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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大结局 先导篇:半生你我 ...

  •   直到快毕业这一年,扎卡赖斯史密斯才发现赫奇帕奇休息室里还有一个鬼魂。那鬼魂很“年轻”,哪怕对着爱哭鬼桃金娘也十分讲礼貌。听胖修士说,他才死了二十年。
      那鬼魂穿着魁地奇队长的球服,总是在空荡荡的休息室里踱来踱去。球服背后是个大大的“1”,下面写着“麦克米兰”。扎卡赖斯想问问厄尼,可后者连带着大半个高年级赫奇帕奇一起搬到有求必应室去了,他只能作罢。
      扎卡赖斯一直憋着没问出来,不仅因为作业和卡罗兄妹的折磨,也有一点点微小的因素是他潜意识里不太想跟麦克米兰家扯上关系。
      情人节刚过,凤凰社的成员寄信来通知扎卡赖斯的父亲死在搜捕队手里的噩耗。扎卡赖斯拿着千斤重的信纸茫然无措地站在休息室的壁炉前,甚至忘记了流眼泪。他也算是英雄的儿子了,但他一点都自豪不起来。
      麦克米兰的鬼魂站在壁炉另一侧凝视着扎卡赖斯。如果他不是半透明的,扎卡赖斯可能会把他认成活人。鬼魂整理着自己的球服,尽管它已经十分整洁了。扎卡赖斯忽然想起自己也是魁地奇队长,不过他已经有半年没碰过扫帚了——不止他,整个霍格沃茨都是。
      “节哀顺变。”鬼魂想伸出手拍一拍扎卡赖斯的肩膀,可还没够到就把手缩了回去。他的声音凉飕飕的,仿佛真的有一股冷气从扎卡赖斯的脊椎穿过去了。
      “你是厄尼的叔叔,对吧?我听他提过。你们麦克米兰家都是英雄。”扎卡赖斯努力不把话说得那么讽刺,但事与愿违。
      鬼魂盯着摇曳的炉火,很轻地“嗯”了一声。“我是希兹麦克米兰。”
      “你认识我爸爸吗?”
      希兹沉吟了一会儿,声音更轻了。“米拉克是个很好的人。”
      扎卡赖斯觉得这不是真话。“不,”他说,“我爸爸不是。”
      跟一个鬼魂交心不是要紧的事。况且,扎卡赖斯的真心话只有鬼魂听了才不会愤怒。他并不是向着那个人,他只是厌恶父亲的执着。父亲说不要惧怕直呼那个人的名字,可他自己从来没有叫过。就算这是父亲的希望,扎卡赖斯也只会把它理解为懦弱。
      更何况,在父亲终于勇敢起来的时候,他的顾虑里根本没有扎卡赖斯的位置。后者可以肯定父亲在被捕时没有任何一个瞬间想到过他还有个儿子。米拉克史密斯的孤注一掷和义无反顾在他儿子那里全是笑话。他把扎卡赖斯带回家来不就是为了转移注意力吗?况且还没有成功,真是笑死人了。
      “也许吧,也许。”希兹扯了扯嘴角,到底没有苦笑出来。
      在空荡荡的休息室里,他们很自然地成了朋友。他们是相隔二十年的同龄人,共同话题不多不少。扎卡赖斯有意回避着所有的往事,尽管希兹好像很乐意聊这些。
      “我活着的时候没有几个朋友,”希兹说,“有的也不作数了。”
      “什么叫‘不作数了’?”
      “你认识苏珊博恩斯吧?”希兹坐在窗台上盯着窗外的乌云,“我以前是她姑姑的朋友。”
      “阿米莉亚博恩斯?”
      希兹笑了,“不不不,我怎么可能有机会跟阿米莉亚说话?我是说另一个,苏珊不愿意提的那个,她叫格洛丽亚。”
      “格洛丽亚博恩斯,那个——”
      “是的,那个死在魔法部的食死徒,我和她早年关系不错。我们俩都是家里最小最不重要的孩子,我以为我们是一类人……结果,”希兹叹了口气,“谁都没想到,她竟然去投奔黑魔王了。”
      “我无法想象。”扎卡赖斯说出了实话。他无法想象周围任何失意的人做事彻底得那么过分——他自己就是那个最失意的,不过他也没有过那样的想法。
      “就算我已经死了,我也无法想象。或许我到底还是比格洛丽亚幸福一点吧。”
      有朋友相伴,备受折磨的日子就过得快多了。厄尼他们敢反抗卡罗兄妹,扎卡赖斯从来没敢——不,不是不敢,是不想。在对着低年级学生施钻心咒的时候,扎卡赖斯感到一种他不愿承认的痛快。
      苏珊博恩斯圆睁着眼睛瞪着扎卡赖斯,眼泪流过她布满雀斑的、和当年的格洛丽亚一模一样的脸,最后只说了一句:“你是个魔鬼。”
      “也许吧,也许。”
      所有人都盯着扎卡赖斯,而他只想回到空无一人的寝室去。英雄的儿子本不应该对生活充满怨怼,可谁让他是从未被命运垂青的扎卡赖斯史密斯呢?扎卡赖斯是个无关紧要的人,可他也想有一个奔向光明未来的理由和资格。父亲不给他,他也要不到。
      “希兹,”那天晚上,扎卡赖斯躺在床上问,“你是怎么死的?”他很难过,所以他要用别人的伤痛遗忘自己的难过。
      希兹没有说话。在散发着泥土气息的黑暗里,扎卡赖斯什么都看不到,但他知道希兹肯定在这里。
      “希兹?”
