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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阿煜,你给弟弟取个名字好不好。”
“阿煜,妈要去陪你爸了。”
“阿煜,帮帮妈妈好吗。”
“这是小煜吧,外婆抱。”
“叶晓妍才不是我姐,我呸,她活该受罪。”
“她当年要是听听我这个爹说的话,今天就不会死在那。”
“哥哥。”
……
叶煜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黑色影子,有他熟悉的,有他陌生的,有他厌恶的,有他心里想念的。他转身看见了那个女人,她和刚刚看见的那些黑影不一样,她犹如天使一般出现在叶煜身前。她穿着那件最心爱的连衣长裙,对着叶煜笑,太真实了,真实到令人恐惧。叶煜好想去抓住那个女人,死也不松开。他奋力地向着那个女人奔去,但女人的身影却愈来愈远,他使出了浑身最大的力气。他没有追到,他摔倒了。星星点点的黑色碎片从周围蔓延开来。叶煜瘫倒在地上,黑暗如同蝼蚁一般密密麻麻地爬到了他的身上,将他吞噬在无尽深渊。
清晨六点,天刚微微亮。
叶煜微微睁开了有些肿胀的眼睛,视线逐渐由模糊变得清晰起来。昨晚因为太累而没有合上的窗户开始吱呀吱呀地响。窗外开始不断地传来商贩摆摊的零碎声,和车辆行驶过的声音。叶煜放下了重得离谱的眼皮,侧过身子并伸手摸向靠在床边的一个不知道是三十年代还是八十年代的“老古董”木桌。
纤长的手指越过了桌上的“路障”精准无误地触碰到了放在木桌边缘那个差一两公分就要掉地的手机,拿着手机的手缩了回来。叶煜睁着眼打开手机亮起的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快被这光照瞎了,太他妈刺眼了。辣眼手机因为辣眼而被主人丢弃在一旁。
叶煜翻过身望着那扇没关的小破窗户,看出了神。
回想起刚刚那个不知道梦了多少次的噩梦,叶煜叹了口气,掀了被子坐了起来,他回头看了眼,枕头上有几块泪渍。
“操。”他骂的有些无力。
美好的一天从一句脏话开始,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习惯的,叶煜不记得了。
他从床底掏出了只塑料凉拖,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另一只。后来干脆放弃了,直接光脚走到了卫生间里。
叶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用手扒拉了两下头发,眯起眼睛朝着镜子忍不住说:
“还挺帅。”
十八年如一日,转眼间那个惆怅忧郁高冷小少年已经成了大号惆怅忧郁高冷”少年。不过这世上哪来那么多让人惆怅的事儿,那些所谓令人伤感的事情只是单纯的胡思乱想和跑偏的脑洞大开而已,这个道理他懂。而和他底儿熟的人也都知道:
煜哥对你板脸不说话,那不是高冷,只是单纯懒得动。
但家里出事儿的那年,他真挺崩溃的,好好的怎么就家破人亡了呢,这搁在谁身上都受不了。那会儿他还想过要么跟他妈一样跳江算了,反正一了百了。
可当他一想到那个长得丑兮兮的小孩儿是他弟弟,就没了办法,他答应了他那个圣母似的妈就得做到,他得看着他弟长大。不愿意也没办法,毕竟是亲生的,还有根叫血缘的玩意儿拴着。
叶煜爸妈出殡那天,他一个人抱着两幅遗照和一盒骨灰一言不发。
叶晓妍是跳江自杀的,尸体捞了三天也没见着,也许是被鱼吃了也许是被水冲走了。
他走在街上,一直望着前方,他的眼睛是空洞的,眼底一片死寂。他一滴眼泪都没掉过,叶煜小小的身躯冰冷的让人觉得像个行尸走肉。
邻里街坊亲戚们都骂他小没良心,说叶煜以后肯定要和他爸一样变成社会的渣子:活着浪费空气死了还要被人说是浪费土地的那种人。
他不是没哭过没伤心过,他曾一个人在角落里抱头痛哭,撕心裂肺地大叫,把自己的手心抓破,哭得比谁都要狠。
但到最后他明白了,就算眼睛哭瞎了,嗓子喊哑了,他的爸妈都不会再回来了。
