的声音太大了,而且在床上来回翻腾不说,还总是跑茅房,一趟一趟的趿拉着鞋,终于大黄忍无可忍的跑到外面小溪边睡去了。
任逸一大早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上路了,因为头天整宿没睡,整个人跟霜打了茄子似的没精神,路上买了几张饼充饥,白毛因为着实听话,吃的又糙,房前屋后到处都能找到给它吃的东西,不用一钱银子,深得任逸的喜爱,从雒阳城回来之后就被留下了,此番出行,自是它跟着前往。
不花钱,好养活,没想到这种生存技能成了白毛脱离被卖来卖去悲苦命运的法宝。
白毛终于盼到能出门溜达的时刻了,一大早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神采奕奕,昂首挺胸,正好跟背上驮着的那人形成强烈对比,走路故意颠颠的,任逸伸手在它脑袋上拍了一巴掌。
白毛老实了。
小鹰低空翱翔,对白毛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任逸打着呵欠在白毛背上困的一栽一栽,昨晚上睡不着的觉今天一早全找上门,终于在正午时分的烈日炙烤之下,任逸决定就地休整。
他把白毛往树上松松一栓,得亏白毛老实,要是其他马早跑八百次了,白毛找了个阴凉处吃草,野外的草还真是比家里的草好吃,这是白毛最直白的想法。
好吃你就多吃点。
任逸自己上了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靠在树杈上睡得快把树枝压断般的沉,小鹰站在他旁边闭目养神,养着养着,就也跟着睡着了。
等任逸醒来,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啃了一块饼,噎的狂奔到小河边咣咣灌水,回头骑马赶路,只觉得肚子里面装了一个水罐子,甚至能清晰听到惊涛拍岸的声音。
彭城到底比雒阳城近,也到底没雒阳城气派,就是一个小小的地方,可尽管如此,邹家也能称得上是个大家。
邹家宅子依山而建,虽说大门是开在城里,但因彭城本身就两面环山,只有两面城墙,所以邹家可谓占据了彭城的半壁江山。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小城市有小城市的不好。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不好,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
比如在雒阳城随随便便就很难打听到别人家的事情,但在彭城这样的小地方,你要想知道些什么事情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在雒阳城,如果有个陌生人进了城,只要不是打扮得太怪异,根本不会有人多看你一眼,可在彭城就不一样了。
只要有陌生人踏进彭城的城门,就有人三不五时的各种打量,只要你长得不是太凶神恶煞,立刻就会有热心肠的大叔大婶凑过来问诸如:你找谁呀?你是哪家的亲戚?有什么事情啊?
如果你长得稍微过得去,就会变成:今年多大了?有没有娶妻(嫁人)?家里兄妹几个呀?良田几亩呀?
如果你丰神俊朗,眉目清秀,立即变成:我家小儿(小女)哪年哪月哪日生的,你要不要到我家坐坐?你是做什么的?可有亲事在身?
这不是信口胡诌,这是任逸在彭城外潜伏的时候,亲耳听到的事实。
除了这些没什么杀伤力的问候之外,还能听到一些,大叔大婶的窃窃私语,诸如:你可别被某某忽悠了,他家儿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你也别被某某骗了,他家闺女长得人神共愤。
在城外潜伏的日子里,任逸发觉自己竟如此擅长偷听别人墙角,这真是曾经从未发现过的本事啊。
可就这么议论来议论去的,任逸觉得少点儿什么,最后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怎么没人议论邹家的事情啊。
这么一个小城镇,竟然没人议论邹氏大家族的事情,那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邹家太强,百姓不敢议论邹家的事情,怕惹来杀身之祸,一是邹家太弱,在彭城并没有什么存在感,百姓们觉得没什么好聊的,自然就不聊他家的事情了。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还真是不太敢断定邹家到底是属于哪种情况。
任逸又在城门口潜伏了一天一夜,之后决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进城去。
所谓的花枝招展就是跑到小河里洗洗澡,顺便给白毛刷刷毛,给小鹰···因为没逮着小鹰所以暂且放过了它,然后换上一身暗红色长袍。
讲真,牵着马还没走到彭城,里衣都已经湿透了。
选择暗红色就是为了,在出汗出到衣服湿透的时候,暗红色看不出汗渍来。
从外人的角度看起来,任逸算得上是一个衣袂翩跹的安静美男子,气质温熙却自然而然的散发出一些清冷的气质,眉眼俊朗,干净利落。
这种状态的男人杀伤力最强,既让人觉得温柔可亲如沐春风,又让人抬头仰望,觉得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人物啊,这种距离和程度十分容易博取众多信任,这样的人是不屑于耍花腔哄弄人的。
因为每个人都乐于相信自己希望自己能够相信的东西。
任逸唇角微扬,半低着头,下颌微收,儒儒雅雅的牵着白毛走进了彭城,落脚在一家相比之下比较干净并且看起来不太贵的茶馆。
彭城的大叔大婶们炸了。
炎炎烈日之下,彭城大街惊现纷纷出门吃茶的小姐姑娘,一个个脸上不知道是晒得还是别有原因而导致双颊绯红似云霞,任逸用眼角余光撇过去,自叹不如。
比起她们,自己哪能称得上什么花枝招展!唉,真是没见过世面,太抬举自己了。
一杯凉茶没喝完,开始有人往这边靠了,来了,快到了,马上,调头走了···
任逸心急火燎的,死死压住嗓子里那句:“客官,既然来了,就别走啊!走什么走!搞笑呢!这不是逗我玩儿吗!有话坐下聊!凳子都给你备好了!”