      希兹又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我喜欢的人是个魔鬼。”
      听到“魔鬼”,扎卡赖斯更加难过了。他努力抑制住胸间即将爆发的忿恨和悲愤,问道,“谁?”
      “你认识她的,那个罗齐尔小姐。她曾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后来决裂了。文迪米娅一直到死在她面前的时候都没放弃她,她可能有特殊的魅力吧,我也不知道。我不应该喜欢她,她不是个好人……还好她永远不可能看到我。”希兹低头重复了一遍最后一句话,像是在说服自己忘掉什么。
      “然后呢?”
      “那天我本来可以活下来的。我哥哥打断了她的腿,我就快从窗户跳出去了,但是我回头看了她一眼。那时候她十七岁,比现在单纯愚蠢得多,她就那么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件她不喜欢的东西之类的。然后……她的恋人,那个布莱克,毫不犹豫地给了我一个死咒。他不会犹豫,我总是犹豫,所以死的人一定是我。”
      窗外有几只乌鸦飞走了。这不是个好听动人的故事,它们也不愿意听。
      “其实布莱克在学校里人不错。连她都说坏话编排别人,他倒是从来没有过。他不算是特别聪明人,但我总觉得他知道我在想什么。不过,他从没找过我麻烦。我以为这是因为他还有点残存的善良,没想到他只是太傻了。后来他死了,她一个人活到现在,我想想也觉得可笑,又有点可悲。”
      “是的,是很好笑。”扎卡赖斯配合地笑了两声。
      “后来我就不怎么想这些事了。我回到霍格沃茨来过一个鬼魂的平淡日子,没想到去年又在这里看到了她。她过得很煎熬,我有点释然,只是替我姐姐难过。文迪米娅叫我别恨他们,怜悯才是正确的选择,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做到。”
      “反正我做不到。”扎卡赖斯踹了一脚毛毯。
      “相信我,扎卡赖斯,”希兹半透明的披风在呼啸的夜风里一动不动,“等你活得久了,这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怜悯只是不再追究的美化而已。真的,没必要为了别人的信仰献出生命,这一切都毫无意义。”
      “我觉得你姐姐要是听到这话不会高兴。”
      希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没办法,这是我的真心话。”
      扎卡赖斯其实也这么想,但他没说出来。希兹是个鬼魂,扎卡赖斯却还活着。人们不会在意一个鬼魂的想法,却永远会对微不足道的活人的一句不知是对是错的话吹毛求疵。
      扎卡赖斯可承受不起别人异样的眼光,他已经承受得够多了。

      达芙妮格林格拉斯是萦绕在安东尼戈德斯坦心头挥之不去的名字。她是冷漠的、疏离的、清高的、自傲的,她是最孤独的。她的一切都和他相反,正因如此他才会注意到她。
      那是1994年的圣诞节。安东尼在享受完舞会的喧嚣之后坐在一边打盹,李素和莉莎的大笑声在他耳边回荡。他眯着眼睛,礼堂里的人与物就变成了一个个色块。他在混沌中沉浮,一杯火焰威士忌最后浇醒了他。
      “噢,对不起,这是个意外。”
      安东尼发誓他没有一见钟情。烈酒模糊了他的眼睛,听力就越发敏锐。那冷静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歉意,淡漠得让他发怒;可当他的视线终于清明时,他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好吧,那就是一见钟情。如果时机早一些或晚一些,安东尼都感受不到那样独属于他的刚刚好的心动。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来说,觥筹交错间的片刻微醺就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他们当然没有在一起跳舞。什么都没有改变,只不过安东尼多了一个频繁转头的理由。泰瑞和迈克尔笑话他有了心上人,他却说:
      “看在梅林的份上,我脖子疼。”
      没人相信他,安东尼也不相信自己。他不太碰到达芙妮——他们的选修课完全不同,必修课也不在一起,他们能相识已经是奇迹。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安东尼常常在礼堂、走廊或者霍格莫德的高街上碰到她。她时常独来独往,偶尔和同学结伴而行;她不会笑,缓和的表情也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会有。
      安东尼第一次见到达芙妮的笑容是在1996年的情人节。那天下着大雨,他陪李素演完那场可笑的戏之后去了图书馆,达芙妮在夜色降临时坐到了他旁边。
      “你有很多朋友。”达芙妮说。
      她那样笃定,就好像她早就看透了安东尼的心,话里话外都透着尽在掌控的自信。然后她却笑了,笑得很腼腆。这腼腆不是因为面前的人是安东尼,而是因为她实在不怎么笑。
