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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两年前的stalker罪行 一方面,这 ...

  •   一点开,赫然是对方那里的照片,比我还长一个大拇指的长度。我没有等到右上角的3秒倒计时结束便吓得退出了。虽然在拒绝别人的时候,我总是言辞辛辣,咄咄逼人,说着什么“我可以S你吗”之类的鬼话,实际上连和别人交换那里照片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虽然我并不“求*若渴”,但不得不承认——他的那东西确实挺好看的:它高昂着头,尽管因为太长显得前面有些小,但反而颀长得有一些微妙的优美,像一只高傲的火烈鸟。心乱体燥的我退出了软件,打开电脑里的word,继续对着空白的毕业论文茫然无措。
      过了半晌,他才回复道:“可以看看你吗?”——又是一个“社交软件雷区”用语。
      我总是有奇怪的伦理学观念作祟,或许应该说我是封建陈尸比较好?我觉得,我看了人家的那里,就占了他的便宜一般,就算无法对他负责,也应该以同物回赠。
      但我定神一想,暴露狂不也这样吗?我会觉得自己占了暴露狂的便宜吗?难道不是暴露狂对于被他污染了视线的人负有责任?
      于是我回复:“哦?你好看吗,我不跟不好看的人讲话。”
      几秒钟后他发来了一张阅后即焚的照片,他站在我上星期才去过的一个独立书店门口,脸和五官都小小的,眼尾略微有些上挑。我其实第一眼看到时并没有多大的感觉,毕竟我在14岁时就已经见识过天下男孩子的“理型”了,后来我遇到心动的每一个少年,都只是分有他的一部分。
      那么我眼前的这个男生分有了他的什么呢?大概是“少年感”吧,东亚人特有的细长且上挑的眼睛,加上没有我一样颧骨过度发育的小脸给了他一种初中男生一般的青涩感。尽管刚开始聊就发那里的照片这一行为一点也不青涩。
      我忍不住截图了。蠢钝如猪的我在此之前,并不知道截图会告知对方。
      于是他好像愠怒起来。发了三个微笑的表情给我。
      我慌了,赶紧回复:“对不起,我截图只是因为觉得你太好看了。”
      他又回复了一个微笑的表情,然后我们两人便陷入了沉默。
      这不过是Grindr上一次遇上没有社交礼仪的网友的普通事件罢了,对于他来说。我心想道。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一个半月后,已经上交了毕业论文的我,因为早已跟家里说了先静养一年,也不忙着找工作,每日的生活也就是在宿舍睡到十二点,然后下午去咖啡厅看看barista而已。
      一天晚上,我已换成default灰色无脸怪头像的Grindr难得地又震动了起来。点开屏幕一看,是两个月前聊过的他。
      “两个月前因为我截个图就生气了,现在还有脸来再跟我发信息?”
      我打开软件,只见又是“社交软件中绝对不能碰的雷区”之“在干嘛?”
      我正准备打“在S别人哦”,他的回复先过来了:“怎么把头像换了啊?”
      我心里冷笑道,“我按我男神p的头像真他妈受欢迎。”想着,反正一开始和他聊天也没给他留下什么好人设,所以很爽快地承认了:“因为是假头像哦。”
      “呵呵,是吗?”
      “可以看看你吗?”
      看什么看,NMSL。“不可以哦。”我不知道何时跟谁学来在语句结尾一定会打一个“哦”的婊气说话方式。
      “但是我都被你骗了两张照片了吖。”他回道。
      我凭本事修的假头像吸引了你,你自己要发给我看的,算什么骗呢?但我一翻到“屏幕截图”相册里他初中生一样稚嫩的小脸,又有点心软了。
      “我那里又没有你大哦,有什么好看的。”
      因为我的百般回绝,他反倒对我更穷追不舍:“那看看脸都不可以么?”
