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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城市边沿, ...

  •   城市边沿,一半荒凉一半高楼的工业区,一条宽阔无比的大马路,一排排工厂大门交错开在路边。这边都是电子厂,轰鸣的机器声一路过去,在这条宽阔的,路口标识清楚的牌子“红旗大道”上彻夜喧天的响。
      路上一排阔叶榕树和龙眼树交错着种了一路。而这条名为红旗大道的路上。
      周廷正穿着雨衣,骑着电动车穿过这一片工业区,这条红旗大道,他已经走了十年。从十六岁的时候开始,走到现在。
      刚刚二十岁,他一个傻小子在厂子里因为做事负责踏实,对于零件生产,机械操作等方面都是非常了解的,而且好学肯做。经理看他人老实有礼貌,所以就让二十岁的他做了这个车间的主任。那时候他的工资就已经比那些早先进来的普通员工高一半。
      他刚进厂子的头几年,几乎每次年节,工厂最需要人的时候,他都留下来,经常加班做技术指导,检查卫生也很细致,所以他刚刚带这个车间第一个月,车间为生检查时就被经理夸赞了一番。然后就是年中时搞了一个最美车间评比,他的车间环境为生第一,产量和团结凝聚力第二,他的大名也一下子在厂里传开了。
      可是,即便是他工作认真负责,厂里大多数都是大叔大妈,整天带着一群上了年纪的老阿姨老阿叔上班,他这人也变得有些老气横秋,八年,他被日复一日的工作和接触到的人和物,磨成一个没有棱角的“庸人”,失了青春本该有的活力,好像生活一直都没给他打过兴奋剂,而且何况他本就是一个庸人。
      那时候,他每天上班时间都是十二个小时。虽然厂里规定员工上班时间是十个小时,而他们厂都是长白班,所以总要强制性的拖到十二个小时。也好,反正他还是按时计工资,加班他都习以为常了。毕竟,让他回去也只是抱着吉他发呆。
      后来,他不知是听人怂恿还是自己过腻了那样的生活,毅然决然的从工厂辞了职,开了他的三千岁。没什么经验,全靠几个朋友指导。
      周廷正路过一个安安静静的闭着大门的工厂,两年之前,他每天下班的时候,厂门口都是趁着上下班高峰摆买晚餐的小摊,自从转行自己做了小老板,再也没见过那样的场景,他下班的时间,再也不是那个固定的时间。这个曾经埋了自己大半个青春的地方,竟然会像人一样衰老。
      周廷正回到自己的破出租屋,早些年出来的时候跟着老家的亲戚一起住,后来住的久了实在不好意思,他就自己搬出去租了房子,那时候因为房东总是时不时涨房租,他竟然换了好几个地方才住的安定一点。
      因为他找的这间破出租屋,是在工业区和居民区中间的一栋八层楼高的顶层的一间小破屋只能勉强遮遮风雨,真是冬寒夏热极了,一面是昼夜轰鸣的工业园,一面是定点喧嚣的居民区,中间只隔了一条很宽的马路,楼后面还是一片正在开垦的荒地,白天工地施工也是吵的紧。
      对于这样的喧嚣,周廷正更是不会觉得烦躁,因为,这些声音正好可以将他的吉他声盖过去。这些年唯一没丢掉的的就是吉他,他出来的第一年,唯一为自己花了大钱的东西。
      红旗镇是南方滨海的一个工业小镇,划在一片老工业区里。十年前周廷正刚来这里的时候,这里还只有几片龙眼树果园,后来旁边就有了很多新厂,他原来的厂也建成现在这个新厂的样子,规模大了。
      厂门口那条大马路也更宽了。想想,十年前他自己看现在住的这栋楼还觉得是有钱人才能住的地方,如今终于自己住进来了,才不会这么想。十年前这是一栋新楼,十年后,这就是一栋破楼,没有电梯,没有热水供上来,地板不是瓷砖的,就连电都不一定时时刻刻供应。不过还好,这起码是他住过最大的出租屋,有阳台,有独卫,有前院,其实那就是楼顶天台。
      他开了奶茶店,花了不少的钱,也是因为资金还没周转得过来,也就没有换地方住,虽然骑车回来也要花近二十分钟,可房租起码是很很便宜的。
