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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边城 ...

  •   夜很长,足够两颗彼此倾心的心灵无声交谈,而周遭一片安静,夜风像温柔的手轻柔抚摸月下的这对男女,这样的夜,让人最真诚,最有剖白的欲望。

      霍云起想,一定是夜太色朦胧,让人没法迷醉,不然自己为什么会对着苏晓婉敞开心扉呢?毕竟这些事压在他心里如同亘古化石,长埋尘土,无人知晓,唯有他自己食古不化罢了。

      吟儿,他一向刀枪不入,唯有这个名字能刺痛他。

      “我只知道她叫吟儿,”他在苏晓婉的掌心写道,略一沉吟,他开始了一番剖白,“那还要从三年前在漠南的战事说起……”

      燕关城,北狄与大梁王朝接壤的边关小城,漆黑的狼烟在城内余熄未尽,野火在傍晚冷风的吹拂下,暗红的光芒若隐约现,贴地的北风寒风刺骨,像一只只手臂奇长的手,趁人不备,便将行将熄灭的鬼火再次燃起。

      烟熏火燎的废墟上,横七竖八躺着士兵,既有卷发魁梧的北狄人,也有黑靴黑袍的大梁士兵,有些肠穿肚烂的还在呻吟,有些则死得如同冰冷的石头。

      还能站起来的霍家军士兵们,手里拿着长刀短剑,披挂着各种伤痕,脚步踉跄地行走在血海尸骸的土地上,搜罗伤兵,打扫战场。

      一场大战之后,幸存者没有活下来的庆幸,也没有对满地死亡的恐惧,他们麻木地行走在残肢断臂的土地上,惯性地执行那个站在狼烟之间的长官的命令。

      那个身影像一座黑色的山,不仅自身是黑暗的,连周遭的空气都凝固着压迫的力量——霍云起一身黑色铠甲,高高地骑在宝马绛钗之上,黑色的披风拢住肩膀以下的身形,让他有种不动如山的魁梧感。暗红色的宝驹踏着铁蹄,抬起血泥污染的一只手,他撩起头盔上带着神兽暗纹的黑色面具。

      一切泥沙俱下,唯有烟熏火燎的面具之下,一张白净的脸庞,长而浓密的睫毛遮挡了他的目光,更显得他面目平静,一派泰然。

      地上蠕动的人形,映入他垂眸的眼底。那人还没死透,脸朝下,费力艰难地往前爬,两条棕黄卷曲的大粗鞭子昭示出他北狄人的身份,而身上厚重的盔甲,更彰显了他在北狄军队中不低的身份。

      手腕微动,缰绳引领着绛钗向前踏步,它很明白主人的心意,马蹄铁重重地蹋在血染红的土地上,不快不慢,有节奏地往向那人靠近。

      那人艰难地趴着,来自身后的马蹄声如此靠近,不紧不慢地向他宣告在劫难逃的命运。他开始发抖,一人一马在血红夕阳下的影子慢慢地抵达了他,笼罩了他……

      恐惧耗尽了他的爬行的力气,他终于泣不成声,抬起双手,慢慢扭转上半身,投降求饶。

      “其尔尕”他颤抖着投降,恐惧在双眸中越积越浓,“达瓦坨坨呼弩。”他嘴里一阵叽里咕噜。

      霍云起天生上翘的嘴角,从以下往上的角度来看,越发弧度明显,在这样的情景下,笑意就像冬日天气一样,充满了冰冷的气息。

      他当然听得懂,和北狄打了这么久的仗,他从小兵打成统带,又从统带一路打成了参将,从心怀美好希望打成了冷淡面对生死,从一个单纯少年打成了心如石头的青年,他当然听得懂。

      别杀我,我给你牛羊……还有女人。

      绛钗的步子没有停顿,因为主人的缰绳和马靴都没有发出停下的命令,冷硬的马蹄铁踏上了北狄人的腰身。

      霍云起则高高提起乌金龙枪,对准了北戎人的头颅。

      “参将大人,”小兵望舒见此情形,赶紧提醒,“这人像个首领,要不要饶他一命?咱们的人已经饿肚子饿了许久了。”

      乌金龙枪在夕阳下闪着漆亮的光泽,鲜红的长缨从枪端垂下,金属光泽的枪尖隐藏期间。

      欲刺未刺,北狄人的瞳孔紧缩,命悬一线。

      “牛羊的肉,”霍云起慢条斯理的说,手中的长枪却抬得更高了,“哪有北狄人的血肉解渴!”