      “是的,很多。”
      安东尼失望地发现他没有心跳加速。他探究着面前女孩的心,太过专注以至于忘记了紧张。
      “西奥多诺特说你的朋友是泥巴种。”达芙妮毫无感情地说。
      安东尼在愤怒之余又感到了一丝失望。达芙妮来找他的目的仅限于此,她对他本人没有任何兴趣。
      安东尼愤怒地成为了第二天霍格沃茨风云变幻的主要推手之一。他站在风暴中心凝视着作壁上观的达芙妮,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被利用了。一切已然无法挽回,安东尼却莫名其妙地享受着自己造成的结果。
      他就喜欢那样的利用,更喜欢那样满心功利的女孩子。哪怕她的目的性会伤到自己,他也没在乎太多。别人说安东尼戈德斯坦是个洒脱不羁的人,他就心甘情愿地被封在这样的条条框框里。
      她是那样值得被爱,可是连她自己都从未这样想过。
      达芙妮的冷漠不是清冷,而是浑浊而带有温度的淡漠。她到哪里都不被人喜欢,只有安东尼用沉默的注视陪伴着她。她那样聪明的一个人,一定看得到他。
      安东尼把达芙妮的放过当作一种谢意。调查行动组的徽章在她胸前闪闪发亮,甚至亮过她的眼睛。可是他盯着那双无光的眼睛,感到自己正在慢慢深陷。
      再后来就是斯拉格霍恩的圣诞派对。她穿着颜色老成的裙子站在角落,少女雪白的臂膀犹如天使的羽翼。
      不,达芙妮格林格拉斯才不是什么天使。她最好做个最令人讨厌的恶魔,心里脑子里装满阴谋算计,张口闭口都是血雨腥风。她完全有条件变成那个样子——她的父亲已经死了,母亲到哪里都不受待见,妹妹又年幼无知——那是一个绝佳的选择也是安东尼绝佳的想象。
      现实中的达芙妮只不过是一个品貌中上、略比周围的人聪明一些的普通女孩罢了。可是她站在那里,涂着艳丽口红的嘴唇勾起来,安东尼就不由自主地想向她走过去。西奥多在忙着悲天悯人的同时也没忘记对安东尼投出“你也完了”的眼神,但后者并不太在乎。他不像李素那么勇猛,达芙妮也不像西奥多那样莽撞,他们谁都不会为彼此牺牲什么。
      “对着西奥多诺特扯谎很让你开心吧?”达芙妮抿了一口酒,嘴角笑意更盛。
      “他也在对我扯谎,我们都一样。”安东尼耸肩。
      “这可不一样,”达芙妮自作主张地碰了一下安东尼的酒杯,“他是个蠢货,你不是。”
      彼时安东尼的思绪已经不能允许他思考谁是蠢货了。他放下酒杯,把达芙妮拉到帘子后面,然后借着酒劲吻了她。
      安东尼自认不算是个正经人,但那是他的初吻。他们一边是被帘子隔开的朦胧的世界,另一边是河谷夜里的雪景,这是个浪漫的时刻。
      达芙妮拉住安东尼的领带延长了这个吻。她身上有月桂的香气,那是她名字的含义。那一刻他彻底看清了一切,他知道——就是她了。就算以后他会为自己现在的幼稚后悔,他的想法也没有丝毫改变。
      “所有人都讨厌我。”达芙妮轻轻地说。这是算计好的示弱。
      “我爱你就够了。”这是算计好的告白。
      “我不会爱任何人,你知道吗?”
      “我知道,正因如此我才爱你。”
      安东尼搞不清楚什么是爱,但他知道达芙妮是故意的。她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就连她眨眼的频率都是设计好的。她是个可以变成任何样子的假人,他就喜欢这样看不透的假人。那是属于一个自作聪明的少年的刁钻;或许他爱的是自己脑中设想的情境而非那个人本身,他也不知道。
      那天之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安东尼的感情不是热切的。他会记得达芙妮烙印在他心头的每一个画面,却不会去妄想把她留在身边。后来她在一夜间一去不返,他也没有过多的担心。
      但他会记得。他们从来不是一路人,却总在狭路相逢时为对方让路。他们没有缘分,甚至不常交谈,安东尼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灵魂相通。
      直到初夏的某一天,一只从马尔福庄园飞来霍格沃茨的猫头鹰捎来了达芙妮的信。信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只有一句话:
      “告诉他们我们要回来了,保重。”
      安东尼坐在有求必应室的地板上长时间地阅读着这句话。泰瑞问他在看什么,他呆滞地告诉前者他在看李素寄来的信。然后整个DA的人都站起身,因为哈利波特的脑袋从秘道里钻了出来。安东尼站在人群最后,默默地收起了达芙妮的信。
      几个小时之后他才知道,如果他那时选择把达芙妮的报信告诉所有人,许多人的死亡或许都是可以避免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前半段是推翻重写前写的最后一段,本来想放弃,后来想了想又留住了。后半段是重写后灵感突然迸发的一对CP,出人意料的带感,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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