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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别伦敦婠春归上海 逃旧运彩鹊获新生 万众瞩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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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上海。
火车站一如从前,拥挤而忙碌。汽笛声和蒸汽一起弥漫在了上海的上空,工业时代的气息萦绕在这座城市的清晨。天空刚刚降了雨,雾蒙蒙的,无数细小的水珠被吸入人的鼻孔又被吐出来。周围有黄包车的车夫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抽着烟,报童和卖冰糖葫芦的来回叫卖着走过。偶尔驶过的黑色汽车就像是时髦女郎高跟鞋上的珍珠,为这座城市平添了一份贵气与美感。
婠春在飞机上俯视着这座城市,她的手袋里有两支崭新的口红,一支送给妈妈,一支送给妹妹。她选择拿口红做礼物不是因为别的,仅仅是小巧轻便,好拿而已。至于爸爸和锦河哥哥,她不知道送什么,她也不清楚他们究竟需要什么,而且又要拿着礼物飞那么远,想想都怪麻烦的。
在伦敦生活了那么多年,她是怀念上海的,那么多年没见到爸爸妈妈,妹妹还有锦河哥哥
,她怀揣着小小的好奇。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她打开怀中的小镜子,在脸上补了补妆粉。明天的报纸一定会登载自己的吧?赵氏名媛游学伦敦归来,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新闻,那些记者有的写了。还有锦河哥哥,这几年通信上有过不少往来,但是那么多年没见过锦河哥哥,她的心里是雀跃而忐忑的。
婠春从手袋里掏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男子轮廓硬朗,高鼻深目,正是她的锦河哥哥。这几年在国外,只要她一想家,就会拿出来锦河哥哥的照片看一看。
飞机很快降落了,婠春等着所有人都走完,才拖下行李。几位黑色西装的人排成队,在门口迎接她,替她接过手中的行李。前面停过一辆黑色轿车,照常来讲,这里是不允许停车接人的,但是赵家有这样的特权。车前面站着的,正是婠春的妈妈赵夫人,和婠春的锦河哥哥。赵夫人不仅出身极其高贵,年轻时同婠春一样是在西洋长大,见多识广,在商场上更是手段强势,极富远见。比当时的许多男子都聪慧能干,可以说如果没有赵夫人,赵家远不及现在辉煌。以至于赵先生大到需要与哪个国家做什么生意,小到客厅的留声机需要什么款式,都需要征得赵夫人同意才行。但是婠春却和妈妈不一样,婠春没那么多经营的头脑,没有那么强势的性格,她只想安安静静地在房间里睡个懒觉,起床化化妆喷个香水,再看个电影吃个蛋糕,晚上和锦河哥哥出去散步,这就够了。
三年未见到母亲,她恨不得马上就奔上去。母亲身边的人,正是锦河哥哥,锦河哥哥的眉目还是像之前一样俊朗,只是完全褪去了稚气,乍一看像是个电影男演员。
“妈妈!锦河哥哥!”婠春给锦河一个热情的拥抱,锦河哥哥可比照片上好看太多了!
“婠春,你不在的时候,伯父伯母和婍冬都非常想你。”锦河笑笑说,“我也很想你。”
婠春脸上微微一热,心里高兴极了,她四处张望着,发现身边好像少了个该来的人,问道:“婍冬呢?婍冬怎么没来?”
赵太太说:“婍冬忙着学业呢,刚当上了个什么学生干部,忙得很。”
婠春心里有点失落,她这个妹妹怎么一点都不思念她的样子。
锦河看着婠春,说:“想必家里人都等急了,我们上车说吧。”
婠春提起裙摆上了黑色轿车,车驶离了机场,从汹涌的人潮中穿过。婠春在伦敦虽然无忧无虑,但是也读过不少关于国内时事的报纸,她望着窗外变换的景色,这是她三年前生活的地方,好像一点都没变,依旧是那样的喧闹,在这个贫穷的动荡的中国,像是一座繁华的孤岛。
婠春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在她的这个年纪,多少女孩子早早嫁人生儿育女,来不及接受教育,为了生计而东奔西走。她却过着另一个人生,一个精彩得令人兴奋的人生。她迷恋着繁华,迷恋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她却也感受到了这样幸运背后的不安,繁荣掩藏的动荡,生逢乱世,炮火可以摧毁一切。她看向坐在前面的锦河,有锦河哥哥在,她感觉安心了不少。
黑色的汽车驶向了赵公馆,赵公馆的建筑极为大气森严,令人望而生敬。这条路是商贩不敢轻易在这设摊叫卖的路,行人也极少穿过,所以格外安静整洁。
车子停下,穿着考究的侍者打开了车门,婠春扶着他的手下了车。这里是她的家,三年前从这里离开,她依旧清晰地记得这里每个角落的样子。只是离开这里太久了,她的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夏先生,”一个侍者对锦河面前低声说,“今天纪夫人要来。”
“婠春,换身衣服吧。今天小阿姨要来看你。”锦河说,“看来得把从学校里叫出来。”
“婍冬也真是的,我这个姐姐三年没见了都不肯来见我,小阿姨来一回就这么积极。才多大呀,就这么势力。”婠春撇撇嘴,看着锦河,“还是锦河哥哥最好了!”