喝茶这种事情有一个特别大的弊端,比如说,会忍不住想上茅房。
哪怕小口小口的嘬,也迟早要忍不住上茅房。
任逸使劲儿憋住,千里之提,千万不能毁于蚁穴。
一个大叔走了过来,坐在了任逸旁边的凳子上,要了一壶凉茶。
“最近天儿真热啊。”大叔先是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瞅了任逸一眼:“你从哪儿来的呀,是各地都这么热,还是只有彭城今年特别热?”
任逸不紧不慢呷了口茶才搭话:“我从北方雪山过来,这一路很多地方都热。”
随便编个来处好了,免得被邹家人听去,到时候跑到青安城找自己麻烦。
“你这一副书生模样,大老远的跑到彭城干啥事?”一个大婶也凑过来打探。
“我去南端的方城寻一位挚友,途经此地,稍作休整两日。”任逸话音未落,只听见啪的一声巨响,众人皆抬头望去。
旁边桌一位老妇人拍案而起,跨过几道桌椅走到任逸身边:“小公子,我们这小地方可不比那些你经过的大城,这小地方连客栈都没有,往常有生面孔来,都是到相亲家里借宿,我看你也别客气,就到我家住两宿。”
任逸受宠若惊,连声道谢,这边正聊得火热,那边已经有人开始不满:“哎呦,凭什么就到你家住两宿啊,就你家那屁大点儿地方,有位置让人家住吗?来我家住!”
“凭什么就去你家住啊,你怎么那么有本事,说去你家就去你家啊,你也得看看这位公子同不同意啊。”一个中年女子牵着个小丫头走过来:“公子,我家干干净净地方又大,对了,忘了介绍,这是我闺女。”
任逸微笑着点头示意做了个揖,那小姑娘双颊火一般的烧着,褔了一福。
任逸打量了一下,这小姑娘大概最多也就十一二岁吧,自己要去她家住,未免也太禽兽了。
任逸转头对方才的老妇人道:“大娘,随便一方床铺也好过我这路上风餐露宿,今晚就麻烦您了,请您带路吧。”
老妇人本来被气的在一边哼哼,一听这话,立即眉开眼笑,趾高气昂的推开人群在前面引路,任逸依旧面带微笑,到门口牵了马,跟着老妇人回家。
后面一群闹哄哄,有忿忿不平的,有看好戏的,好不热闹。
任逸眉目微敛,回到老妇人家里,屋子确实不大,却收拾的干干净净,他们进屋的时候,一个小姑娘正在塌上坐着摆弄手里的丝线,见到任逸,立即躲进里屋。
“这么大姑娘了,总是怕生,以后嫁人怎么办,出来见客人。”老妇人进去拉着小姑娘走出来,安置在任逸旁边坐下,数落着:“瞧瞧别人家丫头,都自己跑着去街上,你呢,天天在家里,不知道干些什么,你哥呢?”
“还在邹老爷家帮工,一直没回来。”小姑娘声音小的连身边的任逸都有点儿听不见。
“公子别嫌弃,孩子还小不懂事,没见过什么世面。”老妇人笑呵呵的招呼任逸喝茶。
任逸连连道谢,客气着:“长大了,自然就好了。敢问姑娘芳名?”
“小女琪虹。”小姑娘低着头,把脸埋进杯子里。
任逸在老妇人欣慰的目光注视之下,接着聊:“刚才听说,你还有个哥哥?”
“他在邹老爷家里帮工,他叫琪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