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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爱你,亲爱的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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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时性浓,酒醒难受。
郑龙口干舌燥地醒来环顾四周,大部队已经撤了,那日苏坐自己边上给马头琴做保养,认真的样子特像西单天桥底下贴膜的。
郑龙又闭上眼睛,觉得不如醉死过去算了。
“朋友,你不知道跟一个gay,尤其是对你很感兴趣的gay,孤男寡男共处一室,会把自己置于很危险的境地吗?”
“没事儿啊,你不是这样的人。”那日苏停下手上的活儿跟他说话,说完又开始忙活。
他又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人了。郑龙想着,没来由的一阵火大,翻身就骑在了那日苏膝盖上。
俩人对视5秒,无言,郑龙又自己翻了下来。那日苏放下琴,在一旁蜷成个虾,抖着肩膀狂笑。
算了,郑龙活这么多年,一大人生信条就是信命。有的人他死皮赖脸往你生命里挤就算了吧,偏还不让你往他心里头住。能咋办呢,你也只能给他腾地儿。
“你他妈。”郑龙薅了把头发嘟哝,走进厕所。没一会儿,又叼着根牙刷出来,“那日苏,咱们堵月卫吧。”
他斜倚在厕所门框上,嘴角噙着点白色的牙膏沫,口齿不太清楚。那日苏觉得自己或许听清了,但还是有必要再问一问。
“嗯?”
郑龙转身走进厕所,吐掉嘴里的牙膏沫,跟绿箭口香糖广告似的带着一身薄荷香气坐到那日苏身边,口条无比清楚,眼珠无比明亮,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我说,我们组乐队吧。”
昨晚的契合让郑龙如醍醐灌了顶,他不知道这是不是王兴所谓“最好的东西”,但他知道这是他目前想要做的东西。哪怕是宿醉的第二天早晨,他想到昨晚的曲子还是心潮澎湃。他想,等那日苏答应他,他就去把昨晚的合奏复盘,他俩能在吃午饭前再和一次。
郑龙做着梦,没有想到蒙古人会直截了当地拒绝他。
“你们玩儿吧,我不了。”
那日苏的注意力又回到弓毛上,他仔仔细细把弓毛理顺,又把弓毛放松,放进琴箱后盖上盖子,落锁,小心得像在用鸟羽收集露水,仿佛在对待稀世珍宝。
郑龙愣住,看着那日苏,迟迟发觉自己颅内已经建起帝国大厦,而事实是他连这块儿土地还都没盘下来。
“不是,为啥啊?咱们昨晚合得不好吗?你别顾忌我,我真不会对直男下手。”
“跟你没关系。是我,我不愿意玩儿。”那日苏站起身来,“今天去晰哥那儿吗?琴箱上有豆汁焦圈儿,你吃点,咱俩一块儿过去。”
郑龙还想编个理由再劝,就听见“哗”的一声——那日苏拉起了车库卷帘门。
10月北京正午的阳光照进来,灰尘扬了光。阳光穿过那日苏的身体,穿过他整齐排列的肋骨和纤薄的皮肉,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收走。
“快点儿呀,想什么呢?”那日苏转过头,搓着手臂走进车库来,带进来些寒意“今天挺冷的,门口那颗大银杏儿开始掉叶子了。”
那一瞬间,那日苏展现的脆弱感触碰了他尘封记忆中的某条红线,把他吊在高高的悬崖边上。
他不可抑制地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每天要吃各种各样的抑郁抵抗药来把自己从悬崖边解救下来,五颜六色的药片既是他的噩梦,又将他从噩梦中救下来。
那段日子郑龙实在不想再回忆了。
“急什么,等会儿我打个电话叫外送,中午跟这儿吃吧。”郑龙不知道为什么就想把人留下来,留久一点。
那日苏又走回来,一只手把玩着浪味仙的钥匙串儿,一只手托着下巴看郑龙喝豆汁。“马头琴跟吉他一样的,你不用就把弦松了。”
“那不如你还是常来我这儿,琴还是要经常用着嘛。”郑龙同志胡吃海塞并再次尝试钓鱼,不过鱼儿还是个聪明鱼儿,也不上钩。
“你不用你买它干什么?它遇上你真是太倒霉了。”
“那日苏,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买这把马头琴。”郑龙吃完,把塑料袋口子一系,又是一记直球。
鱼儿一个白眼甩过来,竟然也给记直球:“你那什么……真喜欢我啊?”