“谁说婍冬不想你,你不在的时候婍冬可没少提起你呢,”锦河笑着说,“快去吧。”
婠春冲着锦河做了个鬼脸,然后上了台阶回到了阔别三年的闺房。虽说她不住在这里,但是这里却被仆人打扫的干干净净,薰上了法国的香氛。婠春一头就扎在了她柔软的大床上,从伦敦到上海,舟车劳顿,她可吃不消。
她吩咐安娜给她弄了热水,短暂休息之后。婠春在浴室里泡了个澡,她的浴室在二楼,里面白色的瓷砖挂着星星点点的灯,装饰成一棵树的样子。窗子很大,有淡黄色的丝帘遮着,隔着帘子还是会闻到黄浦江的味道,吹着江风,凉爽而自由。婠春泡在水里,温热的水解除了她的疲乏。镜子因蒸汽而变得模糊不清,洗完澡,她对着模糊的镜子在身上擦了擦香粉,裹着浴袍来到卧室然后换了一件淡色的裙子,涂上一层唇膏就下了楼。
楼下来了一群人,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妇坐在客厅正中央。她穿着修身的藏青色旗袍,首饰并不显眼,挽着整齐的发髻,妆容淡而精致,脸上是淡淡的笑容,这笑容却并没有多少亲和力。这是一种居高临下,极为自信的笑容。即使不需要太多威严的话语,也让人心怀敬意。
“小阿姨!”婠春见她快步下了楼,“好久不见!”
孙三小姐缓缓站了起身,用一口不太流利的中文说:“邦妮,我很思念你。”
婠春知道小阿姨是真心喜欢她的,小阿姨没有孩子,一直把她当作自己的孩子,虽然小阿姨性格极为高傲,但是婠春也非常爱她的小阿姨。
“邦妮,你变得真美。”孙三小姐打量着婠春,“长高了不少呢!”
婠春提起裙摆转了一圈,在英国几年,她学习了舞蹈和绘画。婠春并不像她的父亲母亲那样精于从商,能把生意做到整个亚洲,还享有诸多垄断的特权。婠春向来是讨厌这些的,她只喜欢听个音乐会,跳跳舞,看个歌剧,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当然,做这些事情还需要足够的财力的支撑,婠春发自内心感谢她的父母。
婠春一直佩服着她的小阿姨,小阿姨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留洋归来,开始接手家族的生意了,几年来做的风生水起,直到最后嫁了人,又开始涉足另一个更高远更宏大的领域。但是即便这样,小阿姨也并没有放弃一个女人该有的精致。婠春曾经去过小阿姨的梳妆室,里面各色的口红,脂粉,香水排列得井井有条,数百件做工精细的旗袍像是博物馆的藏品一般按照颜色整齐地列成一排,每一件都是请专业地裁缝量身定制,质地昂贵价格不菲,其中很大一部分旗袍几年来从没穿过一次就变得暗黄难看,最后惨遭丢弃。这连婠春都觉得心疼,但是小阿姨却并不关心在乎,最后婠春擅作主张把小阿姨的旗袍们分送给了家里的女佣,小阿姨也并未过问些什么。
锦河给孙三小姐倒了杯茶,说:“今天赵伯伯为了给婠春接风,特意请了戏班子。三小姐您要是方便,可以留下来听听戏。”
“不了,”孙三小姐语气不急不缓,“我是来看看婠春的,一会还有事情。”
“好的,”锦河恭敬礼貌地说道,“我去给您的司机安排地方休息一会。”
直到锦河快要从客厅离开后,孙三小姐才开始打量他的背影,然后说:“这个男孩挺不错。”她说这话并没有注视着谁,但屋子里却只有婠春一人,婠春自然觉得这话是对自己说的,她几乎要笑出声来:“当然了,小阿姨,爸爸妈妈可是特别喜欢锦河哥哥的呢!”
