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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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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睡熟了,克莱蒙在手机上预定了返回留尼旺的两张机票,他低头看看沉沉睡梦中的她,不安地皱起眉头,原来他以为只要她愿意回到中国,一些事情就能迎刃而解,但是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击,他们之间的事远没有他想象的简单。
刚暗下的手机屏幕此刻忽然亮起,克莱蒙急忙接过手机,原来是他。
“Allo.”他说喂,只说法语,以为这样就会对方就会被逼退。
千复说:“你是她男友?”
“Oui.”克莱蒙说是。
“明天你们离开?”
“Oui.”克莱蒙点头。
“如果你现在有时间,请出来和我见一面,我就在你们酒店的楼下。”
“Pardon.”克莱蒙简短而决绝的拒绝了千复的请求。
“我想没有一个男人会不对他的女友感到好奇。”
“当然。”克莱蒙这才低声说了中文,他心虚地观察睡着的姜晓,她还没有醒过来。
“那为什么不出来和我谈谈呢?男人和男人之间的谈话。”
“关于这个你和我都爱的女人?”克莱蒙一语中的,有人说女人的第六感尤其强烈,但男人在这方面也不弱,他第一次在留尼旺和他擦肩而过就知道他和姜晓的关系不简单。
“我觉得如果你不来,后悔的几率会很大,百分之八十。”
克莱蒙笑笑,眼神依旧没有离开姜晓,“我不想从其他人嘴里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如果她想告诉我,我会很乐意听,但是如果她选择不让我知道,那我会尊重她的选择,这是对彼此的尊重。”
“你赢了。”千复挂上电话,低声叹气。
姜晓这个女人没人比他更加了解,七岁的姜晓到十七岁的姜晓从来没有脱离他的视线,她一直内向端庄,遇见喜欢的人就不敢大声说话,喝萝卜排骨汤永远要先把生姜挑出,不过不是丢掉,而是先吃掉,他为此嘲笑她许多年。一个古怪的女孩,她一直都是。
与此同时使他记忆犹新的是她的倔强,她不会轻易渴望一件东西,因为她骨子里的淡泊,她不会轻易指使旁人为她做事,即使她从来都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她的美丽不是小家子气的精致,而是一种端庄规整,正如她平平整整的干净指甲和从不泛油的黑色长发。
克莱蒙拒绝他的“泄密”也就拒绝了了解一个真正的姜晓,除了他,没人能够完全了解这个倔强的她。
他一生只在她身上如此自信,也许他潜意识里早就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他所能掌握的不过一个她罢了。
可是,兜兜转转,他还是把她弄丢在人海,他很后悔,因为他亲自推开了一份纯洁干净的爱情。他不配获得她全部的爱,幸而她早就不爱他。
千复倒了杯酒,笑着笑着忽然把那酒杯甩在墙角,浅红的液体在墙壁上流下眼泪,一行一列。千复疲惫地闭上眼,双手盖上脸,他的手掌却一片湿润。他惊讶不已,明明很早之前他就忘记了哭泣的感觉。
他一次都没有告诉过她,他心里也有过她,他会逃课早退,只为了看她一场芭蕾舞表演。她像只高贵的天鹅翩翩起舞,他就躲在台下一角,几十米的距离,可那时候他却觉得隔了天地,他配不上她。
他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跟着他,甚至她第一回偷偷把别人送给他的礼物藏起来他也觉得奇怪,她本来不是一个爱多管闲事的人,所以他知道这个女孩喜欢他。
但是,也仅限于喜欢。
她不会为了他忤逆父母。她胆子太小。她宁愿为了一场芭蕾舞比赛在家里苦练三天也不愿意看他一场篮球赛,她是个自私的姑娘,他也知道,喜欢固然重要,但没有什么能大过她的舞蹈梦想,她天生就是一位舞者。
他记得他也是很喜欢她的。
