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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 6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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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奕慢慢睁开眼。
东方的天空已经泛白,过不了多大一会儿,就会有火红色朝霞出现在天边,接着太阳会冲破地平线,把光芒在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绽放。
他动了动肩膀,下一刻浑身都毫无预兆地疼起来,每一寸皮肤,每一个关节。
喉咙里干地厉害,发不出声音,似乎身体里的每一滴水都排出了体外,连呼吸都是干瘪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怎么会跟被谁狠狠揍了一顿似的,每一个骨头缝都疼得竭尽全力地。
像是有什么在撕扯着,撕扯着覆在自己骨头上的每一片肉,跟自己平时吃鸡腿一样,用牙齿死死咬住了,顺着纹理往下一拽,一大块肉就会剥落下来。
畅快地,淋淋尽致。
没有血淌下来。只有撕心裂肺深入骨髓的疼,一寸一寸侵蚀自己的肌肤,让人恨不得直接拿头去撞墙,把血肉都一块块撞下来。
他一动不动在墙上靠了一会儿,任凭那丝丝缕缕的疼随着血液循环到身体里的每一个地方,宣誓主权一样。混沌的脑子终于像短暂失忆一样又慢慢清醒起来。
是的,马航不在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真正正接触死亡。亲眼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一天天枯萎,一点点丢失了精气神,最后变成一具只会喘气的枯骨,一阵风吹来,骨头也散了架,彻彻底底都消失了。
关于这条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曾经荣耀或者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一切,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再也无从寻觅。
以前他总听慕夕瑶话里话外跟他讲,人在这个世上,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无论多么“成功”或“伟大”的人,在生死面前,在自然灾害面前,在许许多多无法解释的事实面前,都是撼树的蚍蜉。
他总以为是他太悲观,不相信人类本身的力量。他总想证明给他看,人定胜天。
或许在很多地方,或者说大多数时候,这样想是没有错的。就像钱钟书先生说的那样,人为什么能够忍受痛苦的人生呢?因为即便是生活在痛苦中,人们也总存着美好的希望。
可那希望真的会来吗?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我们是应该静静地等着,还是去找?
书本上教了我们很多知识,但唯独,没有告诉我们要如何寻找希望。
既然如此,至少,要找到给自己希望的人。
潘奕在地上坐了很久,直到有早起的学生要到操场上背书出宿舍的时候看见他总忍不住看他两眼,他才扯开T恤的下摆抹了抹脸,起身回了宿舍。
同宿舍的几个同学并不是那种特别好学或者是成绩非常好的人,但到了这个时刻,大家也都不约而同地努力着。潘奕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起了,看到他浑身上下一团糟本想问问,但又一瞅他失魂落魄的脸,禁声了。
胡乱把衣服往洗脸盆里一扔,洗脸的时候又发现没有盆了,看着那几乎已经看不到本来面目的衣服,索性直接把它们倒进了垃圾桶。
在这个世界上,随着你成长的轨迹,你会认识越来越多的人,但真正在乎你的,知道你内心想法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才有古语云:人生得一知己,足以!
潘奕浑身湿淋淋地躺在硬板床上,睁着眼无意识地盯着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剥落墙皮的屋顶,心里空荡荡一片。像是饿了很多天,始终没有食物果腹,也没有任何可以求救的人。
天地之间,只有自己的感觉。荒凉,且无望。
原来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可以保命的食物,而是在这无望的满目苍凉里,我的身边,还有你的陪伴。
慕夕瑶,你到底在哪里呢?
旁边的床铺只剩下了一床薄薄的褥子,潘奕开始想慕夕瑶大概也许从一开始就想过要离开,离开束手束脚的这里,离开并不熟悉的杭州和美术班的同学,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认识他的地方。可能只有那样,他才可以做他真正想做的事,成为他真正想成为的人。
这个地方不会很远,因为他一直都没有什么钱,这个城市一定很大,大到就算是在同一个城市里,如果你不去找,可能一生一世都不会见面。
那是,上海。
潘奕不知道自己临行之前为什么非得去一趟网吧,不是去上网,是去告诉他----程墨,我要去找他了。
像一个仪式,一个追寻自己内心的仪式。
程墨什么也没说,只问:“需要钱么?”
潘奕看了他一会儿,想从他浑身上下的打扮里,看出一丝丝他可能很有钱的迹象,未果。
“不,不需要。”潘奕摸了摸自己的兜,“路费够了,如果找到他,我看他一眼就回来,如果找不到,”他顿了一下,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可能性占有的比例,“我就一边打工一边找,直到找到他为止。”
程墨的脸色白天看起来其实是有点可怕的,青白的,没有血色,嘴唇大概是因为年轻的原因还很红润,两相一对比更是骇人,活像刚吃了谁家的孩子。
“行,有事打电话。”程墨扔出一个一看就很是老旧的诺基亚手机,不知道是他自己用的还是哪个来上网的不小心丢的。
“......谢谢!”
