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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杂志社. 二.杂志社 ...


  •   次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没等我达到他说的那个“慢”的程度,就站在门口喊:给你买了新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沐浴露,袜子,睡衣......我估摸着等他自己停下来是不可能了,立刻果断的阻止,"好了好了,不用一一汇报了,出去就看到了."他一只手探进来把衣服放在台子上,可等我出去该穿的时候才发现,怎么只有睡衣?无奈只裹了睡衣出去准备找茬,
      “你不是说有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
      “你不用一一重复,内衣内裤要洗了才能穿好吧?牙膏牙刷沐浴露在柜子上,袜子在你房间里...”他正猫着腰摆放桌上的饭菜,很自觉的停下汇报进程.“赶紧的,过来吃饭”.我就这么乖乖的听命是从.
      “吃了饭去休息会,晚上带你去见一个朋友。”他说的是异常的平静.
      “你带我去见你朋友?干嘛啊?我又不是你老婆!”我瞪大的眼睛。险些掉进碗里.
      “这么给你说吧,你住我这,是不是要吃我的,住我的,用我的...等!听我把话说完!”看到我蓄势待发一副准备争辩的架势,他先中场休息给我把气洒了.
      “这些不是我说的重点,重点是,我让你白吃白喝白住你自己还不乐意,我打赌你不超过三天就嚷着要搬出去,你拿六块八毛钱搬出去吃什么喝什么?我带你去见的朋友,是杂志社的编辑,刚好让你这小孩梦想成真,好好挥墨如雨一把!”他连喜欢改词造词的毛病都和我一样.
      内心激动澎湃的故作镇定,“哦,那行。”说完继续低头扒着已经见底的空碗.
      休息的片刻,思绪万千,弃了医总算能从到文的行业,也不枉费我白辛苦这么些年.

      “这个城市最值得人留恋和向往的莫过于它城市的文化气息,不管是悠久的历史,从古老中渗透出的隔世情怨,还是现代娱乐生活中形成的文化,是我们这些知性者的天堂,因为城市本身就是感性的产物,便给予了我们这一群人一个贪婪吸取养分的地方,甚至可以肆意妄为的丢掉本能里仅存的那点理性.我们是一批没头没脑的孩子,是一批没心没肺的孩子,是一批极端自我的孩子,我们让自己跌进一种无法自拔的诱惑氛围里,不但不想抽身,还恨不得多往里踹自己几脚,我们只懂得放任自己想要的极端,并且把那些抓不到摸不着的东西发挥到极限,在自己的生命旅途中翻滚,发挥到淋漓尽致,明知这种不可遏止的行为是危险的,我们还是会继续下去,就像吸毒一样上瘾,所以,有人说恋爱是种精神病,我觉得,凡是和感情有关的,更像种毒品,根本无法戒掉,并且是没有职能部门干涉的.”

      当我和次磊并排坐在熟居坊里,面对他大编辑的朋友让我随意聊点我在生活里捕捉到的一些感触时,我说有些东西,用嘴会说丢的,我凝神望过窗外,看到一对情侣,拉着手站在熙熙攘攘的车站,突然提笔写下这段文字.

      大编辑看了我慷慨激昂的作品后,平静的告诉我,“你是一个走在生活点上的人,越微妙和越细致的地方才能找到你的影子,无论感情还是生存...”我笑着说,何以见得?他哈哈大笑起来,用很有定力的眼光看着我斩钉截铁的说“我冯博看人从没看走眼过,你明天来上班吧,我期待你把你的精彩封存在我的社团里.!”他用了一个“封存”顿时令我不解,懂文字的人会把字词用的惟妙惟肖,再苛刻点会对每个字做比较和推敲,当时,我想了好几个晚上,始终不明白他用这个词的用意,直到后来,我不得不佩服,他对一个初见的人,通过几段文字便有一种了如指掌的沉稳,果然是个编辑,一个会驾驭文字的人.