孙三笑了笑,拍了拍婠春的肩膀:“邦妮,你可以随时带他来我家做客。”
“那太好了,姨姨!”婠春说着,摇了摇孙三小姐的手臂,撒娇道,“姨姨,那你今晚就留下听一场戏吧。怎么说邦妮也跟你三年没见面了,邦妮是真的很想你呀。”
“就留下来一小会儿,好不好嘛!”
孙三无奈地轻戳了一下婠春的额头,说。
“好。”
时间临近傍晚。
太阳一点点沉下去,天渐渐阴了。十里长街开始闪烁起灯光,成为了即将到来的夜幕中唯一的聚集的大面积光亮。星星的灯火很快便成燎原之势。
当大多数人都准备日落而息的时候,对面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那是上海滩最大的舞场百乐门。他看到越来越多的车辆在这里聚集,越来越多穿着旗袍和高跟鞋,身上散发香水气的妙龄女子走过,也有许多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有的大腹便便满面油光,有的吸着烟斗一身煞气。
舞场里面放着歌后程燕燕的新曲子,甜美的歌喉令许多游人在这里驻足。
天上的乌黑云层堆叠得极厚,似乎把整个城市都压得矮了一截,让人喘不过气来。连空气中都充斥着烟尘的气息,呛得人要窒息。他就定定地站在那里,周围人潮汹涌,在乌压压的暮色里看不清脸。
天空并未全黑,因为他知道,一旦彻底进入黑夜,所有的灯都会亮起来,炽如白昼。
没有人注意到他。
马上就要入秋了,他松垮垮的衣襟被风吹得像是一面小旗子一样随风飘动。
风越来越大,许多人开始抓住帽檐怕被风吹跑,女郎们背对着风行走怕吹花了妆粉。他紧忙扶住了身边的电线杆,宽大的布衫下,他的骨骼细的可怕。这年头,饿殍到处都是,没有人会注意一个瘦弱的男孩子是如何风中摇摇欲坠。
他微微抬起了头,偶尔瞟过来一眼的女子惊讶地发现,这个衣衫褴褛的男孩,竟是那样苍白清秀,目光像是含着秋水一般盈盈闪烁。他的眼神里带着期盼,带着渴望,也带着清冷和倔强。女子不由得动容地多看了他几眼,却马上低下头避开他的目光。她是世纪大饭店的工人,丈夫参了军,家里四个孩子要养,在如此乱世,怎有余力去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
他无奈地扯了扯嘴角,艰难地迈开腿,在人群中穿行。傍晚的风透过单薄的衣裳,是刺骨的冰凉。他打量着四周,糕饼店里温暖的灯光下面排列整齐的精致点心散发着阵阵香气。
他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
此刻他只想找一个是稍微暖些的地方睡一会。睡过去,就会忘了饥饿,忘了寒冷,什么都忘了。
可他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舞场欢快的歌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多的男男女女在这里聚集,彩色的霓虹灯开始一盏一盏地亮起,浓烈的香水气和迷离的烟雾开始将这里的空气一点点包裹,穿着大红舞裙的舞女挽着男伴的手,掀起了大红裙摆,随风舞动,就像是一朵开在暮色里的绝望玫瑰。
天彻底黑了。
他倚在墙角,蹲了下去。眼前的一切嘈杂与喧闹都与他无关,他躲在属于自己的黑暗的小角落,孤独且安全。
他开始感到眼前一点点变得黑了起来,似乎连远处亮闪闪的路灯都开始渐渐黯了下去,周围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什么也听不见。连熙熙攘攘的人群,都被彻底淹没在了黑暗中。他的意识开始模糊,连续几天的饥饿和寒冷终于让他开始承受不住了。
他开始努力地睁开眼睛,在同颤抖的身体挣扎,他见过太多太多饿死的人,他们脸色乌青,眼瞳发灰,他不想死得那么难看。他在努力地去看,去听,去感知周围的一切。可是他现在就像掉在了黑暗的深渊一般,不断下坠,下面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寂灭。
“滴——”
一阵鸣笛声刺得他猝然惊醒!
那个声音并不好听,并不悦耳,却刺穿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抬起沉重的眼皮,明亮的车灯刺得他更加睁不开眼。接着他听到了车门打开的声音,车里的人穿着皮鞋走下了车,走到了他的面前。
“抬起头来给我看看。”那个人说。
他缓缓抬起头,眼前的中年男人形象并不令人感到亲近,肥胖,粗眉,吸着洋烟。
“叫什么名字。”
他咽了咽口水,润湿了一下干涩的喉咙,沙哑着嗓子说:
“……彩鹊。”
“我给你饭吃,给你地方住,跟我走。”
彩鹊动了动嘴唇,半天才在嗓子眼里艰涩地发出一个声音。
“好。”