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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3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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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潮过去后,海城居民将等候下一个十年,街道上嵌着海贝,来不及回到海中的海星海螺紧紧吸在墙壁上,缝隙里积淀的海水中也有小指般大小的鱼在游来游去,潮湿的城市在月光里浮着蒙蒙水烟。
迷芳庄园里工作的人好几天都发现退了潮汐的大海深处有一大团银光在向海岸移动,是不是一大群夜光水母呢?也有可能是飞鱼,不过也许是海市蜃楼也说不定啊。
萍水什么话也没说,她弯着腰,头发包在紫罗兰色的头巾里,清理廊下腐烂的昙花,她来到这里后就再没有离开过海城,对这块土地没有亲切感,亦说不上讨厌,她知道午夜的现状,但不愿与之走得太近,她朦胧地认识到一些事实,譬如两个一起起跑的人,很长一段路可以并行,但总有一个人先累了,会慢下来,她就是那个慢下来的人,慢下来也好,可以抬头看看风景,她跟着午夜跑了那么多路,一直跟随对方节奏,忘记了自己的步调,她要慢慢找回自己的步调。
午夜跑得太快,萍水都不太了解这个人了,那些传闻让她吃惊,她从不知道午夜会为了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权力跪在某个人脚边,有精神洁癖的他会与曾经瞧不上眼的敌人成为同谋,也不知道他喜欢麝香,寻欢作乐很上手……他成了另一个人,或许她也成了另一个人,但每次听到人们小心翼翼谈论城堡里的事,总觉得心惊肉跳,好像预见他会失了速,没有人追得上去拉他一把,终有一日,她会眼睁睁看着他从悬崖上冲出去粉身碎骨。
那片银色海域在一天天接近海城,饶是萍水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慢慢注意到了,她从迷芳庄园出来,站在通往海城的路上,有好几个路口可以望见下方的大海,那片银光潋滟的海水漂亮极了,几十艘海船升着大帆,花了好几天时间去追赶,昨天传讯回来说是一大片银色鱼卵,渔民用网将它们截阻在海岸线五公里外,每天天色最暗的时候,那方海域亮得像沉了数个月亮,萍水痴迷地看了一会儿才继续往海城走,来到住的房子,跟着她一起住的矮萝卜呼啸着从台阶上冲下来,帽子抓在手里。
“他们拿到了那些鱼卵,有我拳头那么大!”小孩子一溜烟跑去看热闹。
萍水开了门,大海潮冲刷过的房子,没有太阳照晒,潮湿粘腻,她挂好外套,突然蹲下身体,这日子要怎么过呢?做为孤身女人在异地生活开始时总是很难,而真正的痛苦则是来自精神上,忙碌的时候,考虑午夜的时候,可以暂时性遗忘,只是暂时,一天中总有时间等着她直面自己的处境。
她蹲在海青苔未除尽的地上,满心愁苦,眉头不展,门外传来花盆碎掉的声音,一个满身湿淋淋的高个儿也愁眉不展地低着脸,那盆碎在他脚边的花好象把他难住了。
“我不小心把它碰掉了。”高个儿对从门里折出来看他的萍水解释。
他一只胳臂底下夹着个盒子,打着礼物的缎带,另一只手忙着挤干滴水的衣角,忙得不可开交。
萍水拿了条干净的毛巾给他,他把盒子放在一旁,彬彬有礼又落落大方地接受好意,萍水坐在台阶上,见他擦完了身上的水,注意力又回到打碎的花上,伸出指节宽大的手去捧那朵蔫掉的花。
“这里养得活这种花?”