叶晓妍和叶秦飞就像是约定好了一样,活着的时候相互折磨着对方,死了去地府也要纠缠不清。
那个会喊他小崽子的男人不在了。
那个会唤他阿煜的女人也消失了。
以后不会再有人给他讲故事了。
极度伤心的人总是平静的。
他从没觉得他妈后来自杀会让他感到意外。
当初他妈高中还没毕业就当上了他爸的三儿,生了他。叶晓妍是个死心眼儿的女人,认定了就一辈子缠着。后来他爸以前那个相好还曾跑到家里,当着他妈的面骂他妈是婊/子,他妈没反应只知道哭。叶煜有时候也挺讨厌他妈的,当白莲花当了一辈子,抢了别人不少东西,也失了自己不少东西,用社区大妈的话来说叶晓妍就是被自己作死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
叶晓妍的死,叶煜觉得,那应该是种解脱吧。他觉得以他妈的性子活着也只有郁郁而终的份,倒不如死的干脆点儿。
虽然他不舍得。
但他爸叶秦飞死的真的不无辜。他打记事儿起就听街坊领居常常说起他那个混账老爸在几年以前干的事情,什么赌博成瘾啊,鸡/店常客啊,抽烟酗酒,连打架斗殴都只能算小事儿,反正此类种种数不胜数。真实性有待考证,但八九不离十。别的叶煜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反正酒是没戒过,越喝越凶,最后把自己给“喝死”了。
他打小就怕他爸,经常和他对着干。可他爸偶尔说的话又有十分的有道理,他会记下来,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也是个大人……
但天底下到底是没有盼着父母早点儿死的儿女。如果真的有,那不叫人,叫畜生。
叶煜自觉是属于不是畜生但也没做人的那种。
他想过无数次,如果那天知道他妈和他爸会发生这种事,他一定会拦着,哪怕要他一命换一命他也愿意。
毕竟叶晓妍和叶秦飞是他亲生爹妈,如假包换的那种。
叶煜没见过他爷爷奶奶,他妈说是他奶奶赶那种人挤人面贴面的集市的时候被人撞摔了,造成了多人踩踏事件,他奶奶是那个被多人踩踏的对象。他爷爷着急着去扶老太婆,结果好巧不巧马路上突然冲出一辆货车,货车司机疲劳驾驶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时,眼冒金星地横冲直撞,碾死了他爷爷奶奶。死得极其惨烈,他爷爷和他奶奶的身子被车子重压在了一起,脑袋里的浆糊溅出了老远……每次他妈一说到这儿的时候都会哭起来,嘴里还会叨叨着他爸一个人怎么怎么不容易。
叶煜反正没怎么看出来他爸为这事儿难过过,可也不是完全没有,比如后来爷爷奶奶的老房子拆迁政府拨款补贴的时候,他爸带上他一起回老家拿钱,那会儿是真的人模狗样。不仅买了一麻袋纸钱还扛了个花圈儿回去,在亲戚面前装足了二十四孝好儿子。
但叶煜有件记得特清楚的事情,他那个混账老爸在爷爷奶奶的坟前逼着他哭,叶煜哭不出来,他爸还狠狠地地掐过他的大腿。
一大一小鬼哭狼嚎,惊天动地,在那些七大姑八大婶看的泪流满面的时候,钱就到手了。
这是叶煜第一次对不是他爹的人感到这么深刻的厌恶,而且还是两个晓不得是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的死人。
他不清楚自己那个混账老爸到底是为了钱还是真的触景生情,可他非常清楚并且清晰地记得,他爸掐他那几下是真的疼。
同样他也没见过他的外公外婆,这也是他难得没从叶晓妍嘴里知道的事情。
但他偶然看到过照片。
那是张微微泛黄的老照片儿,照片上的女人很年轻很美可以说得上是绝色倾城与他那个圣母相的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女人依偎在一旁那个严肃不苟言笑的男人身上笑的很灿烂。
这是叶煜七岁以前对外婆外公的唯一一点儿印象。
尤其对外公,叶煜一直觉得外公很凶,因为他那张“欠债”脸长得就和那个常年蹲守在社区棋牌室里整天吼人的大黄狗一样,着实令人深刻。
板着脸,瞪着你,看你不爽还追着咬你。
叶晓妍生前和叶煜提的最多的就是她的老家:丽城。
