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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三章 ...

  •   又一个某个暮色四合的傍晚,我和梁佳佳一起回家,目送着她走进楼门。我伫立在门口许久,不知觉间已经过了三年。初二那年她忽然开口说:你以后送我上学回家吧。我便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她,自那时起我便一直这样做。
      但是转念一想,我又被自己吓了一跳,这也才稀里糊涂三年而已,我竟说多年。可这多年仿佛又是昨日,一如往日梦醒时分的清晰凛冽。
      我数着楼梯到门口时就听见家里有孩子哭的声音。肯定又是三叔家的孩子来了,那个黑不溜秋的家伙被一家人宠坏了,一身痞子气息和改不了的好动天性。他总喜欢找我过拳脚,受到教训后就哭丧着脸跑去找大人告状,他假装抽泣哽咽地说:“哥哥打我,他往死里打我。”
      我听完后常常被他气得发笑。不知他从哪里学来那么一些流氓招数,一个挑衅者竟像个无辜的受害者一样跑去告状,还极为夸张地说“哥他打我,往死里打我。你们给说说他还是我哥吗?他拿我当沙包打。”说时还用手捂住脸从指缝里观察大家的表情
      家里人也宠着他,每当看他哭丧着脸,手脚飞舞地夸张描述我打他的惨烈场面时,总会听到家人配合他敷衍着骂我说:“许禾,你多大的人了?还跟你弟弟计较,还敢动手打人,再让我发现你打他一次我就打死你。”看见家人个个跳起来咬牙切齿地威胁我时他会偷偷向我吐舌头以显示他的战果和对我的不屑讥讽。
      听到那鬼哭狼嚎的哭喊声我就知道这个小煞星又来了。不得不说,这是我的一大悲哀。因为有了他,我生活中的安稳幸福便少了一大半。
      进门后我就看见他抱着我的白毛绒兔子坐在地上哭,一边用手撕扯着可怜兔子的耳朵,一边用手习惯性的捂住脏兮兮的脸,两只眼睛在手指缝里偷偷地看着我们。
      妈说他养的兔子死了,非要我这个玩具代替。我说了声哦就算是应允了。不然还能怎么样呢,我说不同意在他面前是没有用的,家里人会根据他哭喊的厉害程度对我的东西做出相应的分配调度。这就像各强国坐在一起不顾弱国呐喊抗议,商量着如何分配其土地和黄金一样。
      果然,妈试探着问我时我就看见他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着看我,我只好答应了。不然不等我拒绝完他就能听见他轰轰烈烈的,鬼哭狼嚎的哭喊。
      那只兔子是刘雪琪留下的。她妈的手续办理好了之后她便也走了。礼貌地对我爸妈说了再见之后就走了。卧室又成了我的。
      我问她:“你留个兔子干什么?”
      “留给你做个纪念,反正我有不少。再说,我白吃白喝住了你家两个月还霸占了你的卧室。所以呢,这个送给你了。”她阔达地说。
      至于弟的兔子也不是他自己的,那一只是李楠送我的。毕业的时候她送了每个课代表一只兔子,说感谢我们三年来配合她作为班长的工作。
      她叔家是开养殖场的,养了很多黑白两色的兔子,也有些灰色的,不过灰色的兔子少,黑白色的兔子多,她给我们送的都是白色的兔子。那只活的被他养死了,现在又来谋我这只兔子。最让我讨厌的还不是这一点,而是他有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打我一拳然后大叫着,几乎撕心裂肺地跑出去,我好像倒成了一个追打小孩的丧心病狂的疯子。
      三叔家的宝贝儿子是家里人的宠儿。家里的老人更是疼他,疼这个一身痞子气息黑不溜秋的家伙,这个从小到大一直抢我东西的家伙。
      最令我愤恨的是他能在哭着告状之后立刻一副嬉皮笑脸地对我挑衅。我心里想,这个家伙要是去娱乐圈发展的话应该很有前途吧。演艺圈大概是不行的,因为那需要真正的技艺和内涵,娱乐圈倒是可以,反正只为了娱乐。他可以去哪里当一个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的痞子。
      还有一点我很奇怪,他比家里任何人都要黑的肤色令我很好奇,难不成是基因突变。我取笑他是挖煤小孩的时候奶奶总会跳出来用一种饱经沧桑的语气说:“黑点好!你看包青天那就是黑。”
      这时他会被我嘲笑地两眼泪汪汪,嘴角开始向下撇,然后大喊他捏造出来的口头禅。他在这种时候会用力眨眼睛,企图从那双贼光闪烁的眼里挤出几滴眼泪来,然后大喊大叫起来:“哥打我,往死里打我。”
      某天叶飞找到我说:“我感觉高婕变了好多,没有以前对我的感觉了。”
      我纳罕:“你说的是那种感觉?”