“……”
“我不问了。”
两人最终没在郑龙家吃,只是又绕去黑芝麻胡同一人打包一份炸酱面去浪味仙,在后台休息室里将就了。
这天恰逢布衣乐队成立十周年,全国巡演的最后一场回到后海浪味仙。
演出票卖了个十成十,王老板赚了个盆满钵满,整个人容光焕发,站在吧台旁边拿着话筒指挥布线。下午就是最后的试音彩排,布衣已经来了,跟王兴热络地拥抱,然后忙着接乐器调音。那日苏纤瘦的身影在舞台前忙前忙后,又是架鼓又是架话筒,细小的汗珠从他额角渗出来。
“哎兴哥,”郑龙靠在吧台旁边,要了杯乌苏,递给王兴一根大前门,“跟我唠唠那日苏。”
王兴接过烟来,看了郑龙一眼,笑了:“我还琢磨你这小子能忍到啥时候来跟我打听,咋的,准备动手了?”
“……也不是。”
“走马乐队,听说过吗?”王兴一口烟吐在空气里,把他包围起来:“说起来,想做畜牧业金属的你不是第一个,第一个应该是那日苏的哥哥阿斯汉。他和4个同样来自内蒙的汉子一起把家乡的音乐带来北京,来我这儿演的时候几乎是场场爆满。那时候的那日苏也就15,6岁吧,天天跟在他哥尾巴后头,也抱个马头琴眼睛亮亮的,特有趣儿一孩子。”
“那时候我跟阿斯汉聊天,才知道哥俩父母走得早,基本上就是哥哥把弟弟带大的。弟弟初中读完也没再上学了,跟着哥哥跑场子,舞台上什么他都能帮忙。大伙都喜欢他,什么都愿意教他,他也就愿意学。那时候我才发现,这孩子音乐上面天赋不是一般的高,乐器学得极快,更别说那副音域极宽的天生好嗓子。”
“后来……后来阿斯汉确诊了肝癌。”
郑龙瞳孔一震。
王兴双手合十放在额前,望着天闭上眼睛,小小地行了个礼。
“那时候他们刚被邀请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阿斯汉不愿意因为他一个人的身体拖累乐队,说什么都要去演这一场。他说,把他们的东西带向世界是他毕生的抱负,在音乐面前,他自己的生命太渺小了,就好像草原跟蚂蚁一样。”
“你跟那日苏多半是在伍德斯托克认识的吧?这个病太快了,他们去伍德斯托克前,哥哥身体状况都还行,没想到回来没多久就病逝了。他哥生前的积蓄本来也没多少,都投进病里了。后来听说他在四处联系人出马头琴,我就用8万块把琴买下来,他才终于把哥哥治病欠的债还清。那之后他一直在我这儿工作,一个人当三个人用,我要多给他钱他死活不愿意。”
“这孩子像是习惯了坚强似的,我从来没见他露过软,你看他白白净净瘦瘦弱弱,其实跟他哥一样,顶天立地的蒙古汉子。出了事儿从来不求人,啥都自己扛,哥看着……是真心疼。郑龙,我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这个人,你要真长本事追到手里了,真心实意好好待他。”
郑龙一口夺命大乌苏梗在喉咙里,突然觉得一切都有了解释。
王兴也要了杯乌苏,话锋又是一转:“至于他是不是直男这个问题……反正我没见他身边儿有过果儿,你自己掂量吧。”
“喝也喝不完的酒!”
布衣乐队的场子从来就没有不燥的,年轻人们举着啤酒,在音乐里挥洒自己没处释放的精力,黑压压的人群随着音乐躁动,汗水和啤酒交融在一起。郑龙看着那日苏跟着音乐小幅度摇头,忽然想起今天中午那日苏问他是不是真的喜欢。
他想说是,他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想说。他郑龙躲在壳里七年了,不敢动心不敢爱人,浑浑噩噩,不知所终。
但这一刻,他想大声说喜欢他。
郑龙凑近吧台,看那日苏站着调一杯自由古巴,他说:“苏苏,我真喜欢你。”
“啊?”场子太吵了,那日苏并没有听见,递过去自己的耳朵。
“我说,老子他妈真的喜欢你!!!”
一首歌刚好结束,整个livehouse里安安静静,只有郑龙的表白回荡着。舞台前躁动的年轻人在那一瞬间都转过了头,两秒钟的寂静后,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布衣乐队主唱老吴吹了个口哨:“小兄弟牛逼!我本来想介绍我们的下一首歌,但我觉得咱们这歌儿今天可以稍微改改。我爱你,亲爱的小伙,带给大家!”
我爱你,亲爱的“小伙”
见到你心就慌张。
风吹着修长的头发,
轻抚着我那已迷醉的眼。
十三声镲片结束,吴宁越一口流氓嗓开唱,人群便跟着欢呼起哄。那日苏的脸红成秋天胡同口推着三轮车卖的熟透了的苹果,轻轻骂了声傻逼,快步往后台休息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