      乌金闪动,锋利的枪尖在主人极有爆发力的抛郑之下,比离线的剑还要快,直刺北狄人的头颅。

      那紧缩的瞳孔还没来得及反应,枪尖便带着长长的乌黑枪身贯通了眼眶。

      霍云起手腕扭转,手臂用力,猛的向上挑起,将壮硕的北狄人高悬而起,霍云起仿佛沉稳的渔翁,挑起丰收的膘肥体壮的大鲤鱼。

      鲤鱼追在半空中抽搐着,红白脑浆顺着眼眶留下,最先落地的是那只一秒钟前还替主人放出求饶目光的眼珠子。

      摸向腰中的青冥剑,霍云起手起刀落,顷刻间,那人的颈椎骨齐根断裂,庞大的身躯噗通一声跌回地面,腔子里继续喷射着鲜血。

      枪尖一甩,头颅球似的飞进望舒的怀中。

      “挂到城门楼外!”他命令道。

      望舒颤抖着手接住,胆战心惊地不敢细看手中捧的血绣球,他几乎闭着眼,捧着头颅一路小跑地往城门处奔去。

      “来犯者,杀无赦!”霍云起面对着战场号令,“一个活口不留。”

      一场战役之后,一场屠杀开始了。

      身为参将的霍云起,手下已经有了数千兵马,虽然军队里大家依然不知道他身为霍远征儿子的身份,却不妨碍他少年有为,名声鹊起。

      人人都知道霍家军有个叫“长箫”的参军,应勇善战,上战场如同赴宴会,比谁都勇猛,比谁都积极,每场仗都打得风卷残云,他扫过的战场,北狄人一个点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这一次,也不例外,燕关城的城墙上很快就垂吊下来数十枚人头,血肉模糊的灯笼似的,这还都是北狄人有点官衔的,至于那些没有官衔的走卒,则连斩首的待遇都没有,他们被乱箭穿心,然后挂在了城外三里的原始密林中。

      数不清的尸首,垂吊在高高的大树上,北风吹过,尸首飘来荡去,像一个个黑黢黢的幽魂风铃。

      打扫完战场,点清俘虏下的武器和战马,霍云起带着兵马就地修整,这一仗,他们打了一天一夜,是他自己主动请战到燕关城,这里是与北狄人交锋的最前线,三百里外的白水城驻扎着霍家军本部,那是他的父亲军大营所在地。

      他不为军功,他就是想和北狄人面对面的干,他要杀光他们,杀光这些当年围困霍家军,导致军营内乱,霍云烈意外惨死的罪魁祸首们。

      刚抬完尸首的小兵,就着雪水搓去手上血污,就地埋锅造饭,还带着血腥气的泥土垒出土灶,架上大铁锅,添柴,烧火,一锅晶莹的白雪很快化成了冒着白气的开水。

      北狄人的矮脚马,有那瘸腿受伤的,被掳了出来,一群小兵崽子围着捆着,由那些有经验的老兵油子一刀捅了脖子,直插进马的腔子。

      十数个小兵死死按着畜生,矮脚马被放干了血,然后就地剥皮割肉,大卸八卦。

      等望舒将霍云起的飞书交给送信小兵,再折返回来复命时,老远看见小兵们将煮得半生不熟的马肉急不可耐地舀出了锅。

      一陶盆的大块马肉,刚刚断了血筋儿,热气腾腾地端到霍云起面前。

      “参军,肉好了!”造饭的小兵将陶盆放在霍云起面前,烫得双手摸自己的耳朵,直跳脚。

      “吃你的去吧,不用管我。”坐在大石头上的霍云起挥挥手。

      “是!”小兵响亮地回答,转身赶紧跑回去抢下一轮马肉了。

      小兵跑的比活兔子还快,实在是饿,燕关城是座空城,因为地势不够险,本来已经废弃,参军执意急行军来守,连后勤辎重都没带,他们守株待兔等了两天两夜,等来了北狄人的队伍,又空着肚子打了一天一夜,实在是饿坏了。

      好在参军从来不拿官架子,看着不像老百姓的出身,但从来不摆谱,不吃独食,有肉一起吃,有汤一起喝,什么讲究都没有。反正就是看起来是个端端正正的好人,可是行事作风和兵痞没啥两样。

      望舒蹲在霍云起面前,嘴里一边汇报着胜利的捷报已经发了出去,一边犹豫着上哪洗手。他眼神四处找水桶,只听霍云起问“不饿?”