      他靠着走廊的扶手,背对着外面广阔的天空,沉默了许久,不顾风吹起衣角。我没有说话,靠近扶手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感受到了高处不胜寒。
      “就是变了,和以前不一样了。”他说,“而且,好像不怎么笑了。”
      “很正常,作业多了当然没有时间再去费力笑了。”我看向远处悠悠飘荡的白云。
      “真的变了,变了很多。”他好像得了失心疯。祥林嫂一样一遍遍的重复着一句话。应该是像思考者一样在揣测人生吧。如果他真的揣测人生的话就悲哉了,因为那玩意儿永远没有答案。
      其实何止是高婕变了,我们都变了,变得和以前不同了。我有时会莫名心慌,特别是经历人生每个转折点的时候。就像是我初中毕业升高中的那段时间一样,每天碎碎念着怀念过去不愿承认现实,拉着别人一起回忆他们没有兴趣的过去。
      还有就是,有些人在结婚前会莫名恐慌,会产生说不清楚的心酸。恋爱已久的恩爱情人终于走过现实的阻隔和猜疑,要到了他们梦想中的那一刻时却心慌起来。他们在担心什么。是害怕恋人不忠,还是模糊缥缈的未来。相恋数年的恋人纵然有缺点和摩擦也是过去的事情了,能经历朋友和双方父母考验的人肯定是能相信的。而且热恋中的人通常不会有这样的理智去思考未来。年轻人对未来往往是充满信心的,自然不会去担心未来了。可他们还是心慌,这种被称为婚前恐惧症的东西到底源于何处呢?我想大概是害怕自己的改变,害怕变得和过去得自己不一样。害怕连自己都变得陌生,自己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那种人。
      天台上的对话没有结果,谈话到结束我们都没说出个接过来。那天的谈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完全没有走在一个节凑上的谈话却谈了半个下午,最终也没有谈出什么,直到结束的时候他还不忘把那句“怎么就变了”重复了数次。
      然而没有解决的事情有很多,我们无能无力。就像是窦子说的那样,实在无能为力的就交给生死解决吧。
      后来的几天叶飞频频找我,说要让我帮他出一个注意。于是我们针对叶飞和高婕的问题展开一系列的行动。首先,叶飞对高婕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没有给任何人见缝插针的机会,从早上上学时他就跑去门口等着,再到中午等着放学回家,晚上这样的好时间他自然是不会放过的。用他的话说就是为了保护高婕。他摇身一变成了护花使者,肩负起保护高婕的重任来。
      纵然这样,情况也没有改变多少。他说高婕似乎有些为难的样子,没有以前那样开心自在了。但好在至少高婕没有说过就此分别今后保重的话。
      就这样,他和高婕变得不同于从前了。关系有时亲密有时疏离,像是多年的老夫妻,没有了青春时的激情澎湃和热恋时的你侬我侬,只有岁月沉淀下来的平静和细水长流。
      应该是成长的原因吧,都说女孩子比男孩早熟,这事该假不了。当高婕褪去青涩,但笑容依旧明朗灿烂。这时叶飞还停留在当初两人肩并肩甜蜜微笑走过残阳照映着的葱绿小道上的感觉里,他还没有来得及适应一眨眼就长大的高婕。做朋友必然是有着共同爱好或是习惯的,就这一点他和我很合得来。我们都不擅长快速成长和适应新环境和新的人。
      我总不能适应新的环境,那怕是由坏转好。我觉得人失去原来的生活轨迹以后就会失去生活的惯性,想要重新生活下去免不了要费一番功夫。
      生活如一夜谢在流水里的红花落叶,芳华不在,绝代已是过去,等待的只是模糊不清的未来。我一直感觉新的地方让人记忆深刻,每一次新的尝试,我承认,大多不是我所想,不管是尝试或是被尝试,我都记忆犹新。
      有一次在晨曦里走过一段陌生的路,小路铺了红色和绿色的地砖,中间是黄色的带有棱边的盲道。两旁有一些灌木丛,绿色葱茏,有些枝条伸到了行人道上。整日叽喳着不肯停歇的麻雀站在阳光照映的枝条上欢快地蹦跳着叫着。
      阳光像破碎的流苏和斑驳不堪的锈迹,洒在灰色鸟雀的身上,让人觉得暖洋洋中夹杂着凉意。新的变化总在我的记忆里刻下最深的,最清晰的印记,潜藏在可见不可触碰的地方。在午夜辗转反侧时犹如决堤的洪水,会带着寂寥和数不清的万千感触自深处汹涌而来。
      在我极力说服自己适应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让我们都始料未及的事情。是一个噩耗,但却也是一种解脱。
      刘伯悠扬在小区里的叫卖声成了绝唱,刘伯去世了。听人说刘伯早起出来卖馄饨时还好好的,骑着车子到了小区门口时忽然一头栽了下去。人就这样忽然地死了。
      妈说这也算是好结局了,老人死时没有吃苦受罪。你不知道医院里面有些病人受着怎么样的苦楚,他们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中生活,不知道自己在明天太阳升起时能不能睁开双眼看一看明媚的阳光。他们永远活在不知死神何时降临的恐惧里面。有一些人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吃饭要人喂,喝水要人端着杯子一勺一勺地喂下去,还要拿着手帕给他擦嘴角流下的口水。就是连上厕所都要有人扶着去,病人自己没办法去。那些病人一天到晚离不开家人,要么请陪护要么自己家人轮流照顾着。那样的病人想一想都觉得可怕,家人也累,自己也累,他们都在熬着,有的在等着康复,有的在等着死亡。病痛把他们折磨的尊严尽失,人都不像个人了。