      从熟居坊出来的路上,我双手插在外套的口袋,一个人溜着马路边走,次磊狠狠朝我背上一巴掌,“小子,今晚出去喝两杯,明天要好好上班了啊!”说的时候的满腔热血却没压住他那一点也不想被看穿的欣慰,呵呵,其实我何尝不是呢,无论这份工作是给我带来什么,但至少已经带给我亲吻生活的方式.

      隔天很早就被次磊从他温暖的大床上拖了起来,床是他的,但被我霸占,连整间房间都是他心甘情愿让我霸占的.伸懒腰,打哈欠,次磊说这是我最欠揍的德行。匆匆忙忙打理了有点慌神的自己,被次磊的车丢在了杂志社的写字楼大门口.临走时撂给我一句“安心上班,把写作的感情放在你的文章里.”我像被电打了一样,猛然回到了一个瞬间,虽然蛮影响心情的,但还是很感谢他不厌其烦的提醒.
      顺着一起涌入大厦里白领们的人流,我也被推推搡搡的挤进了电梯的角落。真的,每个人都是“白领”工装,惹眼的衬托出我一身休闲的格格不入。当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我很满意的笑了,有点灯红酒绿的暗色调,让一大清早刺眼的阳光回归到温柔的格调,檀木色的地板似乎有意让人放轻皮鞋在地板上碰撞出的脚步声,每个人的台子上放起一架透明的相框,里面没有一张是照片,我很是非的瞥到了几个,那些类似便签纸的彩色纸上写着:“我的存在,是为了让世界喧闹。”,“我很郁闷,最近谁有这方面的题材请来访问我....互惠互利啊!”好像每个人都把这个小玩意当成了一种宣泄的工具,我想这应该算是现实版的□□签名吧.说这是一间杂志社,到更像设计工作室.因为最最让我满意的地方就是,我的休闲装突然变得相濡以沫起来,甚至反而显得有些正式的拘谨,这里的员工们,无一例外的随性打扮着自己的自己.

      而这一切,却很难让我和那个有点深沉的老板冯博联系在一起.

      冯博的办公室,是我和他第二次碰面的地方,随即就把我交给一个叫迟薇的主管,再接着就是被引荐给以后要朝夕相处的同事们,好在大家都以最热情的一面崭露头角,心中暗暗的担心因为杂志社的一顿集体聚餐,被抛到九霄云外,我就是这么会赶点子,赶得恰到好处,赶上了今天杂志社的庆功宴.

      社里上上下下加起来竟有十几近二十号人,由于是新人我被特别照顾的安插在冯博的旁边,另一边是社里的一个小编,于海子.知道这个标准的中国式小伙的名字时,我不禁脱口而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打趣的回应,“咱叫海子的,都是文人呗!”据说这小子长了张非常骗人的脸,骗人就骗在英俊的小脸孔下藏着一张感情空白卷,只比我大一岁,竟然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这年头这样的男人就是从地缝里也挖不出来了,挖出来的也不是个正常的,但后来我听几个小姑娘说,他从大学刚毕业22岁进社,就一直暗恋一个人,就是那个现在已经27岁,自己带着一个3岁女儿的单身妈妈,迟薇。
      她坐在我正对面,喝了点酒,面色红润还不时用手轻轻捂下发烫的脸颊,要不是之后半个月里,听到一个同事告诉我迟薇是个3岁孩子的母亲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然界里的现实规律,高挑的身材也就罢了,那张偶尔透出孩子气的脸,让我一度以为我要比她大几岁,还不禁神伤起来,想想人家年纪轻轻已经是主管级的人物.真相大白时,我竟莫名其妙的松了口气.