“我只是试试看,它快死了。”萍水摇摇头,阳光下移植进来的花不能在这里存活,她也是从阳光下来,不知道能撑多久。
高个儿将花一板一眼放进角落一个空着的小花盆里,“还没死呢,再养养看。”他咧开嘴,样子有些没心没肺的开朗。
这是萍水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从这天开始,她又遇见他好几次,有时在迷芳庄园回海城的路上,有时在海城郊外,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从海边回来的样子,全身上下湿淋淋的,满是海水和鱼腥的味道,他似乎就一身衣服,不分干和湿的穿过去看,奇怪的是,并不显脏。
有一天萍水从迷芳庄园回来,远远就看到他站在家门口,走近了见他在往花盆里摆彩色的贝壳和鹅卵石。
“我觉得它在好转,你说呢?”他兴致勃勃地同她交换意见。
萍水闷闷看了眼,一声不响地走进屋子,好一会儿她端着水杯出来,不想说话,居高临下又百无聊籁地站着。
“我经常看到你。”最终他不太好意思地打破缄默。
“是吗?”萍水喝了口水,目光移到他脚边,“里面是什么?你总带着它。”
除了那身衣裳,礼物盒也成了他的标志。
他立即热情地打开给她瞧,抽缎带的时候,萍水注意到他的指甲干干净净,一点不像渔民和船工。
盖子掀开露出里面丝缎上摆放的红鞋子,萍水看呆了,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鞋子。
她的惊讶让他很高兴,“我只是想,女孩子大概都会喜欢。”
萍水回过神,脸上的表情温柔起来,这么一个连自己都太会照顾的男人,竟会有这样细腻的一面。
萍水以为她交到了在海城的第一个朋友,事实上呢,他从哪里来,从事什么工作,住在哪里,她都一无所知,以前她被那个浪漫主义色彩笼罩的人物照料得细致入微,缺乏莹芳的世故,又受那位浪漫主义人物爱情至上观念的影响,差一点儿认为整个世界除了爱情没有另外的东西是值得追求,年龄丝毫不影响她的单纯和不谙世事,她难以亲近又多愁善感,一旦对某个人有了好感,便放下猜疑、防备,全心相待。
那盆花被高个儿热情地注视了一段时间后竟然真的活了,细细的嫩芽娇弱不堪探出个头,对着这个陌生异样的世界,怯生生,不知所措。
高个儿建议把它移植到土壤中去,“它应该到土地中去,而不是住在狭窄的盆子里,土地里有磅礴的能量,能让小家伙长得壮实,它会慢慢适得其所。”
他对海洋、动物、植物、土地、云层变幻等等很着迷,一个自然的亲随,身上虽然全是盐碱和鱼腥味儿,却时常带着不以为然的潇洒,令他气质独特,惹人喜爱,见过他的人几乎都喜欢他。
种完花,他说:“我要走了。”
“不坐一下吗?”萍水以为他要回到住的地方去,噢,她还没问他住在哪里。
“我要走了。”他跪在花的旁边,手上全是泥,眼睛里带着笑又说了一遍。
萍水愣了一愣,忽然就明白了,不免大吃一惊。
“今天睡下去后听到任何声音都不要起来。”他白而整齐的牙齿在灯下闪闪发亮,这副牙齿显示他有个好胃口。
可怜的女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应付这出突如其来的别离,她当然不以为他会为她停留,可是这未免太过突然。
“你是要去找穿那双鞋子的女人吗?”她一向不好奇,除了对他的礼物盒,这是头回对他的私事做出探询,他带着一双美丽的红舞鞋,自然是要给一个女人的。
他把盒子第二次对萍水打开,还是那对红鞋子,美丽无双,任何女人都会爱上它。
“你不认为它很罪恶吗?”他问道,“尽一切力量勾引你去拥有它,让你的欲望藏无可藏。你是个好女人,不适合拥有这样的东西。”
萍水一片茫然,她看着他站起来,一只胳臂夹着鞋子盒,款款朝着城外走去,像认识之初他从这儿走过去一样。
矮萝卜很晚才睡着,他叽叽呱呱兴奋地说,那只银色的蛋似乎明天就能孵出来了,他天真无忧地猜测会是条小美人鱼,一条他手掌一样大小的美人鱼,这个念头令他睡不着觉,当然了,他又补充说,大多数人认为那是些极乐蛋……萍水让他闭嘴,给她一分钟的安静。
她坐在那里郁郁寡欢,矮萝卜走过去牵牵她衣角,“都会好起来的。”
“我知道我知道。”她回应时像在对自己的内心说话:“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们可以在这里安家,你有我,我也有你,并不孤独,只要没有那么多的欲望,心不会太痛苦,我只是还没能……适得其所。”
寂静维持了一会儿,偌大的轰鸣,像数不清的蝗虫掠过他们头顶,玻璃裂开了缝,四面八方是被震落的瓦砾声。
矮萝卜向外面跑,萍水牢牢把他揪住,女性直觉令她感觉到一股极大的力量在周围活动,带着前所未有的破坏力,世界又一次成了孤岛,城市覆灭的灾难似乎又要降临,那种没有神明也没有殿堂的无助,令她差点儿崩溃。
当一切安静下来,他们驻立倾听,四周静得吓人,一切生物都屏住了呼吸,害怕将那个可怕的东西吸引过来,极静里只听有胸口心脏快速的搏动声,萍水颤抖着走了一步,外面依然很安静,但已不是适才死一般的寂静,包围海城的恐怖力量正在消失,日常生活的气氛渐渐恢复过来,她鼓了鼓劲,打开门。
天空被烧得炽热明亮,黑森林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堆,什么声音也没有传出来,栖息于那里的夜妖无声无息的,已经不存在了一般。
已逝的守护者芳汀说过:只要对脚下的土地忠诚,在敌人到来时,大海中会有凶兽捕食入侵者,海城会以迷宫困住入侵者,黑夜大门里夜的妖魔迷惑入侵者,而琉火城堡必集全力击溃入侵者。
人们掩面跪在地上,他们贪图那些以为是极乐的卵,他们对海中来的异乡客放松了警惕,耽于敛财与享乐,他们对自己的土地不忠诚。
萍水看向她的花,羸弱的太阳下才能生存的植物,居然在这方异地开出了第一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