他妈曾把丽城的水,丽城的山,丽城的人,丽城的种种当做睡前故事讲给他听。一座拥有了一千多年历史的小城,环境好到能让人活到九十九,一条大江穿南过北。房屋瓦舍,梯田高山无不令人心向往之…
叶煜小时候的那个家在北方一个被工业厂子搞得乌烟瘴气鸟不拉屎的地方。所以他很想去这种有山有水空气清新的地方看看。
可当叶煜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这座有点儿美丽的城市的时候,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就好像他妈还在他的身边一样。
叶晓妍的家住在离市区不远的城乡结合部----一个充满了市井文化的小辖区。叶煜头一回来到南城的时候,就见证了“邻里因聊天怼不过互掐事件”,“婆婆儿媳因孙子吃乱吃东西对骂事件”,“光天化日熊孩子被父母混合双打事件”等等。
这个小城的人并没有因为身处南方而变得含蓄。
叶煜不得不佩服他妈没有被那些骂街泼妇传染也变成骂街泼妇,果真是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
还有件令他不能忘记的事儿-----他妈临终前让他给他弟取名字,叶煜不知道他那个读完了高中的“高等文化”妈是怎么想的,放心让他一个一到一百都写不全的小孩儿做这种关乎一辈子的大事儿。
那会儿叶煜到外婆外公家里已经将近一年多了,每天除了外婆会向他问问想吃什么以外就只有那个凶神恶煞的小舅舅会时不时过来恐吓一下他。在所有人都觉得这孩子是被吓傻了的时候,只有叶煜他自己在偷偷盘算着,给弟弟取个什么名字好。叫叶团子吗,那也太娘了,虽然他弟越长越像女娃。最后他将目光锁定在了外公那个严肃老头儿的晨报上,妈说过,报纸上的都是好东西,得多看。
大字不识几个的叶煜小朋友偷拿了外公的几张报纸独自一人跑到大街上找文化人帮他认字。最后在一个破巷子里找到了个至事之年的算命先生,二人相谈甚欢,最后算命的说了句:“你喜欢吃汤圆儿吗?嘉兴的味儿最好,甜甜糯糯的,一口下去芝麻香油就都出来了...”叶煜听得馋的咽口水,忽得一想,团子不就是汤圆儿吗,他倒吸一口气学着电视里的大人模样举着大拇指对算命的说“先生,高,实在是高。”不等算命老先生说出下一句来叶煜就跑没影儿了。
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叶煜逢人就特正经的说:我弟弟有名字了,我取的。他叫叶嘉,嘉兴汤圆儿的嘉。
其实他从来没有吃过汤圆儿,也不知道嘉兴是什么地方,但他觉得嘉兴是个好地方,因为那里有汤圆儿,他希望弟弟能和嘉兴一样好。
若干年以后叶煜才知道,宁波才是做汤圆儿的,嘉兴只有粽子。那些人对他笑不是因为祝贺他喜获佳名,而是在笑话他……
叶煜每想起这件事儿来,就感觉特羞耻。
自尊心特强的叶煜小朋友,从那以后干脆就做起了高冷少年,能少说就绝不多说,冰山气质愈发浓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叶煜他家的事情被某个长舌妇传开了,一夜间成为了家家户户的饭后谈资。他开始被人传起了闲话,大致内容都是些,什么小小年纪害死亲爹妈啦,不知好歹讹外公外婆家钱啦,长得一副好皮囊将来要祸害小姑娘啦……全是些没依据的狗血八点档剧情,不得不说社区大妈的想象力非常丰富,不当个小说家太可惜。
长得好看这一点叶煜不给予反驳,但他没祸害过小姑娘。
时间长了闲话又被街坊邻居传成了“神话”。
最终不负所望,叶煜成为了南城熊孩子的噩梦。
“你不好好吃饭,就会被叶煜抓去关小黑屋。”
“你不早点睡觉,就会被叶煜变得大老虎叼走。”
“你不听话,就会变成叶煜。”
……
小剧场啦啦啦:
凉凉:不听话的小孩儿是会被叶煜抓走的哦~
煜哥:我没有,我不是,你别乱说。
还没出场的某人:那我得皮点儿。
某团子:。。。。。。
欢迎捉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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