      即使在男女比例只有4比11的实力下,满桌的大鱼大肉飞禽走兽还是被我们搜刮成残羹冷炙,酒瓶子倒了一桌子,又从桌子上倒了一地,横七竖八的倒了两个,还有几个在发酒疯,于海子酒后吐起了真言,可愣是要指桑说槐的对着我唠叨个不停,“肖瑟,我给你说,我海子心里就那么一个人,就那么一个人,真的..”我敷衍着让他还不如也横七竖八去。余光里我隐约觉得有那么一个人,突然变得很安静,余光也渐渐被拉成带有焦点的目光。顿时,心里一紧,她在哭吗?不是我的错觉,也不是我眼花,分明清楚的看见有泪滴从眼角滚落的痕迹,可她还是眯着眼睛,伏在一只胳膊上对着已经空了酒瓶微微的笑。说不出是难过还是什么,我只知道看到那场景时,我的心情浑然复杂起来。

      回到次磊的公寓已经是深夜,我满身酒气跌跌撞撞的沿着墙边摸索着去卧室的方向,客厅的灯突然大亮,我像见不了光的鬼一样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只记得耳边有人气喘吁吁的喘着粗气,等我美美的睡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并且躺在次磊那张可以用顶级来形容的大床上.醒来的瞬间,我用足足五分钟的时间定了定神,“我是不是没上班?”
      抓起衣服胡乱的套在身上就往外跑,次磊在客厅翘着二郎腿,慢条斯理的说,“肖大编辑啊,昨晚英雄啊..”看我跟没听到似向外冲,他急中生智的冲我喊,“今天星期六,你急个什么劲儿啊?”一个急刹车,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饿狼似的大口喘气,次磊在一旁咯咯的嘲笑,看我不说话以为我开始酝酿火气,突然严肃起来,“第一天上班感觉怎么样?”,事实上我根本没酝酿什么情绪,宿醉未醒脑袋反应迟缓而已.又缓了好一阵,我摆出一副大侃特侃的架势,
      “昨天刚好赶上杂志社庆功宴,一个不小心喝多了...”
      “工作上有什么想法没?”
      “暂时没有,冯博让我做编辑,对我的操刀范围不设限制,他说我不是那种告诉我什么题材就能写出什么的人,不约束我才会有好的文字。”
      “恩,我了解你写字的来源,但一定记得,要适可而止.”他又一次重复这四个字,适可而止,可是他更明白,即使而止,真的遇上时,我和他,谁也止不了的。
      “对了,社里有一个主管叫迟薇,你认识吗?昨天我无意看到让我有点...可以说触目惊心的一幕...”
      “恩,她是不平凡的女人...”
      没敢打断次磊的话,本以为他会在停顿间隙后,继续往下说的,谁知道,他的形容,仅仅只有“不平凡”三个字,另我也顿时语塞,多么俗套的形容,却倍加了我的好奇心.

      社里有几个小姑娘很开朗,我还没去几天就开始拉着我一起看电影,逛商场,吃饭,K歌,我很差异这些小女孩没有男朋友的吗?一个二个活灵活现,绝不像那种没人要的主,一个叫丁晓慧的女孩,整天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老是爱问我有没有男朋友,要不要她给我介绍,一直把我逼问到愣住的时候,又话锋一转,“肖瑟,其实我感觉你一点也不像个女人哎,眼神里老是有股很阳刚的味道,很迷人哦!哈哈哈!”。我尴尬的只好呵呵的傻笑,背脊里却阵阵阴风吹过.
      另一个女孩叫程程,和我一样大,和我一样从另一个不同的城市流落到这一个相同的城市,从暂住到毫无期限的长居。开口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肖瑟,我知道你。”我使劲在脑海里搜索这个名字和这个样貌未果后,她告诉我,她又和我一样的读过一所大学,念到大二的时候因为家庭变故,不得不退了学,在老冯这里当起了助理,她说,确切的说,应该是冯博在她一无所有的时候收留了她,给了她这份糊口的工作,霎那间,我对冯博这个人从模糊的轮廓,渐渐开始勾勒出“印象”的另一面——“了解”.第一次聊天的结尾,她很认真的告诉我,她在学校里见过我,也知道我,包括我的很多事.

      心里不禁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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