      今年终于是他最轻松的一年,弟弟好好毕业了,妹妹也大四了。从爸爸去世那年开始,他一个人的工资,就得养活四个人,他自己还有腿疾的妈妈,弟弟妹妹,他一边为自己活着留一点点钱,一边为了让弟弟妹妹读大学把剩下所有的钱都寄回家给他们。
      万幸,他的弟弟妹妹都很懂事,自从上了大学,就一边勤工俭学,一边好好学习,但是为了让他们吃好穿好,他总想着省一点钱给他们让他们在学校里过得体面一点。
      “~~”周廷正刚刚洗了个澡,穿着一条到膝盖的短裤出来,头发上的水珠还没有擦干净,一条白净的毛巾挂在脖子上,胳膊上是若有若无的肌肉,因为他太过消瘦而没办法露出棱角。不过,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力气,因为早些年,他做的都是叉车的活儿,车间里上货卸货的活儿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做。所以力气也就练出来了。之所以这么瘦,都是因为饿的。
      一滴水珠从鬓角发丝落到锁骨上,周廷正轻轻弯了一下腰捡起他扔在床上的手机。
      “喂,妈。”
      “到冬啦,今年什么时候回家啊?”几乎他妈妈每一次打电话都会这么问,去年因为开了小店,为了新年能趁节日气氛多赚一点,都没有回家,所以这一年从头到尾,妈妈的电话都是这么问。
      “看情况吧,还有几个月才到年呢,急什么。我……”周廷正正想开口,电话那头又继续说道。
      “妈妈知道你一个人在外面辛苦,如果那个店实在开不下去了,你就回来,我能养你。”那头的人真就二话不说的把电话挂了,根本没管他听没听见。看来妈妈又生气了。
      这十年,他因为想着多赚点钱,已经好几个春节没有回家,好像最近两次次回家还是弟弟妹妹的大学宴。说是宴会,其实就是家里办的一个小聚会,只有他们一家四口人。
      聚过一次,他就送他弟弟妹妹远去外地读书,然后直接回到这里。也许是离家太早,身上背负的太多,以至于自己想家的时候习惯了想想就好,而不是必须要回家看看。好在现在有手机通讯,想见面不是什么难事了。
      他打开手机的录音机,点开一个音频,然后打开被他放在冰箱里冷冰冰的包子,放在蒸锅里热了一下才拿出来。豆沙馅的包子,不知为什么,吃了十几年甜味的包子,他就是没有吃腻,虽然豆沙包、甜肉包、椰丝包……经常换,可就喜欢甜味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手机里慢慢响起吉他声,用的是白话唱古诗词。他很喜欢这些古诗词,更喜欢用白话去唱。虽然他弹得调子是自己琢磨的,从没有专门去上过一门课,正正经经的学过,但他自己弹弹唱唱,无聊时随便听一听也够了。
      唱这曲《水调歌头》还是去年他弟弟妹妹大老远从老家那边过来给他过生日时,他一时兴起才有的灵感弹得。弟弟妹妹们都说好听,他后来才决定录成音频,存着。
      这是他为数不多,弹了还存在手机的曲子,他一沓厚厚的曲谱稿子,被他锁在抽屉里。这是他十年来最珍贵的东西,他不怕小偷进来找他的钱,倒怕把他的这沓稿纸给偷了。
      不过,应该没那个瞎了眼的小偷,跑上八楼的这个小破屋里偷东西。
      听了好一会儿的周廷正终于吃完三个很大的豆沙包,喝了一口,又去洗了手才回来捧起自己的吉他。
      这一方书桌陪着他很久了,桌子底下一排书,从诗三百到唐诗宋词。整整一个二十四寸的大木箱子,他曾经人生过得最压抑的一段时光,都是靠着它们过来的。
      那段日子,他白天上班回到自己屋里,埋头一遍遍抄写诗句度日,然后每天醒来继续上班。
      虽然他就算抄了不知多少遍,可是他仍不记得这些诗句,只是总对一些东西莫名的熟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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