即使他推开她的书包抱怨书包太重,最后他还是会乖乖帮她背书包,她只喜欢拜托亲近的人,慢热的女孩大多如此。
每每她渴求得到他的承认,他就会扬起下巴假装毫不在意地说:“你最近吃胖了,跳起来像只胖天鹅。”这时姜晓会惊慌不已捂住脸说:“我又胖了?”“不能吧。”“我都说不能吃多,爸爸非要给我吃蛋糕,我发誓我再也不吃甜点。”
那是什么时候?大概是他们刚上高中。
她是外交官的女儿,生活富足安定,出落得大方懂事。她不会明白他身后一地鸡毛,乱糟糟的家庭,生病卧床的母亲和吸毒成瘾的不成器父亲,还好他没有弟弟妹妹,不然他会更难过,孤独受伤的人那个家里只有他一个就好了。
人生下来就分了三六九等,他很早就知道这个悲惨的道理。
他和她云泥之别,姜晓在云端惆怅明天是否会下雨,而他在泥泞的人间时刻担心父亲会不会因为吸毒过多而猝死。他甚至有时候想亲手杀了他,生而不养,他的父母满身罪孽。
只要他的境遇好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都可以。只要他不为了下一顿饭担忧,只要他能够安心过一天,只要他可以闲空一天休息不去打工。但凡好一点,他都会考虑和她告白。
她很害羞,绝不会先告白,但是他知道她喜欢他,女孩子的眼睛不会骗人,尤其是她这样天真无邪的女孩。
他真的很想告诉她,他一直很爱恨爱她,还想告诉她,没人会讨厌她这样的女孩,她很好,他说的那些诋毁的话不过是和她开玩笑,太多人奉承她,她转头就会忘记,所以他想,如果她生气了,那这些不好的回忆说不定还能停留在她脑海里一时。不好的回忆也是回忆。
……
克莱蒙放下手机,生怕吵醒姜晓。
低头一看,姜晓正在直勾勾地盯着他。
“你什么时候醒的?”克莱蒙问。
“在你刚开始接电话的时候。”
“那你刚才不出声,故意的啊?”克莱蒙的中文最后一个字总是提起调子。
“我就是想看看你们会不会私下见面,看看千复怎么蛊惑你。”
“蛊惑?”克莱蒙反复咀嚼。
“这两个字是这样写。”姜晓掀开被子,爬到他身边说。
“你写一下。”他伸出手掌。
“蛊,惑。”她边说边写。
“这么复杂,我也是醉了。”
“哈哈哈哈哈……”姜晓笑起来,眼睛抿成弯月。
“你也学会用网络词汇了?”姜晓挠挠他的手心。
“痒——”克莱蒙急忙收回手。
“可是我觉得闹手心可舒服了,那你给我挠手心好不好?”
“你不觉得痒痒的吗?”
“我小时候,长疹子,然后我就老想挠,我爸担心疹子挠破了留疤,就握住我的手不让挠,然后我就乱动。”
“再然后呢?”克莱蒙好奇。
“我痒得睡不着,他就一边给我讲故事一边给我挠手心,轻轻挠,我只有手心没有长痘。”
“别的地方痒,挠不痒的地方有用吗?”
“好像有点用,他给我挠着挠着我就睡着了。”
“所以你才会躺在岩石边一边挠手心一边唱歌?”
“你看见了?”
当然看见了,那天晚上她整整跳了五个小时,凌晨时刻才躺下休息,他怕她想不开,继续看她,直到她一边挠手心一边唱歌,最后她似乎轻轻睡去。
“手给我。”克莱蒙说。
“怎么,你要给我挠?”
“是啊,你不是说一挠手心就想睡觉吗,大晚上你得休息。”
“给你我的手。”姜晓笑得甜甜的,“你给我挠一辈子好不好?”她说:“好不好?”又问:“嗯?”
克莱蒙第一回听见她用软软的语调向她说话,他知道中文里有一个词语叫撒娇,西方女人很少撒娇,她们更加独立坚强,但是太过坚硬。他忽然明白为什么一个瞬间就会爱上姜晓,因为第一眼看见她,他就知道她是如水一般的女子。
他的手忽然握紧了她,“好。”一声许诺后,他俯身吻住她的唇。
姜晓忽然低声笑起来,笑得他无法继续吻她。
“笑什么?”克莱蒙问。
“就是你忽然很虔诚,太可爱了。”姜晓说。
克莱蒙有些生气,他第一次吻她就被她的笑打断了。
姜晓看出他的小脾气,起身把他按倒在身下,继续那个虔诚的轻吻。
“还生气吗?”姜晓哄着说。
“还行,如果你愿意再吻我一次。”
姜晓哼了一声,继续把手递给他。
“你给我挠手心,我给你讲故事。”姜晓笑颜一展。
“谁的故事?”
“嗯……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的故事。”
克莱蒙知道她将把她所有的故事倾诉于他,而他早就做好了听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