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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不知道走了 ...

  •   不知道走了多远,走了多久,□□的马一声嘶鸣,前蹄向下跪去,把他们两个甩到了沙上,马身也跟着颓然倒地,急促地呼吸了几声后,没有了声响。

      他们两个滚在沙地上,吴子卿已昏迷了,仰躺在沙上,没有任何动静,庾晋之侧躺在他身边,四肢钝痛无比,背上传来清晰入骨的刺痛感,一时也躺在沙上,一动也动不了。

      “终于是要死在这里了么?”他在心里最后冒出一个这样的念头后,抗不过疲惫与疼痛,晕了过去。

      庾晋之是被身体极度的干渴与热刺激醒来的,他动了一下,身下的黄沙滚烫,背上的血结成了血痂,不再流了,但箭簇还在,伤口仍然很痛。但身体此时被渴与热折磨得恍惚,连背上的剧痛与四肢的钝痛都变得模糊了。虽然只是刚刚立夏,但此时沙漠中的太阳已刺得人无法睁眼。他侧躺着,看着旁边仰卧着的吴子卿,仍然是昨天晚上的姿势,双目紧闭,三支箭散乱地扎在左胸上。

      唯一令他安慰的是,那胸口的箭伤也结了血痂,没有在继续流血。

      他又挣扎着转头看了昨晚那匹马,马已在夜里死去了,硕大的马身到在沙地里。他用尽力气向马爬过去,二十五步的距离爬了一盏茶的功夫才到。他抬头看着马儿,那马儿曾经温和晶透的眼睛此时还睁着,只是蒙上了一层灰白色。他拨出吴子卿送他的匕首,倾尽全身的力气向马脖子扎去。匕首十分锋利,但马儿并没有如他所愿地流出鲜血内,五六个时辰的时间足以令它曾经奔流的血液凝固。

      庾晋之很想笑,却身体却乏得怎么也笑不出声来。他趴在马头上,眼泪突然就无声地流了下来,流了几滴以后,被太阳蒸得又收了眼泪,不能再浪费了。

      他眯了下眼,又看了眼马的尸体,发现马肚子下面还压着一个水壶。狂喜占据了此刻他全部心情。他费力地掏出水壶,喝了两口,全身心都被这两口水激得要颤栗,灵魂开始归位,身体的疼痛感都变得清晰起来。

      他又喝了两口水,感受到自己蓄了些力气后,又爬回到吴子卿身边,摸了一下他苍白开裂的嘴唇,将水壶里的水倒给他喝。

      吴子卿昏迷中被喂了两口水,有一半从嘴角流了出来,令庾晋之心痛无比。他又放下了水壶,他的力气只够举一小会儿。

      喝了两口水的吴子卿睁了一下眼睛,细细地哼了一声“晋之”

      庾晋之听了,应了一声,又举着水壶给他喝水。

      一日过去了,两人就这样躺着,喝完了一壶水。庾晋之本来想省着点喝,但两人本来失血过多,沙漠太阳又大,吴子卿在半昏迷的状态之中,喝水并没有特别节制。到了晚上,水就没有了。

      月亮出来了,周围开始凉起来。庾晋之睡了一觉以后又清醒起来。今晚月亮是半圆的,照着四周灰黄的沙子,纱一样笼着他们两个。这世界,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了。而吴子卿,仍然没有清醒过来。

      “子卿,今晚月色很美,就像你救我那天晚上的月光。”他呢喃着,声音几不可闻。

      “能死在这里,也算不错的归宿。”他眼神开始有些迷蒙,念叨着:“与其那样痛苦地活着,现在这样挺好。可惜,要连累你了。我,我想办法救你。”他拿起匕首,将左手手腕抬到吴子卿的嘴边,然后轻轻一割。他感到血一下涌出来,然后把手腕径直压进吴子卿的嘴中,让血流进去。他似乎感觉到了血温热地流出去,伤口被温热、柔软的嘴唇包围。

      “子卿,我快要死了,你就听我说说话吧。”庾晋之轻声说着,声音哑着,带着点奇怪的磁性。

      “子卿,你读过《商书》么?你是个道士,应该是不读这种书的了。我们仕族世家,都要读的。我们庾家更是以此立家规,以此修身。小时候父亲让熟我读商书,书里说,三风十衍,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

