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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四

      “最近你父皇对锦阑格外上心,你要注意点了。我是希望你们兄弟和睦,但是你别忘了锦阑的母妃当年有多厉害,我现在都心有余悸。”帐子里只有母子二人的时候,皇后说话就直白许多,“你这些年的太子做的很好,但是又太好了,多少双眼睛盯着你,盼着你出事呢。”

      锦瑜到了这个岁数,对母后的话也是有所选择的听,后宫里掌权的女人目光太狭隘,太紧迫,他和以前一样熟练的给母后排解忧心,他清楚父皇的脾气,很多东西都是一时的,锦阑性子特别又不是一朝一夕出来的,这么久了到今天父皇才觉出他的好来,谁也不能说到了明日父皇还能记得。

      而且锦阑这样的孩子,父皇一眼就看的明白,是继承不了大统的。他就该做个闲散的王爷,写写诗描描画,用锦衣玉食囚着就够了。

      如果连这几日的恩宠都要和他争夺,在父皇眼里,自己未免太善妒太小气。

      有太监过来请皇后去皇上帐里,锦瑜也就告辞回去休息。皇上今日心情很不错,帝后两人就着红枣桂圆甜汤,很松快的说着话。

      聊着聊着,难免聊到儿子们身上,皇上道:“朕几个皇子里,年岁还小的先不算。年长一些的,数锦瑜和锦檀最出色。老八仁厚,处处都顾得很好,而老十英武,最有朕的风范。”

      是了,近几年兄弟之间拿来比较最多的就是锦瑜和锦檀了,他们俩各有长处,都是很优秀的儿子,皇帝对他们两个也比较满意。

      “锦瑜和锦檀都学了皇上您身上最好的地方,着实喜人。如今有这太平盛世百姓安康,说来也都是陛下的功劳,您现在有能带兵打仗的儿子,也有能妥善处事的儿子,这大好河山自然能千秋万代的绵延下去。”皇后的话看似两个孩子都兼顾,实则是在暗示到底谁更适合处理朝政,谁应当驻守边疆。

      皇上最精明,知道皇后什么意思,但也不戳破,他不喜欢别人揣测他的意图,也不喜欢让别人左右。皇后的心情他能理解,但是不想顺从,所以转了话锋到别的孩子身上。

      “老九资质一般,没什么突出的,但是好在勤奋好学,很懂上进。他母妃也一向老实本分,所以教出来的儿子性子不急不躁,若在寻常人家,也当不错的来讲了。后面那些小的,也有不少机灵的,过两年我看都能学得不错。”

      皇后想了想,忍不住还是提了:“是啊,锦阑也有十五了,日子过得真快。”

      “小十一也不知怎么回事,这个性子太不像深宫里的孩子了。”皇帝皱着眉头,微微叹气,“拘谨,胆小,又特别容易知足……没一点皇家的气概在。”

      这番话让皇后听了格外舒服,刹那就让锦阑在她眼里重新变回了那个可有可无的十一皇子。
      被谈论的主人公此时此刻正擅自出了营帐,在门口窝着看星星,星星还是那个星星,但是没了宫墙的遮挡,在更广阔的夜色里,仿佛更加璀璨了许多。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看花了,却还是忍不住要盯着看,这些细碎的星辰再亮眼也不及皓月分毫的明亮,而月相即便圆满都还能用肉眼去观赏,哪比得上红日不许人久瞻的光芒。

      “小祖宗,你怎么在这里,外头要把你冷坏了。”锦阑的贴身太监叫喜儿,正催他回去,他虽然鼻尖都冻的发红,但还是撅着不动弹。

      喜儿熟悉他,知道他这样是心里有闷气没撒完,只好再搬出一套被褥把他包起来,等他消完气。

      忽然听见脚步声,锦阑转过脸看到个熟面孔,就喊了声云川。他总算记得皇兄是如何叫的了,只是姓尚还不清楚,他觉得既然能和皇兄处得来年纪也不会太大,他自己又是个皇子,这样称呼不至于失礼。

      刘云川没想到锦阑呼他会这样亲昵,脚步连带着停了停,仔细看这人包的像个粽子一样,只露出小巧的一张脸对他眨眼睛。

      “你这样怕冷,就该多锻炼筋骨,身体好了个头也会长得快些。”可能是和锦瑜相处惯了,可能是锦阑看着实在幼弱,这会儿刘云川同他说话语气就像个邻家的哥儿。

      锦阑瞥他一眼,做了个细微的表情:“你是觉得我必定身手不行了?”

      “太子殿下出发前还提醒我十一殿□□弱,随行要多加注意。”刘云川有一说一,况且锦阑现在这样蜷缩在一堆被子衣服里,任谁都觉得锦瑜所言极是。

      “可你还是跟着皇兄就跑了,也没顾上看护我。”没想到锦阑直接放过了正在争辩的话题,不轻不重的提起了另一个。

      刘云川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好,看锦阑表情也没有什么端倪让他判断,他现在在官场不上不下,得罪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

      锦瑜毕竟是太子,锦阑只是普通皇子,哪怕锦瑜没下令让刘云川跟着,于情于理刘云川都应该把锦瑜当做首要。可当着锦阑的面,他刘云川一个小小的武官哪能这么说话。

      到最后锦阑也没真的要刘云川给个说法,因他打了个喷嚏,喜儿忙不迭的把人请了回去,留下刘云川独个儿站在那儿,和郊外的北风面对面。

      他摇摇头,不知道这算怎么一回事,走几步又回过头来看,太子营帐里宫人有六个,外头护卫有四个,锦阑就一个喜儿左右操心操肺,难怪方才就觉得冷清的很。

      连他都只是经过的而已。

      刘云川跟着锦瑜一方面是因为的确相识已久,有兄弟情分在,另一方面还是为仕途着想,与太子交好总归有益处在。锦瑜身边带着的贵气和荣华让刘云川一度以为这才是皇家常态,没想到还有像锦阑这样空端着皇子的尊称,倔强着自己给自己颜面的存在。

      白天猎得的猎物都整齐码在地上,刘云川吩咐人将它们身上的箭矢都取下,该取皮毛的取皮毛,可烹煮的按条理处理好肉与骨送到后头厨房去。白狐狸和雄鹿都交给了手艺最好的,一个要整皮,一个要取角,都不能有缺损。

      “等等。”刘云川对那支断箭还是有些放不下,见人把断箭成功摘下,他就拦住了端盘子的太监,要取了断箭看。

      箭头尺寸较小,整体偏细长,材料用的也不是一般的铸铁,比起来更轻巧,但是这对使用者的臂力要求反而更高了许多,不然难以破开猎物皮肤捅入血肉。

      这种箭都是按皇帝意思新制的,生产的量不多,都送去了一个人手里。

      十一皇子年轻力薄,普通箭矢恐负担不起,特制新箭方便取用。

      皇帝以为锦阑是个花架子,生怕他因箭矢太重连弓都拉不开遭人嘲笑,却未料到这个儿子能逐飞驰之鹿,自知气力不足不强取要害,而是精准打击薄弱的膝盖后侧,企图活活耗死猎物,箭术和智谋超乎所想。

      既然鹿是锦阑先手拿下的猎物,那为何他不开口辨明,一旦取箭观察,必定能证实他所说为真,既能凸显自己又能打击太子,不失为一个改善自己境遇的良机。

      难道真是因为兄弟间恭敬和睦?可锦阑对锦瑜的态度显然看不出到这个地步的亲近。

      刘云川趁人不注意将断箭藏入袖中带离,既然锦阑那边选择默不作声,那么这样的物件还是消失在众人视野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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