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乐老爷进宫(2) ...
-
一位衣着光鲜,分辨不出职位的侍从,走出来,邀请四人入内。
查基斯先生不高不低地咳嗽了一声。明喆先生故作严厉,也许只有亲王殿下快快乐乐。
乐老爷偷偷在心底叹气。
在国中执掌文教的文士,只要乐老爷在,隐隐都以他为首,自己并不是不明白,以致糊涂到真的以为是自己的风度和气质吸引了他们,当然不是,难道不是因为他有资格出入宫廷,更得到陛下的信任吗?
但他越来越觉得自上而下的信任与由此而来的由彼及己的拥戴,就像是交错的刀剑,正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在天马郡,甚至是不少贵人,也将希望押在自己身上。也许是因为远离中心的缘故,他们说起政治的因革、军队的建制、甚至是权利的聚散,肆无忌惮,又异想天开,彷佛只要把自己脱光衣服,在两手和后背沾满鸡毛,站在树上一跃而下,就可以学会老鹰搏击长空的绝技似的。他们把自己当成是学成鹰技的人物了。
可就算真的有老鹰的绝技,也应该看猎人的脸色不是?
绳索都做好了,等着诸君来套呢!
陛下的内室空荡荡的,只有一套暗金色的桌椅,和床的风格相衬。
窗帘是大红色,没有黄色的点缀,墙上是大幅瓯海梧王国江山图,运笔古拙,不懂行的人只会以为是小孩子的乱涂画。
要到达陛下的床边,他们必须迈上五级阶梯,最低一级阶梯上还留着栏杆被锯掉后的痕迹。
陛下已经换好了御服,正坐在床尾,用他的早餐。
他的碗碟、刀叉就摆在床边的小圆桌上,一定是侍从把小圆桌搬上去的,还有一些放在窗边的桌上。
“早上好,先生们。”他对四人打招呼,同时挥手让侍从回避。
四人鞠躬,但他低头对付他碟子上的那根鸡腿,对行礼不太在意。
这表示他和四人的关系,在君臣上下之外,还有一些可能类似于朋友之间的平等气氛。
“我希望你不会因为早起而受累,我的朋友。”陛下和悦地看着乐子爵。“昨天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到来,想和你一起欣赏那株水晶昙花,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我的陛下,那是觥乌国遣人送过来的品种。”
“是啊,他们居然宣称那种水晶昙花,只有在他们的水土、他们的花匠的栽培下才能绽放。”
“真是大言不惭。”
“我等这一天好久了,你知道,上一次你来,它还只是一个花球,可是现在,看看,我的花木官,难道会比觥乌国的差吗?”
陛下喝了一口葡萄酒,转而向查基斯先生说,“查基斯先生,劳驾你,请将那只烤鹧鸪递给我。”
“这是我的荣幸。”
查基斯先生马上照做了,他走到桌边,双手提起大托盘,稳稳当当地送到陛下的小圆桌边,桌上的鸡,陛下只享用了一根鸡腿。
“谢谢。”陛下左手拿刀,右手拿叉,从托盘上夹持了一只烤鹧鸪,移到自己的碟子上。
“你也要来一点吗?”他问查基斯先生。
“不了,我尊敬的陛下,我已经用过点心和茶了。”
“不会太清谈吗?”
“请原谅,我的陛下,微臣不得不拒绝你的盛意,但对于一个老头子而言,早餐上吃肉于他的肠胃负担未免太重了。”
说完,查基斯先生像一个正宗的侍从,挺直身子,走下台阶,将大托盘重新放在窗边。
“请原谅,我并不想假装对自己的无礼一无所知,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也不会允许在我的起床接见中,任由侍从和大臣混在一起。”
“吾王圣明,保密是军队必胜的法宝。”明喆先生粗声粗气地说。
“谢谢,明喆。”陛下向他举杯致意,“尊贵的先生们,你们已经看到了,我将内室的侍从减少了,是的,减少了,只剩下三个了,但我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衣裤,我自己就可以穿,早餐,正好接受你们的觐见。先生们,难道你们都没有发现吗?”
他说到此,脸上露出一个在乐老爷看起来不无狡黠的冷笑。
“你们在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得到了多大的尊荣吗?我希望你们不会忽视背后嫉妒不已的妒火吧!”
“哈哈哈……”
亲王殿下开心地笑起来,也许,在他看起来,陛下的确讲了一个很有趣的笑话。
陛下对王弟的表现没有一点回应,他将刀叉调转,左手用叉按住了鹧鸪的背,右手提刀,在皮肉上划了四下,马上就渗出了油。
“真香啊,说来奇怪,我记得父王只有在打猎之后才会在第二天早上大鱼大肉,但我昨天就没有打猎,几天来也没有,可今天起床还是忍不住想大吃一顿,如果不是昨天晚上剩下的鸡肉,吃下这只烤鹧鸪,我想没有什么问题,对不起,这话是不是不太适合?”