      “我都给你看了脸,你也应该给我看真正的你的脸吧。”
      我竟然被问住了。确实如他所说,他的面容展现在我面前之时,我本来就有义务以我的面容去相接,去交换目光,去为他被我的视线所攫取而进行伦理学上的偿还。
      “那好吧。”于是我在手机里Facetune的相册里,翻了一张在看展的时候让朋友给我精心拍摄,又被我自己用超过5个软件倒腾了几遍才修出来的图发了过去。
      “等等,怎么我觉得有点脸熟?”
      “好像我之前在图书馆遇到的一个人hhh。”
      我知道他遇到的肯定不是我,因为我已经大概有一年没去过那个散发着酸菜屁味的图书馆了。于是我选了一个冷笑的表情,回复道:“那肯定不是我hhh,因为我已经一年多没去过图书馆了。”
      “不是一年内哦,是大概两年前,在三楼的出口旁边。”
      我心下一惊,不过还抱有最后一丝侥幸,因为我基本不去那个散发着墨臭味的特藏部自习:“但是我基本没去过三楼诶,好像就两年前的元旦节前夜去过一次吧。”
      “好像就是冬天的时候吧,你看看是不是你吧?”
      他发了照片过来,并且并没有使用阅后即焚。
      一看照片我就呆住了,那真的是我。而且那天早上我似乎没有洗头就去了图书馆,更别说画日常裸妆了,我从来没有把充斥着我校学霸们图书馆作为期待有美丽邂逅的浪漫花园。照片里的我对比我刚发的精修图,让我难以接受。那天我的刘海好油,所以被我撩到了一边,并且眉头皱着,嘴巴撅着,露出深重的法令纹。
      我一连回了五个“,”给他,只是为了把他偷拍的我那张丑照给顶到我们看不见的屏幕上面去。
      “?”他回道,“真的是你吗?”
      “I don't know her.”我回复了一张玛丽亚凯莉微笑着摇着头说这句话的图。
      “哦,但我觉得好像你。”
      好看?我在别人眼中就是这个样子?我不能接受脱离了5个软件修图的“真实的”我。
      “好看你妈呢。”我在发送这条信息时,把“妈”改成了马的emoji。
      “反正我觉得好看哦。”
      “我觉得好丑。”
      “但是你俩有点像诶。”
      “好啦,那又怎样。”我差点脱口而出“NMSL”,最后还是忍住了。
      “所以真的是你吗?”
      “是啊,”此刻我很愤怒,此前只是偷偷拍过好看的男生清瘦背影的我,没想到终有一天自业自得,“反正我是觉得自己挺丑的。”
      “不会啊,虽然那天好像你没有怎么打理自己,但是笑起来真的好可爱。”
      我回复了一个摊手的emoji,想不出回他什么好。一方面,这是我迄今为止21年的人生里第一次被一个我性取向范围内的人说“可爱”,第一次知道自己原来也有被别人偷拍长相的资质,第一次发现像我这样笨拙又阴沉、讨厌打扮、只想做透明人的自己,也在被自己不知道的人默默注视着;一方面,对于这种stalker行为,我又感觉到受到了极大的冒犯。
      好吧,我也得承认,我也做过这样stalker的事。我也曾经在街头遇到可爱的男生时,假装接电话,然后偷偷按下音量键妄图记录下他们的侧影。但我不会在真正遇到喜欢的男孩子时,还一脸开心地说:“我偷拍过你诶。”我肯定会垂着刘海,眼睛都不敢对视,害羞地说:“虽然是第一次见,但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喜欢上了。”
      “所以要见面么?我住得离学校很近hh。”这时我才注意到,他和我的距离不是11.1km,而是1.11km。
      “不了吧,不要见面了吧,在路上再遇到我不要跟我打招呼。”我回了这样有些冷心冷面的话。其实我想和他见面,但我不想以Grindr上好像是以月抛为前提,在黑夜里偷偷摸摸地见面,我想光明正大地、和他在阳光下相见。
      另一个原因是,我的舍友们早已睡下,我如果起床再梳洗一番,轻则明天被他们背地内涵一番,重则直接砸床警告都有可能。
      我的信息很快变成已读状态,但是直到五分钟后他才发来新的信息:“那以后可以在这里继续发照片给我看么?”