      “饿啊,”望舒实话实货,“都饿透腔了。”

      霍云起眼皮都没抬,上手直接抓起一块热气腾腾的马肉,怼到望舒手里,“这块好!”他说。接着又抓起一块,直接送到自己嘴里。

      望舒楞了一下,手里马肉烫手的很,块头比馒头还大,连油带水顺着指尖往下淌,烫得他来回换手,丝丝吹气,再抬眼看他家小侯爷——

      霍云起抓着一块更大的马肉,扭头咬着,那肉本来就没熟,又带着筋,绝不如望舒手里那块口感,霍云起丝毫不嫌弃,他跟个猫科动物似的,使劲甩头撕扯下来一口,面无表情地嚼着,嚼不烂,喉头一滑,硬是吞了下去。

      这就是他家从小养在侯府养尊处优的侯爷,望舒心里一酸,已经再也不是当沉迷初琴棋书画,开朗爱笑的小公子了。

      望舒低头,也顾不得烫了,捧着肉猛咬下去。

      霍云起狼吞虎咽,吃完一块再掏一块,他坐着,望舒蹲着,二人对着一盆连盐巴都没有的马肉,无声大嚼。

      满满一盆肉,顷刻功夫都吃了个干干净净,直到下肚,望舒都觉得那肉在腔子里烫着。

      “传我号令,”霍云起吃罢一抹嘴,随手抓起捧雪搓手,他望着已经黑下来的天色,“就地扎营,北狄人吃了亏,很可能杀个回马枪,今夜都打起精神,过了今夜燕关城才算真的安全。”

      望舒传令跑开。士兵们肚子里吃饱了,精神好了很多,安排好足够的哨兵,全都各找舒服的地方打盹,养精蓄锐,万一北狄人再来,他们还能大干一场。

      大梁边陲,尤其这荒漠边关,都是苦寒之地,风也大,沙也大,昼夜温差更大,赶上寒冬时节,夜风简直钻人骨头缝儿。

      城门城墙遍插火把,哨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密切留意城外的风吹草动。

      霍云起裹了一件狼皮的大氅,那是他初冬时在野外猎获的一只狼王,皮厚毛密,这西北狼的毛皮抵御西北的寒风,最好不过。

      他越过地上挤睡在一起的士兵,一步步往城内的小山丘上走去。

      厮杀、休息、再厮杀、再休息……这就是他十二岁以后生活的常态,原来心里装载的一切都慢慢被日复一日的生死存亡掏空,偶有一个这样清净的夜晚,即使只是表面平静,即使冷风阵阵,即使夜黑风高,他还是生出了一点登高独处的意愿。

      那山不算高,也不陡,是西北难得的土山,山上百年老林茂密,积雪压在树顶,树下树叶堆积经验,难得的干爽,甚至坐上去有点点的暖意。

      他牵着绛钗慢慢上了小山,回望山下小城,不过片刻距离,如果真的打起仗来,如风的绛钗顷刻就可以载着他回去投入战斗。

      绛钗似乎也很喜欢这里,不用栓缰绳,它也不肯乱走,始终在主人附近,低头嗅着树叶,偶尔喷响鼻撩开尘土轻轻啃食,似乎那枯叶下有耐寒的绿色植被。

      选了一处背风的小山坳处,霍云起坐在厚厚的落叶堆上,伸手从大氅后腰抽出了玉箫。那西北狼的狼头已经做成了风帽,两颗眼珠子还是望舒找了琉璃纽扣钉上去的。

      兜头披上风帽,他在静谧的密林里吹响了从小伴随自己的箫。太久没吹,林子里,一人、一马,箫声晦涩,断断续续,连不成调子。

      他沉下心来,几番努力,竟然再也吹不出年少欢快的曲调,长长的叹了口气,他撑着膝盖沉默许久。

      过了一会儿,他才又含住箫尾,随着心意吹出了声音。因为不刻意,这次的曲子没有再断,和了这寒冷肃杀的夜色,也和了他孤单冷漠的心境。

      箫声像锋利冷硬的剑,一柄柄长长的飞出去,带着杀意漫射四方,可这一柄柄的剑又是那么寒冷孤寂,在密林间折返回响,孤孤独独荡着,始终没有落脚的地儿。

      他闭着眼睛认真的吹着,狼头的耳朵高高的竖着,就好像他在孤芳自赏这孤独的曲子。

      忽然,他耳廓一动。

      密林之间,一声轻不可闻的断枝踩踏声音没有逃脱他惊人的听力。他确定周围有什么东西在靠近,还有些远,听不清气息,他判断不出那是人还是什么野兽,但是他确定,这东西一定在靠近。

      他沉稳地继续吹着,风帽下的双眸却不动声色地睁开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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