他笑着对四人说。
“陛下。”乐子爵笑着说,“王者无忌,昨晚剩下的鸡肉也吃得,今天新做的烤鹧鸪也吃得,就像那株水晶昙花,在觥乌国可种,在陛下的土地上,也可种。”
“等着吧,我的好先生,到了夏天,我要举办花会,就在御花园,让各地名花在宫中争奇,就叫夏花会吧,我要觥乌国知道,就是他们的水晶昙花,在我国名花中,也不过如是而已!”
亲王殿下已经在拍手赞成。
“觥乌国这下该知道,这水晶昙花,也臣服在吾王慈恩之下了。”
“但他们连一朵昙花都不如。”
“自不量力。”
陛下落过刀,将刀叉随意放到一旁,左手握起油淋淋的烤鹧鸪,皮肉筋骨一大团,就像是握着没了支架的地球仪。他抬起右手,弯曲大拇指,和食指、中指,在它的大腿部挖了下去,向外撕开一大块肉,拉断还连着身体的皮,连皮带肉,放进口中。
王弟似乎也饿了,伸手在小圆桌放着的昨夜残鸡上,将鸡脖子连头折断了,双手一点一点,撕开了皮,去了,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段,左手拿着鸡头,右手扶着另一边,细细地啃。
乐老爷也听说过,亲王殿下吃最喜欢各种动物的脖子肉,鸡鹅鸭、羊,等等。曾经有侍从讨好他,将街上卖的,带给他品尝,他试过尚觉得不过瘾,亲自登门,还跑到店家的厨房里看人家是怎么做的。让他得王兄大骂了一顿,但他照让我行我素。
亲王殿下得了鸡脖子,四周看看,对查基斯先生说,“查基斯先生,请你帮我搬那张椅子过来好吗?我可不想弄得王兄的内室遍地是油,等下的国务会议,我也会来帮你搬椅子。”
乐子爵见状,赶忙止住了老先生,自己帮了那张椅子过来。
“谢谢,乐先生。”
“朗读官先生,请你履行你的职责,告诉我们今日的事务。”
“好的。”亲王殿下耸了耸肩,放下已经吃了不少的鸡脖子,拿起陛下的餐巾擦了擦手,放在自己前面。再从上衣左边口袋中取出折起来的纸,打开。
“你的密本呢?”陛下问。
“放在房间里。”
“亲王殿下想来还不习惯,如果你不介意,今天就让老臣来吧?”
说着,查基斯先生接过亲王殿下手上的记录,一一读出。这未必会减轻陛下的不快,但他是不会在上午流露出来了。
岂止是亲王殿下,就是乐老爷,这位不在宫中常住的地方贵人,也不习惯。
但他和亲王殿下还是有所不同,乐老爷之不习惯,是看不习惯,做起来自然了无障碍,但亲王殿下,想必是还做不习惯,为人又轻浮,故常惹得陛下不高兴。
陛下行事素有军人风格,而且推己及人,故大家也难有话可说。但乐老爷也不曾想到他如此雷厉风行。
按照王室典范,列王内室,遵照传统,应该有内室长一人,侍从官一人,侍从官之下,又有大侍从一人、御衣官二至三人,掌门官三至四人,侍从数人,但陛下只留下侍从三人,一人负责通传,一人掌管衣物,一人服饰饮食。
另一方面,陛下喜欢在早晨接见大臣,复将起床礼与接见合一,不再在外与诸臣下用早膳。按照起床礼的规矩,优先觐见的人,乃是侍从与宫女,而在此之后,则由王室成员最先觐见,如此说来,此时此刻,除了亲王殿下,不论是亲近如乐子爵,还是高官如查基斯先生,还是权重若明喆先生,都不应该在内室之中。在王室成员最先觐见之后,第一觐见的荣誉归和王室血缘亲近的亲戚所有,第二觐见是门外和宫中受宠的护卫,第三觐见才是朝臣,第四觐见,就是有机会在宫中碰运气的臣子了。虽然未免冗长了一些,但法度也井然。
但陛下将前定的觐见权悉数收回,重整秩序,才使四人一跃而为宫中最引人眼热的红人。
可是,光是个红人,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绝不是乐老爷的私心,而是亲王殿下的抱怨。亲王殿下为人轻狂,但待人也不拘小节,说是如拂春风也不算僭越。
朗读官本来只是给陛下闲来无事时读书消遣的娱乐小官.提醒陛下一日要务,向来是某一位被指定的国务大臣在用早膳之后的分内事。历史上,多疑的君主也会起用自以为可信任的人从当机要秘书,那亦无话可说。
“王兄,你真的整个都吃完了。”亲王殿下叫道,起身快步走到床边,将大托盘里另一只烤鹧鸪拿刀切了一块,放进嘴里。
“吃了我的一条鸡脖子,倒勾起你的饿虫了。”陛下笑着,看看其余三人。
“正是这样。”亲王殿下头也不回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