不可否认,去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手机是很有必要的。他本来就是偷偷跑出去,班主任以为他回家了,家里人以为他还在学校里好好上着学。更不可能再跟家里人要钱买手机。
真正登上火车的时候潘奕一直在想,慕夕瑶走的时候,在那个薄雾朦胧的清晨,当他坐在被包裹得密不透风的车厢里的时候,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点点往后退,根本不知道何时何日才会回来,心里该是多么得凄惶。
如果有办法,谁会愿意离开自己安逸幸福的家。
他忽然非常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强势一点,死拉活拽摁着他给他补习,如果他的成绩没有落差那么大,也许,他就不会走了呢?
这也是潘奕第一次离开家。
火车上人非常多,也许是因为接近假期的原因,当你把放在地上的脚拿起来以后,再想放下去就找不到地方了。
从他所在的这座城市到上海,普快列车,整整十二个时辰。
车站永远是杂乱而拥挤的,特别是大城市的车站。
跟着出站的人流穿过地下通道走出车站站在有些空旷的街道上的时候,潘奕感到前所未有的茫然。
虽然出来这一趟并不是冲动行事,他甚至想过找不到那个人怎么办,但习惯一切都可以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突然面对满眼都是未知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有点慌乱。
像是一个忽然迷了路的人,往前走,怕离目的地原来越远,不走,怕永远也到不了自己想要到达的那个地方。
潘奕伸手隔着衣服摸了摸肩膀上的伤疤,慕夕瑶,如果我们有缘分,告诉我,你在哪。
伤疤当然什么也不会告诉他。
拥挤的人流渐渐消失了,像一滴滴水融入了大海里,再也找不见。
潘奕忽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假使现在让他找刚刚站在他身边的人恐怕他也找不到,那么一个他根本都不知道是不是真正来了这座城市的人,要如何去寻找呢?
潘奕在路边站了半天,无意中看到一个公交站,算了,就坐上面的第一趟公交车,无论他的终点是哪里,就过去看一看。
kxx路,火车站----复旦大学。
挺好。
潘奕知道,慕夕瑶一直都挺喜欢这所学校。
因为喜欢这座城市,所以喜欢它的一切。
潘奕背着简易的单肩包裤兜里揣着那只破破烂烂的手机站在复旦大学门口的时候忽然有点自惭形秽。
久违的、从小地方初到大地方的惴惴不安。像刘姥姥进大观园,这也想摸摸,那也想看看。
他没进大门里面去,而是顺着门口的小路走上了一条小街。
已经到中午了,太阳有点刺眼,还很热。
可能所有还没有出校门的学生,无论大学还是高中,无论学习好还是学习不好,在外面看到有书的地方,总会不由得感到亲切。
《二手书店》
潘奕看了一眼纯白色的招牌上漂亮的黑色行楷,觉得此处的老板真是别具一格。
堆得满满的书架,炫目的琉璃盏,一看就很舒服的沙发,红木桌上竟然还放着几个洗好的苹果。
昨天早上洗了把脸上床睡了一觉,傍晚去网吧跟程墨告别,坐了一夜火车,在路边发了半天呆,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灰头土脸地逛到这里。在看到那张沙发之前,潘奕一直提着一口气,想该怎么去找他呢,想找不到他怎么办,没想他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吃过饭了,没想在硬座上直挺挺地坐了一夜之后自己应该也很累了。
沙发边贴了一张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字,请君享用。
潘奕忽然觉得自己真是累极了,一个脚趾都抬不起来。
沙发旁的饮水机上放着纸杯,潘奕把包摘下来放在沙发尾巴上,接了一杯水喝了,然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就那样两手空空地在那坐着,甚至没随手拿一本书装模作样。
桌子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苹果不断散发出果香,潘奕想起学校后面那个到‘秘密基地’的必经之路上的那个不是很大的果园,这个季节树上的苹果也该都羞红了脸了吧。
林铭过来拿外套准备回家的时候就看到了盯着苹果目不转睛的潘奕。
......
“拿着!”
林铭顺手拿起一个苹果扔了过去,心想这阵失魂落魄的小孩还真挺多!
潘奕感觉到有个东西速度很快地朝自己飞来的时候下意识就伸手接住了,听到声音定了定神,苹果?
一个胳膊上搭着一件看起来好像是运动衫的年轻男人已经转过书架走了出去。好吧,那我就免为其难了。
甜蜜新鲜的汁水顺着喉咙淌进胃里的时候就像是干涸了太久以至于都裂了缝的土地终于迎来了一场甘霖,咕咚咕咚迫不及待吞咽着,唤醒了身体基本的生理机能。
饿。
还困。
这就是流离失所么?
