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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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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佳提着在爆肚冯打包的两大盒爆肚,悠哉游哉地去瞧郑龙在地安门外头刚安的家。这小子回京以来一直在浪味仙睡沙发,这会儿好不容易住下来,准备叫上哥几个晚上一起去他家里搅和一顿火锅,也算是庆祝他正式在北京落脚了。
说是家,其实是郑龙租了个大车库。
这块儿离南锣鼓巷近,晚上吃了,穿双趿拉板儿就能遛弯遛过去。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方砖厂的炸酱面,姚记的炒肝儿,护国寺的豌豆黄跟奶油炸糕都坐落在附近,郑龙穿着他的摇粒绒睡裤出门就能吃着。
这么一想,他也算是实现了人生一些小小的追求。
“哎哟我去,牛逼哎!”
马佳一走进去就傻了眼儿——郑龙在四面墙上都装上隔音材料,直接把车库改成了个不大不小的排练房。地上躺着几个大马勺,更绝的是他在墙上挂的那排吉他,从ESP到握威应有尽有,凑近了看还有一把绝版fender克莱普顿签名款。
“您这个真绝。”马佳同志眼睛都看直了,自打进门,眼珠子就没从墙上下来过。
“还行吧。”郑龙看似云淡风轻,实则心里已经乐开了花。别人夸自己老婆好看总归是高兴的,更别说他把这一墙心肝宝贝从纽约运回北京,运费加起来都能在雄安买套房。
“我还给你置了套Sonor,来看看。”
马佳把爆肚往大马勺上一放,走向角落那套德产Sonor亮黑色架子鼓,眼眶猛地一酸——这小子分明就是要回到7年前。那时他们虽然用着最次的设备,却一起写最动听的歌,度过最快乐的日子。他一进来就明白,郑龙想做什么。
他踌躇了一下,把一些溜到嘴边的话又给吞回去了。
没多久,王兴开着车过来,带了三箱青岛和两瓶茅台,一双狐狸眼笑得鸡贼:“哥哥今天请你们喝点儿好的。”
“哟,兴哥!”马佳赶紧凑上前去,接过青岛往里搬,一边搬一边碎嘴子:“我可跟你说啊,咱可都是21世纪好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今儿不喝酒这条路我先给您堵死喽,我看您今晚就只有搁龙哥这儿将就一晚。”
王兴还没来得及跟马佳贫,走近一看郑龙的小车库,立马虎躯一震:“啧,你小子搁这儿整了一乌托邦呢?”
郑龙接着谦虚:“嗐,我这就小儿科,哪儿有兴哥那儿设备好。”
王兴挪着步子环顾四周,心想就你这一墙吉他就能买下我那小酒吧了,他倒要看看这骆驼还要怎么装。
“行,那郑老板打算让哥几个晚上搁哪儿吃饭啊?”
这问题刚一问出口,王兴和马佳就都注意到了郑龙突然收住的嘴角。1米87的大男孩站在他装修了快俩月的精装修车库中央,有些羞赧地开口。
“那什么……我忘了买桌子,锅和电磁炉。”
与此同时,川子带着一个好看的洋妞走进来,姑娘提了一袋子火锅底料,川子手上是两大包新鲜蔬菜和牛羊肉。
“哇龙哥,您这儿太厉害了吧?我菜放哪儿呢?”
此刻王兴和马佳投向郑龙的眼神,基本上和看常年坐在福盛胡同口的那个左手六右手七,说半句话就得掉一溜哈喇子的小儿麻痹没什么区别,充满了悲悯与同情。
郑龙尴尬一笑:“哈哈,那……要么你们再叫个哥们儿来,让他来的路上带一下?”
于是一个小时后,那日苏提着电磁炉和锅出现在了郑龙家门口,看着5个人围坐在郑龙贡献出来当桌子的键盘琴箱边,守着一桌子切好的蔬菜和肥牛肥羊边吞口水边等锅的奇异场景,使了好些劲儿才压下自己上翘的嘴角。
郑龙掐了一把马佳的大腿,笑得咬牙切齿:“你们叫他干啥?”
