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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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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行。”
吃完早饭,时柯拎起书包跟着沈牧出了门。
咖啡厅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是英国凯旋Bonneville系列的,款式复古但不失冷酷,车身深黑锃亮,几处磨砂黑低调内敛,坐垫是切切实实的真皮。
时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心中啧啧称赞,这得是哪位爸爸家的车啊。
沈爸爸看见时柯正目不转睛观察自己的宝驾,他笑了笑,“时柯。”
时柯闻言回头,稳稳接住沈牧向自己扔来的头盔。他怀里紧紧抱着头盔,用充满艳羡的口吻说道,“这是你的?”
沈牧点点头,有一种不显不露的高手气质。
时柯不禁更加崇拜这人了,他麻利地带好头盔,坐上后座。
“坐稳了?”沈牧偏着头,声音隔着头盔和往常不太一样。
“嗯。”
随着发动机一阵躁响,摩托车像野马一样向前。
时柯上一次坐摩托车还是很小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拽住沈牧的衣服。身后传来一阵狗吠,时柯回头一看,正是柯南站在门口龇牙咧嘴。
他这时才看清咖啡厅的名字,Whatever。
Whatever。
时柯是怎么也难以想象,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大厨,竟会选择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他以前一直以为,骑摩托车的人,大部分都是臂上纹青龙、颈间挂金链的。可前面这人呢,长得比读书人还读书人,不过再想一想,这人和这车的气场挺配的。
沈牧上身穿一件黑色高领毛衣,下身一条藏青色水洗牛仔裤,外罩浅灰色翻领羊羔绒大衣,脚下踏着一双Stan Smith小白鞋。
他倾靠在沈牧背后,鼻尖有淡淡的木香。
时柯在沈牧背后,还是想不通前面那人怎么有这么大的反差。迎面而来的寒风吹不到时柯,他决定开始默背《逍遥游》。
七点多的城市还没有睡醒,街道很安静,车辆也少。偶尔经过几家路边的早餐铺,飘香阵阵。
冬天里的七点钟,东方既白,太阳从地平线破壳而出。
今日又是好天气。
穿过七七八八的大街小巷,各色光景尽收眼底。
时柯忽然想到《碟中谍6》里在街头飙车的阿汤哥和大亨,又想到《秘密特工》里翻山越岭的重型机车,他总是有很多的心理活动。
忽然一个刹车,时柯整个人都趴在沈牧背上。
羊羔绒软软的,有那么一瞬间,时柯想继续趴着,谁爱去上学谁去。
已经到了学校门口,沈牧见身后那人还没反应,便解下头盔,“时柯?”
时柯闭着眼装睡。
沈牧担心自己忽然下车会让时柯摔个狗吃屎,便也一动不动地坐在摩托车上。他勾了勾嘴角,轻声道,“时柯,这是你同学?”
时柯一个激灵,迅速从车上跳下,却发现面前一个人都没有。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他有点怀疑自己是否精神不太正常,下了车便朝学校里走,身后传来沈牧的声音,“头盔。”
时柯下意识摸了摸脑袋,冰冰凉一个重物。
淦,刚才头脑发昏忘记摘头盔了。
他转身回去,把头盔解下递给沈牧。
沈牧一手托着时柯刚刚递去的头盔,一手臂夹着自己的头盔,又像在拍画报。他笑着说,“今天夜宵吃什么?”
“Whatever,”时柯歪着头,“昨天的泡饭就行,我很好打发的。”
沈牧点点头,随即低头看表,“快进去吧,不然要迟到了。”
时柯一拍脑袋,立刻又转身小跑回去。
沈牧将头盔重新带好,他目送时柯进了校门,便调转车头离开了。
时柯进了教室,才忽然想起,自己一路上背诵《逍遥游》,刚刚背到哪里来着,哦,北冥有鱼。
兴许是因为前一天吃好睡好的缘故,时柯这一天活力满满。原本听两三句话就昏昏欲睡的物理课,他也毅力顽强地撑完全程。
沈牧买完菜,本来已经在回餐厅的路上,他又掉头进了超市。
于是沿途的路人可以看到,一位骑着摩托车的假朋克真养生青年,在他低调奢华的摩托车后,捆着一个大枕头一床羽绒被,夹缝中生存的还有一大袋果菜鱼肉。