      我回复了一个“可以吧。”因为我也不想就此把他拉入黑名单,永远不再搭理他。他在两年前见过我,我也觉得他的脸有一丝似曾相识,像贾宝玉对初见的林黛玉说的:“好生奇怪!倒像是在哪里见过一般。”但他们的人间体终究是无法回想起前世的,只有在灵魂离开人世之后才会恍然大悟——只是那时,绛珠仙子已经永远不会让贾宝玉的生魂接近芳踪了。
      这也是我的小小心思。如果刚刚“姐妹相认”的第一晚就凭着胸中的那股激情马上见面,纵然热情似火,但恐怕也只像烟花一般一闪即逝,落得个始乱终弃,“用完扔”的下场。我并不想这样。既然他和我有如此奇妙的缘分,我不想这缘分如同大年初一里鞭炮余烬里的哑炮一样,只有一根引线,烧完后便什么都没有了。
      但那时,我尚未确认我对他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或者应该说,那时,我对他的感情也远未成熟,甚至连花蕾都不是。只是觉得,空气中充盈着草木汁液的芬芳,那是我们彼此生命的气息,这呼吸令人愉悦,我们是不是能够一同生长呢?
      “反正来日方长,一定会见面的。”那时的我是这么想的。

      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他也发了很多他的照片给我,还有穿着衬衫,头发梳成油头,俨然是一个小大人的照片。
      “你这张很不一样呢。”
      “我最近在找工作啦。”
      “像个小大人,但我还是喜欢你学生头的样子。”
      “我现在已经不长那样啦。”
      “呵呵,你也修很多么。”
      “如果你真的见到我,就会知道我长什么样了。”
      但我早已说过“永远不要再见面了”的话,他似乎也一直信守着这一诺言,从来都没提过这一回事。
      我也继续发送着我自己的精修图给他,他吐槽道:
      “怎么每张图的都是一张新的脸啦。”“你本来的脸型就很正了,干嘛修得这么长。”
      有时候他也会怅然若失:“毕竟我只见过一次活的你啊。”
      “再等一等我,等我搞完这该死的毕业论文答辩,我就来主动向你提出见面的请求,让你不那么尴尬。”这个念头,让我在修改起论文终稿时,也变得踌躇满志,PPT也一气呵成地在一个下午做完,就等着第二周的最终答辩了。
      “我明天要答辩啦。”
      “加油哦,你的论文肯定很好。”
      “最近看书看到头痛,麦克卢汉的书虽然挺好读的,但是他的注家们写的书往往是鬼话。”
      “麦克卢汉?你是传播学专业的么?”
      “对啊,怎么了。”
      “没什么hhh,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也认识这个专业的人。”

      第二天,尽管我的答辩报告讲得磕磕绊绊,但是上下眼皮在坚强做着斗争的老师们似乎也没有听进去我毫无语调起伏的陈述,只是随手翻到一页,指出了几个错别字,或者是引用文献格式的错误,以敷衍答辩秘书的记录任务,这事儿就算这么过去了。
      已经有18个小时没有和他讲话的我,赶紧拉下通知栏,点开了他两小时前传来的两条信息:
      “现在答辩完了吧。”
      “应该都没问题吧?”
      我回了一个右眼滴泪的哭泣表情,说:“讲得很差,但是总算过了。”
      其实我已经想马上发出下一句话,但等了半小时,他没有回复我,我只好去食堂先吃饭,此时已经错过晚饭时间,只有菜品数量可怜的夜宵档。我拿了一份炒河粉,一串烤面筋——烤面筋竟然是被没有辣椒味的辣椒水浸得湿乎乎的,让我非常恶心。不过开心的是他终于回信了:
      “哈哈,过了就好啦。”
      我立马点开聊天框,把之前已经打好并粘贴的下一句话发送了过去:
      “明天是周六,我们要不要面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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