“今天苏苏不值班,我不能叫他了?是谁搞了这一屋子有的没的的乐器连锅都不买的?”王兴给了郑龙一个脑嘣儿,转过去笑着招呼那日苏:“进来坐苏苏,真让你见笑了,哥这朋友这儿不太合适。”
郑龙自知理亏,忍了忍暴脾气,倒是没还嘴。
一直到晚上9点,大伙儿终于吃上了冒着热气儿的晚餐。羊肉一下锅,卷着火锅底料的香气直往众人鼻子里蹿,无比热辣又兹拉着油腥,进了口,就是天上人间第一等的美味。
众人一人一瓶青岛,找不着开瓶器就用郑龙的琴箱边儿来磕,也不管郑龙一边佯怒一边强调这琴箱也得2000块。
在喝上第一口青岛的时候,郑龙久久没能说出话。很多的情绪涌上来,他想着远在青岛的妈妈,明明就在跟前却连见一眼都难的爸爸,飞去了天边外的飞飞,自己那7年荒诞的留美生涯,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恋情,还有从今往后的路。
“干杯!”郑龙举着酒瓶大喊,像是要把这些年的郁结一起喊出来,好像这样做,那些破事儿就能从他脑子里永久格式化一样。
他看见那日苏注视着他,和一年前在伍德斯托克一模一样,没有一丝躲闪和羞赧地注视着他,眼神清澈又神秘,那像是一种带着性暗示的崇拜,又像是充满神性的慈爱,郑云龙又是一阵恍惚。
那日苏也举起酒杯大喊:“干杯!”
酒过三巡,马佳凑过去跟川子八卦他的外国女朋友,川子红着脸介绍说她叫安妮,只是一起玩的朋友。王兴在一边听得起劲儿,又一茬没一茬地在一旁起哄。
而那日苏更多的时候还是看着自己。
郑龙脑子有些晕,他站起身来,拿过常用的那把芬达,弹一些练过上千编的riff,从metallica弹到iron maiden,又弹夜愿。于是马佳也起了劲儿,一溜烟跑去他的Sonor面前,跟郑龙合起来。
时隔7年,两人仍然合拍,他们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鼓和吉他就这么合在一起,旋律如同激流一样涌出。
川子哪里又坐得住呢?他拿起郑龙的贝斯,那些根音与马佳的底鼓牢牢合在一起,每一个切分和空拍,在3个人手中都那样理所应当。
郑龙好快乐,他快乐得有些上头了。
那日苏也喝醉了。他看见那日苏晕晕倒倒地走向他的车库里藏马头琴的那个角落——他从一进来就望向那里,自己的秘密暴露了。不,他一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
他又想,那日苏与一年前确实有些不一样了。那些听到音乐时从心底涌出的快乐消失在他的眼尾,那双好看的眼睛本就像个黑洞,如今那些深不见底的黑暗仿佛又扩大了,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吞噬进去。
他总是温和有礼,对每一个人投去微笑,总是把很多事情照顾得妥适。说是酒保,那日苏简直把自己当□□使,每回郑龙去浪味仙都能见那日苏忙里忙外,从调音到布线,没有他不会的。
但那种春风般的妥适与伍德斯托克的他不一样,郑龙想,那时他还像个孩子,那时他真正地快乐。
看见那日苏拿着马头琴走过来时,惊讶的人还有王兴。
“苏苏?”
那日苏给了王兴一个安抚的微笑,盘腿坐在地上,拉出一段旋律来——是蒙古人喝酒时必唱的《酒歌》。郑龙突然福至心灵,在马头琴琴声中加进一段吉他旋律,跟着川子和马佳也跟了上来。一开始稍有些磕绊,但过了几个小节,四个人越奏越合拍。
那日苏跟着唱了起来。
郑龙又一次被那日苏所撼动,他一开口,郑龙就觉得自己在草原上,在喝那碗浓烈香醇的马奶酒,在奔腾而壮阔的群马中策马扬鞭。他没想到,一个这样瘦的身体里能发出这么辽阔又不羁的声音,整个车库的空气都活泼而快乐了起来。
他看向那双眼睛,那双黑洞一样的眼睛终于有了些生气。那一瞬间他想,他对那日苏的喜欢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此刻好像有一种很神奇的东西降临在他们之间,他们望向彼此,又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那种难以言说的纽带。
坐在一旁的王兴和安妮也举着酒瓶跳起来,他们都在那个晚上,被匆匆席卷进浪潮一样的快乐里。
一曲终了,王兴激动地上前与他们拥抱,他有些语无伦次:“这是最好的东西,这一定会大火!民乐和金属的结合,太棒了,太酷了!我爱你们,小伙子们,哪吒乐队复活了!”
那时他们都有些想哭,那些生活里的屁事全部靠边站,他们的世界只有音乐。
一行人又喝起酒来,最后大家都醉得走不动路了,七零八落地散在郑龙的地毯上。
在醉死过去前的最后一刻,郑龙望向那日苏。他也笑着,笑着躺在地上,看着房顶,眼角的纹路明明是向上翘起的,晶莹的泪水却向下流进他的黑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