这样特殊装备和造型的人,可能是打算去社会福利院,也可能是准备上山下乡。
当然,最大的可能,他的名字是沈牧。
沈牧回到店里时,他唯一的店员小王已经到了。
这样说似乎有些不太准确,毕竟沈老板现在还有一位兼职无薪的小员工。
小王见沈牧大包小包而且种类齐全,心中很是诧异,他冲沈牧打了招呼,再低头时发现自己又往咖啡里加多了奶油。
沈牧皱了皱眉,心中很是无奈。
小王是附近大学城的学生,会做咖啡,虽然实在做得不怎么样。牛奶咖啡奶油的比例他有时候会弄错,不太会拉花,偶尔会混淆不同品种的咖啡豆,做事情有点粗心大意,被他经手的工作台会变成灾区…
除此之外,小王还挺好的,沈牧这样安慰自己。
于是,沈牧索性就让小王帮忙点单收银,再帮着收拾桌椅、整理茶杯,这些事情小王还是很能胜任的。
就这样,沈牧一人担任多职,店长、咖啡师、主厨。
幸好餐厅的生意一般,不然他得忙死。
不忙不碌的一天终于过去。
沈牧看了看时间,六点整,他开始着手做夜宵。
他不紧不慢地将袖口卷起,两手臂袖口都在同一高度。
新鲜牛五花用少量细盐涂抹在表层,等黄油在锅中融化,将牛肉放在锅中,用中火两面慢煎,直至其表面焦黄,再加入料酒等调味品,将剩下的油汁搁置一边,用于稍后加入汤汁调味。
牛肉煎好后放入炖锅,并将先前的油汁倒入一半。加水,加适量番茄沙司,盖上锅盖,开小火慢炖。
趁着这时候,沈牧已将诸多食材一一洗净。他想起昨天时柯把西红柿皮一一剔除,便特地用水泡了西红柿,以方便去皮。
西芹、洋葱切成小丁,土豆、胡萝卜、西红柿切成小块,蘑菇切成小片,卷心菜切成短条细丝。赤橙黄绿白,色彩缤纷,赏心悦目。
沈牧的强迫症,总是在他自己下厨做饭时被治愈。
先将洋葱丁倒入油锅翻炒,沈牧熟练地颠锅,左右手完美配合。然后,其余的各色丁块丝一同被倒入油锅继续翻炒。各种蔬菜碰撞融合,油锅中已有些汤汁,飘香四溢。
沈牧见还没到时间,便洗了手,拿出手机,打了两局游戏。
时间正好,两个小时已到。他把手机塞回围裙口袋,打开炖锅锅盖,将油锅中蔬菜全部倒入。
再等一个小时,小火炖煮。
沈牧定了闹钟,一边看书,一边等。
等火候,也等人。
熟悉的闹铃声忽然响起,餐厅的门也被人打开。时柯一边解开围巾,一边搓手道,“冻死我了。”
沈牧起身朝厨房走去,“先洗手,夜宵马上就来。”
时柯洗完手便坐在椅子上耐心等候,他看到沈牧戴着隔热手套端锅而来。沈牧没穿外套,腰间系着围裙,更衬得他腿长一米八。
“好香啊,”时柯忍不住要流口水,他帮着沈牧在桌上放好隔热垫,又摆好碗筷。
“今天没煮饭,主食就吃点面包吧。”
沈牧像变戏法一样,转身拿出一袋法式长棍。时柯凑近一闻,淡淡的蒜香和面包香味扑面而来,他自告奋勇地说,“我来切面包吧。”
沈牧挑眉看他,然后点了点头,“好。”
可怜的时柯这才发现,原来切个面包也需要技巧。他两刀下去,刀口乱七八糟,像是被柯南咬开的,最后关键时刻还是靠用手拧开。时柯有点沮丧,他看着自己的战败品,“还是你来吧。”
沈牧忍着笑意,他接过刀具,轻轻松松就完成工作。每片面包都很整齐,大约2.5厘米的厚度,时柯不禁为他鼓掌。
沈牧对这掌声很是受用,他掀开锅盖,罗宋汤的香味被热气裹挟着奔涌出来。
“你先尝尝,”沈牧一手撑在桌边看向时柯。
时柯正准备恭敬不如从命,又听得沈牧说,“等一下。”
沈牧起身进了厨房,随即拿出一个小木瓶,对着汤锅拧了拧,“加点黑胡椒,提提味。”
黑胡椒研磨瓶也是木质的,和家具陈设都是一个风格,这人也太精致了吧。
时柯等沈牧又重新落了座,两人一同开动。
“慢着点,别再烫着。”
沈牧忽然来了这么一句,时柯忽然想起早上“心急咽不下热蛋挞”的悲痛经历,他下意识用舌头舔了舔上颚,一大早就破了一层皮,现在还疼呢,淦。
他盛好汤,用汤勺慢慢搅了搅,开始细嚼慢咽。
第一口是牛肉,牛肉块瘦中带着一点点肥,入口后便感觉到牛肉化成一个个小细块。很嫩,但是又很有嚼劲,好吃。
第二口是土豆,土豆块从里到外被完全炖烂,软软的,入口即化,牙齿可以暂时偷个懒。火候和土豆块大小掌握得正好,因此土豆不会完全变成泥状,好吃。
第三口是卷心菜,卷心菜被切得细碎,菜叶吸满汤汁,一咬便有浓汤流淌出来,好吃。
第四口是西红柿,这个季节的西红柿还不是最好吃的时候,没那么甜,带着一点点酸,但胜在多汁。西红柿去了皮,又有了番茄沙司的助力,茄汁又香又浓,好吃。
第五口。
第六口。
……
罗宋汤也太好喝了,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