      妈送了刘伯了一个花圈,白色的挽联上黑色的行楷写着高风传乡里,亮节昭后人。
      妈看惯了医院里那些求生不得的病患,觉得刘伯这样的算是好情况的了,因此她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十分悲伤的事情。
      刘伯去世的当天下午,他的家人就给他安排了去处。刘伯的老伴早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四个儿女有一个在本地,其他三个远在他乡,老三更是在隔着太平洋的美利坚合众国。
      次日下午,他的两个远在浙江和湖南的儿女被电话叫了回来,下午看过老人的遗体以后就送到了老大联系的那个火葬场里。一熊熊跳跃的火焰带走了这个老人的一生,所有苦难和幸福都消失在了烈焰里。
      刘伯下葬的那天来了很多人,奶奶,爸妈,还有社区代表人员。更有一些刘伯当年的好友,有四个人,都老了。我和梁佳佳也去了,我们两个买了一个花圈和一捧白色的菊花。刘伯同时也带走了这个城市最后的老旧气息,刘伯是这个城市里最早的那些流动摊点的最后一个人。刘伯走后,一切都是新的了,流动摊点从这里起就没有了。似乎用物是人非这个词语来形容最合适不过了。
      刘伯葬在了城南远郊的一片公墓里。冰凉的墓碑上刘伯笑容灿烂,那是他年轻时的模样。刘伯下葬后的第六天,他的三儿子到赶到了,刚好赶上了刘伯的头七,他们为他带去了三个果篮和大沓的纸钱。
      这就是那个即将来临的冬季前发生的最悲哀的故事了,我亲爱的刘伯,叫我小许子的刘伯去了一个无人向往,无人知晓却人人都要去的没有回程的远方。
      梁佳佳也变了,变的越来越漂亮了。别人都不知道我和梁佳佳关系,有人认为我们是情侣,也有人认为我们只是简单的朋友加老同学的关系。原因是我们一直在一起又不像其他恋人一样亲密。
      追求梁佳佳的人很多,仅仅一个学期我就收集到了七十三封情书和五十六支玫瑰,小的礼物更是不计其数。这让那些没有人追求的女生很羡慕。
      那些认为我和梁佳佳仅是好朋友的人愚蠢地把他们的终身大事交给了我。他们会把我悄悄叫过去,说:“这封信麻烦你交给梁佳佳,我请你吃东西。”
      我心里想,居然还有和那个初中同学一样傻的人。我起初想把他们给的东西全部偷偷扔掉。可是转念一想或许不该这样,这是别人给梁佳佳的东西,我应该让她知道。当我把那些东西交给梁佳佳的时候她却甩给我几样东西,都是一些情书,拿精美的信封包着的。
      那是那些不信任我的人的情书。可惜不管他们信任不信任我,他们的命运都一样,那些情书全部完好无损地,很不幸的落到了我手里。
      “这些东西你拿去都扔了吧,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也学习一下怎样追女孩子。”她调侃我。“你告诉他们不要再写这些东西了,还有就是那些话都扔了吧,零食要是不得扔的话你就都吃了吧。让他们别来了,告诉他们我要安心学习。”她一手捏着一支玫瑰花丢给我说。
      于是我代表梁佳佳同学向她的众多追求者宣布:梁佳佳同学不会谈恋爱的,她要安心学习,所以你们还是去找其他美女吧。
      这之后我把他们给梁佳佳的零食全部吃掉了。那些情书我也一封一封地看了以后全数扔掉了。
      那些情书大多直白露骨,开头直接切入主题,都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远不如叶飞初中时写给高婕的情书。由此可见追女孩这事是需要一定天赋的。
      他们的情书开头就是:梁佳佳同学,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照我看这样的垃圾是白白浪费一朵夹在两页纸中间的干花。
      还有一些是抄了别人诗集的。当然也有一些比较文艺的,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翻开其中一封,淡绿色的信纸上下两角处印着紫色的浮字,分别是情和缘,是很漂亮的行楷。中间有几行工整清秀的字。我猜想这大概是一个文艺青年吧。上面写着:亲爱的梁佳佳,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因为我想不出别的称呼来呼喊你,我不敢亵渎你的名和姓,不敢直视你的美丽。也请你在看完之前别着急拒绝我这一颗虔诚的心。我是喜欢你的,我相信你应该能从这封信里看得出来。我留恋呼喊你名字时齿间的不舍和深情,我留恋你眼里的美丽光辉,好像西湖水面上流动的水波泛起无尽爱怜的光。梁佳佳,这三个普通的字组合在一起时居然是这么的美,如同夜雨和微风的美丽组合。起初看时我觉得这份情书算不错,结果越往后看越肉麻,惊得我只起鸡皮疙瘩。
      我把这事告诉了梁佳佳,梁佳佳说:“这人可够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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