      “丧家亡国。哈哈,子卿,我幼时到现在,他人常常谓为楷模,他们不知道我失德之极,有着会丧家亡国的怪癖。这件事,我从来不敢和别人说。”他说完这句,停了一下,仿佛无意识一样,继续说着:“其实,我只喜欢男人,从来!我以前特别憎恶这样的自己。我父亲是庾家的家主,我们庾家,呵,是最有清誉的仕族大家了。我父亲希望庾家、他自己还有我,都能清史留名。我自己也想的。”似乎是说累了,他休息了一下,又接着说,也不管吴子卿有没有在听,反正,他正昏迷着。

      “我小时候就想要自己做个被史书记下清名的文臣,自小别人就赞我聪慧,品性好。荣光的家族和荣光的自己,很完美。但我后来知道不成了,哪个有清誉的文臣是喜欢男人的,还是想要被人压的那个,最终史书记下的,只会是一个笑话和各种难听情事。”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个秘密,也不敢。今天要死在这里了,就随便让我说吧,我忍这么多年,很辛苦。”

      “说起来,我第一个喜欢过的人,应该是二皇子,我们是太学院的同窗,他比我大两岁,他那时很奇怪,是个主持的弟子,是个修习律宗的小沙弥。他不怎么理我们这些同窗,但我偏偏喜欢跟着他玩。他真的是个很好看的和尚,很少说话,但文采很好,太学院的博士常常夸他,我现在还记得他写的那篇策论。那时,他是个小光头,好像会发光一样,我常常粘着他玩。”

      他又停了一下,吸了口气,白天他喝的水不多,现在嘴巴已经发干,裂开的缝一直在向他喊痛,喉咙也是被刀刮一样痛,声音嘶哑。但他无所谓了,反正,过了一两天,他就会渴死、痛死在这里了,还管这些做什么。他神思已经有些模糊,也没有感觉到手腕的伤口被人用舌头抵住了。“真可惜,那时候太小,还来不及弄清楚算不算是喜欢,二皇子就死了。”

      “后来,是喜欢颜谨修,你不要笑我还喜欢过这样的人。我们两家交好很多年,经常在一起玩。我十六七岁时,特别喜欢他,怎么也忍不住,但我不能让他知道,那时候,特别怕,也特别恨自己。为了让自己忍住不去找他,我拿刀在手腕上划了条印子,时时提醒自己。

      还好,那时候没有犯傻,我后来知道,他并不好。

      那时候,我想尽了办法让自己喜欢女郎,可是怎么都做不到。父亲几次要帮我定下婚事,我都不敢答应。”

      “子卿,你知道么,那时候我特别想一觉醒来,自己是一个君子,只会追求窈窕淑女,而不是每天晚上只想着男人。”

      “我认识京城的世家子弟里,其实也有不少有龙阳之好的。李御史中丞的儿子还给我看过龙阳画册。我听说他们会养一些小男孩,还会送人。那些小男孩,就像个玩具一样。我很讨厌这样。”

      “父亲一直在催我的婚事,我以前很害怕,怕自己答应了,又怕自己不答应。后来,就做了监察御史。”

      “我很喜欢做监察御史。我想我会是个好的御史的,查弊清源。真有危险的事,我也甘之若饴,倘若因为在外监察被人害了,也算求仁得仁,我实在没有勇气自己了结自己,虽然偶尔想过几次。

      所以,这次这么危险的事儿,我也一直没有放弃过。以正直的御史身份死去,总比有一天给家族摸黑了以后死去,更加值得吧。”

      “只是,很对不起你。你救了我那么多次,这次,是我连累你了。其实这一段日子,我又开心,又害怕。如果有一天你知道我是这样的人,一定会厌弃我的。”

      “子卿,趁着你没醒,让我抱一下你。”庾晋之说着,艰难地转了个身,一个手腕还塞在吴子卿的口里,将另一只手搭在吴子卿的腰上,却没有用力,又找到他的手,十指相扣,握了一下。

      “对不起,要让你陪我死在这里了。我们也算,执子之手,与子偕亡了。”庾晋之说着,声音越说越低,几不可闻。他闭着眼睛,闻着两人身上的血腥气味,沉沉地睡去,仿佛会就此一睡不醒一样。

      吴子卿睁开了眼睛,月光星辉都沉在他的眼中。他用手握紧庾晋之的手,轻轻地叹了一声:晋之,我们两个,都要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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