慕夕瑶,你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从勉强有容身之所到一无所有无处可去的时候,有没有一丝一毫后悔呢?
潘奕弯了弯嘴角,不!我一点也不后悔。
今天不后悔,明天不后悔,哪怕是找不到你,这一生我都不后悔。
因为我努力过了,为自己真正想要的竭尽全力过,为自己心里所念所想付出实实在在的行动过,只是结果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如此而已。
慕夕瑶拿着一本撕坏了书页的书过来想要学着修补的时候看到沙发上躺着的人突然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做梦还是醒着了。
他常常是这样的。做一些稀奇古怪光怪陆离的梦,有时候无限贴近现实,就像真的一样,有时候又像先知,提前在梦里梦到过,不一定多久以后竟会在身边真的发生。
他皱了皱眉头,到底是哪一种呢?
半下午店里没什么人,许愿从收银台那悄悄溜过来想偷会儿懒,看到站着不知道是发呆还是入定了的慕夕瑶拿胳膊肘碰了碰他,“哎,干嘛呢你?!”
顺着他的视线往沙发上看去,下一秒一声声音小小但是十分有穿透力的尖叫在慕夕瑶耳边响了起来,“啊!这谁啊?”尖叫完之后她随即很快地压低声音猫着腰走到沙发旁低头往躺着的人脸上看去,“哎哟......啧啧啧!这皮肤好的,毛孔都看不到,就是黑眼圈有点严重,不知道是不是晚上做贼去了!”
慕夕瑶揉了一下嗡嗡响的耳朵,大概这次不是在做梦。
潘奕正在做梦,梦见自己在睡觉,醒来之后就看见慕夕瑶站在床边微笑地看着他,他正准备把人拉过来,眼前的人突然变成了一只白额吊睛猛虎,张开嘴就是一声咆哮,尖利的犬牙那么长,还流着口水,怎么看怎么是一副想要把他生吞活剥了的模样,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面前确实有一张脸,而且贴得真的很近,潘奕没来得及分辨是人是兽是男是女,条件反射一把把人推开了。
许愿:“......”
自己的动作是有点过,可这一掌把人推出好几米远......是不是也不太应该啊?
她捂着刚刚被撞到了的腰,思考着是不是过去理论一番,慕夕瑶脚下一移,挡住了两人之间的视线交流,“许姐,这边交给我吧。”
“......哦!”
也是,这种事还是男人与男人之间比较好解决。
潘奕犹豫着是不是要把手伸出去,万一眼前这个人下一秒真的变成一头猛虎怎么办啊?!
慕夕瑶往前走了一步,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人身子明显往后一贴,跟害怕什么似的,停住了脚。
“你怎么来了?”慕夕瑶轻声问道。
他想不通根本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这个人是怎么找来的?还是,想到刚刚他的动作,还是他根本不是来见自己只是恰好撞见自己的?
潘奕使劲眨了几下眼睛,觉得还是一阵头晕眼花,看不清眼前人的模样。也不是完全看不清,只是他不敢相信真的这样轻而易举就找到了想找的人,他甚至根本还没开始找,就这么糊里糊涂睡了一觉,人就出现在自己眼前了?!
可这声音听起来,清冽的,像一湾浅水缓缓流动的声音,确实是他的声音。
潘奕没说话,挺了挺背,认真地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然后双手按住沙发靠垫站了起来,期间还踉跄了一下,缓缓伸开胳膊,拉住慕夕瑶的手用力握了一下,有点凉。
据说,人在做梦的时候是感觉不到温度的。潘奕脸上慢慢绽开了一个恍惚而温柔的微笑,把人拉进怀里,双臂紧紧箍住,“我想你了......”
慕夕瑶一直浑身僵硬,从他刚刚看见沙发上躺着个人的时候开始,他不敢相信这个人是真的,尽管在离开家离开学校的这三个月里这样不期而遇的念头在他脑中出现了无数次,可那个人连他的手机号都没要的这个事实却在无时无刻提醒着他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直到耳边传来一声柔软而坚定的声音,
身体在长久地绷紧状态下猛地松懈下来有些酸软,胸口的那一口气像是上不来一样,慕夕瑶张开嘴深吸了一口气,抬起手抱住了久违了的身体。
他瘦了,很明显,下巴搁在肩膀上的时候都硌得慌。慕夕瑶拍了拍他的肩膀,心里又酸又暖。你这样,算是什么呢?
许愿从书架后伸出一颗头,想看看俩人到底是怎么解决的,猝不及防看到这么一幕,惊奇地张大了嘴,这是什么意思?
想发火,想过去大声问问慕夕瑶到底在干什么,往前走了两步又怎么看怎么觉得现在自己大概不适合出现,于是愤愤退回收银台,等着吧!等着看我待会不好好收拾你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